2014年上海戏剧学院附中考前指导有保过班,联系电话:01068430987保过专业:芭蕾舞专业、音乐剧专业(歌舞专业)。 |
上海市舞蹈学校2014年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一九六O年,二OO二年经上海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目前设有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歌舞、现代舞专业。学校自一九九三年起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谭元元、黄豆豆等一大批优秀舞蹈人才,在国际国内舞蹈界享有盛誉。 办学宗旨 坚持与时俱进,凸现办学特色,努力创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专业舞蹈学校。强化专业技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优秀舞蹈表演人才。 2014年招收新生名额及条件 课程设置 芭蕾舞(七年制)基训、双人舞/编舞技法、足尖与技巧、现代舞、外国民间舞、中国民间舞、毯体、剧目排练、实习演出 公共文化科目语文、英语、数学、地理、政治/德育、基础音乐、历史、艺术欣赏、电脑、心理健康教育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体检内容 报名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无内脏、骨骼等疾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同时招收适当比例的留学生。 报名时请交二张一寸当年照片,本人户口复印件,学生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并准确填写报名表。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 专业考试时,考生着吊带式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 考试期间考试用品、吃、住、行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程序 考生报名后进行初、复试,当场通知复试名单进入总复试,总复试通过者参加文化考试及身体检查。合格者学校将在一个月内发出录取意向书。经双方确认后报上海市教委审批、备案后,由市教委统一发放、本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对考委及考试相关人员进行请客、送礼,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家长须知 填写报考单:按要求正确填写各项内容、贴上一寸照片,并在备注栏填写报考专业。进入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 初试结束后,考生将被明确通知是否参加复试、总复试,参加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在指定日期准时来校报考。总复试考试日期以考生拿到的总复试通知单为准。 文化、专业考试评分及录取 专业分数按高分至低分排名划线。凡在线内的考生,如有文化分数不上线者(加分后仍不上线的)、体检不合格者(经复查确认有异常的),则不予录取。文化录取线划分标准:按招收名额的1:1.5比例划线,专业优异者,文化考试分数可加20分。 学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通知事项中说明。 奖学金制 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分上海市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两部分。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最高奖学金4000元,奖学金总比例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学习特别优异者,将获得上海市政府特殊艺术人才基金奖励。 帮困助学金 列入2013年上海市教委公布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目录中奖励专业的在册学生和农村、城市低保、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在册学生家庭,每人每学年可享受减免学费、书薄费标准4600元及国家普惠金1500元;其他在册非毕业班学生每人每学年可享受国家普惠金1000元;全校在册学生可享受营养补助费,每人每学年1000元;家庭困难但不享受其它帮困(国家普惠金除外)的在册学生,可申请校内帮困补助。 学籍管理 凡经上海市教委备案在册的学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期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复学手续,或因故退学、受到开除学籍处理者,则取消学籍。具体细则详见《学生手册》。 试读期限 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试读期为一年。凡专业主课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四门以上(含四门)成绩考核不合格者、身体不适应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甄别,退回原籍。 毕业指导 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中专毕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毕业生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按照国家高考政策,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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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201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 名额 | 年龄 | 年级 |
芭蕾舞 | 七年 | 女16男16 | 11岁左右 | 小学五年级(六三制、五四制义务教育) |
中国舞 | 六年 | 女16男16 | 12岁左右 | 小学六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五四制义务教育) |
歌舞 | 六年 | 女16男16 | 12岁左右 | 小学六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五四制义务教育) |
注:1.我校自2012年起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
2.我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一、培养方向、学历层次
我校的人才培养定位:综合素养较高、品德优良、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
主要为高等艺术院校、国家及地方表演团体输送人才。其中歌舞专业(音乐舞蹈综合方向)主要为高等艺术院校音乐舞
蹈教育专业培养后备人才。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科目,经考核合格,品行良好,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
规定进行审查,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颁发北京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舞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
的自理能力;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符合招生专业中某一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4.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
三、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http://www.bds.edu.cn
请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再按照规定确认日期到校办理确认手续。
(二)报名时间、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4年1月10日24:00结束报名(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
2.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到校办理确认手续时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2013年10月26日——2013年12月初,我校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初试考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
名后,凭网上报名信息单到我校设有初试考试点的城市,就近参加我校招生考试初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向我校在外省
