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看球 李鸿章五日瘦身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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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李鸿章看球

李鸿章访英期间,主人邀请他去看一场足球赛。一百年前的英式足球,正是草创阶段,自然没有当代足球这样成熟和精彩。李合肥作为清政府的特使,客随主便,自然也就穿着盛装,出席这次足球比赛。尽管他在清廷总理各国事务的衙门行走,是搞洋务的,但此公从来不穿夷服。而清廷的朝服,是长袍加御赐黄马褂,胸前挂着朝珠和别的零碎,戴的帽子上缀着宝石顶子和鲜艳的翎毛。此刻,坐在温布里露天体育场边上,不知足球为何物的天朝大臣,看来看去,不得要领。况且,这一身行头,只配坐在太师椅上,要不就在八人大轿里,在露天球场上,便很不舒服,很不自在。于是,他就要告退了。

不知有人做过考证没有?中国人第一个到国外去看足球比赛,而且,还是公费派出的看球名人,这光荣大概非李鸿章莫属了。

这位清朝特使,看了半场以后,莫名其妙,又觉得有点匪夷所思,问陪他一起观战,并看得津津有味的英国勋爵、子爵们:“那些汉子,把一只球踢来踢去,什么意思?”英国人说:“这是比赛,而且他们不是汉子,他们是绅士,是贵族。”李氏摇摇头说:“这种天气(英国伦敦的二月,虽然黄水仙开放了,但气候还是寒意甚重的),为什么不雇些佣人去踢?为什么要自己来,跑得满头大汗?回头内热外感,伤风感冒可就不妥了,谬矣哉,谬矣哉!”

主人很窘,面面相觑,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位中国客人。

这是发生在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的事情。清政府的洋务派李鸿章,作为皇帝的钦差头等出使大臣,访问英国,在伦敦,自然是上宾款待,优礼有加。如果说对他那套袍子马褂,翎子顶戴的穿着,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淑女,还能忍受的话,对他那种万邦皆臣于我的思维方式和颐指气使的官僚做派,肯定就看不惯了,但洋人利之所趋,还是想办法巴结他。因为,日不落帝国和沙皇俄国,都想在中国扩大势力范围,李是个用得着的关键人物。所以,英国政府想尽办法,在他前往庆贺俄皇加冕以后,特地派船到克里米亚去接他,一路军舰护航,到达朴茨茅斯,于礼炮声中登岸,这也是大英帝国生怕俄国独吞中国这块肥肉,才到底把李鸿章请去伦敦一游的。

记得高尔基的长篇小说《克里萨木金的一生》,其中描写了李鸿章到俄国后,在彼得堡参观博览会时的一个小镜头。这位洋务派居然呸的一声,在大庭广众间,在前呼后拥中,随地吐出了一口痰。高尔基虽是革命的进步作家,但他对中国的看法,也还摆脱不了西方人的偏见。一直到如今,还是有些外国议员,总是想办法挑你的不是和不足,糟蹋中国或中国人。所以,高尔基在作品中使用了这个细节,不过是余风所及。但这件事在我国并未太传开,知者甚少。而知者甚少的原因,正如鲁迅先生在谈照相的文章里指出的,为什么中国人到照相馆拍照,非要有一只痰盂放在脚下?这说明中国人气管里多分泌物,随时都吐,吐成习惯,李鸿章这一口痰,也就不以为奇了。

但李鸿章到英伦以后,却有许多不知是真还是假的演义,流传下来,成为趣谈。据说,英国绅士们在餐桌上的礼仪极多,譬如吃烤鸡,原来是不允许用手抓来吃的,先用叉按住,再用刀一小块一小块切割下来,然后,把插在鸡身上的叉子抽出来,戳上一块鸡肉,送进嘴里。老实说,这种相当繁琐的吃法,并不可取,而且,在光滑的盘子上,肢解这只滚来蹭去的淋过油的烤鸡,是一种高难度的动作,要比刘姥姥用象牙筷夹鸽子蛋还费劲。李鸿章不听洋人这一套,毫不客气地就用手抓起撕来吃。在座的主人和陪客,都是戴着莎士比亚式褶领的文明人士,面露愕然之色,不知所措。一是出于礼貌,一是出于对贵客的尊敬,大家也就照方抓药,仿效李鸿章先生吃鸡的方式。开了这个先例,从此英国人在餐桌上吃鸡的时候,就得到了解放,可以直接动手而不必使用刀叉了。还有一件笑谈,也是有关饮食的。据说,这位大臣,在伦敦做客期间,上顿下顿的西餐,吃得很不耐烦了。官居相国的李鸿章,与明朝那位宰相张居正同好,每天给他上二十几道菜,他说没有值得下筷子的,皆喜美味佳肴,皆有一份好口福。那时,伦敦还没有中国人开的餐馆,不像现在,中餐走向世界,有华人的地方,就有中国人开的馆子。于是,李鸿章就让他带去的厨子,将用来做西餐的各式原材料,统统烩在一起,给他送上来。当那些陪同他的英国官员,闻到从厨房里飘出来的扑鼻香味,忍不住馋涎欲滴,就向通事打听,这是给李大人做的一道什么菜?回答说,不过是杂碎而已。然后李氏示意,非正式场合,请他们无妨入座,把这些老外,一个个吃得舔嘴咂舌,赞赏不已。据说,后来英国的饭店菜单上,就有了名叫“李鸿章杂碎”的一道菜目。

有一年,我到英国,走了几个地方,吃了一些饭店,却从来没在菜单上看到“李鸿章杂碎”,颇掩饰不住内心的失望。或许要到更高级的餐厅,才能点到这道名菜;或许压根儿就是一种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演义。但我通过李鸿章的这些趣闻轶事,不禁想到,中国人和外国人的这种传统的不同,也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因此也就没有什么高低之别,好坏之分。外国的,就一定好,中国的,就一定不好;洋人说的话,就一定高明,中国人说的话,就一定人微言轻,我是不大相信的。

某些先生脑海中的这种思维定势,一定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很大程度上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的屁股由于落后挨打得太多,所形成的精神上的自我矮化现象,一下子先矮上半截。所以,也就难怪阿Q一见假洋鬼子的文明棍,脖子就不由自主地缩起来,准备挨揍。

妄自尊大,不能提倡;妄自菲薄,也大可不必;数典忘祖,那就更不应该。东西方文化都有它自身发展变革的过程,凡落后的民风民俗,陈旧的陋规恶习,抵制文明的野蛮行径,杜绝开化的民族惰性,都会在时代的进步中或快或慢地改变过来。李鸿章在彼得堡的博览会的那一口痰,受到高尔基的讥诮,其实,这位无产阶级革命作家也许并不知道,十字军东征时,中亚地区早就有了公共澡堂的卫生设施,可那时的欧洲人,连厕所的概念还没有呢!

因此,我常常怀疑那些吃了太多的洋杂碎,而食洋不化的“精英”之类,对中国文学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时那一脸的鄙夷和不屑,离林语堂先生所说的“西崽相”,离鲁迅先生所说的“奴才相”,到底还有多远?

狗德

最近,我已经读了好几篇对狗失敬的文字。

其实,狗是很冤枉的。首先,并非所有的狗都像那些人那样一个臭“德行”,所有被指责的那些令人齿冷的“德行”,即使在狗界中,也并不带有普遍性。试想在阿尔卑斯山皑皑积雪中的牧羊犬,为冻僵的旅行者带来生还的希望;在地震废墟里搜寻的猎犬,嗅出仍存活着的遇难者;在缉私查毒时、在破案追踪中的那些立功的警犬,这时候人们向它们致敬都来不及的。其次,应该指出,那些人沾染的是一部分狗的恶习,由此一概而论地骂倒一切狗,不算怎么公平。如果狗都像那些人一样的可恶、讨厌、招人憎恨,这世界上还有谁愿意养狗呢?

在我印象里,外国人对狗,持好感者多。我记得儿时,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事了,有一部很煽情的好莱坞影片,叫《义犬救主》。那个狗主角的名字叫琳丁丁,很红极一时的,比二三流搔首弄姿的演员要走红得多。狗在西方人眼里,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有些孤独的老人,儿女抛弃了他们,唯有一条忠实的狗为伴,这在西方是习以为常的事。还听说过,有的富翁宁肯把多少万美元的遗产,死后传给了自己的狗,也不让子女亲友沾一点光,说明他对人已失去任何信心,远不如对一条狗的感情。我读过一篇文章,在法国,在花都巴黎的一个什么区域里,甚至有专门埋葬人类宠物的公墓,其中大部分是狗,为之刻石铭碑,留下悼念的词语,都是相当倾注感情的。

我们这里则不一样了,虽然从孔夫子起,中国人就提倡中庸之道,但好像也形成这样一个奇怪的效应,越是提倡什么,越是缺乏什么,越是强调什么,越是完蛋什么。讲了几千年中庸,看问题的方式方法,倒是非常缺乏中庸精神,非要偏颇不可。几乎不讲辩证观点,很少“两分法”的看人,倘不是极好,好到无可再好,恨不能顶礼膜拜;便是一无是处,坏到不可救药。

对狗的看法,就更糟。

在汉语体系中,凡与狗有关的词语,除了一句“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外,大抵属于詈词之类,这真是十分怪异的现象。如“狗腿子”、“落水狗”、“狗东西”、“狗屎堆”、“狗头狗脑”、“狗头军师”、“汉奸走狗”、“狐朋狗友”、“丧家之犬”、“鸡飞狗跳”、“狗急跳墙”、“狗仗人势”、“狗屁不通”、“蝇营狗苟”、“狗皮膏药”、“狼心狗肺”、“鸡鸣狗盗”、“狗眼看人低”、“狗肉不上桌”、“狗改不了吃屎”、“狗咬狗,一嘴毛”、“狗嘴吐不出象牙”、“狗带嚼子——胡勒”、“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更甭说“狗日的”、“狗娘养的”这些指着鼻子骂人的话了,可以说没有一句是好话。严格讲,像这最后的两句村话,换上别的动物,也未尝不可,但狗倒霉,非把它挂搭上不可。我也不知为什么把狗置于如此不堪的地步?说白了,其实都是人的种种作呕的丑态,以狗形容罢了,君不见有些见风使舵、巧言令色的人,甚至比狗还要龌龊呢?

我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成员,也不是一个狗道主义者,更不像那些有钱阶层,动不动破费数万、数十万地买条名贵犬,如沙皮狗、宫廷狗,消遣玩弄宠物的人士。对于狗的认识,说来惭愧,至今仍停留在那些文学作品上。

也许由于艺术形象的力量,所以,很不以为然那些抹煞一切狗的议论。

在契诃夫的《卡契坦卡》里,那条离别了主人多年、已经沦落到马戏团里,登台表演杂技的小狗卡契坦卡,一听到观众席里它原来的主人,那老爷爷的孙子,在叫它的名字时,便不顾一切地冲下场去,热烈地扑向那爷孙俩的忠诚;在杰克伦敦的《白牙》里,那条具有狼的血统、来自阿拉斯加的北极狼犬,矢忠于它的主人,在与比自己强大若干倍的獒犬角斗时,和手持武器的歹徒作殊死的搏击中,那宁死也不畏缩的勇敢;在特罗耶波利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里,那条可爱的小花狗,在它主人住了医院后,四处寻找,跑遍了主人曾经带它去过的所有地方,历经艰辛,也不颓丧的真诚感情。这些品德,也不是我们见到的那些小丑身上所具备的。

人有人品,人品有好坏之分;狗有狗德,狗德有高低之别。如果体味一下屠格涅夫的《木木》里,那位长工盖拉新溺死自己那条狗的悲哀,就会觉得人类自身的弱点,远胜于那些四条腿的朋友。所以,对狗的不雅口碑,更多的是那些沉湎于名利场中的人的表演。

老实说,善变,是那些人的特点。至于狗,认准了便通常不那么轻易改变,所以才有那些感人的篇章。称它信守如一,始终不渝,大概不算过分。相反,若是在见利忘义,朝秦暮楚,出卖朋友,六亲不认这些方面,比起那些人脸不红、心不跳的修养,狗恐怕要自愧不如了。

因此,若狗有知,大概也不赞成把自己和那些人类比的。

钓鱼

钓鱼,一乐也。

但我对这个乐趣,不是特别热衷。钓鱼,一需诀窍,二需耐性,这两样,我都缺乏。总是兴师动众而去,双手空空而返,也就没了兴头。不过,我认识一位鱼王,他若约我去垂钓,我是不会拒绝的。因为与他一起钓鱼,也怪了,鱼就特别爱咬钩。吉人天相,连鱼都拍他马屁,不服气鱼王也不行。

他姓王,善钓,故称鱼王。在某部某局工作,是个不大不小的官,膀大腰圆,派头也足,这个绰号可以说是当之无愧。不过,领导干部,公务缠身,只有双休日,才能抽出半天工夫,与秘书,与司机,偶尔还有我,至郊区某鱼塘,享受一番钓趣。然后,满载而归,身披夕阳;然后,老酒一杯,满口鱼香。这时候才体会到,与鱼王同钓的幸福。

前不久,鱼王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兴趣回归自然?那还用问嘛,我让他开车来接就是。跟他钓鱼,最松心的是什么都不要准备,钓具、鱼饵,都由秘书操劳;坐椅、阳伞,司机自会安排。至于啤酒、冷饮、小吃、零食,到时候只要嘴不嫌累就行。秘书之干练,之殷勤;鱼王之派头,之享受,也使我羡慕,敢情还是当官好啊!

车开来了,只见司机,不见秘书。一问。才知道鱼王很得意他,已将他提拔,派到下属工厂当一把手去了。那一天,不知是风大,还是水凉,塘里的鱼,毫无反应。往日甩钩即咬,一条一条只管拎上来的盛况,不再出现。鱼漂浮在水面,竟然纹丝不动,鱼王急得几乎骂娘,半天熬下来,篓中连片鱼鳞也不见,便只有撤了。也许他从来没有这样失败过,嘟噜着脸,很不开心。过了好久,司机吞吞吐吐地说出缘由,每次来钓鱼,秘书总是先要安排,塘里的鱼得饿上两天,才饥不择食,疯狂咬钩的。

鱼王吼了一声:“胡扯!”司机哪敢再吭声,闷头开他的车。

我知道,他挺恼火,因为他在钓鱼的时候,想不到同时也被别人钓了。因此,我很佩服那位秘书,年轻人,脑袋活,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闯牌子与砸牌子

五六十年前的上海,那是世界有名的“冒险家的乐园”。

上了年纪的老上海,不会忘记现在的延安路,曾经是流进黄浦江的一条臭水沟,后来填平了,叫长浜路,后来成了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相邻的爱多亚路。这条路上,经常有各式各样推销产品的洋鼓洋号队,吹吹打打地喧嚣而过。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烟草公司推销新牌子的香烟了。

当时,香烟的牌子出名的有“老刀牌”、“美丽牌”,还有什么“黄金龙”、“白金龙”之类。因此,别的烟厂要想出一种新牌子,打开局面,争取烟民的话,除了报纸、电台、影院、公共场所拼命做广告外,一个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这种大出殡式的车队,在长浜路上招摇过市了。

现在我们在马路上常常见到的宣传车,尤其“文革”时期最盛行,其老祖宗恐怕是上世纪初上海开始出面的。

老百姓管这种行为,叫做“闯牌子”。

更厉害的一手,是免费派烟,逢人就请抽烟。这种闯牌子的香烟,拿今天的话说,是绝对的优质产品。岂止于此,而且烟盒里有画片,画的什么吕布大闹凤仪亭啦,赵云千里走单骑啦,那是无所谓的,关键是有中奖希望。

一有发财希望,中国人就特别来精神,但中国人的广告意识极差,是不大会做广告,也不肯为自己做广告的。但中国人也有另外一个弱点,极容易上各种广告和变相宣传的当。谁声音大,谁叫得凶,就相信谁。尤其写在纸上,印在书上,即使是谎言,也会认为是铁定的真理。可想而知,烟民们很可能下次再到烟纸店去买香烟的时候,就伸手要这种新牌子的烟了。

于是乎这种烟就行销了,但你放心,用不了多久,这烟就越来越难吸了。

烟厂为了收回以前大派送和大宣传的经济损失,就不得不降低香烟质量,再从烟民口袋里把钱刮回来。哪怕倒了牌子,也在所不惜,因为这些烟厂,本来就是捞一票,根本无长期打算。于是,这就叫做自己“砸”了自己的“牌子”。

其实,中国人也不是不在意牌子,譬如,“好酒不怕巷子深”,譬如,“桃李无言,下自成蹊”,就是十分相信以产品的质量取胜的。但中国人经商的行为规范,既不完全是古典的传统经营方式,也不是绝对的现代资本主义方式,更不是取两家之长,恰恰都是负面的那些糟粕部分的大杂烩,便产生上面所说的自毁牌子的闹剧。

中国人之不讲究商业道德和商业信誉,岂止这种“砸牌子”呢?有的聪明人,更省事的办法是借光,连广告也不用做,一个子也不花。你叫“老刀牌”,我叫“老盗牌”,你叫“美丽牌”,我叫“美女牌”,似是而非,扑朔迷离。你叫“王麻子”,我叫“老王麻子”,你叫“老王麻子”,我叫“老老王麻子”。这虽然不免卑鄙,但还有一点卑鄙的人格。再有甚者,则是彻底的堕落,那就索性冒牌。用伪劣假冒产品,充名牌货,赚黑心钱。这种下流手段,直到几十年后的中国,也未绝迹,甚至变本加厉。

用甲醇勾兑的能喝死人、不死也瞎眼的假酒,不仅害自己同胞,连俄国人也跟着遭殃了。这种犯罪行为,和商业道德已根本不沾边的了。

要是追本溯源的话,这都是那些冒险家在上海开市以来,所种下的孽根了。

五口通商以后,由于工商业的兴起,形成上海这个大城市,而城市的大发展,又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当时商贸之兴旺,市场之鼎盛,金融之发达,经济之拓展,在东亚也是首屈一指的,那时的东京、香港、曼谷、新加坡统统不在话下。说上海是中国商品经济的发源地,此话不算过分。

但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或者更早,上海所以称为冒险家的乐园,是畸形地发达起来的。中外各色人等,从巨商富绅、洋行买办,到野鸡政客、失势军阀,到前清遗老、洋场恶少,到流氓地痞、青红帮派,云集上海,贪欲和野心,无耻和堕落,都在十里洋场这块不大的地盘上淘金发财,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蚂虾。于是,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不顾一切的攫取,就是殖民地经济的特色。

权势和金钱,从来是人们趋之若鹜的最具吸引力的磁铁。一部分人涌向政治权力中心,便成了钩心斗角的官僚;一部分人涌向市场,就是所谓的大腹贾了。所以,那时的北平、南京,是官僚争雄的天下,商人、资本家则在上海的市场上称霸为王。但在中国,官和商常常是合二而一的,所以在市场上,则是从小痞子到大亨,由站班的衙役到头戴乌纱的老爷,都围着赵公元帅在那儿兴风作浪。所以中国商品经济,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加之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小农经济思想所形成的短期行为,是和农民只能从春天的播种看到秋天的收获那样,不可能有更长远的眼光是一致的。这也是直到今天,造成我们许多经济失误的一个很主要的原因。

正由于中国人的商品意识就是在这样一个封建的、小农经济的、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很像一个胎儿,先天不足,在母腹里就存在着基因缺陷似的,出世以后,就不可避免地有许多欠缺之处。一旦把欺诈作为竞争的首要手段,牌子,更不用说名牌,那是可有可无的事了。

如果再把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商品短缺,供不应求,凭票凭证,计划供应的“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商品经济,不免有点后天失调。牌子算什么?售货员把商品卖给你,几乎等于恩赐你一样,你还敢问一声什么牌子嘛?那位站柜台的小姐,脸子早撂下来了。

因此,要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创名牌,更主要的,是要解决人们头脑里这些商品经济的误区,恐怕也还有长期复杂的工作,等待有识者和有志者去做的。

我还记得,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像电影《林家铺子》所表现的那样,中国人对于东邻日本大量倾销的商品,绝不像今天高看日本原装货那样信任。老上海词汇里的“东洋货”,在某种意义上是“拆烂污”,是不可靠、不可信的代名词。那时抵制日货,主要是在强烈的爱国情绪支配下所采取的行动;另一方面,也与东洋货信誉扫地有些关系。据说,战后日本是吸取了这种自己砸牌子的失败经验的,所以他们创名牌,求质量,才成为今天世界上的经济大国。

我想,我们这样的泱泱大国,也会有这一天的。

金字塔的启示

中国人在翻译外来语汇时,有一种很特别的现象,凡是中国本土不曾有过的事物,而在方块字中又找不到对应的词语,为了省事,就索性音译了。譬如早存在的“咖啡”、“可可”,新出现的“卡拉 OK”、“桑拿浴”。只有这个“Pyramid”,没有音译成“匹瑞密”,而造出一个极其形象生动,又极其妥帖准确的“金字塔”词汇,实在是非常传神的。

金字塔,因其方锥体的任何一面,看上去都像汉字的“金”而名。这种古埃及统治者法老的陵墓,现在还存有八十多座。著名的胡夫金字塔高一百三十多米,是最高的一座,人称古代七大奇迹之一,雄伟壮观。次于它的哈夫拉金字塔,那塌鼻子的狮身人面像,神秘的斯芬克司,也是到埃及的外国人,不能不去参观的景点。

当时,法老们营造这样浩大的工程,本意是想给自己身后安排一块不受干扰的藏身之地。谁知适得其反,几乎没有一座金字塔能逃脱盗墓者的光临,弄得尸骨无存,灵魂不安。而且,来自世界各地的旅游者,纷至沓来,络绎不绝,金字塔形同闹市。因此,如果法老地下有灵,恐怕也要后悔当初这种陵寝的设计方案。

比起法老,中国的皇帝,气魄要稍逊一些,不过,为身后事也是不惜工本,大兴土木的。明朝的朱翊钧,也就是神宗,登基后不久就修他的定陵。一修好几十年。据说这位皇帝一生,极少出巡,仅有的一两次,也只是到昌平视察他的陵寝工程。明神宗以为他能够在这地下宫殿里长眠,哪里想到,这座地宫如今竟成为北京的旅游热点。当初,若有人向他报告:“陛下,将来每天会有成百上千的旅客,下到地宫参观,并对您评头品足!”我想,朱翊钧知道有见诸天日的一天,也许就不干这种傻事了。

但这种实在想不开,大费心血,操劳不已的死后情结,不但法老有,皇帝有,老百姓也挺能张罗的。特别在农村,尤其是在富裕起来的农村里,手里有了钱以后,那积极性就更高。把瞑目以后埋葬的坟墓,看得和生前居住的房屋一样重要。中国人向来有重死薄生的传统,有厚葬丰殓的风俗,有风水迷信的讲究,还有发财以后的攀比啊风光啊的虚荣。所以,大办丧事,大修坟茔,便成了乡民们的头等大事。包括一些应该说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县乡干部,也罔顾党纪国法,很起劲地搞这种封建迷信活动。

我记得有一年和陆文夫、从维熙、叶楠,应何士光约,到贵州去参加茅台笔会时,听到一位载我们的司机师傅说,他已经准备下了死后装他的棺材了,不由大吃一惊,因为他顶多四十岁,活得异常之壮,这未雨绸缪也未免太早了些吧?后来,等我到东南沿海地区采访时,那一片一片的椅子坟的场面,让我叹为观止了。那其中,不但有埋进了人的,还有未埋进人的,类似预先订座。活着就把后事安排的远见,还真有点像埃及法老修建金字塔的精神呢!

那些椅子坟,如今也真是成了中国土地上的一种可怕的灾难。那些建在山坡上的坟墓,不但影响绿化,而且有碍观瞻,每次旅行途中,看到那一座座满是墓碑的山,也很是煞风景的。加之扫墓祭祀,燃香烧纸,践踏山林,引发火灾,都是不安全的隐患,实在是绝不应该提倡的。如果说那不是可耕地,尚可容忍,那么在一马平川的无山地区,占用大量农田去建椅子坟,就更不可思议了。本来这些地方,人烟稠密,土地有限,人均耕地少得可怜,建了这许许多多的椅子坟,岂不是死人在砸活人的饭碗嘛?而在农村里,那些能够建坟者,倘不是有钱,便是有势,因此,这种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大概一时是难以遏止的了。

想到将来有一天,满山遍野,到处都见椅子坟的话,也真是令人不寒而栗了。

在这里,我不禁向那些建造金字塔的法老们,肃然致敬了。他们固然操劳自己的身后事,但也顾及后代子孙。所以,他们把金字塔建在寸草不生、滴水不存、人迹罕至、偏僻荒凉的大沙漠里,躲开水草丰茂、人口众多的尼罗河,这实在是了不起的行为。比起我们这里的占用农田山林的椅子坟建造者,多一分为子孙万代考虑的远见卓识,也许,这就是金字塔给我们的启示了。

数字崇拜症

挑个好日子做事情,叫做择吉,是中国人传统文化心理的表现。

譬如结婚,到底不同于上街买菜,有的人,一生只此一次,即使现在离婚率上升,结七次八次婚者,总是极少数。因此,挑选一个双月双日又赶上礼拜六的那一天,举办婚礼,寓其成双成对,白首偕老之意,图个吉利,是无可厚非的。但数字崇拜过了头,把日子的数目,看成是幸福的祥瑞,或不幸的谶言,求神问卜,打卦摇签,就不足为训了。其实,当初那些选了很好婚期的夫妇,最后分手仳离者不也大有人在嘛?

近年来,随着生猛海鲜的广东菜走遍天下,数字八很吃香,因为八在粤语中念作“发”,每年11月18日结婚者特多,就是看重“要要要发”这个吉利。如果按南京的蓝青官话,八念作“拔”,按我苏北乡音,八念作“拜”,联起来一听,简直不知所云了。

其实,在全国方言中,也只有粤语才这样念,但数字崇拜,也是一种拜物教,四个八的汽车牌照,五个八的电话号码,变成奇货可居的一笔财富。有关的公家单位,还拿来高价拍卖,当摇钱树,实在很莫名其妙的。如此生财有道,细想起来,与提倡唯物论的社会主义制度,与提倡科学文化的政权机关,与共产党所崇信的无神论,怎么也是有点格格不入吧?

与之相反,数字四可就不走运了。其实,四平八稳,是个很不错的喻意。但由于四与“死”同音,成了忌讳,避之唯恐不及。有位大牌歌星,应邀到外地演出,那里已经把票卖了出去,观众翘首以待,只等玉趾光临。谁知这位小姐,到了首都机场,一看航班号码里有个四字,马上小脸变色,认为很不吉利,说什么也不肯登机。有的著名演员,甚至看皇历,对时辰,求神仙,问方向,来决定哪天哪时朝什么方位开始置景演出。不如此,则必驱邪,放鞭炮、烧冥标、跳大神、请巫婆,就更荒唐了。据说,某些电视剧组,开拍的日期不选八,必选六,因为八是“发”,六是“顺”云云,如果仅是求得心理安慰,倒也无妨。但开拍第一个镜头前,必在现场,摆设神案,敬奉香火,燃焚纸马,红烛高烧。从主角到配角,从导演到职员,一一叩拜,就不免滑稽可笑了。这在港台影视界,或许司空见惯,而在我们这里,一些共产党员,能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念念有词,像二诸葛、三仙姑那样求神灵保佑,实在是具有讽刺意味的。

建国都已半个多世纪了,这些原来被认为是封建迷信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又出现在神州大地,实在难以理解这些患有数字崇拜症者,会精神虚弱到这种程度?

旧中国,老百姓由于文化程度的普遍低下,缺乏最基本的科学知识,讲究择吉,宜什么,忌什么,都以历书规定来办,连出门朝哪个方向,也不敢违拗。这种愚昧,属于历史的局限,可以理解。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那些开小轿车,打大哥大,用舶来品,食进口货的大腕大款,富婆富姐,明星歌星,老板财主,还像有皇帝年头的老农一样迷信,欠缺最起码的文明,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而哭笑不得了。

谈谈撒谎

撒谎不是一件好事情,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然而,撒谎又是无法从地球上禁绝的事,这也是人人都知道的。

尽管从我们呱呱坠地起,开始能够接受教育的那一天,父母亲乃至以后的老师,都会耳提面命,谆谆教诲:做一个人,首先是要诚实。但遗憾的是,哪个人也免不了要撒谎,上自皇帝的诏书,下至黎民的赌咒发誓,都可能是诓人的。这真是无可奈何。

譬如你到某一个不是熟得可以很随便的人家,正赶上开饭,很自然,也是中国人最起码的礼貌,主人会邀你入座。当然,主人说的是谎话,他未必真心诚意地请,说不定对你这位不速之客心怀反感,可客气话不得不说。你呢?其实你并没有吃过饭,但必得推让,而唯一可以拒绝的理由,就是已经吃过了。显然,双方的谎是必须撒的,滑稽的是彼此都知道撒谎,还要一本正经地撒下去。因此,绝对的诚实,一辈子不撒一次谎,似乎很难做到,除圣贤和完人外,绝大部分的凡夫俗子,恐怕很难避免这个人类共同的弱点。

除了《镜花缘》里的君子国,所谓百分之百的诚实,大概只能是一种期求的理想境界,它像遥远的地平线一样,是你只能看得到,而永远也达不到的目的地。所以,说这是一个撒谎的世界,人们生活在谎言中间,虽有些过甚其辞,但也是一个残酷的现实。惟其如此,才提倡诚实,若是大家都达到心口如一、言行一致、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程度,就无必要从幼年一懂事起,就进行不能撒谎的教育。

我记得蒋子龙写过一篇文章,讲他到医院去探视一位病入膏肓的患者,但病人并不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因为家属还在瞒着。这时,坐在病床旁边的子龙兄就很为难,说真话吗?“您快死了,没几天活头了,我是来同你诀别的!”那当然不行;只能参与大家用心良苦的骗局,无非安慰病人,“既来之,则安之,好好养病,相信不用太久就可以出院的!”类似这种善意的撒谎行为,在英语里有一个专门的词,叫做“白色的谎言”(White Lie),在生活中是允许的,而且无人为此受到责怪。人是需要感情支撑的,即或是毫无实际意义的慰安,不过一句泛泛的空话,譬如你去赞扬一位不十分美丽的女性,说她漂亮一样,总是会留下一丝温馨,人与人构成的社会,也就显得融洽了。

可是,绝大部分谎言,却不是白色的,而是很黑很黑,哪怕是浅黑色的,其目的也是为了欺骗。虽然撒谎的人,据说死后要进割舌地狱,受到折磨。尽管如此,也阻吓不了上至赫赫扬扬的大人物,下至乳臭黄牙的小孩子,都会根据需要,敢瞪着眼编造各式各样的谎言。即使明知是欺骗,明知谎话是草尖的露水,也照撒不误。这说来未免奇怪,但也并不奇怪,因为这个世界,从来认为诚实是应该应分的,是除了褒扬以外,不会给予任何实惠报答的,而谎言在未戳穿之前,哪怕只是暂时的得以逃脱惩罚的效益,对撒谎者的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

所以聪明的小孩子,偷吃点心,弄坏物品,和别人打架,考试得个零蛋之后,为了躲避父母亲的责罚,总是乞灵于撒谎。倘若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屁股上一顿饱打,估计是在劫难逃。于是,从那起始,人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谎撒得更高明了。为了掩饰过错,搪塞纰漏,遮住见不得人的鬼祟,推脱闯下来的祸事,而编出一派谎言来摘清自己,装得像没事人一样,便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

这种出于保护本能的文过饰非,没有好汉做事好汉当的勇气,自然是一种怯懦。不过其不诚实的目的在于求自己的解脱,情有可原。若是进一步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自己站在干岸上,为找到一个替死鬼而内心窃喜的话,那就不仅品质卑劣,而且行为可恶了。这样的势利小人、伪君子、假道学、两面三刀的人物,不经常在我们身边出现么?

可这还不能算是最黑色的谎,因为无论自欺欺人,无论坑人害己,总是局限在不大的范围内。然而,在这个前不久的世界上,那些领袖元首,总统皇帝,吃了败仗,硬说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丢盔弃甲,诡称进行了战略转移的;穷途末路,还要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分崩离析,还强撑着不可一世架势的,等等等等,不照样脸不红地对着全世界大撒而特撒其谎吗?这谎要撒起来,那可是要弄得国破人亡的。最终,全部的倒霉,都得落在老百姓的头上。尤为可怕的,正如那个法西斯恶魔希墨莱所言,谎话重复一千遍,便是真理。这种从大人物嘴里吐出来的谎言,成为“真理”,还要山呼万岁,顶礼膜拜,在人类历史上并非罕见。人们为此付出的痛苦代价,也是不可胜数的。

如果,我们回头看看自己的话,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神州赤县被“四人帮”作践到了接近崩溃的边缘,那位副统帅,那位旗手,不还在力竭声嘶地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吗?其实是已经进行不下去了。虽然他们给自己鼓气:“形势不是小好,而是大好,而且越来越好”,可又有多少人会相信这个弥天大谎呢?那时,谁没有唱过“文化革命就是好,就是好”那首充满赌气意味的歌曲呢?可又有哪一个唱歌的人,真的相信那种派仗不断,武斗频繁,穷困匮乏,民不聊生的日子“就是好”呢?

这些记忆犹新的谎言,如今回想起来,真是哭笑不得。

所以,若是谎不得不撒的话,宁肯那种白色的谎言多些,黑色的谎言少些,至于最黑的从大人物口中制造出的谎言,要是能够绝迹的话,也许这个世界上,诚实就会更多更多的存在着了。

盛名之累

中国有句俗话,叫“礼多人不怪”,说明我们是重礼仪、礼貌、礼节的民族。在地球上,被称作礼仪之邦,举世公认的也只有我们中国。因此很让人扬眉吐气,脸上增光的。

这个礼仪文明方面的冠军地位,好像世人至今也难以逾越。

何谓“礼”?辞典解释曰:“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各种礼节。”还引证了《晏子春秋》里的一句话:“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故《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礼,不可无也。”

所以,从孔老夫子开始,礼乐诗书这些基本教材,礼是放在首位的。习礼,作为士的一项重要课程,“能习礼而成其士也”。举手投足,无不据礼行事,哪怕闺房之中,两口子对坐,也有礼节讲究的。要把案几捧到眉毛那个高度,这叫“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其实,手老举着,肯定够难受的,但不能放下来,古人硬是这样一板一眼。于是磕头必须三跪九叩,五体投地,吃饭一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哪怕肉切得不那么方方正正,也不能吃。“割不正不食”,孔夫子就这么规定的。这些礼数,虽然繁文缛节,也表明了中国人礼之久远、之复杂、之丰富、之多样,这才被世人仰慕。

因为人类是从茹毛饮血的野蛮状态下,渐渐进步到文明生活中来的,在这过程中所形成的礼,体现出人不仅仅是物质的创造者,而且也是精神的创造者。礼,其实就是一种精神。人有精神世界,动物没有,不然的话,就像《晏子春秋》所讲,人和其他动物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所以,礼是衡量国民文化素质好坏的尺度,也是判断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标志。

直到现在,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每年三月,还把礼貌视作精神文明月的一项重要内容。报纸登,会议讲,评先进,搞表扬,提倡不遗余力的。什么礼貌用语啦、微笑服务啦、礼让三先啦、门前三包啦,形诸文字,见诸行动,很轰轰烈烈,很热闹一番的。

甚至还大张旗鼓地选出中国的或某地的礼仪小姐呢!

小姐而冠之曰礼仪,打出这块金字招牌,别人就不敢置喙了。挂羊头卖狗肉,是我们国人最善的聪明圆通之处。

看吧,先生们,一点也用不着遮遮掩掩,偷偷摸摸的了。那一位位靓女,泳装登场,线条毕露,胸高臀肥,玉腿横陈,令人目不暇接,想入非非。前排的评委,做神色严肃状,评头品足;后排的观众,眼睛大吃冰淇淋,陶醉其中。名曰振兴礼仪,实乃变相选美,目标达到,名声动听。这种基本上以女性的腰、臀、胸三围为展览重点的活动,与礼相距甚远,但人们却能在礼的名目下,心安理得地一饱眼福,大过色瘾。傻乎乎的老外,是决想不出咱们中国人既能遮住脸,又不挡住两眼看女人大腿的高招来。

这种金玉其外的礼,也算是礼仪之邦的创造和发展了。

所以,现实生活中的礼,有时候,不但离题,甚至离谱。礼之有或无,多或少,全系之于切身利害,利则趋之,尾巴摇得山响;害则避之,躲之唯恐不及,要不就龇出虎牙,一副唁唁然的样子。用得着,礼遇优加;用不着,便去他妈的,已到了绝对的实用主义的程度。下级见了上级,那礼是为了讨好;上级见了更上级,那礼是冲乌纱帽去的,于是鞠躬作揖,问安打千,嘘寒问暖,脸上开花。

由于礼的实用性,诸如上学入托,出门买票,求职转干,户口执照,办证登记,住院开刀,乃至火葬排队,寻死上吊,凡是想做成一件事者,没有这种名曰礼的红包,或者和红包等值的礼品递过去,你就只好尝闭门羹。否则,狗脸生霜,眼高八丈,你就靠边站吧!无礼寸步难行,有礼走遍天下,只要礼到了,后门敞开,袖里乾坤,作弊猫腻,包庇纵容,都不是不可能的。礼全用到这些地方,当然每年三月份,要提倡那正经八百的礼貌、礼仪、礼节了。

因此,每当看到马路上,商店里,公共电、汽车中,影剧院和其他人多场合,一个个火气特别大,谁跟谁都欠二百吊似的,一言不合便操娘,两句话不对,便动手抄家伙,或横眉冷对,或脸红脖粗,或拳脚相加,或头破血流,好像恶狗村一般。于是真盼着挂历上把每个月都印成三月,精神文明再加上雷锋叔叔,一个永远的春天,该多好呀!

也就用不着凡排队,必加楔,必拥挤,一定要乱作一团,方肯罢休。凡好事,必争先恐后,必寸土不让,哪怕削尖脑袋打破头,也不让人。凡矛盾,必你死我活,必不共戴天,不死一口子绝不丢手。其实,客客气气,以礼相待,和风细雨,互敬互让,天下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呢?

人的脾性是很无奈的,得不到的时候,想尽方法要得到它,等弄到手以后,又不十分珍惜了。也许我们已是世所公认的礼仪之邦,名声在外,还用得着那么在乎嘛,也就无所谓了。于是,礼不礼的,自然视若敝屣,撇在一边了。

这大概就是盛名之累的反弹吧?

文化稍息

前些日子,在电视新闻里,看到日本的里千家,来中国表演茶道。

据说,茶道原是出自中国本土,后来,失传了。幸好我们的近邻,替我们保存了这份古董,否则,还以为我们的老祖宗,也和我们现在一样喝酒,没有什么讲究咧!

一看日本茶道,便会发现咱们中国的功夫茶,大概是古代中国茶道的孑遗了。

应该承认,日本茶道比之潮汕地区的功夫茶,那套程式,要古雅庄重得多,也斯文讲究得多,文化韵味自然更浓郁一点。我在福建南部海边农村,品尝过一位老先生为我烧的功夫茶,自然是相当地道的了。安溪铁观音,武夷大红袍,加上闽南地下的矿泉,还未沾唇,已被茶醉。那壶、杯和滤水器皿,那沏茶的套路,以及韩信点兵,关公巡城的茶式,也颇具庄严隆重之意。回想起来,与里千家的表演,多少还有一点神似之处。因此说日本的茶道,是在唐代由中国传到东瀛去的,大概不假,可见中国的文化在世界范围里的影响。

显然在唐以前,中国人是这样温文尔雅地品茶的,现在除了闽粤的功夫茶,还能依稀留有一丝古风外,古代的喝茶方式,在当代中国,早荡然无存了。可日本人学了回去,能成为一门茶道,保留至今,绵亘不绝,着实令人敬佩。茶道所体现的文化品位,禅宗修养,典繁雅致,返璞归真的境界,不但原封不动保持下来,而且发扬光大。作为发源地的中国却失传灭绝,于是,茶道和柔道、相扑一样,成了人家日本民族的特有文化,这真是使大唐后代的中国人,说起来有点脸红。

看到了里千家的茶道精彩表演,顿时想到自己,也算喝了几十年的茶客了,对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茶的专著,了无所知,是说不过去的。无论如何,唐代陆羽的《茶经》,稍后宋代蔡襄的《茶录》,和指南针、火药、造纸、印刷术四大发明一样,和最早的日食记录在我国一样,和其他许多我们老祖宗的创造一样,曾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这个文化古国的冠军,也是别人休想夺走的,中国人最扬眉吐气的,还不是从地底下,随便一挖,就是几千年的文物吗?那时候,外国人还披着兽皮,在山洞里蜷缩着咧!

这样,我就兴致勃勃地逛开旧书店了,打算去买这两部古籍,给自己振奋一下。这起劲当中,我知道是有心理上的不平衡在内的。但遗憾,满城跑下来,不但失衡依旧,倒更增添了几分哭笑不得的懊恼。因为所有这些与古老文化相联系的书店,都立正稍息,向后转,靠边站了。

还振作什么呢?西单的旧书店,我在三年灾荒时期,曾在那儿卖过心爱的书籍,以解燃眉之急。卖书的钱,可以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我是忘不了那家中国书店的。但这家店没有了,原址已成购物中心,而书店的小小铺面,寒碜得连个招牌都挂不出来,躲在一条胡同旮旯里,非有心人,轻易是找不到的了。东单的旧书店,我在那里买到过线装的《元曲选》、《缀白裘》。现在的门面已被一家时装公司,挤掉三分之二,余下的地方,去掉楼梯过道,人都转不开身。到了王府井一看,书店里找不到《茶经》、《茶录》,但音响器材,服装玩具,镭射唱片,文化用品,却堆满在原来应该卖书的柜台上。

东安市场里的书店,当年我曾在那儿消磨不少时光,原来的那一连串的旧书摊,和琉璃厂一样,是具有文物意义的遗址。但每改建一次,书店面积就缩小一点。现在港商大举投资,准备大兴土木,开始拆迁动工。谁知道将来这个商业中心建成了,其中还会不会有一间古旧书店,恐怕也难预卜了。

我站在那儿,买《茶经》的事倒撂在一边了。不禁在想,像中国这样一个五千年的文化古国,竟连一家像样的古旧书店,也被挤得无栖身之处;究竟中国的古在哪儿?文在哪儿?岂不是很成疑问了吗?

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像在中国已绝迹的“茶道”一样,又有什么日本人,到我们中国表演失传的“书店道”呢?

这事也难说,对不对?

多多益善乎

偶读清人钱泳的《履园丛话》,其卷七《臆论·不多不少》条,很有点耐人思索之处,现抄录于下,以飨同好。

“银钱一物,原不可少,亦不可多;多则难于运用,少则难于进取。盖运用要萦心,进取亦要萦心,从此一生劳碌,日夜不安,而人亦随之衰惫。须要不多不少,又能知足撙节以经理之,则绰绰然有余裕矣。余年六十,尚无二毛,无不称羡,以为必有养生之诀。一日,余与一富翁、一寒士坐谈,两人年纪皆未过五十,俱须发苍然,精神衰矣,因问余修养之法,余笑而不答,别后谓人曰:‘银钱怪物,令人发白。’言其一太多,一太少也。”

看来,多和少,虽是数量之差别,但多之多,少之少,也有可能出现质量之变异。

读了上面这则《不多不少》的笔记,对汉时受过胯下之辱的大将军韩信,他那颇为人赞赏的用兵之道,“多多益善”四个字,不禁要两分法看了。尽管在生活中,有的时候,多一点要比少一点好,可更多的时候,我认为:少一点说不定要比多一点好。钻石是极稀有也极难开采的矿物,物以稀为贵,所以,价值从来高昂得令人不敢问津。东西一多,便不值钱,所谓“谷贱伤农”,“丰收成灾”,就是地里产出太多以后带来的负面效应。作家写书,粗制滥造;明星作传,拼命兑水;电视长剧,没完没了;帝王将相,翻来覆去,读者和观众渐渐也就不会买账了。

当然,人民币多了,倒不是什么坏事。不过,清代的钱老先生说了,钞票多了以后要费心思,一费心思,头发就要白了许多。说实在的,发白可染,不须计较。但看到时下不少人坐在被告席里,成为贪污犯,成为刑事犯,考察一下其堕落的过程,无一不是与银钱有着莫大关联。所以,银钱怪物,令人发白的同时,还能令人犯罪,这才是多之害。

一种人,是钱多了,欲壑难填,还想弄更多的钱,便不择手段,为非作歹,贪赃枉法,无恶不作;一种人,是钱多了以后,骄奢淫逸,腐化堕落,吃喝嫖赌,为富不仁;一种人,眼红别人有钱,又不肯靠劳动发家,勤俭致富,便好吃懒做,不走正路,歪门邪道,坑蒙拐骗。结果,轻则撕掉党票,摘掉纱帽,重则跳楼上吊,判刑坐牢,更有甚者,绑赴刑场,有去无回,即或宽大,也终生铁窗。这一切,无不因多而起。古人云,“满则盈”,这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什么,钱也好,物也好,人也好,多了,就容易成灾,为害,造祸,遗患。

我记得小时候,三十年代,并不觉得人之多,多到如此拥塞的程度,也不知道人之多,会把国家拖累到这步田地。那时,日寇侵我中华,全民抗战,大家都唱《中国不会亡》,因为不会亡的主要原因,就因为我们人多,有四万万五千万同胞,一对一地拼刺刀,足可以打倒日本侵略者,取得最后胜利,于是很为中国的人多而自豪。可五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人口剧增十二亿出头,如今为这个世界第一感到骄傲者,倒不多见了。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人已达八九亿之众,要刹车还为时不晚。一句人多热气大,干劲高,吐一口唾液,足可以淹没一个国家的豪言壮语,人口又呈爆炸之势。后来,头脑冷静下来,想到这么多张嘴,除了吐唾沫淹死帝国主义者外,一些有头脑,有远见的人士,就为如何喂饱这许多张嘴,感到不寒而栗了。因为人到底异于禽兽,不仅仅喂饱就满足的,还有其他的生活要求和消费欲望,于是人越多,麻烦也越大。

第一当然是吃饭,民以食为天嘛,仅吃饭不行,还不能光屁股,更不能睡在马路上,于是要穿衣、要住房、要发工资、要求学读书、要上班做事、要看病吃药、要养老保险……要个没完没了。而且,与之相关的,人多了以后,管理人的官员们也相应增加,官员办公打电话发指示的部门也必定扩大,什么级别该配的什么样的小轿车,自然也照规矩添置,秘书啊总务科长啊,小食堂啊哪样都不能少……

于是,一连串,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轿车多了以后,势必造成城市交通的堵塞;交通不畅,势必要修路;大动土木势必要拆迁;拆迁户怎么办,势必又得盖房;盖房势必又得占用农田……由此看,所有这些“势必”,都由“多多益善”而起。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是由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冷兵器战争所决定了的,是“人多好种田”这种农业社会中的古典经验的延伸,所以持小农经济思想的人,就天生地热衷于一切求大、求全、求多,成了上上下下的不可遏止的惯势。我记得,共和国有一个时期,习惯于“人海战术”大呼隆的做法,全民炼钢,全民修路,全民大放卫星,甚至全民做诗,声势造得很大,效果却不理想,十之八九,最后总是以劳民伤财、事倍功半告终。

人口的膨胀,就是这种小农心理的产物。如今,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要比城市难做,其根本道理就在这里。结果,人口压力成为一个沉重包袱。到了明白应该吸取教训的时候,才下决心改弦易辙,可也为时晚矣!

要是中国人口还保持四万万五千万的话,不是一个饭碗有三个人抢,而是三桩差使由一个人挑,整个社会不是人多于物,求大于供,而是物多于人,供大于求,那么眼下衣食住行的情势,文化教育的状况,科学技术的发展,精神文明的建设,怕是另外一种样子了。而且,国家的综合国力,按人口平均数在世界范围里排位,肯定要比现在的位置靠前得多多。

若到上海南京路、北京王府井看一眼,那万头攒动,熙熙攘攘的场面,令人有缺氧之感。有一句成语,“人多为患”,或者“人满为患”,恐怕是再准确不过的形容了。所以,人多了,人就不值钱,物少了,物就得涨价。工资像行走蹒跚的老爷子,永远追不上像腿脚利索的年轻人似的物价,这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事,问题就出在这一个“多”字上。凡多,而无节制,则必生出些麻烦的事端来。

多,未必就稳操胜券,著名的赤壁之战、淝水之战,曹操、苻坚纵有千军万马,不也饮恨败下阵来。韩信结果被吕后捉去杀了头,可见提倡多多益善者,也未必显得真正的高明。

补品吃多了,鼻孔流血;女人玩多了,杨梅大疮;钞票捞多了,腐化堕落;小说中淫秽笔墨多了,害人误己。因此,我相信,提倡一下适可而止,对我们这个爱偏激、爱过头、爱矫枉过正、爱大、爱全、爱多而不厌足的民族来说,也许不是一件坏事。

贪多的苦头,我们吃得够多的了。

李鸿章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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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酒不醉人

中国有一句谚语,“酒不醉人人自醉”,这意思是谁都能理解的。

最近廉政反贪风兴,屡屡从报纸上或电视新闻上看到,凡是被绳之以法的贪官污吏,在公布其贪赃枉法,收受贿赂,敲诈勒索,营私舞弊等等罪行时,在起获的赃物一项中,那长长的名单上,无一例外地都会有上等好酒若干瓶。于是,我对这句应该说是古老的谚语,有了新的理解,也许这些坐在被告席里的当事人,才是真正的“酒不醉人人自醉”,把人家进贡的成箱成箱好酒,堆放在家中,藏而不喝,只为欣赏,不求喝醉,但求看醉,要的是那一份怡然自悦,陶陶然,醺醺然的感觉,这大概才算真正达到了“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境界。

所以,司法人员搜查时,打开一看,酒香扑鼻,还以为是某酒厂的酒窖,或者是副食品商店的酒品仓库呢,这便是当代贪官的怪现象了。

有一次,我和叶楠兄谈及此事,很讶异这些“同志”有好酒而不饮而珍藏的怪诞。叶楠笑而言曰:“这些官,几乎天天顿顿有饭局,有酒喝,作为贿赂的好酒,自然是喝不过来了。”继而,他开玩笑想出一个解决办法,说:“其实,大可以送人。”我说:“他们即使有此心,使别的酒鬼同过酒瘾,谅也不敢的。偷来的锣鼓敲不得,他又不是酒厂的厂长,一瓶瓶好酒到处馈赠,岂不使人怀疑来路不明否?”

总之,不解。外国也有贪污,也有贪官,也有报道他们贪了什么什么,但很少有从家里查出许多瓶酒的。难道中国的贪官,都有收藏名酒的嗜好?这是个挺令人纳闷的现象。

也许古老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上至帝王之尊,下到大小官员,无一不嗜酒,才使之后来的官员爱酒若命?但孔融说过:“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曹操在诗里写过:“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看来,他们是喝而不是藏。他的对手孙权,也是酒鬼,喝醉了,令人用水浇满朝文武,宫廷里成了泼水节。他的孙子孙皓,更厉害,“每宴会群臣,无不成令沉醉”,谁拒绝喝酒,谁喝得不醉,是要砍头的。所以,吴国的大臣顾雍“不饮酒”,《三国志》还专门记了一笔,说明当时好饮成风,不喝酒的官员极少。最出名的就是阮籍了,他是个酒徒,听说步兵营里有一厨师,善酿酒,他宁可去到那里当头头,可以就近大醉,却没有想到暗示人家,给他意思意思,拿若干瓶回家藏起来。

所以,古代虽有贪官,但起出来的赃,极少家中存有许多贿赂的陈年白兰地,或XO之类。我们看过的《红楼梦》里宁国府被抄家时,那张没收物品的单子,什么东西都有,就是没有酒。

古代贪官不贪酒,我想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酒薄。

武松景阳冈打虎,在一家路旁酒店,先喝了三碗酒,吃了一盘牛肉,觉得酒味不错,肉也挺香,接着向酒保要求再添。老板说,武先生,我们家的酒可不是假冒伪劣,你看酒旗上写着的“三碗不过岗”,就是质量保证。武松又喝了一轮,犹未尽兴,还向酒保伸手要酒,并掏出碎银子,表示他有钱买单。《水浒传》上说他先后一共喝了十五碗,每碗,往少算,二两,如果是二锅头的话,该有三斤酒下肚,别说老虎,连老鼠都打不了。据此可以判定古代的酒,大概酒精度是不高的。《水浒传》里说到酒,都用一个“筛”字,看来,那时的酒,酿好以后,开缸为醅,筛去渣糜,方可称酒。因此,肯定不耐储存。所以,那时候向贪官行贿,如《金瓶梅》里,西门庆向蔡京之子蔡攸说情求救,送上去的礼品,也只是几百石白米,数百两银子,没有送阳谷老酒的记载。显而易见,古代酒的易变质和酒精度低,不具备货币意义。

第二个原因,应该看到古代政府官员的构成,以士这个阶层出身的人员为多。士,是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经过一定的科举制度,才能成为士。如前面提到的蔡京,就曾经做过翰林学士兼侍读,修过国史,这差使绝非一个草包所能干得了的。他还任过端明殿大学士,这个皇帝内阁秘书的职务,苏东坡也曾担当过的,可见蔡京,虽是贪官,但在文化上,与苏轼兄弟王安石相轩轾,是毫无疑问的。当时,另一贪官童贯,“以供奉官诣三吴访书画奇巧”,显然也是有一定艺术素养。“留杭累月,(蔡)京与游,不舍昼夜,凡所画屏幛、扇带之属,贯日以达禁中,且附语言论奏至帝所,由是帝属意京。”由此也可了解蔡京的诗文书画,在当时是未可小觑的。不像我们现在一些违纪出事的干部,翻出来的赃物,除了金,除了银,还有高级照相机、高级金笔,其实,索贿也还是属于低级阶段的小农意识的,那种土老财的物质需求,连贪污也贪不出一点文化品位,看看人家蔡京、童贯,岂不愧煞?