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或拔打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35712、68935774)
(三)到校报名确认日期及要求:
1.完成网上报名后,到校确认日期:2014年1月14日—16日,9:00-12:00,14:00-17:00
2.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信息单;
②考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学校同意该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在校年级、品行表现);
④同底一寸证件近照四张(如通过专业三试参加体检时再交一张)
⑤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3.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上交材料概不退还)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4.报名确认手续可由考生家长代为办理,考生不必前来。
5.本校不接受电话或函件报名。
四、考试时间
专业 | 初试 | 复试 | 三试 | 文化考试 | 体检 | 骨龄检测 |
芭蕾舞 | 1月17日上午8:00 | 1月18日、19日 | 1月20日 | 1月22日 | 1月21日 | 1月21日 |
中国舞 | 1月17日上午8:00 | 1月18日、19日 | 1月20日 | 1月22日 | 1月21日 | 1月21日 |
歌舞 | 1月20日上午8:00 | 1月21日 | 1月22日 | 1月23日 | 1月24日 | 1月24日 |
注:我校保留根据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权利。
五、考试地点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详见院内通知。
所有考试谢绝家长参观,学生参加考试期间,学校将在考场外为家长安排等候考生的临时休息场所。
六、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一)芭蕾舞、中国舞专业
考试内容 | 着装要求 | 考试用具 | 考试凭证 | |
初试 | 身体条件的初步考察,包括五官相貌、体形体态、肌肉、骨骼、关节、柔韧性、弹跳等 | 女生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吊带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短裤、白色连体挎栏训练服、舞蹈软鞋 | 无 | 初试准考证 |
复试 | 身体条件考察;舞蹈表演,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 同初试 | 自备舞蹈伴奏带或CD光盘 | 复试准考证 |
三试 | 身体条件考察;模拟教学,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 同初试 | 无 | 三试准考证 |
(二)歌舞专业
考试内容 | 着装要求 | 考试用具 | 考试凭证 | |
初试 | 身体条件考察;朗诵,1分钟以内,古诗词(绝句);歌曲清唱一首,风格、题材不限 | 女生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内穿吊带体操服,外穿短袖T恤、练功长裤、舞蹈软鞋;男生内穿黑色练功短裤、白色连体挎栏训练服,外穿短袖T恤、练功长裤、舞蹈软鞋 | 无 | 初试准考证 |
复试 | 身体条件考察;朗诵,1分钟以内,文体选择寓言、诗歌、散文;歌曲清唱一首,风格、题材不限。朗诵内容、歌曲可与初试不同 | 同初试 | 无 | 复试准考证 |
三试 | 舞蹈表演,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音高模唱;模拟教学,考察学生专业素养和能力 | 女生不化妆,短袖T恤、练功长裤;男生白色连体挎栏训练服,练功长裤;舞蹈表演自备服装 | 自备舞蹈伴奏带或CD光盘 | 三试准考证 |
注:我校保留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文化考试、体检、骨龄检测
文化考试内容 | 体检 | 骨龄检测 | |
芭蕾舞专业 | 考试科目为小学五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第一学期程度的语文、数学,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小学五年级上册)、《数学》(小学五年级上册); | 验血、验尿、胸透、外科、内科 | 拍摄掌骨X光片,预测未来身高 |
中国舞专业 | 考试科目为小学六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第一学期程度的语文、数学,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小学六年级上册)、《数学》(小学六年级上册); | 同上 | 同上 |
歌舞专业 | 同中国舞专业 | 同上 | 同上 |
八、考试费用
1.报名初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100元;
2.复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3.三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4.体检、骨龄检测:按照有关检查、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在考试期间向全体考生家长公示。
九、考试流程
1.专业初试:通过专业初试的考生由考委当场宣布,并发给复试通知单。
2.专业复试:专业复试考试前由招生就业办公室为考生编制考号。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进行打分,于三试
前张榜公示通过专业复试进入专业三试的考生的考号;
3.专业三试: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三试的考生进行打分,于文化考试前按照专业三试的考试成绩档次张榜公示通过
专业三试进入文化考试的考生的考号,成绩档次共分二档,即一档(90-99)、二档(70-89);
4.文化考试: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所要求的文化课学习程度进行文化考试。兼报专业的考生,要参加文化课学习程
度较高的专业的文化考试。
5.体检、骨龄检测:根据考试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进行。
十、考试成绩通知
通过专业三试并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可于2014年3月中旬网查看考试结果,录取通知将于4月初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十一、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三试的成绩名次,依次
由高到低录取;
2.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骨龄检测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根据各专业的文化录
取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备取考生中,按照专业三试的成绩名次依次由高到低递补;
4.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方
为正式录取。
5.录取结果将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4月初寄达考生家长。
6.考生的录取手续应于2014年5月底以前办理完毕。
十二、学习费用以及在校学习的有关事项
1.学习及生活费用:
每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住宿费为750元,书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2.在校学习:
①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
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并开始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②学生入学的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习、品行、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随时予以退学。被退
学学生的学籍、户口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试读合格的学生自入学后的第二年转为正式生;
③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的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试读期结束以后,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⑤芭蕾舞专业、中国舞专业在我校本部教学区(海淀区万寿寺路)生活学习;歌舞专业在我校校外教学区生活学习;
⑥文化课学习:我校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
课程(数学为选修)。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专业 | 文化课学习起点 |
芭蕾舞专业 | 小学六年级 |
中国舞专业 | 初中一年级 |
歌舞专业 | 初中一年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