当然,有文化的人,不等于是具有文化教养的人。即使具有了相当的文化教养,也不等于就不可能堕落成为一个贪官。而这样的贪官,对于社会的贻患,甚至更为剧烈。所以,过去的和今天的蔡京、童贯之流,成为被历史唾弃的败类,也不足奇。

像蔡京与童贯之流,徜徉于西子湖畔,“不舍昼夜”,游山玩水,岂能无酒助兴乎?对行贿者来说,不可能不利用这个机会,将酒做敲门砖,大大地奉献嘛?但查遍《宋史》,未见这等贪官后来败事时,有从家中起出羊羔美酒若干瓶的记载。士,这个阶层,懂得文化消费,有酒肯定马上放怀畅饮,绝不收存,更不珍藏。只是到了后来,酒有了货币价值,出自当时社会底层阶级,如工匠农户家者的贪官,视钱如命,贪婪成性,酒便成为贪污的触媒。一直到今天,酒有手榴弹之称,也是因为它具有杀伤力的缘故。一杯酒下肚,一瓶酒到手,方便之门,也就不打自开了。

所以,若有兴趣,无妨做一次这样的调查。凡近些年来处理过的贪污案件,从家里起出赃来,藏有若干瓶好酒的贪官们,绝对是文化素质不高和欠缺文明修养的人,大致是不会错的。休看他们念过大学,拥有职称;西服笔挺,领带光鲜;经常出国,见过世面;高谈阔论,口若悬河。这些表面上的一切,属于泡沫文化状态,掩盖不住他们本质上的极其贪婪的小农观念。

当前很多本不应该成为贪污犯的干部,出身很好,成份不错,而身陷囹圄者,就是在这种小农经济思想的支配下,过了今天,没有明天,不拿白不拿,不贪白不贪,由小而大,由少而多,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更由于自身文化教养的低下,所形成的人格缺损,道德匮乏,在犯罪的泥淖中,只能是变本加厉,无力自拔,而愈陷愈深。

不久前,南方某地的一个局长,被检举揭发,立案侦查,但苦于找不到他任何赃物。后来,经检举,知其家夜间传出屋里掘土声,结果,在其住宅的堂屋地下,挖出一口大缸,打开来后,人们瞠目结舌。其中包括美钞港币、金银首饰、成捆的人民币和各种值钱的物品。办案人员清点的结果,是其历年的贪污所得,悉存于此,竟分文未少。这种守财奴式的贪官,令人可笑的同时,不也令人感到悲哀吗?

如果这个人,稍稍具有一点文化教养,稍稍能制约灵魂深处的小农意识,来审视自己这种挖坑埋缸的土老财行为,也许会觉得愚不可及,而回头是岸吧?正因为他既无文化教养,又有小农观念,于是,就坐到了被告席上。所有那些家中藏有相当数量贿酒的贪官,大概都是诸如此类之辈。

因此,加强干部素质,提高文化教养,从根本上克服小农观念,不贪不婪,不拿不占,只有首先在思想上建立起坚固的屏障,辅之以纪律,监督,检查,制约,才能防微杜渐,达到反腐倡廉,防止贪污的目的。

贫穷的“豪华”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再简单没有,也是毛主席说过的一句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所以,我们这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被叫做“人民共和国”,就因为人民,也就是最大多数的老百姓,在宪法上规定了,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才这样称呼的。而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构中的大小官员,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公仆才对。但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主人和公仆的位置颠倒了,公仆成了为所欲为的主人,而可怜的主人呢?却被公仆践踏在脚下,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最近某个未脱贫县,温饱不能,民有馁色,乡镇企业停工停产,工人待业,教员开不出工资,校舍亟待修缮……但该县的公仆们,一个赛一个地买轿车,还要买豪华车。一个穷县,竟拥有一百几十辆轿车。这种近乎荒诞小说的行径,令人瞠目。如果这个县的书记、县长克尽厥职,造福一方,民众富庶,百业兴旺,真为全县人民做了好事,哪怕坐私人飞机,恐怕也不会有异议。可现在连救灾款,也挪用来买轿车,如此挥霍民脂民膏,不由人想起毛主席的这句诗,这“苍茫大地”,到底是“谁主沉浮”?

何谓公仆?也就是执行主人的意志,管理一个地方,一级政府,或一个机构,一个部门的行政人员。这些人在他们的工作岗位上,已经从人民那里,拿到了和他所担任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福利,包括房子、车子之类的物质上的报酬。虽然,我国的官员,譬如这个县的县长、书记,相对于日本、美国同类别的官员,在薪金上有着悬殊的差别,但比之他那个县里温饱不继的农民,拿白条子的教员,开不到工资的工人来说,应该说是收入不菲的。更何况,公仆手中的钱,和老百姓手中的钱,那含金量,不言而喻,是并不等值的。

难道那些坐车的老爷们,不知道他们这种贫穷的“豪华”之举,是多么的不得人心吗?可他们能稳坐车中,居然对这“十手所指,十目所视,其严乎”的场面,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也真是令人惊讶之极了。

后来读《列子·说符》中的《攫金》这则寓言,我方恍然大悟。

“昔齐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吏捕得之。问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对曰:‘取金之时,不见人,但见金!’”可以想象,这些公仆和那位抢人家金子的人犯一样,只看见轿车,心目中哪里还有老百姓啊!

焦裕禄有句名言,叫做“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好像榜样的宣传,只能作用于老百姓,也就是可怜的主人;对于手中有了权力的公仆,对不起,往往就成了口头文学,述而不作了。所以,我们时不时地听到和见到活着的雷锋,却很少听到和见到活着的焦裕禄,道理恐怕就在这儿了。因为权力这东西,很容易使公仆变成主人,而把老百姓视作奴仆的。但是,先贤孟夫子有一句话,值得给这些看不见老百姓疾苦的公仆们,敲敲警钟的。那就是:“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白话的意思是,如果官员把民众看得像土块草芥一样,那么,民众就会把官员看得如同仇敌。接下来的问题,恐怕就相当的严重了。

坐车的公仆们,难道不应该当头棒喝,深思再三吗?

雷声与雨点

报载,某市作出了副局级官员个人家庭大事必须报告的制度,涉及面较宽。诸如自建、购买、出租、用公款装修住房;亲属与子女招工、转干、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非因公出国留学、工作、定居;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参与经济活动;涉外活动中收受礼品和有价证券;以及个人获取工资以外的奖金,或家庭有较多的非工资性收入……都得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据说,这是全国第一份。看来,也是推行廉政中,动了真格的,而且很切中要害的一个措施。是否真的说话算话,执行起来,还有待进一步的证实和时间的考验。但愿不要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地流于形式,或者,说归说,做归做地走走过场而已。

这种公开干部经济状况的做法,非始自中国,非始自于这个市,在西方国家,也有政府官员要申报个人财产的制度,还有隐匿财产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等相辅相成。任何一个国家机器,若不想由于贪污腐化而崩溃垮台的话,总要有一定的法律、规章,来约束各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行为。譬如这种使收入和财产透明化的做法,就是很常见的政权建设中的法制手段之一。

毋庸讳言,官员凭借着手中的权杖,是能够拥有一般老百姓所得不到的便利,甚至无须动手,甚至不用支嘴,就可以获得有形的或无形的工资外的收入。这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在解放前旧的社会制度下,是司空见惯,不以为奇的事。但是这种权力的消极腐蚀作用,即使在人民政权中,也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官员,经不起物质诱惑,走上堕落之途。从传播媒介中得知,那些腐化堕落,渎职自肥,营私舞弊,贪污受贿之辈,有的本是鸡鸣狗盗之徒,混迹革命队伍,一有机会,便原形毕露;但也有的曾经身居高位要职,在没有送上法庭之前,也是轻裘肥马,紫衣纱帽,满脸道德文章,讲起大道理来一套又一套的。曾几何时,欲壑难堪,愈陷愈深,终于像《红楼梦》的《好了歌》所唱:“金满箱,银满箱”,“至使锁枷扛”了。

于是不禁想,先进的社会制度,正确的政治思想,楷模的带头作用,邪不压正的社会风气,所形成的这股道德力量,若是没有一定的制度、条例、章法和实施细则,加以检查约束,而且谁也不能例外地受到监督的话,仅靠自律、靠觉悟、靠孔夫子所谓的“慎独”,就难免使一些自外于道德约束的人,罔顾党纪国法,最后东窗事发,身系缧绁为止。所以,像某市的高官必须报告个人和家庭大事以及财产状况的制度,实在具有防范于未然的意义。

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墨子,在其《尚贤上·盗其无自出》一文中,这样说过:“富者,有高墙深宫,墙立既,谨止为凿一门。有盗人入。阖其自入而求之,盗其无自出。”这位富人,筑了很高的墙,但只开了一扇很小的门。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如果有强盗进来,墙高逃不出去,只要关上这仅有的一扇门,就可以关门捉贼了。这则寓言说明了一个道理,四面高墙,唯开一门,比喻建立一种严密的制度,严格地按制度办事,于是,任何作奸犯科的人,也休想钻空子了。

看到某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走出这一步,为反腐倡廉这个意义深远的行动,写下精彩的一笔,禁不住为之叫好。但愿雷声响时,雨点跟着也来,那么,张扬社会正气,提倡廉洁奉公,会是很有实效的事情。

碗中的变化

旧时有钱人家,通常都要延聘塾师到家里来教书,称之为西席先生。东家除四季的节礼,年终的报酬外,照例要供老师的食宿。有一则讽刺冬烘先生的笑话:说这家颇悭吝的主人,餐餐只供青菜豆腐。塾师也就不客气,筷子专夹豆腐,大啖而特啖之。东家见他如此胃口,如此吃相,便笑他,他毫不介意,并声明豆腐是他的命。有一天,那东家除了照常的豆腐菜,特地加了一碗肉来考验他。他风卷残云,一上来把肉吃了个精光。东家问他:“老师今天怎么光吃大肉,不吃豆腐了呢?”这位塾师吃饱以后,擦擦嘴说:“豆腐是我的命,但我见了肉,就不要命了!”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中国人的食谱里,肉是唱主角,挑大梁的角色。无肉不成席,不论自己解馋,还是招待客人,肉从来是煎炒烹炸的主要对象,因为老百姓所能摄取的脂肪和蛋白质,大部分得靠它提供。

国人食肉的历史,可算久远。从夏之末代王桀,“以人架车,肉山脯林,以酒为池,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余人”(皇甫谧《帝王纪·夏》);到商之末代王纣,“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史记·殷本纪》)。一直到《左传》的“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的说法出现,可见肉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是上至权力阶层,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劳动大众的必需品。不过有的有的吃,有的没的吃的区分而已。

不过,如今下馆子的人,除非有特殊的嗜肥癖,考虑到胆固醇啊,甘油三酯啊,一般是不愿举筷的了。包括居家过日子的平常人,也不把红烧肉列为主菜,更不会把吃一顿肉菜视为过年解馋之举了。尤其城镇居民,几乎不指着猪肉提供油水,要想大快朵颐的话,肉类根本不在考虑之中。逛小菜场的主妇们,则把眼睛盯在鱼虾海鲜,山珍野味,时鲜蔬菜,营养食品了。肉类食品在餐桌上风光的时代,已是明日黄花的事了。现在,朋友交际,公关聚会,做东请客,儿女孝敬,在那酒酣耳热,猜拳行令,水陆毕陈,觥筹交错之际,即使有猪牛羊肉做出来的菜肴,吃客们也不屑一顾的了。

若把镜头回放到二十年前,每人每月还得凭证凭票供应猪肉的。

我记得三年灾荒时期,一年熬到头,才分得一点肉吃。那吃惯了瓜菜代的肠胃,久不见此物光临,已不知如何消化,只好由其穿肠而过,全给滑泄掉了。那时候,肉对于中国人来讲,确实是非同小可的副食品。在农村,背回半扇猪肉过年,全家人笑逐颜开。城市里,春节期间,一家吃上十几斤肉,也极平常。但现在,哪怕是寻常百姓家,肉已不是唯一的,主要的,非有不可的,缺了不行的副食品了。

正如人们在主食上,开始不光追求于精米白面,而对窝窝头、玉米饼、小米粥、大煎饼感兴趣一样,那么副食的变化,肉、蛋、奶之外,蔬菜瓜果,也渐渐成为碗中的主角。甚至过去根本上不了桌的葛根、蕨菜、马齿苋、山野菜,也成为佐餐佳品了。

过去,端着一大海碗半稀半干的瓜菜代,从村东头喝到村西头的贫穷时代,在大部分地区,已经是属于历史的记忆了。后来,吃肉便是过年,过年就是吃肉的日子,至少在城市里,也不再是唯一的饮食方式。目前,食谱的多样化、营养化、健康化、方便化,在特大城市里,恐怕还得加上一个“洋”化,便是眼下中国人饭桌上的新趋势。

这样一种饮食走向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取决于人们的经济实力,也就是购买力的增强。但手里有钱而买不到东西的话,饭桌上的变化也不可能实现,因此又和整个社会的物质供应大大丰富相联系的。所以,这种饭桌上,饭碗里的并不明显,也未大张旗鼓宣传过的变化,倒是最好的说明改革开放成就的一个注脚。

虽然,生活中仍有许多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这种饭碗里的变化,总还是挺让人高兴的,尤其对过来人讲,体会也许更深刻些。若是这样诸如此类的变化多一些,令人沮丧泄气的事少一些,岂不是更好了吗?

年在嘴上

又到了“爆竹一声除旧,桃符万户更新”的春节了。爆竹禁放了,但桃符还是要贴的,于是全国上下,举家挨户,都在忙这个年了。

忙年,是中国人的一大快活。

西方人过万圣节、感恩节、逾越节,都带有很浓的宗教色彩。他们一年之中的最重大的节日圣诞节,教堂鸣钟,咏唱弥撒,那就更是神圣庄严,热烈而又隆重。中国人的节日,与宗教的关联性不是很大的。春节,也就是过年,是和五千年来的中国农业经济形态分不开的,基本是一种农耕文化现象。一年到头,经过了春种秋收,夏忙冬藏的农事劳动之后,新的耕作年份即将开始之际,快快活活地休憩一下,庆贺一下,既是对上一个年度辛勤耕作的慰劳,也是对下一个年度丰收的祝福和风调雨顺的祈愿。

春节,成为中国人一个最隆重的节日,其意义大概在此。

于是,中国人过年,必然也就带有小农经济的特点。因为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无法产生更多的社会积累,只能维持生存的最低需求和简单再生产,也就谢谢老天爷了。再加之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统治者造成的人祸,经常闹得连吃饭都成问题的。翻一翻《二十四史》,“饥馑”、“灾荒”、“人食人”、“饿殍遍野”、“颗粒无收”的记载是屡见不鲜的。正因为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所以,“丰衣足食”,免于饥寒之苦,是中国人长期以来憧憬的理想世界。而“民以食为天”的警语,也说明了小农经济下的中国人,第一位的需求,也是最大的需求,就是要把肚子填饱。所谓“青黄不接”,所谓“糠菜半年粮”,所谓“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干稀搭配”等等语言,正是旧时中国农民一年到头饮食状况的描写。因此,中国人过年,主要在吃喝上,也是饿怕了以后,一种心理补偿的反应吧?

所以,中国人的忙年,也就是忙吃。

连《白毛女》中的杨白劳,躲账十天,大年三十回到家中,喜儿还从邻居大婶家借了几斤玉茭子面,包饺子过年呢!由此可见,年和吃是分不开的。中国人过年的主要活动项目,就是忙吃忙喝。至于迎神请佛,祭祀祖先,张灯结彩,拜年贺喜,则是次要的,或者是过场而已。我记得早年间,家中准备的年糕年饼之类,至少可以吃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否则,就没有年节气氛了。而据我所知,东北地区气候寒冷,宜于保藏,年前所包的饺子,一缸一缸地在屋外冻起来,有的人家要吃到农历的二月二龙抬头的,这才显得气派。一进年关,尤其在农村,更是集中在这张嘴上,杀猪宰羊,烹鸡煮鸭,磨米舂面,蒸糕烙饼,忙得不亦乐乎。若是问一个中国人,“年在哪里?”那么最准确的回答,莫过于说“年在嘴上了”!

这种习俗,形成传统,延续至今,少有改变。过去凭票凭证供应时期,得为老百姓每家每户的一只鸡,两条鱼,几斤猪牛羊肉,乃至富强粉,好大米,大花生,葵瓜子,筹措准备,全国调运,当这个国家的大家长,也真不容易。现在,日子好过些了,但一到年关,政府机关,工商部门,仍旧要为几亿张嘴奔忙。大小单位,头头脑脑,都得为属下的员工谋福利,你就看下班后满载而归的快乐,便可了解古老遗风的背后,所反映出的农业经济社会贫困的阴影。

有一份统计说,平常日子里,中国人每天要吃掉一百万头生猪,一千八百七十万斤鸡蛋,每天喝掉的酒,是三点六万吨,一年下来,这些酒可以灌满一点五个杭州的西湖。因此,一过年,大吃大喝的结果,必定是成倍地翻番,要消耗掉更多的肉、蛋、奶,而且,基本上都不是营养所必需的。还不包括吃坏了肚子喝坏了胃,存在冰箱里费电,吃不下去霉烂变质,最后成了垃圾的损失。这种加速的消费浪潮,实际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大浪费。

什么时候中国人能够超越这种人类最起码的本能呢?除了吃之外,在这样的节假日里,追求文化层次的满足,精神世界的愉悦,不也是一种或怡然自得,或合家同欢的乐趣吗?如果一个人只知道大快朵颐,唯求酒足饭饱,那大概离“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不远了。倘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这样的话,那就很难想象会有多大出息了。

因此,过年,只为一张嘴忙,说起来,是挺悲哀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假如,离饭桌远些,过一个在精神上充实的春节,同样也是不亦乐乎的。

大吃的阴影

儿时,不知稼穑维艰,一到过年,家长们为张罗过年吃喝,先是不能不买,接着不能不吃,最后不能不扔的过程,浑不在意。等到我也做了家长,才明白这其实是一次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游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虽然已经一切凭证供应,也还是想方设法使年过得丰盛起来,走后门啊,排长队啊,捎买带啊,一切都为了这张嘴。结果,上辈人的老一套重演,努力地买,加油地吃,可是,肚皮容量有限,有吃的意愿,无吃的能力,最后,吃不完的,放不住的,也就眼看着扔进垃圾桶了。

我也有些莫名其妙,为什么,吃成了中国人过年的唯一消遣?为什么一定要在短短的几天假期里,突击吃掉比平时要多若干倍的,都是些高蛋白、高脂肪的食品?尔后,或消化不良,或急性肠炎,或酒精中毒,至少也是食欲不振,再无胃口。好多人,你请人家吃,人家请你吃,鸡鱼蛋肉,糕团点心,瓜子花生,蔬菜水果,这都是极其一般的水准了,就这样一个春节吃下来,也比上班不知辛苦多少倍,这实在是一个难以理解的花钱买痛苦的过程。

外国人过圣诞,过新年,也吃也喝,但既吃且玩,玩吃并重,不像中国人这样投入,以吃为主,不干别的。想来想去,过年凸现一个吃字,恐怕是我们的老祖宗饿怕了的结果。

人就是这样,越是吃不着,越想吃,越是肚子饿,越是贪食,这是一种很自然的逆反心理。五千年来,由于中国封建的社会体制,落后的小农经济,根本不可能富国强民,所以,过穷日子是注定了的命运。当然,中国的老百姓极其善良,并无奢望,能不受冻馁之苦,就谢天谢地。

然而,这又谈何容易呢?翻翻《二十五史》,几乎每一页都能发现老天爷和老百姓过不去,诸如“数月不雨”、“大水淹没州县”、“江堤决口,府道悉成泽国”、“飞蝗遮日,凡过处,颗粒绝收”、“饿殍无计,横尸遍野”等等词句。更有甚者,饿到了极点,便是“齐尝大饥,群氓相脔而食”(宋·苏辙《龙川略志》)、“宣和中京西大歉,人相食”、“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致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伤,残于犬豕”(宋·庄绰《鸡肋篇》)。不仅仅天灾,人祸也让老百姓无以为生,更谈不到果腹了。如《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七载:“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米斗直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积骸流血,满于坊市。”饿到这等骇人听闻的程度,能不刻骨铭心,留下惨痛的记忆,成为遗传基因嘛!

这种天灾人祸造成的饥饿,是旧中国老百姓始终摆脱不掉的阴影。“吃饱饭,好耕田”是他们一个永远的梦。陆游诗云:“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有吃有喝,恐怕是老百姓的最高境界了。但这个最起码的要求,也难做到。即或少有天灾人祸的劫难,也是处于“糠菜半年粮”、“终年无饱时”、“饥肠总辘辘”、“路有冻死骨”的饥饿或半饥饿状态,朝复一朝,代复一代,延续了数千年。正是饿怕了的这一份沉甸甸的历史,才形成这种过年大吃的贪食文化吧?所以,对老百姓来讲,累死累活一年,好容易熬到年关,还可以过个安生苟命的年,最热衷的事情,莫过于吃喝,便是中国人春节的风景线了。

甚至到了现代,这种贪食文化的余风,仍能见其踪迹,可见历史的阴影,是需要相当时期的冲淡,才能消失。所以,一到春节,吃,仍是一个永恒主题。所谓年货,无论人们自己所购买的,还是机关单位所分发的,或是亲朋好友所馈赠的,十之八九为食品。而这中间,至少又有十之八九,绝对是多余的,用不着的,吃不完的,但仍须强迫自己的嘴和胃去将它克服掉,这类得不偿失的靡费,说是暴殄天物,是一点也不过分的。近年来,许多人家,有了冰箱,又添冰柜,恨不能建个冰库的原因,也是想减轻肠胃一时沉重的负担吧?

中国人的吃,虽然从孔夫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开始,有其美食文化的传统,后来发展成了宫廷里的珍肴异馔,达官贵人的钟鸣鼎食,士大夫的精致供奉。但即使这些非普通老百姓的上层消费者,在饭桌上也是满汉全席,不厌其丰盛,一餐千金,不怕其浪费,酒池肉林,不会嫌其多,山珍海味,唯恐嫌其少,归根结底,也还是贪食文化的变种,是老祖宗饿怕了的结果。

年年过年,年年吃,什么时候,中国人能从历史沉淀的误区里走出来,解放嘴和胃,过一个不完全以吃为主的多彩多姿的年,那也未必不是另一种快乐。我想,这种觉醒,大概是早晚要来的事。

龙多不治水

有一个笑话,其实也不是笑话,是从一句谚语延展出来的寓言。

谁都知道这句谚语,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但这三个和尚也不能总没有水吃,于是他们雇了一个劳动力,从山下的小溪里往山顶的寺院里背水。这三个和尚坐在山门外,一个和尚分工统计数量,一个和尚分工检查质量,另一个和尚负责政治思想。因为山陡路险,背上来的水怎么也不够饮用,最后,那个劳动力先累死了,跟着,那三个和尚也就渴死了。

这当然很可笑,细想想,又不觉得可笑,现实生活里不乏这样的事例,奇怪的是人们习以为常,谁也不曾为之笑过或者哪怕哭过。没有!今天和昨天一样,昨天和前天又是一样,而且,不难设想,明天和今天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山门外面永远会坐着三个穿黄袈裟的和尚,和山底下一个永远在吭哧吭哧地背水的劳动力。

据报载:“对上海、山东、河南、陕西等地的调查显示,国有企业在生产计划部门的人员比例为百分之一点一,中外合资企业为百分之五点六,在技术部门国有企业为百分之二,中外合资企业为百分之四点一。同时,在质量管理、研究开发、财务管理、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中,国有企业里人员所占比例也均低于合资企业。但从非业务部门(包括总务、人事、综合、秘书及党务人员等)来看,其人数比率却大大超过。非业务部门人员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其经营管理的效率就难以提高。”

如果说,艺术创作也是一种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也是一种产品的话,那么,不言而喻,那些爬格子的人,便是生产力了。那些不停地照看着爬格子的人,生怕他们误入歧途,总是来不及地指点迷津,给予太温暖的关怀,给予太亲切的箴导的部门和领导,和原来也执笔为文,如今也进入了照看爬格子的人的部门和领导行列之中者,便可算是生产关系了。

按照我们都读过的列昂捷夫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说法,生产关系应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应该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那么生产关系过于庞大复杂,必然要人浮于事,而人浮于事的结果,必然要闲着没事干,没事干,又不肯修身养性,难保手痒痒得不好受,必然要没事找事。弄不好,无乱添乱。因此,干活的被领导者,和不干活的领导者,也就必然存在一个合理的比例问题。如同上面的那项调查一样,指手画脚的人多了,都穿着黄袈裟,坐在山门外等水喝,大概不是个办法。

至于怎样一个比例才算妥当呢?愿有识者幸以教我。

反正有一条,也是一句中国的古老谚语,“龙多不治水”,大概还是有些可供参考的道理的。

宰予的启示

宰予,也叫宰我,他是孔门弟子,七十二贤人之一。

有一次,他跑去问他的老师:“夫子啊,您老提倡的‘仁’,当然是很有道理的了。但是,假如一位仁德君子,碰上有人告诉他,井里面掉进了一个有仁德的人,他会跟着也跳进去嘛?”其实,没有一个傻子会这样做的。看来宰予是不十分赞成孔子提倡的“仁”而搞到绝对化的程度,才故意提问的。看来,予这个人的这种行为,拿北京话来说,是个有点“矫情”的主。

孔夫子当然不高兴了:“予呀!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呀?”接着便发表了《论语·雍也》篇里的“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的议论。翻成现代语言,就是:“君子可以受到欺骗,但不可以受到愚弄,他会赶紧跑过去救人,而不会自己跳到井中,陷在里面出不来的。”细品一下,这番空泛的话,说和不说一样。因此,圣人的话也好,和那些自以为是圣人,或被捧成圣人的话也好,其中有很多诸如此类的空话,大可不必奉为圭臬。不过,低智商的人例外,只有他们才需要这些空洞的真理,来填补他们的精神世界。

又有一次,这位认死理的宰我,和孔夫子辩论起来:“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栖可已矣。”孔夫子的学生,很少敢跟老先生抬杠的。但宰予这个人,多少讲一点实事求是。认为父母死了以后,服丧三年的时间太长,一年就足够了。使一个人守在父母的坟上孤哀苫块,和整个社会生活脱节三年之久,简直是没有道理的。

大家知道,孔子在维护道德纲常、规矩章法方面,绝对是很形而上学的。看他饮食上的讲究,便可知一二。吃肉,“割不正不食”,必须方方正正;吃馅,“脍不厌细”,必须剁得极碎。在《论语·乡党》篇中,还有许多饮食上的繁琐要求和礼数规定。我赞成宰予对孔老人家的发难,也是对他“无改先人之道”的绝对化,一次思想上的反弹和行动上的不买账。这也是做人要有主见的基本道理,要都盲从,不敢思想,要都慎行,不敢逾越,这社会还会有发展,有进步吗?

老先生拿他这位勇敢的不那么毕恭毕敬的弟子没办法,只得无力地反问他:“父母死后不满三年,便吃那稻米饭,穿那绸缎衣,你能心安吗?”

宰予真敢反潮流,自信而又坦然地回答:“我为什么不心安呢!”

“你觉得心安,你就去做好了!”孔子只好酸酸地重复了两遍,等他走出屋去,圣人马上摇头跌足,叹息道:“完了,完了,这个宰予啊,也太不仁了!”

圣人一辈子倡导这个“仁”字,是儒学的宏旨之一,现在他给宰予一个“不仁”的政治鉴定,估计也就等于宣布他是不可救药的了。那时,大概还不兴开除学籍,也不怕将来毕业分配时穿小鞋,所以,宰予好像也不怎么在乎,依旧我行我素。

这个宰我使老师更不满意的一条,就是好大白天睡觉,拿今天的话说,大概是经常午睡时间过了头,上课迟到。圣人曾经为此咒骂过,而且言词很厉害。“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于予,予何诛?”

这句“朽木不可雕也”,就成了此后所有的师长前辈,责备年轻人没出息的惯用语,大家没有觉得对宰予有什么不妥之处。好像圣人的话,就必是至理名言,从此给宰予定了性,成为一段朽木,几千年来也得不到平反,想想也真是冤。只有东汉的王充在《论衡》中,替他打抱不平,对孔子语言的权威性发起过挑战,责问过:“昼寝之恶也,小恶也;朽木粪土,败毁不可复成之物,大恶也。责小过以大恶,安能服人?”王充还说“孔子作《春秋》,不贬小以大”。那么在宰予昼寝这个小问题上,“以大恶细,文语相违,服人如何?”

由此,不禁想起几年前,甚嚣尘上的对于国人午睡的一番海外奇谈,好像中国之落后,之松懈,之无效率,之让世人摇头,全与这个午睡有关。于是,有些机关,有些工厂,也就果真采取了取消午休的措施,大家一丢饭碗,马上坐到写字台旁办公,或站到流水线上作业。后来,也许中国人的肠胃,饮食习惯,甚至生物钟,不尽同于已经适应快节奏的老外,即使连夜里也不眠不息,也似乎不能在朝夕之间,改变面貌,跻身顶尖强国之列。于是,没实行多久,便行不下去,和改来改去挺麻烦的夏时制一样,一切恢复原样。前不久,报上又披露了外国科学家的研究结论,说午睡对于人的好处,简直无与伦比。于是,指责中国人午休太长的人,也没屁好放了。

其实,慢慢也就看出究竟了,海外有些人所以经常在议会发表演讲,在电台评头论足,在报纸上撰写文章,在什么场合谈两句中国,也是混饭之道。他不这样做,拿不到钞票。所以,无论好心,还是恶意,总是要不断地说三道四,总是要找些话题的;也包括对于中国文学的只言片语,奇谈怪论,都不必太当回事的。只是诧异我们一些人的底气,总不那么壮,一听到高鼻子的议论,加之假洋鬼子那么一起哄,一吆喝,便有些麻爪,很是令人败兴。就像那两年取消午休一样,纯属大可不必之举。

在这个世界上,人的活法,没有绝对的楷模,都得量体裁衣,能裁则裁;量力而行,不可行则不行。所以,对于旁人的指责也好,教导也好,多一点宰予式的自信和思辨能力,看来很有必要。

摆阔和装阔

有一则上了岁数的笑话,说一个没落户子弟,虽不到家徒四壁的程度,也够寒酸不堪的了。可他放不下原来的阔架子,他讳言穷,更怕人家说他穷,所以,出门会客,用家中仅有的一块猪油,先把嘴唇涂得油光水滑,表示他刚刚吃过大鱼大肉的样子。在中国,鱼和肉是富人的食品,糠和菜才是穷人的半年之粮,他能吃鱼吃肉,那就表明他是个富人。

可是,他刚在茶楼里坐下,他的女儿跑来,直说不好了,不好了。一问,才知道原来那块擦嘴唇的猪油,让耗子叼走了。

这大概是清末民初的坊间笑谈,那是一个社会急剧变动的年代,一部分人没落的同时,一部分人兴起。体现在财富的分配上,便是有人穷下去,有人富起来。但遗憾的那时不提倡“穷光荣”或者“红五类”,所以也就没有“根正苗红”,“越穷越光荣”这一说了。而是一穷便坍台,便掉价,便失去社会地位,在那个“只重衣衫不重人”,甚至“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里,更有无地自容之感。

于是,那些暴富和徒穷的人们,形成两个极端。刚刚富起来的人,由于早先穷过,甚至穷得叮当响过,现在发财了,唯恐别人不知其富,便拼命摆阔。而才不久穷下去的人,尽管经济基础变了,而上层建筑,过去曾经富过的精神状态,还来不及变化,因此内囊虽尽上来了,却耻于承认一个穷字,于是努力装阔。

摆阔是有得可摆,装阔却是无得可装,因而装阔比摆阔还要痛苦。孔乙己宁肯挨打,也不愿脱下他那身长衫,其心态也怕是彻底的穷。因为一旦穿上短打,便是地道的体力劳动者无疑,只有穷人,才靠出卖苦力为生。这未必说明他在装阔,但他害怕公开认定自己是穷人,而偏要做一个“之乎者也”的读书人,也是事实。《红楼梦》里的荣国府,王熙凤串通鸳鸯,把贾母成箱的铜锡器皿押到当铺里去,表面上还在那儿轰轰烈烈,可大家心里明白,早是一匹“瘦死了的骆驼”,那种装阔的情景当然很具讽刺意味的。

摆阔又何尝是件快乐的事呢?因为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品德素养,精神面貌,并不会随着财富的迅速增加,而马上发生变化的。外省土老帽发了财,到了巴黎,不过是有钱的土老帽而已,巴尔扎克在这方面有过精彩的描绘。此公政治上是一个保皇主义者,很痛心那辉煌岁月的逝去。他惋惜过,不经过三代以上的熏陶,不可能培养出真正的贵族。所以他笔下的这些资本主义暴发户,尽管穿上了燕尾服,戴上了大礼帽,进入上流社会,但行为举止,仍旧无法摆脱昨天的小市民、乡巴佬的本色,出洋相,闹笑话,而被世家子弟,贵妇名媛在背后窃笑不已的。

中国也不例外,就在那位没落户用猪油抹嘴装阔的同时,十里洋场上那些新生的富豪们,娶姨太太,买假古董,盖不中不西的房子,花大把票子为自己捐官,当绅董,进俱乐部,打高尔夫,攀结名流,附庸风雅,恨不能扯住所有人的耳朵,告诉说:“我有钱,我是富翁!”这其实也是摆脱不掉的穷人心理,别看他富得流油,那颗穷人的心还没变过来,所以他要炫耀他的财富。

其实,你发你的财好了,完全用不着满世界叫嚷的。但这类穷过的富了,要摆阔;富过的穷了,要装阔的穷人心理,并不因时代的变迁而变化。每当在大街上,在商场里,在电影院,在公共场合,看到那些手持大哥大的款爷或者款妞,一定要招摇过市,一定要让大家知道他(她)有这个玩艺儿,便不禁记起那个往嘴上抹猪油的笑话。

笑话是很古老了,但却能使人产生很多联想。

“宝珠玉者”

战国时期一位思想家孟子,讲过这样一句话,“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对于一个高级干部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这三者了。若是不关心脚下的土地,不关心治下的人民,不关心国家的大事,却把珠玉当做宝贝,那么,祸灾就一定会降临到他的身上。所谓“珠玉”,当然是泛指一切财物,物质享受之类的东西了。

虽然这是讲了几千年的老话了,但好像宝珠玉者的诸侯,并不因为怕殃及自身而禁足,继续被贪婪的欲望所支配,愈陷愈深,到倒霉完蛋为止。我们看到多少人在金钱面前栽了跟头跌了跤,钱这东西能通神,但也能害人,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宝珠玉者的结果了。

所以说,古人的话,不一定都是四旧;孔孟之道,也不完全是糟粕。如果经常温习这些古训,“吾日三省其身”,保持头脑清醒,不也是件好事么?

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统计,全世界各个文明国家的通货,在印制和铸造时,几乎绝大部分都采取了硬币“圆”,纸币“方”的模式。细细一想,确实也是如此,除了古代用贝壳,用刀币,用布作为通货外,形状比较特殊,近代几乎都采用圆和方的样式。据说,所以非圆即方的想法,最早的设计者,是从钱币要能遮蔽双眼考虑的。此说是否确切,不得而知。但是硬币遮住眼窝,绝对严丝合缝,纸币挡住双眼,完全不成问题,而且大面值的钞票,几乎能把脸都遮掩住的,也是事实。

这种五大洲各国不约而同的趋向一致,也许是种巧合。不过,一叶障目,挡住了视线,黑白不分,昏明不辨;一纸遮面,也就无所谓羞耻,不在乎这张脸了。于是,上至大干部,下至老百姓,便统统拜倒在赵公元帅脚下。俗话说,“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钱,总是多多益善。

但在一些贪欲的人眼里,金钱代表着财富,代表着力量,代表着欲望的实现,代表着所有的大门都会为你打开,代表着女人呈现给你的赤裸胴体,代表着一张张向你谄笑的脸。这样,追求钱,攫取钱,不惜一切手段捞钱,就成了他的生存目的。于是,罔顾党纪,蔑视国法,上下勾结,左右作弊,在那里假公肥私,贪赃枉法,明抢暗夺,胡作非为。只要钞票一在眼前晃荡,马上就会目迷五色,羞耻全无,天良顿失,人性丧尽,除了钱以外,什么也不管不顾的了。

权钱交易,欲壑难填,永无满足之日,这些现代的宝珠玉者的诸侯,只要不是“祸必及身”的日子,他们是绝不会罢手的。

所以,在他们贪婪地攫取财物时,怎么也想不到会有押在被告席上的一天的。民情舆论、世道人心、党风正气、古人箴言,有如东风射牛耳,是根本听不进,也看不见的。按照正常人的想法,这笔账应该不是十分难算的。如果,稍有预见的话,也该掂量掂量,值不值得用身家性命,来换那些不义之物,非分之财呢?

但这些宝珠玉者的诸侯,首先,他总能找到拥有这些非法财物的理由,足够使自己不安的灵魂得以平静。其次,他总是相信自己有办法,有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绝对不会被人发觉,才把不属于自己的钱财揣进口袋里。再则,那就是像过索桥似的,一步一步未曾失脚的经验,增添了继续走下去的勇气,于是胃口和胆子也越来越大。

恐怕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这些诸侯,有充分的信心和把握,即使偶一不慎,露了马脚,凭他个人的能量,也足以化险为夷。再说,还有可以指望的保护伞呢!绝对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平安无事的。

群众之所以有意见,有看法,并不是在于有这些宝珠玉者的诸侯。社会本是复杂的机体,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存在、蔓延、滋长,也是不足为奇的。而是愤慨他们成了谁也奈何不得的“铁脖子王爷”,孟子讲的“殃必及身”的“殃”,也就是罪有应得的惩罚,迟迟不落到这些人头上,继续逍遥法外,是最痛恨的了。

据传说,在清代,就有这类皇兄皇弟,获得皇帝的御封,成为“铁脖子王爷”之后,按理,他是哪怕犯了天大的罪,也不至于斩首的特殊人物了。脖子成了铁打的,自然刀砍不进的了。类似的情况,我们在《水浒传》里也读到过的,那个小旋风柴进,就敢窝藏人犯,而无所忌惮。因为他是大周皇帝柴世宗的嫡裔,而赵宋王朝是从他家祖先手里取得江山的,所以给他们家赐了一道铁券丹书。也就是说,给了他们家一种特权,可以不受军警盘查,不受法律约束。所以,宋江在郓城县杀了阎惜姣以后,在官府追命之下,就逃到了柴进的庄上躲藏。在那里,他还碰上了另一位也是因为过失伤人而暂避风头的武松。

然而,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里,那些皇兄皇弟,几乎无不怕成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甭说犯法,连规规矩矩做人,还得小心谨慎呢!而那个小旋风柴进,最后不是也上梁山入伙了么?那铁券丹书,好像也保不了他。

所以,对这些肆无忌惮的,自以为是“铁脖子王爷”的宝珠玉的诸侯,让他们法网难逃,送上被告席的话,不但以儆效尤者,恐怕更是广大老百姓所盼望的事情。

李鸿章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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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送礼考

中国人讲究送礼,是世界闻名的。

当然,世界上别的国家,也不是不讲送礼,但要是比起我们五千年文明古国,他们讲究送礼和研究送礼的历史,可差得太远了。过去在喊“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时,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四书五经,其中有一部书,叫做《礼记》,恐怕是这个地球上最古老的讲礼貌、礼仪和送礼的书籍了。这部书出现的时候,西方人还在山洞里茹毛饮血呢!

这部书规范了人们的相互关系、行为活动、社会风俗、道德品行等等方面的准则,送礼的行为,就是其中的一种。这部书曾经是中国长期封建社会赖以不坠的精神支柱。西方没有类似的这本书,所以,他们在送礼方面好像不如我们这里普及和广泛。不过,近年来,也有一点迎头赶上的趋势,不是出现好些西方政府的总理、部长之流,因为收礼过多,而成了涉嫌受贿被控收审的事例了嘛!在中国人所讲的礼中,属于馈赠文化的送礼,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人喜欢送礼和喜欢收礼,因此也是世界闻名的了。外商到中国来做买卖,据说他们内部首先要上的一课,是要精通送礼学,要不然,这个生意的成功率大受影响。不送礼,寸步难行,这一说可能有点夸大其词,有点洋人诬蔑我们的成分。但送了礼,确实好办事得多,也是无可讳言的现实。不光我们这里,整个东方世界,日本、东南亚、台湾、港澳等国家和地区,不像西方世界把礼看得那么轻描淡写,可能是受这种礼的熏陶太多太久的影响。

我在英格兰北部一个叫杜冷的小城访问时,那里的大学东方语言系的一位红头发的年轻教授,是个苏格兰人,起了个中文名字,叫费礼诗,还是叫费诗礼,我已记不得了,他向我埋怨,他在日本学习日文,在台湾学习中文,那里的老师有一种极强烈的要他必须送点礼的暗示,让他很受不了。“送礼是一种感情,我感情不到送礼的地步,我不想送。如果他认为教我书,我应该感谢,这感谢已经在付给他的学费里体现了。”

看来,这是一个认死理的外国人,跟他调侃说:“你知道‘礼’这个字,在甲骨文和小篆里是怎样写的吗?那是一个人跪着向对方奉献礼品的图形。”

他也乐了。“怪不得你们中国人,磕头跪拜,就是最大的礼节了。”

“光跪不行,那是精神,还得需要物质,手上必须要有礼物。”

“哦,怪不得我一到我的老师家里,推开门,他们很关心我手里拿的什么。”

其实,这位洋人不明白,在《礼记》这部书里,关于送礼,早就说得既原则又具体的。“无礼,不相见也。”你没有拿礼品来,对不起,要请你吃闭门羹的。汉代一位著名的学者郑玄对这句话的注解是:“礼,谓贽也。”什么叫“贽”呢?唐代的一位大才子孔颖达,唐太宗手下十八学士之一,加以注疏说:“礼,谓贽币也。贽币所以示己情,若无贽币之礼,不得相见。所以然者,欲民之无相亵渎也。”

这说得多清楚,送礼,就是送“币”。

洋人听我讲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在香港的时候,经常看到派送红包的现象,敢情,这红包里包的港钞,就是你所说的‘币’了。这么一说,我有一点点明白了,送礼是古训了。”

听他说到这里,我心想坏了,这不是误人子弟么?他根本就不明白。

我连忙向他解释,虽然我们是古老的文化国家,有许多古老的精神遗产,但并不等于所有一切古老的东西,都是无可争议的完美。女人裹小脚,男人留辫子,也曾经是古老文化中的一支呢?

所以,我们不必大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其实都属人情之常。你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你想得到优质服务,快捷服务,提前服务,那么,你付出报酬,是应该应分的。你认为别人理所当然要为你服务,你只虚不实,精神万能,对不起,你等着去吧!

不过,我想,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随着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随着廉政建设的加强,正常的礼尚往来会日益丰富多彩起来,而那种不正常的送礼,总有一天,无论送礼的和收礼的,都会产生一种不齿为之的心绪吧?那样,社会风气也许就能澄净健康多了。

安静的文明

意大利的帕瓦罗蒂有高音C王之称,然而在他的家乡或欧洲的其他地方,人们都能自律,凡公共场合,很少听到大声喧哗,惹得四邻不安的,体现出一种安静的文明。我国的音乐家,能够享有帕瓦罗蒂这样国际声誉者,大概还没有,但同胞们的发音器官,其声音之洪亮,其嗓门之粗壮,在这个世界上是数得着的。

在我住处窗外的小马路上,真武庙四条,是一条早市街,方便居民不少,值得称道。但每天早晨,总有几位声若洪钟的叫卖者,扰人清梦。叫卖是做生意招揽顾客的一着,无可非议。但有必要叫得那么响,以致声震百米开外吗?我也观察过多次,就在这些高分贝推销者旁边,也有压根儿一声不吭的小贩,他们卖出的货物,并不比这位早市的帕瓦罗蒂少。因此,叫得声高,未必卖的货多,声音强弱与经济效益是不挂钩的。我曾经跟其中一位开过玩笑,你要是学唱歌,如今的歌星,谁也不是你的个!他乐了,也很幽默,我要唱歌,她们就得来卖菜了。

离我住处不远的真武庙二条,原是北京有名的小吃街,现在,还路于民,已经成为一条优美的街道。早先,那些小饭铺,每到晚间,吆五喝六,高谈阔论,觥筹交错,喧嚣热闹,我没有分贝计,每次路过,都感到嘈杂异常,声浪逼人。下馆子,是生活改善的可喜印证,果腹以后的饮食享受,应该追求既是物质,也是精神的双满足才是。在这样吵得头痛的环境下,纵使美食,也不觉其美了;同桌之人,必须扯着嗓子吼,方能进行交流。吃一顿饭,有如打一次架,不知有何乐趣可言。

这种高声朗气,语惊四座,旁若无人,震耳欲聋的说话方式,在国内,大家如此,已经习惯。但走出国门,同胞们的声高八度,就变得很刺耳,难免要遭人物议了。

有一次,在泰国鳄鱼湖的小卖店里买纪念品,在各国旅游客中,数敝国人声音嘹亮。那些开始走向世界的大款们,不但花钱最冲,谈笑也最响。只见他们呼来喊去,浑不在意,叽叽喳喳,人皆侧目。我亲眼看见两位洋老太太,直是摇头,那面部表情,让我感到不是滋味。有一次,在英国高速公路旁的快餐店进餐,大家排队,自取食物,算账交钱,然后端走,整个餐厅,秩序井然,安安静静。忽然进来一行人,只见他们加塞抢先,占领桌子,高声朗气,喊叫同伴。一听乡音,便知是来自国内的代表团。本来还可听到的背景音乐,全被他们语惊四座的声浪淹没。我也注意到邻座的外国人,脸显不悦之色,也许出于礼貌,人家没有吭声,只是很快吃完食物后,大有赶紧离开这如雷贯耳之声才好之感。这时,深感国人喉咙的音量调节开关,大有减低的必要,否则,影响他人还不自觉,就更是不大文明的表现了。

我有幸在莫斯科大剧院,看过列别谢茨卡娅告别舞台生涯的一次演出,很惊讶于那样宏伟壮观的大剧场里,演出中间,观众席里毫无响动,安静得出奇。只有当这位天才的芭蕾舞演员谢幕时,那掌声不仅热烈,观众还发出由衷的欢呼。在幕间休息时,我注意到观众,着装整洁讲究,态度温文尔雅,言谈轻声细语,特别对演员表演的尊重,都体现出一种文化素养,实在让我钦慕。而在我们的一些剧场里,就不是这样景象了。谈笑者有之,走动者有之,嗑瓜子花生者有之,打大哥大者有之,BP机嘀嘀乱叫者有之,乃至咳嗽、喷嚏、咳痰、哈欠者,都是不以为奇的。

所以,早些日子一位以色列指挥家,非等音乐厅里完全安静下来,才肯执棒。这样被人教训的事,最好不要再发生了。

邯郸学步

中国人喝干性或半干性的葡萄酒,是近年来大行其道的事,喝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尤其红葡萄酒有益健康的说法盛行以后,国酒更是退避三舍了。其实,天津的王朝,河北的长城,山东的张裕,应该说是价廉物美的产品,但稍为阔绰一点的宴会,无论如何是要开洋酒的。我有时爱逛逛商场,每走过洋酒专柜,都会驻足观看那琳琅满目的展品。看多了以后,便总结出几条心得:一、最次的洋酒,那包装也比最好的国酒堂皇;二、最次的洋酒,那价格也比最好的国酒昂贵;三、但是,不管什么价格的洋酒,都有国人问津。

国人能够喝洋酒,一是说明人们的钱包,不那么干瘪,确实是鼓起来了;二是说明人们的视线,不那么狭隘,敢于向外看了。钱包鼓,日子渐渐好过;向外看,不再谈洋色变。从这些极其表面的点滴现象,也可观察到我们社会进步的实质。

于是,公款请客也好,私费小酌也好,洋酒便登堂入室,也算是一种时髦的风景线了。据行家讲,洋酒种类颇多,餐前餐后,饮法不一,或白或红,讲究颇多,但其统一的特点,便是价格不菲。三百五百,普普通通,成千上万,不算稀奇。天价的一瓶路易十六,全世界也一共剩不几瓶,老外只能啧啧称羡,口流馋涎,而让包起拎走的,是咱们中国的款爷。所以外国的酒商对中国这个酒消费市场,摩拳擦掌,兴奋不已。因为他们发现,不论什么牌子的外国酒,到了中国人的酒席上,只要打开瓶塞,倒出来的是液体,只有一个字,干!遑论其他,然后,倒入口中,咽下肚去。

这班喝酒的款爷们,拿过酒来,既不闻其香味如何隽永,也不观其色泽怎样晶莹,更不品品酒产地,例如考涅克或香槟省的特色与风韵,也不问问酒的窖藏的年头是多么久远,甚至试一试刚倒出的酒液,给个评价也来不及,便招呼满上满上。其实,喝洋酒应与喝茅台,喝酒鬼,喝五粮液,不那么一致的。但入乡随俗,统统按照梁山泊忠义堂一百单八英雄气派,仰脖瞪眼,一饮而尽。看来,中国人的喝酒,永远延续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求其淋漓痛快,只有辣嘴巴、辣舌头、辣嗓子就可以满足的传统。

但主人说了,我有钱,我愿意这样喝,又奈我何。想想,好像也无可非议。现在,发财的人也真多,财大则气粗,气粗则允许自己随便,随意。譬如,驾私家车,扬长而过,突然,降下窗玻璃,朝马路上啐一口浓痰;譬如,听音乐会,皮包里的大哥大必然要响数次不可,那传呼机的蛐蛐声,更是此起彼落;譬如,头等舱里,非要把脚架到前面座席上,贵宾厅中,一个人要占三个人的位置,重要场合,人还未见声音先到,宴会桌上,声高八度满座皆惊;譬如,虽然浑身都用名牌包装起来,从头到脚都予以美容,然而一张嘴,满口脏字,村话连篇,令人掩耳,无法卒听;譬如,发了点财,来不及地穿金戴银,有了点钱,急忙忙满头珠翠,为炫耀那块钻石表、金项链,恨不能大冬天都光膀子,打赤膊;譬如,有了一张绿卡,马上瞧不起中国人,认识两个老外,立刻就当假洋鬼子,会说几句洋文,中国话就不够表达他的意思了,到过一些国家,便发现我们的月亮果然不圆了。这类发生在身边的物质富有,精神贫乏的例子,真是不一而足,不胜枚举的。

所以,这位品酒行家对我说,碰上这类饭桌上洋酒要点最好的,但喝起来却像喝二锅头一样在糟蹋粮食的老板,常有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感慨。于是,我不禁联想起庄子《秋水》篇里,那段魏牟对公孙龙的对话,倒也有点意思了。他说燕国寿陵地方,有一个士家子弟,非常羡慕赵国人优雅的走路姿态,特地来到赵国首都邯郸,专门学习步行的礼仪和诀窍。结果,他不但没有学到赵人行走的本领,连自己原来寿陵人的走路姿势和方法,也丢掉了,弄得他反而不会走路了。于是,无可奈何的他,只好爬着回到家乡去了。

这位燕国的公子哥儿,学习走路的地方,是在河北省邯郸市,至今那里还有个学步桥的地名,使人想起这则寓言。看来,物质的一切,是可以用钱买到的,但属于精神世界的一切,例如文化、素养、礼仪、知识等等,便不是付钞票就能得到的了,因此,学,就要认认真真地学习。最怕的是那种学得不地道,不彻底,不到家,学了半天只是些皮毛,还自以为是,就难免要闹出学步桥上那位寿陵余子的笑话了。

暴发与暴发户

在城市里,在一些场合,诸如饭店、歌厅、夜总会、度假村、高档商店、花园别墅,时不时地可以见到腰缠百万的富豪,左拥右抱,美女相伴,浑身上下,悉皆名牌,呼五吆六,一掷千金,颐指气使,派头十足,那副得意忘形的嘴脸,在别人眼中,很有一点面目可憎的样子。

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像孙悟空那样,是从石头缝里进出来的。这些突然有了大笔财富的人,不可能不被人知道他的昨天,他的前天。于是,知根知底者,必然会感慨系之:“嘿!这哥儿们发了!”这句话中的“发”字,不用说,大家都能明白,是“发财”二字的省略说法。但是,如果仔细琢磨,当这个人在说“这哥儿们发了”时,那语气中,除了羡慕这哥儿们大大的发财以外,还有一点话外之意,弦外之音。恐怕单用“发”这个字眼,另包含着北方人主食中发面馒头、发面饼、发糕的“发”,菜市场里卖的水发鱿鱼、水发海参的“发”这层意思的。都是由原来的正常体积,发生了超正常的膨胀,而且膨胀得非常厉害,较之原来或早先的本体本形,有了明显的令人为之侧目的变化。这才会惊呼“这哥儿们发了”的。

于是,对这类徒然发了大财的人,便称之为暴发户。

暴发,是一种财富快速得近乎畸形的积累过程。而暴发户,通常是指在物质基础迅急变化,社会位置急遽转换,而精神世界无法调适的富人。

因此,暴发和暴发户是两回事,有人暴发了以后,并不一定表现出暴发户那种令人不以为然的行为的。但多数情况下,凡暴发者,都会具有程度不同的令人憎恶的暴发户心态,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有一出戏,叫做《花子拾金》,那个乞丐一下子捡了个金元宝,便兴奋得晕了头;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主人公有了那张大票以后,便像螃蟹一样地横行无忌了。

所以,这个“发”,在某种程度上,有一点对暴发户颇为不敬的看法在内。

不过,平心而论,古今中外的发财者,有几个不是在某种机缘下“发”起来的呢?俗话说:“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只有从非正常积累过程获得财富,才能大把大把地捞钞票。凭“聚沙成塔,集腋成裘”,靠三百、五百,千把、两千元区区工资,水滴石穿地积累,能够发财的话,那是天方夜谭。当今那些令人艳羡的款爷款姐,富翁富婆,哪个不是这几年里,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或通过劳动以外的权力、势力、金钱、美色,用合法的,或半合法的,或不合法的,乃至非法的手段,获得外财而暴发起来的呢?

在财富生成的途径中,不暴发还真是发不了,至少发不大。所以,没有什么值得非议的。昨天穷得叮当响,今天突然发迹,富得流油,在资本和商品的社会里,是很正常的事情。全世界的富豪,若要翻履历,查家谱,刨根问底的话,他和他的家族发财之前,很多都是不上台盘的下三流。好汉不怕出身低,谁也不是天生的龙种。朱元璋还是个小无赖呢!不照样当上了开国皇帝?现在美国那些腰缠亿万的阔佬,他的先辈发家之前,当过报童、跑街、伙计、仆役者不在少数,甚至还有流窜街区的流氓地痞,杀人越货的通缉犯,开妓院拉皮条的老鸨,赌场、贩毒集团、黑社会的枪手呢!为什么要“洗钱”呢?就因为钱来得不干不净。在原始资本主义积累的过程中,哪一块银元,不沾有血腥和罪恶呢!

来得太快的金钱,足以腐蚀灵魂,得来容易的钞票,尤其能够从精神到肉体摧垮一个意志本不坚定的人,这也是近二十年来许多发得快,垮得也快的暴发户悲剧的根本原因。

报载:美国一家彩票公司,在过去的十二年中,他们一共造就了一百七十三位富翁。有位记者采访了这些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的美国人,他认为,这些暴发户实际上是很脆弱的一群。钱袋是鼓起来了,“福兮祸所伏”,不幸也接踵而至。这篇标题为《暴富后带来的噩梦》的文章说,“一夜致富的幸运,使得原来温馨有余的环境突然变得险恶起来。”一方面,“从心理上讲,人们喜欢看到中奖者倒霉。”另一方面,也证实了“大多数人信奉这样的哲学:正如苦尽甜来一样,甜尽也意味着苦来,如果中了大奖,快乐也就走到了尽头。如果这根本不属于自己的钱,它必定会带来一个噩梦”。

所以,陡然发了大财以后,手里有了花不完的钞票,那些梦寐以求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的满足感,由于社会地位的置换,从过去仰视别人到现在被人仰视的角色感,这所有的一切,与幸运是不能画等号的。其实,别人仰着脸看他,并不因为他的脸长得比昨天,比前天,更顺溜些,更好看些。脸,自然还是那张脸,不过,口袋里有的是钞票罢了,人家是在向他口袋里的钞票致敬罢了。有一位中了大奖的,本来是炸面包圈的师傅麦克纳布,“自1973年成为马里兰州第一位幸运的百万富翁后,他的孩子遭受过绑架的威胁,盗贼光顾过他的家,他失去了心爱的工作,遭受过同事的白眼,总之,失去了做人的味道。记者问他是否想重温二十年前的旧梦,再现夺得大奖后的激动和喜悦时,‘见鬼去吧,不!’他笑着回答说。”

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成为富翁者,也日见其多起来。这总是一件好事,社会的总财富在增加着。甚至在我们周围,一些耍笔杆子的,如作家、编剧之流;一些耍嘴皮子的,如导演、主持之类;一些说不清是干什么的文化人,忽而买下一幢花园洋房,忽而购得一辆豪华轿车,忽而出入会员制的俱乐部,忽而驱车到郊外打高尔夫球了。于是,就有人在这些骤富之辈的背后,带点羡慕,带点嫉妒,也带点不以为然的口吻,说上一句并不怕他(或她)听到的俏皮话:“嘿!这哥儿(或这姐儿)们发了!”

现在,至于怎么发?用什么手段发?钱来得干净还是不干净?无遑细论了,还回到文章开头那句惊叹的“这哥儿们发了”话上来。人们所以不怀好意地说出这个“发”字,恐怕并非完全指其暴发过程,而主要是针对他暴发以后,从汗毛孔里流露出来的那种暴发户的心态和神气。我听说有位歌星,掏出五千元人民币,拍给一位诗人,要他为她写一首歌词。后来,有一次,我见到这位诗人,证实这件事情的有无,他说,是这样的。我问,你收下钱了吗?他说,我为什么不要!我又问,你写了那首她要的歌词了吗?他说,她拍钱的时候,态度不要像老板娘那样,也许我会认真给她写的。

钱,这个东西,拿老百姓的话说,是很容易让人“烧包”的。钱,要是很多很多,那“烧包”也更厉害更恶心。我就认识过一位不算太有钱的女大款,手腕,脚踝,脖颈,十个手指,都套上了金链金环金戒指,不知为什么,我一见到她,马上想到大英博物馆里那个戴着金面具的埃及木乃伊。我还认识过一位同样不算太有钱,但自我感觉是富豪的男大款,每次见面,都一再向我证实,除了他本人是中国货外,浑身上下,无一不是从伦敦那条牛津大街的店里装备起来。千真万确是名牌,我丝毫不怀疑,但他坚持要让我说老实话,观感如何,我告诉他,不是扫你的兴,这套从哈罗德公司买来的洋装,穿在你身上,总是有股乡村企业家的味道,真是让我不敢叫好呢!

我还经梁晓声介绍,几年前,认识了一位现在大概在美国长住,不打算回来的公司大老板,掏出来的信用卡是用纯金制作的,说是凭这张卡,走遍天下无敌手,大有东方不败的英雄气概。当时,真令我大开眼界,在场者,除晓声外,还有一些同行,都好像是有生以来第一回见到,大饱眼福。他走出房间以后,屋里有人发表感想,说得有些刻薄,有什么好“得瑟”的,“显摆”的,纯粹是有两个钱“烧”的。

有钱不“得瑟”,白不“得瑟”;有钱不“显摆”,白不“显摆”,这就是暴发户心态。鲁迅先生所以伟大,在他的《阿Q正传》中,早就看透这些突然陡了起来的中国人。我们从阿Q先生“发迹”以后的表现,可以总结出三条暴发户必然要表现出来的丑态。

一曰获得报复的满足:幻想所有人见了他,都得求他:“阿Q,饶命!”

二曰获得攫取的满足:幻想“打开箱子来”,可以“元宝、洋钱、洋纱衫”想要什么,就拿什么。

三曰获得性欲的满足:幻想把吴妈、小尼姑、赵司晨的妹子、邹七嫂的女儿都弄到手。

所以,时下一些暴发户,发了财,有了钱之后,都难逃阿Q这“三满足”之梦。

性欲的满足,最是暴发户们一朝得志以后的重中之重,而且必定要搞许多女人,才能遂其心愿。于是,以这些暴发而且有暴发户倾向的人为目标,出现了“傍大款”三百六十行以外的一门新兴行业,就不以为奇了。听说南方有位大款,发财以后,全神贯注的一件事,发誓每天要换一位性伴侣。我猜想这位大款,不一定是受到《一千零一夜》里那位国王沙赫里亚尔的启示。假如,他还有读这类古典文学的雅兴,有点文化,也许不会把自己当做公鸡,一门心思地干那种事情的。看来,一生只追求过吴妈,摸过小尼姑脸的阿Q地下有知,肯定会向他脱帽致敬的。“妈妈的,还是你了得,赶上了好时候……”但遗憾的是,这位大款,房中功力比那位沙赫里亚尔国王差远了,还不到一千零一夜,由于纵欲,由于性病,更由于兽性压倒人性的精神堕落,很快就一命呜呼了。

这个披露于报纸上的故事,便可明白文化层次愈低的人,其“食色性也”的要求也低下得可怜。李自成势如破竹地打进北京,很大程度上有点暴发性质地得到了大明江山,自然也就难逃暴发户的倾向。第一件事,这支由农民组成的起义军,进城以后,一致要求闯王答应他们能得到天天过年的生活享受。北方的贫苦农民,只是过年才吃一顿饺子,于是李闯王下令全北京城剁馅、擀皮、包饺子,满足食欲。第二件事,他手下的那些大将,到四城八门去找女人,满足性欲。有个叫刘宗敏的,把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弄到手,一味高乐不已。守山海关的总兵吴三桂一听急了,立刻放清兵入关。

据说,李自成本有二十八年称帝的洪福之运,由于他的这道命令,天天过年吃饺子,吃到第二十八天,他的王命也一天等于一年地结束了。由于无法抗御清军进逼,结果,李闯王屁股在金銮殿还未坐热,又去当流寇了。这当然是荒诞不稽的野史演义,不足凭信。但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文化层次较低的人,一旦成为暴发户,渴求解决这种人类自身“食色性也”的本能愿望,是高于一切的。所以,一个人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改变,可他的文化水准,精神状态,仍一如以前不变的话,是难以逃脱这种动物本能的控制,最后终究会因不可抑制,无法超越,而招致失败的结局。

这种追求“食色性也”的满足,也是时下那些暴发户们的声色犬马生活的动力,尽管他们腰缠万贯,可一切行为举止,仍和没有发财前的那个穷得叮当响时一样,仍着眼于低层次的生理享受和感官刺激。财富不但没有促使他精神世界的提高和丰富,相反,做穷人时得不到满足的欲望,有了金钱的支持,倒有变本加厉,恶性发展的可能。

那些大款搂着那些傍大款女郎时的心情,和刘宗敏这种农民得到陈圆圆的满足,是大同小异的。谁也不能不说他们是富有的,大哥大、信用卡、卡迪拉克房车、法拉利跑车、阿玛尼的衬衫、瓦伦蒂诺的西服,“得瑟”得无法再“得瑟”,“显摆”得不能再“显摆”。我就听说有位大款,一定要买一块上万块钱的永不破碎的手表,让汽车开过去压一压,看看是否如广告中所说的那样结实。我还听说有几位大款,一张一张地在夜总会里烧钞票比赛,一个一个地在高楼上扔金戒指比赛。

我记得,有一次到南方采访,在农村里,看到那些发了财的乡镇企业家,个体经营者,无论造房子,修坟墓,续家谱,建宗祠,还是打八仙桌,做红木床,戴瓜皮帽,抽水烟袋,无不处处以过去地主家的模式为参照样板。所以,农民革命领袖刘宗敏掳掠陈圆圆,还有什么奇怪的呢?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不是说农会的人,要到地主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去滚一滚嘛?这种很典型的心态,直到今天,即使发了财,甚至到了大邱庄一庄之主的地步,根子里还是地主封建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复合体,绝不要指望这些人在精神领域里有任何超越的。

也是在那次采访中,我曾到过一个富裕起来的农村,沿河两排房子,全是新建的两层小楼,达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水平。几十户人家,我几乎走遍了,家用电器,无不具备,有钱有粮,真正小康,佛龛关帝,香烛长明,美女挂历,张贴满墙。说实在的,富是真富,可是我不论在哪一家,非常遗憾的是没有看到书籍。

游兴顿无的我,愣在那里。

同行的人问我怎么回事,我悄声讲了这个发现。他又去挨家转了一圈,结果也是摇头。因此,我想,尽管这是物质上的万元户村,但在精神上,要是跟不上去的话,再飞越恐怕要有难度的。

这种物质财富的大量拥有,和精神财富的一无所有,是这些哥儿们发了以后的最大的反差,说这些暴发户,是有钱的穷人,是富有的叫花子,是有大把钞票的小瘪三,大体上是不会错的。但是,即使用钻石从头到脚都镶嵌得金碧辉煌,满身朱紫,也不能掩盖他们的精神世界的贫乏,苍白和空虚。

固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可以装贵族,可以扮淑女,可以一口港台国语,可以进出一串英文单词,但属于精神领域的一切,也有拿钱买不来的东西。要使自己的文化水平,思想境界,知识修养,艺术趣味,得到提高;要使自己的生活情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风度气派,有所改进,哪怕用钱来堆,也不是三天两朝,就能立竿见影的。但暴富以后,很快走过“得瑟”和“显摆”的阶段,使这个“发”字,是实实在在的“发”,是物质和精神全面的“发”,那才是为富之道。

据报纸上的资料介绍:1993年有机构估测全国有近五百名百万富翁;一年以后,国务院发展中心推断全国有五千名百万富翁;1995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我国百万富翁已超过一百万人;而同年初,《中华工商时报》认为全国百万富翁已超过三百万个。富翁多,社会财富也多,这当然是件好事情。但无论这些富翁是慢发起来,还是快发起来,是渐发起来,还是暴发起来,当人们在议论某某,说“这哥儿(姐儿)们发了”的时候,是由衷之言,不含有任何对那种暴发户的厌恶之意,整个社会充满熙熙融融的祥和之气,那该多好!

吃的精神

先得从年羹尧说起。

这位清代能征善战的将军,功高骄横,滥杀无辜,加之穷奢极欲,目中无人,甚至不把雍正皇帝放在眼里。胤禛登基不久,哪里能容忍得下这样一位狂妄的老臣,一道圣旨,罚往杭州看守城门。于是,一般官员都不再从那座城门出入了。因为,没有马上革掉他抚远大将军、西宁督帅的军衔,老人家戎装盛服,按剑端坐在那里,摆出一副架势,虽说他已是罪人,可级别高,所以,谁经过,不得不朝他磕头,大家索性避开宁愿绕远一点走了。

看城门一说,当然是民间演义,雍正要杀他的威风,也是实情。事隔不久,雍正到底罗织罪名九十二条,赐死。于是,树倒猢狲散,凡能脱逃者,都隐名埋姓,另觅生路,各自东西。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有杭州秀才,适得其姬,闻系年府专司饮馔者。自云但专管小炒肉一味,凡将军每饭,必于前一日呈进食单,若点到小炒肉,则我须忙得半日,但数月不过一二次,他手所不能办,他事亦不相关也”。

先生不由手舞足蹈,向太太建议:“何不炒来一尝?也让我享享年大将军的口福!”他太太笑话他:“你一个穷酸秀才,平日论斤买肉,我如何做得?府上这一盘菜肴,须一只肥猪侍候,由我择其最精处一块用之。”听到这里,先生只有耷拉脑袋。

不久,村里每年的赛神会,恰巧秀才轮值会首,照例供神的全猪,理应归他所有,便兴冲冲地抬回家,要他太太献艺。她一看,摇头不迭,因为她在府上做这道菜时,必须现宰活猪,已死了半日,那味道就差远了。不过,看她先生舔嘴巴舌的样子,便说只能将就着凑合用吧!“乃勉强割取一块,自入厨下,令秀才先在房中煮酒以待。久之,捧进一碟,嘱秀才先尝之,而仍至厨下,摒挡杂物。少顷入房,见秀才委顿在地,仅一息奄奄,细察之,肉已入喉,并舌皆吞下矣。”

吃,是中国人特别来劲的事情,一说吃,无不津津有味。记下这则“小炒肉”传闻者,为清道光年间当过江南数省巡抚,兼过两江总督的梁章钜,这位官员在他所著《归田琐记》一书中,还说道:“按吾乡俗谚,每尝美味者,必先将舌头用线羁住,即此故事所由来也。闻者盖无不发一大噱云。”

由此,也可以了解中国人之能吃、会吃、敢吃,对于吃的情有独钟了。但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这位秀才能够欣赏到这道美味,并没有从腰包里掏出一文钱,猪是大家出钱买来上供的。所以,凡大吃二喝,多数系由别人替他付款,算得上是中国特色了。但世界上有几个甘心做东,情愿掏钱的冤大头呢?于是,由公家来扮演埋单的角色,那是最省事的办法了。因此,吃风才愈演愈炽,每年为嘴上的腐败,所花掉的国帑,不计其数,“吃”便成为当今的一个社会问题。

当官的说了,我为官一任,不往家里拿,不往口袋里揣,吃点喝点,总是不犯法吧?再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犒劳自己,加强营养,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嘛!公司老板说了,什么好,点什么,什么贵,吃什么,我要不吃掉的话,也得上了税。与其如此,还不如借此与有关方面,联络感情,加强友谊呢,你以为我老板傻啊,这叫乐得大方。行贿者心里想了,虽说当官不打送礼的,但是一上来就大把票子塞过去,万一拒收,反倒把事情搞砸了。不如请客吃饭,乃万全之策。于是,大排宴席,山珍海味,天南海北,迂回作战,只要肯赏面光临,就不怕不堕我彀中。

前些日子,电视台播出某地农村大吃大喝的镜头,虽然该村离脱贫尚远,岁入不丰,但年关将至,挨家挨户,哪怕借贷,也要轮流做东,照吃不误。对这份中国人掏自己口袋,吃得痛苦的情景,屏幕打出来的标题是《穷吃,吃穷》四字,倒也十分贴切。当看到那些老乡,煎炒烹炸,盘上碗下,流水摆席,大快朵颐的样子,我也不禁对这种不顾一切和肯下本钱去“吃”的勇气,表示震惊,而那些只懂得吃肯德基、麦当劳的老外,就更不会理解的了。

尽管可以批评乡亲们不自量力,但他们没有用国家的钱来解馋,这就比敲国家竹杠者强得多多。又是前些日子,电视台另播出一条吃喝新闻,某地村乡干部,用公帑吃喝,苦无现钞,采用打借条的方法,去追寻嘴巴的快乐和满足。天长日久,居然吃垮了一家私营饭馆。老板忍无可忍,告到官里,结果法院判决,将镇政府的办公室用来折价抵债,这回屏幕没打出标题,但用“穷吃国家,吃穷国家”八个字来描写这类吃喝干部,比那些“穷吃,吃穷”的老乡,更令人厌恶。

中国人的“吃”,在这个地球上,也算是独占鳌头,领风骚之先了。八大菜系,满汉全席,老外连想都不敢想的。而“吃”的勇气,更是世界之最。天上飞的,地下爬的,河里游的,海里捞的,无不可以入席,无不可以进嘴。南方某城市,一年吃掉的蛇,达数十吨之多。中国人过一个春节,所喝掉的酒,够装满好几个西湖。我一直在琢磨,所谓“食色性也”,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因为出自圣人之口,大家这才奉为圭臬,身体力行?中国这才成了个“吃”大国?

于是,不禁想起明末的江南才子冒辟疆,在他家乡水绘园请客的故事。为了风光,特慕名邀一位淮扬大厨主持菜式。谁料来者却是女流之辈,她毫不客气地坐在上位,并问:“请教冒公子打算订什么等级的酒席?”尽管冒襄富甲一方,风雅清高,还是难能免俗地询问了一下等级的区别,以便作出选择。

这位厨娘告诉他,“大体上,一等席,羊五百只;二等席,羊三百只;三等席,羊一百只,其他猪牛鸡鸭,按同数配齐就是了。”冒辟疆一听,嘴张开再合不上了,因为是自掏腰包呀!可话已出口,柬又发出,只好认头说:“那就来个中等的吧!”

到了宴会那天,厨娘穿着盛装来了,她根本不动手,只是像统帅似的指挥着百把十个厨师操作。那三百头羊牵来以后,每只羊只取唇肉一斤,余皆弃之不用。冒辟疆大惊失色,这便如何是好?厨娘见他的嘴又合不拢了,告诉他:“羊的精华全在唇上,其余部分无不又膻又臊,是不能上席的。”这顿饭吃下来,花的银子,怕是连董小宛都心疼了,她好几年的脂粉钱,也用不了这许多。

但若是公费的话,古代的官员也是挺不会替国家省钱的,可见嘴上的腐败,由来已久。明代嘉靖时的首辅张居正,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但也是一位了不得的刁钻吃客,他喜欢吃“鸡舌汤”,要拍他的马屁,请他吃饭,这一碗汤必不可少。而要做成这碗汤,至少要杀掉一二百只鸡。

有一年,他奉旨归葬,从北京出发回湖北江陵老家省亲,沿途府州道县,如何侍候这位做过当今皇帝老师的胃口,如何应付他那口味尖刻的嘴巴,则是一路经过的衙门里的官员,伤透脑筋的事。

“始所过州邑邮,牙盘上食,水陆过百品,居正犹以为无下箸处。而钱普无锡人,独能为吴馔,居正甘之,曰:‘吾至此仅得一饱耳。’此语闻,于是吴中之善为庖者,召募殆尽,皆得善价而归。”(引文据明焦竑著《玉堂丛话》)一百道菜上来,张居正眉头紧皱,举筷踌躇,简直没有他可吃的,其口味之高,其舌头之刁,其嘴巴的难侍候,其舍得慷国家之慨,可想而知。

从这些无锡的庖者,维扬的厨师,杭州的掌勺,倒使我们知道江浙一带饮食之考究,之精美,之发达,之气派,由来已久。近年来,本帮菜在北京渐渐地出风头,食客老饕,趋之若鹜,估计与江南悠远的饮食文化背景,大有关系。但这也和江南地区富庶丰饶,官商密集,茶馆酒楼,应酬交际,都采用公款吃喝而分不开的。

所以,一个“吃”字,在吴语体系里,便使用得无比广泛起来,其字义,与饮食、嘴巴甚至风马牛不相及。譬如,被人按住,揍一顿屁股,曰“吃生活”;被人训斥,而不敢还嘴,曰“吃排头”;被人一纸公文,告到巡捕房,曰“吃官司”;被人用屈起的中指敲凿脑袋,不敢还手,曰“吃麻栗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曰“吃白相饭”……我在上海长大,但离开上海也久,不晓得童年听惯了这些市井弄堂里的语言,现在是否还挂在人们的口边。

还有,将“吃”字本义衍生开去,简直成了一个万能的汉字,怎么用怎么是。诸如:信仰某种宗教,称之为“吃教”;一时间输得抬不起头来,称之为“吃逼”;无能无为,无用还坏事者,称之为“吃货”;见别人比自己强而泛酸意,称之为“吃味”;考试考得非常差劲,称之为“吃零蛋”。到了文革期间,“不要吃老本,要立新功”的最高指示,也是抓住“吃”字做出的新文章。

总之,中国人在“吃”字上,之所以能够如此浮想联翩,频繁使用,很大程度离不开数千年来“民以食为天”这一主旨。中国老百姓,无论春播夏种,无论秋收冬藏,一年到头,无一不为喂饱这张无底洞似的嘴,脸朝黄土背朝天在忙活着,自然事事离不开,也处处用得着这个“吃”字了。

因此,这些农民,一旦当上了官,手中有权,第一件事,就是这个“吃”字。李闯王就是以“不纳粮”号召农民跟他一起造反的,打进了北京城后,就是允许部下像北方农村过年,天天吃饺子,出发点都是这张嘴。

因为小农经济靠天吃饭的脆弱性,经不起天灾人祸,而贪官污吏,暴君虐政,动乱不安,战火纷飞,更是农民的苦难之源。所以,赤地千里,颗粒无收,背井离乡,饿殍遍野,在一部二十五史中,是屡见不鲜的事。惟其如此,“吃”就成为几千年来中国人的第一诉求,一个永恒的主题。贪吃、恋吃、唯吃主义,应该说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里,饿怕了以后的条件反射。

所以,时至今日,还有“穷吃吃穷”的乡民,还有“穷吃国家,吃穷国家”的干部,就一点也不奇怪了。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旧思想的改变,旧风气的根除,却并非朝夕间事。不过,当看到社会舆论开始揭露这样事实的时候,也说明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练,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具有更远大抱负的中国人,已经觉悟到,若是长久地被摒弃在世界强国之林之外,即使每个中国人都成为饕餮,又如何?还不是列强鱼肉的对象!

说真的,民众的这种大吃大喝热度,确实应该降降温;而官员嘴上的腐败,则尤其需要刹一刹车。中国人应该将这种与生俱来的“吃”的能量,释放出来,着力点不再放在嘴上,而是用在手上,努力建设、发展、增强、壮大我们的国家,这才是希望所在。

西窗外的童话

我写作的房间,有一扇朝西的窗户,窗外是一条不通行的夹道。夹道那边是对面楼房的山墙,平时幽静得只有麻雀的吱喳声,伴着几丛在寂寞中自生自长的小草小花,是窗外唯一的风景线。只是到了下午,附近的小学放学了,便有几个背着书包的孩子,来到这里玩耍,才透出一些活泼的生气。也使上了年纪的我,回想起遥远的童年。

他们总是疯玩打闹一阵以后,累得满头大汗,便坐在台阶上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这说那。时间长了,也知道他们姓什么,叫什么,知道学校里,或者家庭里发生的大事小情。从他们没遮拦的嘴里,渐渐地我也听得出来,孩子们固然有他们自己的世界,也融进了太多的属于成人社会里才有的一切。

大伟吃了磊磊从小摊上买来的食品,那么,磊磊就有理由掏大伟书包里的糖块吃;军军帮着小莉抄写未完成的家庭作业,小莉就得去买冰激凌请他吃;今天甜甜把她的新卡通手表,给大家看,明天保险有别的孩子展显更多的进口文具;碰上谁过生日,必得掏钱去买一大把羊肉串请客,还大呼小叫地唱生日快乐,而别人也会赠送小礼物,都是些价格不菲的小玩意,看得我都眼晕呢!这些诸如等价交换,有偿服务,炫示财富,请客应酬的社会行为,对本应充满童心的孩子来讲,是不是实践得太早了一些?

记得我像他们这么大小的时候,口袋里绝掏不出相当十元人民币的零花钱。从小学生出手大方这一点看,倒也表明城市居民确实是在富裕起来。我真羡慕这些孩子,赶上了一个幸福的时代。不过,隔窗看他们过家家的游戏行为,说成人的话,做成人的事,儿童变成小大人,虽然怪好玩,怪好笑,但也不禁想,天真烂漫的心灵,受到太多时下商业社会的影响,会是一件好事吗?

有一天,这几个小朋友,不知怎么比起了自己的家长,甜甜说她爸爸是处长,磊磊说他妈妈是经理,军军说他的哥哥是团级干部,小莉说她的姑姑是空中小姐,大伟说他姐姐是电视台的。到底谁官大,到底谁神气,七嘴八舌,争论得不可开交。孩子们弄不清处长、团长、经理的级别大小,也不明白空中小姐和电视台主持人的职务高低,所以,谁也不服气谁。由于吵不出个结果,接着,又比开谁家有车,谁家没车;谁家是自己开车,谁家是司机开车。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比出个高低上下来。

于是,我想起英国诗人斯宾塞的一句名言,“儿童是父母行为映照之镜”。如果做爹妈的,给孩子的心灵里,注入的是更多的爱,而不是大把的钱,关心的是他们健康的成长,而不是熏陶得他们出现畸形的早熟,也许在西窗外的孩子们,就会讲一些天真无邪的真正童话了。

猫不拿耗子

茅盾先生写过一篇《谈鼠》的文章,他说:“在鼠患严重的地方,猫是照例不称职的。换过来说,也许本来是猫不像猫,这才老鼠肆无忌惮,而且又因为鼠患太可怕了,猫被当做宝贝,猫既养尊处优,借鼠以自重,当然不肯出力捕鼠了。”猫要尽职,鼠怎敢猖狂,但猫若不拿耗子,耗子自然就要成精,就要作乱了,这实在是值得我们思索的。

中国是农业大国和古国,庄稼人,都按照春播夏种,秋收冬藏的农事规律操作,世世代代,生生不息。藏,也就是颗粒归仓,储存粮食,是个最头疼的问题,而这当中,鼠耗又是特别令老农伤脑筋的事情。所以,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老鼠是祸害,是最遭人讨厌憎恨,必除之而后快的动物。民谚:“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就是这种愤恨情绪的反应。解放后,在爱国卫生运动中,有除四害这一说,麻雀曾经是其中之一,后来平反了,但列为必除的四害之首的老鼠,是永远不能翻案的。

但作为医学实验的小白鼠,似当例外,这种小动物,可是为人类作出过巨大贡献,我们医学有今天这样的进展,最初的实验,都是在小白鼠身上开始的。最近,报上读到一则报道,说国外有人主张要为这种小动物建立一座纪念碑云云。仁者之心,跃然纸上。其实,人类对于鼠类,特别是家鼠,传染疾病、咬啮衣物、作践粮食、破坏房舍,深恶痛绝,因此,对鼠类持好感者少。虽然美国的迪斯尼动画片有米老鼠,竖直两只耳朵,活泼伶俐,算是在艺术领域里,稍稍改变了那丑陋的恶劣形象。但生活中,凡鬼鬼祟祟的耗子,都是恨不能将其置于死地的。

因此,在汉语里面,凡与老鼠相关的词句,无不含有贬义。如,“鼠目寸光”、“鼠肚鸡肠”、“鼠头鼠脑”、“獐头鼠目”、“抱头鼠窜”、“鼠雀之辈”、“鼠胆”、“鼠须”、“鼠窃”,乃至“耗子成亲,小打小闹”、“老鼠尾巴,没多大脓血”……

我认为在汉语中,将鼠用得最成功,最形象的词语,莫过于用“硕鼠”一词,来形容贪赃枉法的官员了。每当电视出现审判贪污犯的镜头,我就要想起这个古老的词汇,就要看一眼那个坐在被告席中的案犯,是不是像一只肥胖的耗子?“硕鼠”一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使用开了。“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诗经·魏风》里这首诗,所描述的农民对那些偷吃庄稼,养得溜肥滚圆的耗子,要它们不要糟蹋的愤怒呐喊,实际上,也是对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的声声抗议。在那么遥远的原始社会里,先民们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比喻,说明中华民族的文化智慧,是何其源远流长!

清人郑板桥在《后孤儿行》的诗里,将这些贪黩者犯罪前后的心理状态,刻画得尤为传神。“丈丈翁,得钱归,鼠心狼肺,侧目吞肥,千谋万算伏危机。”这位扬州八怪之一,同样是用“鼠心狼肺”来形容社会上,衙门里的鼠偷狗盗之辈。细细品味,这些中饱私囊,偷窃国帑,监守自盗,索贿受贿之徒,在未犯事前,哪一个不是吆五喝六,如狼似虎,脑满肠肥,作威作福。一旦东窗事发,关进牢房,送上法庭,无一不是从生理到心理,全面崩溃。这时的德行,比作在巨光烛照下无处藏身的老鼠,那是再贴切不过的了。

如果再从这些案犯的作案过程考察,在狡猾的习性上,在脱逃的本能上,在占有的欲望上,在贪婪的野心上,在偷偷摸摸的手段上,在见不得天日的隐秘上,与鼠类的行径,简直如出一辙,将他们视作与鼠同类,一点也不冤枉他们。但是老鼠要比贪官精明些,一是鼠警惧性高,稍有疑虑,绝不涉足,而贪官在泥淖里,只能愈陷愈深,无力自拔,走向自我毁灭。二是鼠天性畏猫,略加恫吓,便会止步,而污吏明知法网难逃,仍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身试法。这些硕鼠之所以如此大胆妄为,腐败堕落,一方面固然是由自身素质低下所决定;另一方面,也不能不看到,我们在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纪律约束,执法检查的各个环节上,肯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才给他们留下可乘之机。篱笆要是扎得紧密,防范工作做得周到,硕鼠是没有可能为患庄稼的。

猫本是鼠类的天敌,但由于人类的豢养,成为百般娇惯呵护的宠物,渐渐地失去捕鼠的天性和本能,不但不拿耗子,甚至见了耗子,不知为何物,而大惊骇,也是见诸报端的新闻。更有甚者,《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五载:“六月,戊戌,陇右节度使朱此献猫鼠同乳不相害者以为瑞,常衮帅百官称贺。”这就更不像话了。“中书舍人崔佑甫独不贺,曰:‘物反常为妖。猫捕鼠,乃其职也,今同乳,妖也。何乃贺为!宜戒法吏之不察奸,边吏之不御寇者,以承天意。’”

这位中书舍人的结论很正确,“宜戒法吏之不察奸,边吏之不御寇者”,也就是说,将猫的英武震慑作用,充分发挥起来,才是正常和应该的事情,使其恪尽职守,那么,硕鼠之辈,不但不能为患一方,连藏身之处也不会有的。

要钱与要脸

在旧时的上海滩,年关将至,鞭炮声声,灯红酒绿,玉树银花,满街的年货和大减价,就预示着一个花钱的日子到了。节日气氛是和金钱联系着的,多花则气氛浓郁,阮囊羞涩,便年景暗淡。就在这有人盼年,有人怕年的时候,通常就有几台好戏可看了。四马路的天蟾舞台,或者西藏路的黄金大戏院,慈善义演的锣鼓该响了,这就是为那些过不去年的穷苦人,募捐一点钱,聊补无米之炊的爱心活动了。

虽然旧社会有许多不值得称许的事情,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这种义演,也许并募不到多少的钱,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展现出的人对人的同情之心,恻隐之心,不论在哪个时代,总是弥足珍贵的。

人,一旦连这种最基本的感情都没有了,还能算人吗?

于是,爱好京剧的人有福了,那些不是经常粉墨登场的,很有名气的大牌演员,如梅兰芳先生,周信芳先生,还有言菊朋言老板,金少山,马连良先生,这时总要献出他们的拿手好戏了。甚至彼此在艺术流派上南辕北辙,水火不容者,或者平素里艺人习气,争长论短,难免有些隔阂的角儿,在义演的“义”字感召下,不得不共襄盛举,同台演出。当然,捐弃前嫌,重新修好是说不上的,但那一两场或赈灾,或救济的戏,却是要好好地与对手联袂合作唱下来的,也是让观众一饱眼福的事。

这种义演出活动,绝对是义务性质的,行头自己拿,跟包自己带,文武场面也得自己预备,而且不管接,不管送,自己坐黄包车,三轮车,或者自家的小汽车去。除了主办单位请这些名家吃一顿饭,拱手抱拳,作揖感谢外,一个铜板也不给的,纯粹是“白”演。但尽管是“白”演,演艺界同仁还是相当看重这种很有体面的慈善活动,哪怕上不了台,做做义工,也不甘落后的。因为,演员嘛,吃开口饭,不能不要钱,但,有时候要钱,有时候,还是要脸的。

要是一个人钻到钱眼里,光要钱,不要脸,岂不是成了不知廉耻的畜生了么?所以,脸面是人和动物的区别所在,也是一种文明的标志。

据说梅先生,甚至他自己还要为梨园行的贫苦同道,差不多每年都要在腊月里义演几场,然后把得来的票房收入,自己一个子儿也不留,悉数分给大伙。也许这粥少僧多的钱,分摊下来,只够吃一顿饺子。可给人在凄凉的年景里,所带来的一丝温馨慰藉,就不仅仅是几块大洋的事了。

因为是义演,加之连打小旗,跑龙套的都是名角,票价自然是不会便宜的了。上海滩有的是有钱的阔佬,遗少,和捧角儿的太太、姨太太,慈善又是一项义举,谁不争着慷慨呢?届时,天蟾也好,黄金也好,无不是轩轾辏集,冠盖相望,履舄交错,仕女如云;毂击肩摩,商贾毕至,轻裘熟马,大亨光临,可以说是盛况空前,自然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前几年,香港演艺界也为咱们这边的水灾,在跑马地举办大型义演的,募了不少钱。捐钱的人,固然有穷有富,但能把一颗爱心献给困难中的人,是应该尊敬的。而演艺人员的自我奉献精神,则更是感人。

再说,这种义演,某种程度上说,又是一场不是比赛的比赛。通常压轴戏是《龙凤呈祥》,名角荟萃,各显其能。哪个演员,没有他(她)的基本观众呢?而且,出风头,比高低,是演员的一种本能,若是一掀门帘,叫板亮相,掌声寥寥;而别的人上场,来个满堂彩的话,那岂不是太栽面了吗?这种生怕自己在台上比别人冷落的心理,也使他(她)们得用力气去演,不敢怠慢,除此之外,还得发动捧角队伍,到剧院看戏,给自己叫好喝彩。这也说明了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钱固然是重要之至,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时候,看重脸面的光彩,要比崇拜赵公元帅,就识得孔方兄一人,好像更关紧一些。名利名利,求名胜于求利,要脸高于要钱,对那些温饱以后的人来说,也是一种追求吧!

古人云,“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这个“希”,就是讲区别在人知“礼”而牲畜不知,所谓“礼”,说到底,也就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该拿的钱,你拿,不该你拿的钱,也巧夺豪取的话,就有悖共同遵守的规则了。所以,当我在报端,看到某地遭受严重水灾以后,为了度荒,为了那些饱受灾害的难民,得一件衣,得一口饭,得一片瓦,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热心人士便发起了一次大规模的赈灾义演。这当然是好事了,说明我们中国人的古道心肠,急公好义,一人有难,八方伸手。但是,一位很“了不起”的演员,打救灾义演之名,行捞钱抄肥之实。不仅不肯白尽义务,连一个旧社会演艺人员能做的事,都做不到,而且还狠敲了主办单位一笔走穴费,据说,要走了好几万元,塞进了自己的腰包。我真希望这是条不实的传闻,因为我不相信,一个人再无耻,再堕落,再丧心病狂,除非良心被狗吃了,决不会从饿得快要死的人手中,抢走那唯一能活命的馒头的。

那是救命的钱啊!

我至今也还是不能相信在新社会里,会发生这样的事。

不会的,这怎么可能呢?再不济的人,也得顾及他最后一张脸吧?但愿如此。

某君酒论

我有一位朋友,人极良善,但是,好酒贪杯,所以,姑隐其名,曰某君。

某君参加革命颇早,进步不大,据说都因这个酒害的。他太馋酒,而且,酒品差。领导对他不待见,上级对他不放心,到了这把年纪,仍旧不官不民,不上不下。他也并不在乎,他说,横竖快往花甲奔的人了,纵使戒酒,又能把我提到什么官位上,罢了罢了,还是求得一醉方休算了。

他的酒论,却很精彩。譬如我劝他,“干吗天天喝酒?”他说:“喝酒而不贪污,不喝酒而贪污,你说哪个好?”我说:“阁下别跟我搅,这是两回事。”他笑了。然后又很严肃地说:“中国是喝酒大国,喝酒古国,你看电视广告,天天喝得昏头涨脑,连外国人的酒,都卖给中国人喝,这说明酒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重要性,我焉能不喝?”

他喝酒的哲学是:老朋友请,不敢不到;年轻人请,不能不到;官方的例行公事,不好不到。所以,不是人家请他饮,就是他请人家饮,人家不请,他也不想请,那么就编着法儿,让公家,让老板,让愿意掏钱的冤大头请。一个字,就是喝。整天醺醺然,陶陶然,张嘴大喷酒气。“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是挂在他嘴上的口头语。

他说:凡酒,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种是非喝不可的;一种是不喝白不喝的。前者,亲朋挚友,情人知己,盛意难却,不喝,太驳人家的面子。后者,便是官家拿支票的饭局了,或老板摆阔的盛宴了。这种大撒把的花钱,绝对慷慨大方,你是不必为他心疼的。据说每年要吃掉几千亿,那咱们花国家千儿八百,或者用掉老板几个数,就小意思了。于是,名店名厨,好酒好菜,对平素哪怕十过其门也不入的你我工薪阶层,不吃又觉得亏得慌,你替国家省,国家也不表扬,你替老板省,老板觉得没面子。所以,他说,“拒绝这等好意,便是天下第一冤种了。”

有时我们有机会在饭桌上相遇,他总是开导我,“老兄,吃那种饭的最大优越性,是用不着发愁礼尚往来,还需要回请什么的;只须瞄准好龙虾、鲍鱼、飞龙、石斑就行。一吃一抹嘴,抬腿就走,连声谢都不用说的。特别是对我这样见酒没命的高阳酒徒来说,平素那些酒鬼、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总在商店的货架上,可望而不可即。如今瓶在手边,杯在嘴边,尽兴畅饮,好不快活。”他见我滴酒不沾,便大喊扫兴,他老问我:“你省什么?”“你替谁省?”

有时,我也向他求教,看阁下如此这般地豪饮,究竟酒有何益?

他总结了,酒有三德:一是能给人以平素绝不可能有的勇气,敢于说平素决不敢说的语言。而醉鬼的话,通常不被计较;二是在那片刻的淋漓酣畅的痛快以后,必然还之以好半天的折腾。喝得愈多,折腾愈甚,这种自找的报应,比别人无端的修理收拾,心理能够平衡。三是酒这东西,先香后臭,香的是自己的嘴,臭的却是在别人心目中名声,不过,你大可放心,不记档案。所以,某君喝酒,爱出洋相,也许有这一点无须顾忌之处。

他还说,如果说酒有三德,那么,在公家宴席上,酒足饭饱以后,还有三态,不可不看:

一种人,有谱有派,坐在主宾席上,颐然四顾,可敬多于可亲。这样的场面,对他来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有时三天两头,有时上顿下顿。别说这些中国名酒,即使数百元、上千元的洋酒,也不在话下。所以虽频频举杯,但总量是喝得不多的。这种人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决不过量,也不馋酒。反正有的是共产党付款让他喝酒的机会,忙什么?悠闲从容,点到为止,越是成熟的领导干部,越是在酒上有节制。我通常不大钦佩这些人的,但每次同席,对他们这方面表现出来的水平,不管什么样的酒都敲不开那密闭的心扉,讳莫如深,真是膺服之至。

一种人,有板有眼,坐在主宾席旁边,笑容可掬,热情洋溢,劝酒夹菜,殷勤备至,称得上是饭局的灵魂。我真为他们那张嘴的多功能,惊叹不已,非但吃、喝、说三者并行不悖,还能造出上下交融的快乐气氛。能琢磨出让你干杯的祝酒词,这也许不算本领;但每一句话都能使主宾席上端坐的人,听来十分开心悦耳,却是让我辈望尘莫及的。一桌十来个人,谁也不是傻子,未必在座的人没有不想巴结的,然而,谁也插不上嘴,独他能利用这掀起的高潮,一点不显突兀地把自己的欲望、要求,送进主宾耳朵里去。

再一种人,敬叨末座,列席奉陪,只管吃喝,无须发言。虽然有应邀出席的资格,也非普通人物;但在这场面上,最好懂得人微言轻的道理,得体二字,相当重要,否则下次就没有你的份了。最怕那些没心没肺,不识好歹的,本来不花一分钱地吃了喝了,说声谢谢,抬屁股走人算了。不!酒这个东西,对心情不好的人,很可能是一剂毒药,于是便有饭后的余兴节目了。

“唉……”说到这里,他大叹其气了。

很不幸,我的这位朋友某君,说的正是他自己。他是出了名的逢喝必醉,逢醉必闹的主。大家都怕请他,不是由于他一直不得烟儿抽,不那么走运。而是因为酒一盖住脸,此公就管不住自己的舌头。谁知他是借酒撒疯呢,还是真的失控?三巡过后,酒酣耳热,印堂一红,马上就不是他了。

他基本属于第三种人,可又不甘于做第三种人,按他的资历,能力,也许早该是第一种人了,命运不济又有什么办法?所以他把矛头总对着第二种人,捎带坐在主宾席的第一种人,大放厥词,满腹牢骚,指桑骂槐,胡乱放炮。再有涵养的第一种人,再不念旧恶的第二种人,也许大人不记小人过,可要提拔他,重用他,大概是没门了。

其实,他向我坦诚地说过,小的时候怕父母,上学以后怕老师,找到工作怕领导,娶亲成家怕老婆。一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平时说话,结结巴巴,人家以为口吃。不知为什么?两盅酒下肚,舌头也好使了,词儿也一个劲地往外蹦,按都按不住。结果可想而知,大家不愉快,他更不愉快。

骂完了,傻笑;笑完了,大哭;哭完了,呕吐;吐完了,朝桌子底下钻,最后像死尸一样抬回家,在厕所过夜。他太太,绝不给他一点人道主义。“何苦呢?阁下!”我劝某君。

他只要两天不喝酒,便基本正常了。“我明白,喝酒没好处,可你替我想想,我要不喝一点酒,仗着胆子说两句,骂两声,你说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活着还有个什么劲呢?”

某君苦着脸,朝我尴尬地笑着,他说到这等地步,我也不忍深责,只好无话了。

虽然我不赞成他这样喝酒,但说的这些酒论,也还有点现实意思,不无发人思索之处。于是我一直想为某君写篇短文,将他这些酒精度很高的话语,以供读者诸君于饭后茶余一噱。但当我写到这里时,我不禁怀疑起来,他是真醉,还是假醉?是醉后吐出的真言呢,或者也许根本就没有醉?

我还真的有些糊涂了。

做人的科学

日常生活里,有许多科学道理。谈到做人,有些时候,也是要合乎科学才行。所以说,科学不光是科学家的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事。

譬如,热胀冷缩,这条最简单的科学道理,对我们大家来说,就是很有启示意义的。

物体遇热膨胀,遇冷收缩,恐怕连小学生都是知道的了。金属物表现得更明显些,因此有膨胀系数这一说。我们乘火车时,为什么那车轮总是不停地哐当哐当的响呢,就是因为考虑到钢轨的胀缩,所以在接缝处,要预留下一定宽度的缝隙。其实,焊接技术发展到今天,要做到钢轨相接处绝对的严丝合缝,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但真的如此做了的话,钢轨到了夏天膨胀,到了冬天收缩,那火车可就要出事故了。

非金属物也有膨胀系数,轮船运输散装货物,例如粮食,是绝对不可以将舱满载的。不是有过这样的例子嘛,一条海轮,船舱里装的是大豆,由于漏水,每个豆子膨胀出来的体积,变成原来的三倍。于是,挺厚的船板,吃不住劲,崩断裂了,结果,这条船就沉没在大海里了。

再其次,我们都喝过的啤酒,这里面也有热胀冷缩的道理。所以,易拉罐的啤酒,里面是不装满的,看不见,晃晃便知道了。玻璃瓶装的,也决不会满到瓶盖,所以,肉眼能看到瓶口处总是有那么一点点空。这倒不是啤酒厂想省下那一口,而是怕太满了会爆炸,会出事。

人呢,在生理也是有微弱的膨胀系数,患高血压的病人都有这个体会,到了热天,血压就要低一些了,因为夏天的血管舒张得多。到了冷天,是心脏病的多发季节,就是由于血管收缩的缘故。

不过,说到心理上的热胀冷缩,那就明显得多了。那些春风得意者,一帆风顺者,升官发财者,胜券在握者,没有一个不膨胀的。不过,有的人把握得住自己,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有的人沉不住气,头脑一热,管不住自己,什么自以为是啊,骄声傲气啊,目空一切啊,趾高气扬啊,就全来了,那一副德行,真是让人不敢恭维。不管他再有权,再有势,或再有钱,也挡不住别人在他背后撇嘴。

反过来,那些命交华盖者,倒霉失败者,栽了跟头者,雪上加霜者,没有一个不收缩的。不过,有的人,能够处变不惊,跌倒再来,吸取教训,重新振作,这种收缩,是一种正常收缩。有的人,一败涂地,一蹶不振,从此,怨天尤人,唉声叹气,如蚕作茧,止步不前,好像打败的鹌鹑,斗败的公鸡那样,人前抬不起头,人后耷拉脑袋,整个人都垮了似的,这种收缩,就是不正常的收缩了。

因此,在这个世界上做人,也要符合科学道理。要懂得人好比是一个玻璃水杯,过热,冲进冷水要炸,过冷,倒进热水也要炸,所以,得意不要忘形,失败仍须努力,无论怎样的膨胀和收缩,始终保持不愠不火,不急不徐,不卑不亢,不躁不蔫的态度,去待人接物,去处世谋生,那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了。

我们知道,现存在巴黎的国际度量衡中心地下室里的长度和重量的标准,都是用膨胀系数接近于零的贵金属,例如白金制成的。我们也知道,黄金所以值钱,也因为其超稳定性,不大受外界变化的影响而变化。所以,那些一胜则骄,一败则馁的人,某种程度上也是自身内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才受制于外部世界而患得患失,若是不那么浅薄、无知、幼稚和失态的话,也就不会热胀冷缩得厉害,而贻人笑柄了。因此,加强修养,充实思想,锻炼意志,提高质量,便是每个人时刻不能忘怀的事情了。

李鸿章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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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时代真伯乐

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在《杂说四》的文章里讲到,“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不仅是韩愈的人才观,也是长期以来的中国人的人才观。一言以蔽之,人才是有的,而善于发现人才或者善于培养人才的人,不常有。所以,文章结尾说:“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这意思是说,你在那里大讲特讲没有人才,其实人才就在你的眼前,只是你不知不明不了解罢了。

因此,即或是一匹千里马的材料,要是遇不上伯乐的话,也只能“辱于奴隶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糟蹋了。所以,“怀才不遇”的叹息,就是“遇”不上伯乐,而被埋没的无限遗憾罢了。唐代大诗人孟浩然,就写过类似心情的两句诗:“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这是得不到皇帝赏识的怨嗟之词了。据说,唐玄宗偶然看到这诗句后,很不高兴地说:“吾未尝弃卿,何诬之甚也?”从此,反而不重用他了。

孟浩然为什么有这种颇为委屈的感觉呢?这是和中国人的内倾性格,大有关联的。他相信自己有凌云补天之志,有匡时济世之才,由于中国数千年来落后的小农经济,使人缚在一块土地上而缺乏开拓精神,风险意识;和长期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桎梏,形成封闭内向,守常求安,敬畏天命,努力无我,而不敢有所逾越的心态。于是,依赖于人,听命于人,他制他律于人,无参与竞争的勇气,无展示才干的自信,无坦陈欲望的真率,无不畏风险的胆量,便成了中国人的性格常态。因此,这位才华盖世的诗人,盼着皇帝发现他这匹千里马,而觉得皇帝发现得不够,也就只好向隅而泣了。

这种内倾性的国民性格,在心理健康方面,就有着先天不足之处。伯乐与千里马,虽是一则寓言,但反映了对马来讲的,势不可免的人身依附状态,对伯乐来讲的,很容易形成的权威主义,也反映了小生产的农业社会,人才的总需求量不大的现状。可到了改革开放的社会,人才应是多多益善才好,应该像毛主席引用过的清人龚自珍的两句诗“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那样,能够多渠道、多层次地使人才大量涌现,才是正确的用人之道。现在全国各地的人才市场,跨越地区、行业、所有制的界限,供需双方直接接触,恐怕倒是新形势下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好办法了。

西方人求职,无不慷慨陈言,极表自己之长,根本不在乎有自我表现之嫌,为自己做广告之弊;中国人求职,决不会把话说满,努力谦虚谨慎,表现循规蹈矩,这就是两种不同国民性格的分野。但中国人中也有不如此者,古代的毛遂自荐,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李白与韩荆州书,“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也是表露自己才能,不很谦逊的说法。“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偏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今君侯何惜阶前盈尺之地,不使白扬眉吐气,激昂青云耶”,语言之中,对自己也是充满强烈自信的。陆游词:“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豪气之中,也并不隐讳自己的抱负和追求。

在商业社会里,推销自己的产品(包括推销自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因此,改变传统的中国人的保守内倾性格,像毛遂,像李白,像陆游那样展现自己,是毫不应该犹豫的。谦虚是一种美德,但过了头,就不足为训了。特别在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中,节奏快,信息灵,交流广,媒体多,你要是不能迅速地使人认识了解你自己的话,很可能把握不住瞬息万变中的某个机会,而失之交臂。

在中国漫长的小农经济条件下,生产发展缓慢,社会停滞不前,人们习惯了春播夏种,秋收冬藏的慢节奏,允许在那里慢慢地等待伯乐。所以,才会有韩愈的伯乐与千里马的文章。可到了突飞猛进的今天,客观形势在呼唤人才,人才得以施展的用武之地也无限广阔,即使没有伯乐,千里马也可乘我们这个时代的豪迈之风,而腾飞于天地之间的。

所以,今天来看,时代,才是人才出现的真正伯乐。

茗趣

贾宝玉先生在大观园里,过着泛爱的生活,能和许多漂亮女孩子自由来往,真是很开心的。只有一位小姐,他接近起来,有点难度,那就是在栊翠庵里带发修行的苏州小姐妙玉。有一次,他沾了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光,得以到她那里参加了茶艺俱乐部的活动。

妙玉对宝玉说,一杯为品,二杯为解渴,三杯则为饮驴了。他志不在茶,只希望了解这个女孩子,由她奚落,也并不在意。这是《红楼梦》四十一回里的故事。

由此可知,茶,从杯里到嘴里,英文只有一个词,Drink,而汉语里,至少有喝、饮、品、吃、灌,好几种说法,可见茶和中国人关系之密切。所以,把它放在开门七件事之中,虽名次排在最末,但却是不可少的生活用品。

提到茶,就想起老舍先生《茶馆》那出戏,在中国还没有出现卡拉OK、迪厅、夜总会、桑拿按摩这些高消费的名堂以前,适合中国人国情,消费不多的廉价大众茶馆,曾经很时兴过的。改革开放以后,大家忙于挣钱,没时间去泡茶馆,是衰微的一个原因。解放前,我在南京读书,那里出了名的是,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前者指泡茶馆,后者指泡澡堂,都是需要时间的消遣。另外一个振兴不起来的原因,高级一点的茶艺馆,花费不小,而大众化的茶馆,本小利微,没多大赚头,这一行业便逐渐地没落了,这真是很让爱茶的饮客,伤脑筋的。

如今,在大城市里,平民化的茶馆屈指可数,广东虽有早茶一说,但那里的吃喝与茶馆的茶趣,已不完全是一回事了。北京也有大碗茶一说,而且冠以老舍先生的名字,然而外宾日多,堂会日盛,与旧日平头百姓,贩夫走卒的茶馆文化,颇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我并非国粹主义者,从来不认为凡旧东西皆是古董,就必定应该珍惜,应该保留。但这种绝对中国式的联络感情的交往方式,渐渐退出社会生活,走向消亡,实在是有点遗憾的。

这种天南海北、胡诌八咧、云山雾罩、谈笑风生的茶馆,与西方注重精神的交流,讲究繁文缛节的文化沙龙,品位是迥然不同的;也与现代年轻人喜欢的,倾向于享受人生,主题在于谈情说爱的派对,也毫无相似之处。中国人的茶馆,说实在的,是一种大众化的乐趣,是一种比较雅致的俗文化,是一种老少咸宜,对谁都敞开门户的活动,是一种绝不强求一致,允许自行其是,不干左右纷扰,但愿心安理得的讲究怡悦二字的聚会。中国人好喝茶,但很多中国人却不懂得按照茶的宽容精神去生活,实在很奇怪的。

它不必像沙龙那样都得谈一个高雅的题目,穿燕尾服,戴白手套,有话没话,总是要诌上几句,以示自己不是傻瓜,一定要作出绅士或贵妇状,作出有学问的深沉状。泡茶馆的饮客,那可自由多了,衣着不必整齐,坐姿不必考究,花钱不必太多,更重要的,言谈不必装大瓣蒜,在那里咬文嚼字,引经据典,卖弄学问,摇头晃尾。更不必学文坛上那些假洋鬼子、二道贩子,杜撰几个洋名词来吓唬人。坐在长条板凳上,喝着滚烫的热茶,想说就说,愿骂就骂,谈天说地,神侃胡聊。或陈谷子烂芝麻,旧日情怀,往事余韵,沉湎于回忆之中,不觉日之将午。或街谈巷议,稗史演义,小道消息,花絮轶闻,以他人的酒杯,浇自己心中的块垒。讲者信口,闻者随便,喷饭叫绝,拍案而起,那该是何等爽快和惬意啊!

做一个自然的而不是矫揉造作的人,那岂不也是难得的幸福嘛!

再说,时髦青年的派对,那一个“对”字,音译得实在是很传神的。于是,就有小儿女们成双成对的好戏,必然出现或卿卿我我,喁喁情话;或搔首弄姿,撒娇嫉妒的很费心力去应付的场面。而到茶馆里来坐一坐的饮客,很少有不识相在那么多双眼睛下,示爱调情的。这些喝茶的,本求一个轻松自在的忘我境界,恐怕就不会在这种场合,掀起感情上的波澜了。所以,一杯在手,虽然说不上四大皆空,万念俱灰,但至少在茶水的香味中,暂时把生活的烦恼,日子的艰窘,工作中的不愉快,事业上的阻难,家庭里的纠葛,妻子儿女丈夫情人之间的矛盾,上级的白眼,小人的不可得罪等等头疼事,放在一边,这就只有一盏清茶能起到的功效了。

对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旅行家来说,有一片歇脚的绿洲,岂不等于上帝的笑脸吗?

琴弦绷得太紧,就有断的危险;茶杯陡冷陡热,很可能就会爆裂;一个人,神经要是总处于紧张状态之中,没准会生出毛病。所以,要学会饮中国茶,要懂得饮茶的宽容放松之道。君不见茶馆里何其熙熙攘攘,又何其气氛融洽?高谈阔论与充耳不闻并存,驴吸鲸饮与徐徐品味同在。在茶馆里,没有什么一定要领袖群伦的人物,你在你的桌上哪怕你称王称霸,我在我桌上也可以不必理你,大家平等,谈不上谁买谁的账。也只有这样一杯清茶的氛围,心能静得下来,气能平得下去,这就只有茶能起到调和作用,如果是酒的话,火上加油,双方肯定剑拔弩张不可。

因此,以茶代酒,永远不会胡说八道。以茗佐餐,必然会是斯文客气。这世界上只有喝茶人最潇洒,最从容,不斗气,不好胜,我们听说过喝啤酒的冠军,喝白酒的英雄,但饮茶者才不屑去创造这些记录呢!有一份与他人无干,只有自己领受的快乐,就足矣足矣了。

咖啡太强劲,可可太甜腻,饮料中防腐剂太多,汽水类含有化学物质,唯独茶,来自本国土地的饮品,有着非舶来货所能相比的得天独厚之处。清心明目,醒脑提神,多饮无害,常饮有益,尤其茶的那一种冲淡清逸,平和凝重,味纯色雅,沁人心脾的品格,多多少少含有一点做人的道理在内。

茶馆是渐渐地少了,但饮茶之道还是应该提倡的。多一点恬静,少一点狂躁;多一点宽余,少一点紧张;多一点平和,少一点乖戾;多一点善自珍摄,少一点干扰他人。也许,对于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循环,倒是莫大的幸事了。

爱在家中

一个在中国学汉语的美国女孩,对我说,她长大到十八岁,就从家里搬出来了,然后自己谋生,打工上学。我问她,你的父母舍得吗?她笑了,她说:几乎每个中国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她觉得,她父母也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在我们这里,儿女不怎么想搬出去,父母也不会像老鸟对长大了还恋窝的小鸟下逐客令那样轰出去。

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和西方人不尽相同。中国人讲大家庭,儿孙满堂;外国人讲小家庭,两人世界。现在,城市里的年青夫妇,好像也不着急生孩子了,做老人的,假如不是很开明的话,就会不大开心。老在示意,老在讽喻,对儿媳妇肚皮不膨胀,摇头叹气。女儿大了,找不到可心的对象,不那么踊跃地嫁出去,做母亲的就沉不住气,东托西拜,看有合适的,万望留意。

中国人把成家立业看得很重,急于走完每一过程,形式大于内容。外国人则不,两个人在一起,你的钱是你的,我的钱是我的,只要相爱,同居而不结婚,也无所谓,精神高于物质。中国人的家庭,是嵌合起来的,不大容易拆散;外国人的家庭,是拼合起来的,像组合柜一样,说分开也就分开了。

记不得是哪位聪明人说的话了,他把婚姻比作城堡,有人急着往城里去,有人急着往城外来。婚姻是家庭的前奏,因此,重家庭因而重婚姻的中国人,进去的多,出来的少;西方国家的离婚率高,所以,外国人,出来的多,进去的少。过去我们老是宣传西方人礼崩乐坏,道德沦丧,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说他们那里两对夫妇,有一对半是离过婚的。现在,这种论调不怎么讲了,因为我们国家的离婚现象,也比较普遍起来。而且有专家论断,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中国的离婚率要低一些,低就好吗?也未必见得。有人作过社会调查,这当然不是很翔实的统计,在中国城市人口中间,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夫妇,尽管共同生活,组成家庭,实际上是早已失去爱情,或者根本不是以爱情维系着的配偶。双方只是在履行一个完整家庭不致破裂的义务,住在一个屋顶底下罢了。

很怪的,中国人把家庭看得很重。

因为中国经历了长时期的封建社会,家庭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必然要像细胞似的反映那个时代的道德规范。家庭成员之间,实际上和君权国家一样,进行着宗法式的统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规甚至有国法所不容的私刑,一个妇女,若是败坏门风,就有可能被捆上石头,沉下池塘,或推到井里。所以,长幼有序,上尊下卑,三纲五常,等级森严,是人人必须臣服在地的超越于血缘关系以上的行为准则。

赫赫扬扬的像《红楼梦》的荣、宁两府式的大家庭,其实就是一个超小型的宗族国家。由于政治地位的不同,经济利益的差异,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联系纽带而已。生活在那样一个子女仰鼻息于家长,亲朋一律皆为臣民的家庭里,感情受到抑制,爱情成为邪恶,亲情遭到疏隔,心灵只能像茧一样蜷缩着。所谓的家,不过是表面上蒙着一层温情脉脉面纱的牢笼而已。巴金先生的小说《家》中,觉民说过的一句话,“家,是宝盖头下面的一群猪”,就是对这种封建家长统治下,过着奴隶生活的一种控诉。

随着封建制度的消亡,这种大家庭不多见了。但强烈的家庭意识,仍在中国人头脑中存在着。养儿育女,传宗接代,望子成龙,光宗耀祖,门第观念,家族荣誉,夫道尊严,重男轻女,乃至于家长制,一言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做人子者要为尊者讳和为儿孙做马牛等等,这一切仍然主宰着许多家庭的命运,成了凌驾在人与人最可宝贵的亲子之爱,手足之爱,夫妻之爱之上的最高义务,人们为之奔走努力的准绳。

爱,在仅仅为过日子,为繁衍后代,为做出家的样子凑合在一起的家庭里,是奢侈品。那个美国女孩,她的名字叫杨,为写她的一篇论文,做过一些家访。她对中国主妇的能干,和高于一切的家庭意识,简直佩服得要死。她说她的母亲,也是很擅操持家务的,相比之她访问过的工人、职员、工程师、教师身份的主妇,就差得太远了。她追踪记录过教她口语的一位中学语文老师,从下班后先挤车,再骑车,风风火火进了家门开始,摘菜做饭,洗衣熨烫,擦地清扫,刷锅洗碗,忙个不停外,还要对其上初中的女儿,检查作业,辅导功课。在杨帮助她女儿英语口语练习时,她还要做她先生的助手,在电脑上作图,好挣一份额外的钱。然后,又张罗明天要带到工作单位吃的午餐,一直到杨离开她家,送出门的这位主妇,眼睛基本上睁不开了。

杨表示惊讶,同我探讨,她觉得那位主妇真像一台上足发条、不停运转的机器人,机器人是不需要爱的,可人怎么能够将爱置于次而又次,可有可无的地位上呢?她是她们家的常客,这番话肯定是有感而发。

外国人不大理解中国人,艰难的生存条件是一方面,传统的家庭观念是一方面,至于爱情,我对杨说:可能中国人习惯于压缩饼干式的爱情,只要有一点点,就足够足够了。

我从来不吃压缩饼干,人不能一辈子吃压缩饼干活下去,她扬言。

这个外国女孩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在没有爱为基础的家庭里,捆绑在一起的夫妻,即使他们不吵嘴,不打架,也是谈不上幸福的。

三国时,曹操杀孔融,有一条罪名,就是他对于父母亲子的议论,被认为大逆不道,罪该当斩。《后汉书·孔融传》载:“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

孔融这个看法,当然是对封建社会中那种礼教家庭的否定,和《家》中觉民的言论,具有同样的愤世嫉俗的情绪。这种连亲子之情都要淡化的论调,甚至在今天听来,也够新颖大胆的。虽然,他为此杀了头,但是,也给后人一个启发,对一些相沿成习,似乎成为定规的传统家庭观念,不是千古不变的。因此,扬弃历史沉重的负担,使当代家庭成为一种追求幸福,充满着爱的组合,达到真正的和谐和完美,那多好?

所以,当代人若不能淡化家庭意识,个人幸福无可求,家庭温馨无所依,整个社会的活力也要受到影响。因此,改变传统观念,在爱的基础上构筑现代家庭,与我们这个变革中的时代,才能合拍。那样,我们整个社会一定能够更加生气蓬勃。

潮流之累

有一首外国名歌,《我的家庭真可爱》,小时候唱过的,稍稍有点悲伤,特别当你离乡背井以后,唱起来就会很心酸了。但在歌词里没有提到房舍是如何的好,装修是如何的棒,着重的是亲情,也就是家庭成员间感情的维系。但时下,在北京城,凡可爱的家庭里,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房舍的装修了,成为潮流时尚,形同无言的竞赛。要不装修一新的话,这个家庭的可爱程度,就要打折扣了。所以,专卖装修材料的店,卖家私的店,多于卖书的店,不值得奇怪。一些人家,动辄往房子里扔进去十万、数十万元装修费,已是司空见惯。

十多年前,当我搬进现在住着的这套房子的时候,人们不大作兴装修,所以也不认为多么不好。后来,此风一起,我和全家人不禁心痒。潮流这东西,只要形成了,不但有股诱惑力,更有驱动力。于是,花钱买料,请人施工,侍候场面,收尾打扫,也着实耗时耗神,费心费力。常常忙得个头昏脑涨,好些日子,手指发硬,连电脑也打不了。有时也常觉划不来,有时还挺懊悔,便发出一动不如一静的感慨。

因此,每次忙完后,都咬牙跺脚,坚决洗手不干,但誓音刚落,经不起煽动,新的项目又要上马。社会潮流,是有股使你不甘落伍的裹胁力。别人都装了,大家都装了,你能“我自岿然不动”吗?这些年来,人们养成一二一齐步走的习惯,养成从众随俗的心理,总觉得左邻右舍弄个什么新名堂,而自家还是空白点的话,就不安于位,唯恐掉队。

但我这个住宅是先搬进去的,事后大事装修,难度就格外地大,光家具挪来挪去,就伤透脑筋。加之写作的人,别无长物,唯有书籍特别的多。其实好多书也未必看,可又舍不得扔,愈积愈多,愈成负担。试想数千册书,从架上搬下,然后再回复到原位上去,那无异是一次苦役。孩子们每听说我要搬书时,立刻面如土色。因此房产部门要来刷房,我老伴也求他们恩典,免刷书架后的墙壁,以图省事。从那以后,我们再也不敢随潮涌动,小装小修也全免了。因为这把年纪,实在是禁不住折腾了。经过这样顿悟以后,心如止水,别家哪怕修成皇宫,我眼皮也不眨了。

可京城的装修风,继续波澜壮阔。拆墙毁屋,家常便饭,装修扰民,已成公害。有一次,我到一位朋友家去,房屋格局全变,把我看呆了。门用软皮包起,墙用绸缎蒙着,客厅里有吧台吧凳,头顶上有旋转的迪斯科球灯。他觉得很美,我也觉得不错,但我更觉得像宾馆而不像家庭。我说:若有一位调酒师的话,就够五星级了,他竟没有听出我的弦外之音。于是,我豁然开朗了,他跟头把式地追赶潮流,是一种企求物质满足的快乐,自然也无不可;但抱残守缺,因陋就简,像我这样,得到悠闲自得的快乐,也未必不是享受。再说,生活本不应千篇一律,多姿多彩那就更美,何必为潮流所累?换一种对待生活的方式和思路,也未必不可寻找到新的情趣和兴奋点。

一个人,固然无须要求别人同你一样,但也不必勉强自己一定要和别人一样;一个家庭,何尝不是这样的道理呢?若别出蹊径,追求快乐,相信那家庭会更可爱的。

扫帚不到

旧时民间风俗,每到腊月二十三送灶日前后,家家都要彻底地搞一次卫生。这还有个很斯文的说法,叫做“扫尘”。也是将灰尘扫掉,干干净净过个年的意思。然后,就该贴对联,放鞭炮,吃年夜饭了。一年到头,只是到了送旧迎新的时候,才想起来扫除灰尘,中国人对于卫生方面的不那么苛求,由此可见。若按照皇历上有数的“宜沐浴”、“宜理发”的日子去实行,恐怕每个人身上就要发出不洁的气味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我们过去很穷,现在还不十分富裕呢?

所以,古人云:“富而好礼”,只有具备了足够的物质条件以后,才能够“衣食足,知荣辱”,明白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的。如今,随着中国人的日益接近和超过小康,那些好洁的外国游客,对我们的卫生状况,不也是摇头者日少,点头者日多了嘛!

但是,长期处于贫穷状态的中国人,讲卫生方面虽然落后于世界,可我们在追求精神的清洁方面,却是一个了不起的民族。足以向全世界自豪的,唯有我们的孔夫子,提出了“吾日三省其身”的严格要求。中国文化拥有五千年的辉煌,就是这样不断完善的结果。试想,每天三次清扫自己言行中的不妥之处,还有什么不能达到真善美的境界呢?当然,普通人也许达不到他老人家的水平,那么,至少每日一次,或每周一次,至不济每月一次,总还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能有这种扫尘以后的精神觉醒,我敢保证,就不会有人只顾自己埋头点那几万元钞票,而置剧场里数千观众于不顾。也不会有人随便白拿国家商店十几万元的珠宝,脸不红,心不跳,扬长而去。这些毫无疑义的富姐,为什么做不到“富而好礼”呢?很简单,就是一年到头,连最起码的自省其身也做不到的结果了。虽然外表涂抹很多的脂粉,但也难掩精神上堆积如山的尘土,自然表现出“为富不仁”的品质了。于是,舆论哗然,自己不扫别人扫,扫干净后好过年了。这使我想起毛主席说过的,“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这句话,真是越琢磨越有道理啊!

乘电梯想起的

在中国大城市的百货商店里,第一部装上步行式电梯的,我想,大概要算现在的上海南京路的国营第一百货商店了。也许我缺乏调查研究,这个吉尼斯纪录是不是应该归这家全国不数一,也数二的商店保持?还待有识者指教。但他们装的这种步行式电梯,确实有年头了,至少在我童年时代,上世纪五十年或六十年前就出现了。那时,这家商店叫“大新公司”,是南京路上四大公司之一,是唯一装有这种步行电梯的公司。我估计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恐怕是独一无二的。

那当然是很新鲜的事物,尤其对于孩子。即使现在,在城市里的这种电梯,已经很司空见惯,不以为奇了,但儿童们仍喜欢一趟一趟、不厌其烦地上下尝试。

我好久没去上海了,不知一百公司里的这部电梯是否仍是单向运转,只上不下?为了乘坐这种电梯,我记得小时候,和那些顽皮孩子一起,上了楼,再从楼梯转下来,再跑到电梯口排队,乐此不疲。如今,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新建的大型百货商店,大都设有这种方便顾客的上下楼的步行电梯。至于客流量远小于商店的宾馆、饭店,也一律装上这种电梯,而且是非常富丽堂皇的,整日运转不息。

但是,许多大百货商店,虽然并排装着上下两部电梯,通常只开一部。和几十年前的上海“大新公司”一样,只上不下。有时我到商店购物,常常纳闷,既然如此,盖这个商店的时候,干吗花双份钱添置两套设备,而让一套闲着生锈呢?也不会因为预防万一运行发生故障,多准备一套备用的吧?世界上不会有这样的未雨绸缪者。

其实,很明显,在建造时装备两部并排的电梯,就是为了一上一下用的。只不过由于中国人的节俭观,能省一分钱是一分钱的思想指导下,就开一部停一部了。我可以拉你上楼,对不起,下楼就是顾客您自己的事了。可是凡爬过山的人都知道,上山很吃力,下山也同样不轻松,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下不比上省多少劲。

一般顾客进商店购物,总是空着手进店,然后买了东西满载而归。因此,在商店里,上楼倒是空空荡荡的,下楼时,手里拎的、怀中抱的那些商品,倒是需要电梯来减轻他的负担。所以我怀疑,成天挂在嘴边的“顾客即上帝”的口号,可能也就是说说而已。如果真是上帝的话,下行的电梯会停或者敢停吗?

我一点也没有怪罪商店负责人的意思,因为我国数千年来,是个农业社会,而农业经济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小生产,惟其小生产,只能自给自足,只能保证人的最低生活水准。所以必须低消费,或者不消费,东西能省则省,金钱能不花则不花,欲望能克服则克服。譬如一件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条谚语,表明穿衣服只是为了遮体御寒,其他并不在考虑之列。一件衣服穿九年的话,生产自然要停滞不前,正是由于抑制消费的做法,也是造成旧时中国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的一个原因。

这种中国式节俭观,是建立在“消费即罪恶”的基础之上的,不认为进行与物质生产发展同步的消费,是人的正常行为。这种节俭教育从孩提开始,就进行了。小时候,大人把“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朱柏庐《治家格言》当做必修课,灌输给你。至今我还模糊记住其中一些谆谆教诲,什么“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什么“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进餐时掉个饭粒在桌上,立刻有唐诗“粒粒皆辛苦”,送进你的耳朵里来。这些话当然是至理名言,但什么事情都不宜极端化,绝对化,像《儒林外史》里那位严监生临死之时,伸出两个指头,死也不肯瞑目,就因为油灯里两茎灯草,不放心,怕费油,直到他老婆挑灭了一根,他才撒手西去,那未免节俭得太过分了。

商店里停掉一部电梯,只上不下,就是这种节俭思想的产物。其实,谁都明白,在给出售商品定价时,是把另一台电梯的成本和耗能费用,也打进去的。商店已经从所获利润中,取走了顾客上下电梯应交的钱,那就没有理由停掉一部。再说,商店里发生的霉烂变质,破碎损坏,积压浪费,丢失盗窃的事情少么?堵住以上任何一个漏洞,其挽回的经济价值,也会超过上下行电梯并开的费用,这就是西瓜和芝麻的道理了。

其实,哪怕两部电梯都停开,中国人是有忍耐力的民族,决不会抗议的。但不知为什么,大城市里有的商店,例如友谊商店,例如华侨商店,例如新近相继开张的以出售高档高价商品的豪华级百货公司,上下行电梯却是一天开到晚的。我想这大概是商业文明,尊重顾客,并提供一切方便。决不是因为接待外国人,接待有钱的人,才不会或者不敢停的吧?

因此有的商店停开一部电梯,也不光是为了拣芝麻,也许由于顾客是普通老百姓,是可怜巴巴的工资阶层,因为鼻子不高,眼珠不蓝,钱袋里也掏不出信用卡。对不起,开一部电梯就是莫大的赏脸了。如果是这样,那么,中国人看不起自己的同胞,这种自以为是高等华人的想法,是最不足为训的了。

我小时候,曾亲眼见过上海外滩公园的门口,挂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招贴,对此,中国人视为奇耻大辱。但过去多少年后,有的中国人仍把自己的同胞不当人,岂不是更加悲哀和可怜吗?

乘电梯,不过小事一桩。但更需要的,是人对人的最起码的尊重。

释“令行禁止”

“令行禁止”是一句古老的成语,从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竹简《孙膑兵法·奇正》篇中,就出现了这个词语。在《逸周书·文传》中,也看到“令行禁止,王始也”的说法。懂得在作战中,每一条长官的命令,必须贯彻执行,才能保证取胜的古代名将孙膑,在他的兵法里,进一步阐述令必行,禁必止的强大效果:“故行水得其理,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法,则令行如流。”说明在我国不光是现在,即使在历史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所谓“政令不通”的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事情。

孙膑是战国时代齐威王和主将田忌的军师,以精于谋略,善于筹算闻名,但他的这个“令行如流”的思想,倒是继承了他的先辈孙子武的军事理论。孙子武,是中国历史上最了不起的大军事家,所著《孙子兵法》十三篇,是兵家必读书,是中外古今那些征战沙场的将领们,终生视为经典的著作。拿破仑就被东方这部兵书倾倒,后悔自己读得太晚,否则,他说他是绝不会败走滑铁卢的。

司马迁在《史记》中为这位大军事家写列传时,先讲了他如何训练女兵,具有启发意义的故事。“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可以小试勒兵乎?’对曰:‘可。’阖庐曰:‘可试以妇人乎?’曰:‘可。’于是许之。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皆令持戟。”

接下来就开始操练,“于是鼓之右,妇人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妇人复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斩左右队长。”吴王一看急了,连忙派人说情,孙子说我已受命为将,我必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你大王说情也不行,到底执法行事,“斩队长二人以徇。”跟着“用其次为队长,于是复鼓之,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无敢出声。”

这段史实,在司马迁笔下描写得既精练,又精彩,如同电影镜头一一从眼前闪过。必须要有孙子武这种铁的纪律,实现“令行禁止”的严格作风,才能训练出一支坚强的队伍,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吴王阖庐不得不承认“孙子能用兵,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显名诸侯,孙子与有力焉”。

事业要成功,理想要实现,目标要达到,计划要完成,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到不打折扣,不讲条件的“令行禁止”。有令必有禁,有行必有止,这是事物矛盾的对立统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情不能下达,政令无法畅通。长此发展下去,作为一个集体,必然会产生纪律松弛,精神涣散,作风散漫,工作拖拉的现象;作为一个部门,必然会做出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作为一个领导,必然走向腐败堕落,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不可救药的地步。

最近长江大水,洪峰过境,江堤危殆,稍一疏忽,则是成千上万人的生命财产的覆灭之灾。我们从电视中看到兢兢业业的守堤将士,奋不顾身的堵决英雄,恪尽厥职的各级干部,齐心协力的广大群众,令人感到令和禁的威严性,以及所产生出的精神和物质的力量。但也看到报道,有洪水来之前,只顾自己仓皇逃命者,有在抗洪值班时大打麻将,玩忽职守者。诸如此类,说明凡令不行,禁不止者,小则动摇军心,大则遗患无穷。

毛主席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面胜利前夕,曾经写过一首诗,“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特别强调纪律性的意义,而如何保证纪律的贯彻呢,说到底,也就是“令行禁止”这四个字。从最近曝光的焦点新闻观察,尽管三令五申各项政策法律,各地仍有屡禁不止的事件。一是要正告这些胆大妄为的当事者,要汲取孙子武手下那两位女队长的教训,以身试法,是绝对不会有好结果的。二是要奉劝那些发出“令”和“禁”的领导干部,要以说了就算,不算不说的态度,严格检查各级贯彻执行的情况,不容宽贷,更做到像孙膑约法三章那样,违者必纠的话,“令行禁止”,才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否则,这只能是一句空话。

国货意识

电影《林家铺子》有一场戏,老板和他的徒弟很担忧货架上的东洋货,不知该怎么处理才好。因为当时民众愤然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而发起抵制日货的运动,不仅不允许商店出售,连人们穿戴日货,都会遭到路人的詈骂。那时,小姐们爱穿阴丹士林布的旗袍,若是用日本染料染出来的,也在不可以和应予抵制之类,这就未免太狭隘了。而且我也惊奇人们的眼力,怎么能在马路上擦肩而过时,判断出是用日本染料还是用国产染料染的,岂不太神了么?

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我曾问过她这个问题。老太太说,道理很简单,用日本染料染出来的布,一色的蓝,简直挑不出毛病;不像用中国自家的染料,那布面看上去,总有一点毛花花的样子,洗了几水以后,就淡得厉害,所以,很容易分辨的。我想,这种强烈的国货意识,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保护落后的作用。但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难当头,出于民族大义,当然是无可厚非的。

前些年,作家张贤亮颇愤慨于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老是在那里制造反华声浪,在一篇文章里表示他抵制日货的决心。这种爱国热忱自然值得嘉许,可并未引起太多人的响应,我想是和国人们更崇尚实际的精神有连带关系。虽然说,政治和经济是分不开的,但究竟不完全是一回事;国货意识当然是要提倡的,可不等于国货可以皇帝女儿不愁嫁,躺在那儿永远落后于世界。假如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不是先进来了日本的家用电器,逼得我国的制造商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才能在世界市场上获得份额。否则,一直闭关自守,今天说不定我们还过着凭票购买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大件的日子呢!

记得好像是梁晓声的文章,他告诉我们,在韩国首尔,那里的马路上,几乎看不到外国牌子的小轿车,当地人清一色地都驾驶韩国自己生产的汽车。我还从另外一篇文章里读到,韩国年轻人对于他们本国的女孩子,与外国人来往,都抱着一种不甚友善的态度,不但卑夷之,鄙视之,甚至敢于当庭大众对这位与外国情侣在一起的韩国小姐,加以奚落,甚至唾口水。我觉得这种过于偏执的爱国心理,未免有些失态。因此,我想韩国人的国货意识,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是民族意识的延伸了。

我没有去过韩国,不知此说是否可靠?但今春在日本访问,从关东到关西,是他们国家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一路旅行过来,留心观察满街的汽车,倒全是他们自家车的天下。不过在偶尔的情况下,也还是能看到长车身的卡迪拉克,或者林肯疾驰而过,虽然日美政府间汽车贸易谈判,龃龉不已,构成两国商业摩擦,持久不能解决,可是日本人,看来并不像韩国人那样坚定地拒绝进口汽车。不过,陪同我的日本作家告诉我,那种车,只有阔佬、有钱人、好出风头的人,才舍得去买来坐的。若从价廉物美,耐用省油的角度考量,大多数日本人都使用本国车。因此,我认为日本人的国货意识,更看重物质的实际意义。

因此,国货要想在国民的心中,树立坚定的形象,首先一条,货真价实。

恰巧那一天,逛东京都的市政厅,然后,日本笔会的副会长加贺乙彦和女作家入江曜子陪我们在新宿地区购物。同行的王小鹰,要给自己上学的女儿买一只书包。挑来挑去,选中了一只既好看,又便宜的,大家都认为不错,遂要向老板娘付钱。但加贺乙彦有他医生的细致,翻看里面的商标,幽默地问道,从东京背一只中国生产的书包回去,值得吗?果然,那里清楚地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英文字,众人哈哈一笑,只好作罢。这时,才注意到,那些琳琅满目的书包,不仅来自中国,还有来自美国、墨西哥和西班牙的,从这个卖箱包的店里,我看不到日本人强烈的国货意识。

但拐过弯去,鳞次栉比的钟表店、电器店、照相器材店,这是新宿有名的电器一条街了,那里令人产生一种掉进电器海洋里,淹得你喘不过气来的感觉。那里就完全是日本货的世界,别国的产品在这里毫无立足之地。于是,我恍然大悟,日本人出口一台高级照相机所赚的外汇,要比进口一只书包所花的外汇,多得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但日本的电器、钟表、照相机,所以能销往地球的各个角落,包括他们制造的汽车,进入美国市场,以至成为他们与美国贸易谈判中的最大障碍,最重要的因素,莫过于物美价廉四字。

那是真正信得过的产品!我记得童年时代,上海人对于大量倾销的廉价日本产品,是没有什么好感的,一律以“东洋货”呼之。这三个字变成蔑称,意味着拆烂污,鸦鸦乌,卖相好看,实质搭僵。二战以后,日本人使过去信誉扫地的东洋货,成为人们信得过的产品。有一年,我到过秦岭深处尚不通汽车的偏僻山村,那很有一点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境界,世界上发生的许多事情,山民们都毫无所闻,可是在这里,却能看到装过尿素的纤维纸口袋,上面印有什么株式会社的字样。让人不禁感慨,日本货比当年的日本侵略军更深入内地,靠的是质量优势。从这一点讲,国货倘若不自强的话,市场的大好河山,只好拱手让人。

中国人买中国货,中国人爱中国货,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国货倘不自强,依赖保护主义,而实质不过保护落后,依赖人们的爱国心,依赖老百姓的国货意识,却不能给购买者满意的产品,一次两次上当以后,那就怪不得人家掉头而去。

光靠老百姓的国货意识,是不行的。早些年国人买家用电器,首选总是日本产品,连国内组装的,都有点信不过。为什么,就是质量。如今,不到二十年的努力,家电市场的半壁江山,全为国货所覆盖,国产的家用电器,也渐渐不弱于进口货,并没有人特地提倡使用国货,根据市场调查,优先选购国内产品的顾客日见其多,说到底,就是在质量有了坚实的保证。而且,一些名牌的家电产品,竟然漂洋过海,走向世界,打开了欧美市场,不能不说是一大飞跃进步。

所以,第一流品质,第一流服务,第一流的营销手段,第一流的价格优势,一句话,只有这一系列的最上乘的质量保证,才是无声但却是最有力的广告。

话题稍稍扯远一些,物质产品如此,精神产品何尝也不如此呢!最近,有位电影导演埋怨中国观众崇洋媚外,肯花大价钱去看进口大片,而不大看他们拍的国产片,有点不够意思似的。其实,老百姓并非不愿看国产片,而是不愿看不怎么样的国产片。如果让他自己从荷包里掏钱,当然有权选择一部好看的片子。由于看了一两部外国影片,而论之曰崇外媚外,这种文革思路,真令人不敢恭维。换个角度,假设让这位导演,权且也当一回市场顾客的话,将心比心,正品和次品放在那里,同样价钱,你会怎么挑呢?

要想闯名牌,任何产品,质量是第一生命线。

可怜父母心

孩子的成才教育,成了当代年轻夫妇的烦恼。

每当我看到他们领着小不点,去学琴、学画、学外语、学跳舞唱歌,挤车赶路,求人花钱,风风火火,精疲力竭,我就十分的同情。深感中国的古训,“子不教,父之过”,越来越被中国的父母发扬光大,到了“儿不成才父之过”的程度。如今一个二加一家庭的经济开支,儿童的智力投资,是占相当比例的。我就认识一对夫妇,整个冬天吃大白菜,省下钱给孩子买了一台钢琴,真是很了不起的。

也许是过来人的缘故,我发现,除非特殊有天资,或者干脆就是神童,一般来讲,小时候在课余学这个,学那个,通常是白费力气的,成年以后,十之八九,要改弦易辙,从事别的行业的。

这就是中国父母的伟大了。花了钱,费了力,而且还生气,气老师不好好地教,气孩子不好好地学。夫妻之间,也互相抱怨:“孩子是两个人的,为什么就该我管?”尽管如此,但仍是坚持不懈地要让孩子成才。一到周末,上帝都休息的日子,做父母的,继续为子女奔忙。孩子呢?更可怜,别的小伙伴在游玩,他或她却得苦练。

明知其不可为而偏为之,这究竟为什么呢?记得斤澜兄感慨过这种现象,叫做“不修今生修来世”,而摇头不迭的。

细想想,又不仅如此,因为我也曾经让我的女儿,在她读小学的时候,吱嘎吱嘎练过小提琴来着。其实,当时并不期求她将来成为出类拔萃的提琴家。说来可怜全是为她将来谋生着想,求得一技之长,以后上山下乡,可以凭这点本事进个宣传队,混口饭吃,对比修理地球,也算上帝保佑的好差使了。可五六岁的小孩,哪里懂得做父母的这番苦心孤诣?含着一眶泪水在那儿练。因为她压根不感兴趣,而且是在家长以对未来隐忧的威逼下练的。恐惧政策只能奏效一时,长了,便不起作用。最后我宣告失败,那一把儿童小提琴,终于转让给别的父母去折磨孩子了。

结果,如今无论怎样优美动听的提琴曲,对我女儿来讲,也好像挺反胃似的不愿意听。所以我看到现在那些正是游玩年龄却在苦练的孩子,真替他担忧将来的逆反心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现在虽无广阔天地练红心,插队锻炼这一说,但今天的年轻父母,肯定不是为了明天的钢琴家、画家、舞蹈家而在今天拼命勉强孩子,必然又有新的功利主义的考虑。人,说来可怜,是适应环境的动物,做父母的今生和孩子的来世,都离不开这个现实世界的。

也许她还记得小时的练琴的苦恼。有一次,我女儿问,为什么要强其所难地每天像宰鸡似的制造噪音呢?如果为了将来着想,让我自己走自己的路,不更好么?

我能说些什么呢?中国人大概有这么一种诲人不倦的毛病,总是要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别人,而让子女按父母的意志行事,则更是天经地义。其实不然,无论你怎么好心,生活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客观环境在变化,因此,每一代人的看法、做法、想法,甚至于活法,都不尽相同的。所以,对于子女的成才教育,听其自然为好,不宜逼迫孩子去做勉强的事,揠苗助长,适得其反,对孩子身心影响未必有利的。

那对节衣缩食的夫妇来找过我老伴,要求教他们的小女儿弹琴。年轻人很坦率,就因为若是琴弹好了的话,考重点学校可以加分。我一看那总惦着跳猴皮筋的小姑娘,从此要拴在钢琴凳上,就想起我女儿小时候的苦痛模样。

心想,为那几分,这位小姑娘得付出童年的欢乐,等她长大了,若是问:“值得吗?”又该怎么回答?也许这就是总不落好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吧?

中人之资

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他领他的儿子去照相,在日本人开的照相馆里拍照,就显得活泼开朗,顽皮可爱。到了中国人开的照相馆里,同是这个孩子,照出来的模样,拘谨呆板不说,而且活模活脱一个小大人,他为此很感慨一番。

其实,中国的父母,总是按照成年以后的自己,来塑造孩子的形象的。因此从中国儿童的脸上,不难看出他父母生活的沉重影子。由于自父母那儿得到的,几乎全是有益的教导,勉励的劝告,上进的鞭策,乃至于带有压力的儆戒,很少被鼓励放下书本作业,去跑啊跳啊,像小动物一样欢乐玩耍的。因此这样循规蹈矩的孩子,坐在相机前面,怎么会不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呢?照相师是中国人,自然要按中国人心目中的乖孩子形象,来揿快门的。

世界上没有一位做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息,但以中国家长为冠军。所谓“望子成龙”,就是很高的期望值。细想起来,也真是替中国的儿童担忧。“龙”是中国人的图腾,皇帝就被尊之为真“龙”天子,所以中国儿童所承受的父母重托,比世界各地的同龄人的压力大得多多。“你不当龙,就得当虫!”父母就是这样耳提面命的。而每时每刻不停地管教自己的儿子成龙,是中国家长的神圣职责。

“子不教,父之过”,这是我们初做人父时的戒条,现在进步了,已经到了“子不成才,父母之过”了。这种望子成龙的梦,是缠绕祖祖辈辈中国人的一个心理情结。现在的年轻夫妇,啊!真是为儿为女,不惜心血。那功夫下的,让我目瞪口呆。远自妻子妊娠期开始,就进行胎教,挂了一屋子的画,成天放送乐曲。学龄前的教育,更是要造就一个神童。一岁识汉字,两岁学英语,三岁背唐诗,四岁弹钢琴,五岁上电脑……这样揠苗助长式的摧残,折磨得孩子能不成为早熟的小大人么?我就认识一个学钢琴的小男孩,琴虽弹得不错,但精神面貌却呆呆的,每看到他一天练多少小时,我心里说什么也不是滋味。

家长也不容易,眼下并未进入小康社会,大款总是少数,对子女的智力投资,花费也相当可观的。据我所知,用在孩子教育上的钱,常占一家收入的很大部分。即使不懂事的小孩,朝濡夕染,也会被生活的重担,父母的拮据,而感到学习不容懈怠的责任吧?!

于是,当家长的为孩子操心劳碌,自不必说,当孩子的为实现家长的要求,那就更为可怜了。门门百分,科科全优,岂是容易达到的目标?那得头悬梁,锥刺股。这还不止,业余的技艺特长,弹琴绘画书法等等,也要出人头地,连礼拜天也不得休息。这种疲于奔命的超负荷运转,对孩子的心理压力,体力消耗都太过沉重。正在生长期的儿童,总把屁股绑在凳子上,拴在作业上、课程上、考试上,以及其他专门技艺上,勤学苦练,兢兢业业,囊萤映雪,夙夜匪懈,也难怪一个个长得像豆芽菜似的了。

所以,我是慢慢地觉得给孩子们搞这种出类拔萃的教育方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那天,陆文夫在北京的女儿,到我这里来串门,她是位律师,谈到她对小孩的方针时,强调只求“中人之资”四个字,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像这样的年轻父母,能跳出“望子成龙”的怪圈,说明时代是在进步之中。

她的读小学的孩子,今年暑期成绩不错。好像也是一种惯常的心理,按老规矩,自然是要奖励的了。她当然不好拂我们老两口的面子,但她似乎并不十分赞成。她认为,不必要求孩子必须争全优,争满分,争第一。“叔叔,我想孩子只要具有中人之资即可,不强求孩子必须胜人一筹!”她这么说,也这么做的,好像文夫也持赞成态度。

我想这也许是对的,给孩子松松绑,不使他们负担太重,该学的要学,该玩的还得玩,终究是儿童嘛!这样,对于未来国民的心理素质,说不定能多一些从容和豁达,自信和泰然。说实在的,我一直在琢磨,老是处于不得即失的紧张忧患之中;不断为越过别人而追赶、而拼命;竞争和夺取成了一切行为的主宰力量,即或是孩子,也会在心灵深处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的。因此,现在的社会生活里,人际关系中所出现的不正常因素,是不是也和这种非成“龙”不可的教育方法,有些什么关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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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童年不再

过去听样板戏,有一句唱词,挺叫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每唱到此,必有掌声。可我总有点感触,由于战乱,由于贫穷,使得她过早地尝受到生活的艰辛,她也甚至为此自豪。但是,童年在如此沉重负担中度过,也许不能说是应有的幸福。我还在电视节目里,看到过中亚地区一间地毯作坊的介绍。我对那些清一色的童工,瘦弱的身材,茫然的眼神,和仍不失童稚的天真。特别那蝼蚁般的求生欲望,作坊里灰蒙暗淡的镜头,至今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没有童年的孩子,当然是不幸的。

童年,应是人生最美丽的梦境,童真,也是人生最纯洁的感情,若是既失去童年,又失去童真,幼小的躯体,装的已是成人的心灵,无论如何,这是有悖于人类成长的天性的。有的孩子生理、心理早熟,是一回事;有的孩子过早地被迫懂得生计之难,稼穑之艰,世道之危,人心之叵测的社会意识的早熟,则是另一回事了。

有一天,梁晓声和我谈起他的小学快要毕业的儿子,那种懂事程度,简直像成年人一样地思考生活和未来,突然使我想起那个作坊的镜头,我不禁迷惘,和晓声一样惊叹:“怎么回事?如今这些小孩,也懂得未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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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到我家来过,那一次是电脑公司来示范,他妈妈一下子接受不了那么多新概念,还让他帮忙记忆呢!我们很喜欢这个文静聪明的孩子,问他什么,像小大人似的回答,也很得体。他对梁晓声说了些什么呢?“爸!你明白嘛,我在替你省钱,要是我考中学的成绩,多得一分,爸爸你就可以少掏一万块钱!”我的这位作家朋友被儿子的话说蒙了,好容易才了解,原来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虽高,但差几分也是可以收的,不过要另给学校补交一大笔通融费。

“看,才小学六年级的孩子!”梁晓声对我感慨。当然不是因为孩子懂事,为他省钱而激动,倒是觉得这么小的孩子,过早地明白社会,让他诧异。我想,这决不是孩子先天就带来的,这份不应有的聪明,是社会这个无形的教员所灌输的。

于是我记起读过的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风筝》,写他怎样扼杀了他弟弟童年时欢乐的一段往事。先生那时也并不大,大概少年老成的缘故,讨厌放风筝,所以发现他弟弟偷偷做着这东西,便恼火了,一把抢过来,掷在地下,用脚踩扁了。多少年以后,他从一本书里看到,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才想起自己青年时代的行状,对于他弟弟精神虐杀的这一幕,而悔恨不已。

连小猫小狗也是活蹦乱跳,快活开心的,这就是所谓的“天然”了。那么,儿童应该是儿童的样子,应该拥有他这个年龄段里一切的欢笑,快乐,天真,和无忧无虑地玩耍的权利。如果不是战火纷飞,不是饥寒交迫,不是实在不得已的困难,做父母的还是少把成人世界所承受的压力,有形无形地让那稚弱的心灵负担。

现在这种一定要让儿童成为尖子的教育方式,是我国社会上“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和我们中国家长“望子成龙”的习惯势力结合的产物,未必就是最好的办法。社会和家长按照出类拔萃的模式,恨不能从还在母腹中的胎教开始,就喋喋不休地要孩子听话,规矩,上进,成才。“业精于勤荒于嬉”啊!“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头悬梁,锥刺股”啊!“囊萤映雪,凿壁偷光”啊!把孩子捆绑在书本上。

于是,分数成为孩子的命根子,兢兢业业,不敢稍懈,必须门门满分,必须三好学生,必须考前几名,必须进重点学校,必须,必须……从一懂事起,就陷入重重精神压力之下,和永无止境的生存竞争中。但人生本是各种才智表演的竞技场,田赛不行,还有径赛;径赛不行,还有球赛;球赛不行,还有摔跤、柔道、武术、射击。现在给孩子准备的只是一个单项运动会,金银铜三块奖牌外,上名次者顶多前六名。因此若不处心积虑,若不拼死玩命,便有淘汰出局的危险,童年在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下度过,与鲁迅先生所说的精神虐杀,也相差无几了。

可每个人只有一次童年,一去不再,若是社会和家长珍惜孩子这份天然,吃饱穿好,悉心照料之外,让他们是儿童而不是成人那样,度过自己的幸福童年,岂不更好吗?那样,也许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茁壮成长,会更有益处些。

家族这个港湾

现代城市家庭中,投入室内装修的资金,常常要占去收入的相当部分。

有些讲求俭朴的人,颇不以为然;其实,这是不该非议的。因为家庭对于每个成家立业的人来讲,大概可以算是最后一个避风港了。把这个唯一可停泊心灵之舟的港湾,修缮得足够的安全牢固,能够于惊涛骇浪的生存斗争中,如壕堑似的起到挡灾躲害,防凶避险的作用,作一点投资,不是很有必要的事吗?

因此,根据能力,加以适当经营,使这个避风港,尽可能地完善舒美,也许是人类的本性了。从我们老祖宗在上古时期所留下的壁画来看,他们也很懂得如何在简陋的洞穴里,经营出属于自己和家人的小小天地。古今同理,难道我们当奋斗、跋涉、奔走、劳累之余,踏进自己的家门槛,不也希望像海上漂泊的一叶孤舟,历经风颠浪簸,回到港湾时,有一种定心安神的感觉一样吗?那防波堤挡住了追逐的风暴和汹涌的浪涛,在这温馨、和暖、平安、轻快的氛围中,得到无忧无扰的休憩,甚至连噩梦也不做,岂不是在盼望中的那种难以名状的幸福吗?

家庭中,假如没有这种无须设防的精神氛围的话,整日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身心不得安生,陷于内忧外患之中,那做人未免太累太累了。

但是,营造这种氛围,不能光是物质上的追求。物质,毫无疑义是重要的,甚至起决定作用。可是,仅止于物质上的满足,而缺乏精神上的完善,那这个避风港里,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融洽。这样,我想起了我们中国人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很古老,听起来也很俗气的话,那就是“和气生财”。只有和气,才生财,这港湾里才有春之华,秋之实,夏之凉爽,冬之温暖。钱币是财,但财不仅仅是黄金白银;和气所营造出的氛围,则是钱币所买不来的精神财富。

这种和睦、和蔼、和爱、和谐之气,是一个正常的,充满了愉悦和快乐的家庭中,必不可少的小气候。无论外界刮风下雨,电闪雷鸣,屋子里却是温存的,平安的,亲切的,惬意的。如果没有这种和气的氛围,即使屋子里堆金积玉,珠光宝气,豪华堂皇,富埒王侯,那也只是徒有外表的空壳而已。贵莫贵于帝王,富莫富于宫廷,然而又有多少帝王后妃,在紫禁城里感受到真正的家庭欢乐呢?这世界上,古往今来,有比宫廷更充满凶险的地方么?

《汉书·刘向传》里有这样的说法,叫做“和气致祥,乖气致异”,可见古人早认识到和气与乖戾,会导致出两种不同的结果。家庭,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固然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物质世界,但别忘了,建筑在爱的基础上的家庭,也是凝聚着和气氛围的精神集体。“家和日子旺”,实际就是“和气生财”,这四个字,说了几千年,肯定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

相反,若是一个家庭里,出现了偏执,别扭,赌气,嫉妒;攀比,不平,争胜,好强;狂傲,狷躁,狭隘,失态;猜疑,隔阂,刻薄,寡情等乖戾行为的话,可想而知,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人,彼此心违意背,你我志异情绝,最终会是怎么一个结果了。所以,“和气生财”,不和气则相反,是合乎“精神变物质”的辩证法的。

家庭如此,社会呢?又何尝不如此!因此,这最能体味中国人的生存哲学,扩而大之,整个社会布满着祥和之气,平和之气,温和之气,和衷共济之气,大家都“和为贵”的话,不是一天到晚,竖着耳朵,瞪着眼睛,捋着袖子,伸出拳头;而是与人为善,一团和气,该是多么不亦乐乎的事啊!

炉边琐谈

窗外已是零下的气温,西伯利亚吹来的寒风,在呼呼作响。

这时候,炉上炖着一壶嘶嘶滚着的开水,手里抱着一杯烫嘴的酽茶,翻看朋友写的文章,或者和老伴谈谈家长里短,我想,也是这种年岁难得的乐趣。当然,我对那些还在竞逐人生的积极进取者,与生活奋斗不歇者,包括其目的甚至就是为自己而奔走者,都是怀有敬意的。

人生,其实,也是有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对秋天已去,冬日光临的我来讲,家,好像老猫的窝,蜷伏着时间自然要多一点了。既然一动不如一静,那么欲望啊,兴致啊,心境啊,就该力求其平静。在朔风呼啸的天气里,坐在屋子里看光影从窗前移动,知足而淡泊,无求也就无扰,其实也就可以了。

一个人愿意怎样活?是紧张的活,悠闲的活;是轰轰烈烈的活,轻轻松松的活,纯系个人的自由选择。既然是社会,便有各式各样的社会人,也就有种种未必一致的活法。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仅仅只有剑拔弩张一种生存方式。而一个人的活法,包括怎么吃饭,怎么穿衣,怎么写文章,怎么打嗝放屁,觉得还可以,并不想改变,那对他来讲,这就是最好的活法,别人最好不要置喙。如果他觉得挺累,或挺没意思,总想有机会改变一下,那么,这活法对他就不算好了,可别人也未必能帮上忙。所以,好和坏,是不能以一己的标准来作判断的,更不能要求别人必得和自己一样。因此,扮演一个上帝兼警察的角色,大概是挺讨人嫌的。

此刻,仿佛考验似的,有人敲门,来了一位年轻朋友,一张嘴,“呵,你好清闲哪!”这口气中,羡慕的成分少,嘲讽的成分多,不过,也无甚恶意。他很忙,只是因为驾车路过我家门口,来看看我,并且声明,只坐五分钟。冲他这样争分夺秒,便可了解他是属于时代宠儿那一类的强人了。他的年龄段如果我没记错,四十至五十之间,正是热烈的夏天。谈话中,得知他果然也没辜负这一生中的华彩乐章。至少,他那辆躺在我家门口的轿车,便是证明。而且,他还说,“绝没有扶贫你老的意思,来年夏天,你们老两口,到我新买的房子那儿去避暑,一开窗,就是碧蓝的大海。”显然这座房子不在北京了。于是,我很为他的奋斗成果高兴,没白累,没白跑,看他渐渐富态起来的脸,好像有了车子房子,其他相配套的名声啊,地位啊,也齐全了。

因此,他说,“如果能像你们这样,一炉火,一杯茶,一架书,该多好啊,可我还得奔命!”就不像是由衷之言了。不过,老伴事后说,一个生活节奏很快,日程安排得太满的人,未必不想忙里偷闲喘口气。他来这里坐上一小会,没有劲敌,无须提防,伸个懒腰,放松一下,也算是一张一弛吧!所以,他的话,或许倒是实情。

他一看表,五分钟到了,就告辞走了。于是,开门关门,冷气灌满一屋子,这一刹那间的纷扰,竟弄得自己有一丝心烦了。我问我老伴,“他来干吗?”“人家来看你!”“我知道是来看我,用你提醒!”也许人上了年纪,就有些莫名其妙,刚才那股怡然自娱的气氛,那炉中火,壶中水,杯中茶,在这冬日里的热烈和温馨,好像忽然间失去了魅力。这大概就是,说洒脱而不能洒脱,说清高而未必清高的人的脆弱了。幸亏年轻朋友及时地离开了,要不然,还不知会对他说出一些什么酸溜溜的话呢!

老伴说,“我们也有过他这样年龄段的时候,也和他一样地忙碌过,紧张过,遗憾的是很多时光白白虚度罢了。”也许,每个人都是他那个时代和他自己活法相乘的积,若其中有一个是负数的话,那结果便可想而知的了。历史会成为一个人的包袱,但并不等于拥有跟后来者过不去的权利。想到这里,上火多余,生气无聊,失态就更不值得,而动辄不满,心怀不平,那简直就是岂有此理了。

尤其年纪一把的人,与己恬淡,与人为善,倒是自己平安,对别人也平安的好事。于是,相视而笑,心静如初,拨开炉火,重新沏茶,在这黄昏时刻,不也挺开心嘛!

君子之交

我觉得在所有人生格言之中,要以“君子之交淡如水”这七个字,最容易做到,其实却是最不容易把握尺度的一句至理名言了。

这句话,经常被人提及,经常在耳边刮过。但遗憾,常常不过是作为某些人在口头上的表白,用以说明自己绝非小人而己的遮掩;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对朋友不够隆重热烈,礼遇虔敬时的一番冠冕堂皇的托词。看起来,这七个字,不是失之过淡,就是过浓,于是,世上的许多人与人之间的烦恼,便由此而生。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大概谁也不可能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一个人在荒岛上,孤独地徘徊着,与谁也不来往地生存下去。甚至就是这位鲁滨孙先生,终于不也有一个叫“礼拜五”的土人为伴吗?正因为人是离不开人的,所以,就少不了人与人的交往,有交往,就有感情的或深或浅的维系,就有对他人关心和不关心的状态出现。

正是这些与同学同事,街道邻里,亲戚朋友,机关单位,乃至于户籍警,粮管所,水暖工,电话局等方方面面的人接触联系。说明了人是社会动物,是离不开这个集体的。而生活在人群之中,没有来往,没有交际,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友情也好,亲情也好,说来也是一种缘分。在处理这种关系时,太不关心不好,太关心了也未必就是好。而我们中国人的麻烦,大半是由于感情太热烈,太强盛,太情不自禁,太给对方关心,关心过了头而产生的。

于是,我想起唐五代时冯延巳的一首《谒金门》词,其中的“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佳句,所引发的一则文坛佳话,倒是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具有一点启示意义了。

这是南唐中宗和他的枢密大臣间的一次文学讨论。这一位皇上,一位臣下,治国无方,在政治上一无可取之处,把国家治理得也未免太糟糕些。但是,在文学上,却给后人留下不少佳作,至今犹在传诵。中宗拿到冯延巳写的这首词后,读到起首一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时,就问他道:“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意思是说,你管得是不是太多了点?看起来是一个小小的玩笑,然而却有深意存焉!

在诗人的眼睛里,两个相爱的人,应该是像一池春水似的那样温馨,那样亲切,这也实在是太确切也太形象的比喻了。尽管有时有一丝涟漪,“终日望君君不至”,但终于还是“举头闻鹊喜”,一池春水,依旧欢洽如初。

中宗的“干卿何事”,就是艺术家的潇洒和超脱了。那意思是说,在和煦的春风中,碧绿的春水里,有一些轻轻的涟漪,用得着你那么关心吗?干你什么事呢?看来,这位皇帝不大赞成“咸吃萝卜淡操心”地去过问旁人不必劳你大驾的事的。

这,实在是值得提倡的一种豁达和宽容。给别人留一池春水,吹皱也好,不吹皱也好,用不着笑盈盈地过去,热情地加以指导,发表看法,提出意见。

不过,中国人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的精神,是一种美德。而且古已有之的,孔夫子所说的“仁”、“仁爱”、“信义”,还有“孝悌”,都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总则和标准。所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人之心,人皆有之”,一直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便成为中国人的行为准则。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些说法,在西方国家里,老年人死在自己的公寓里,过了若干时日,无人知晓,例如前不久张爱玲无人知晓地客死纽约,便是一例;两家比邻而居,鸡犬之声相闻,但老死不相往来;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一块下馆子,各付各的账;哪怕一锅吃饭,一床睡觉,借钱得打欠条,还得有抵押;儿子给老子干活,老子得按钟点会钱,老子帮儿子做事,照拿佣金不误。甚至,立下遗嘱,宁愿把财产让一条狗继承,也不让儿女或亲人拿走一分。看来,他们人与人的关系,比我们这里淡漠得多,也隔膜得多。即或有些往来,也是建筑在金钱上,而不是在亲情、友情和人情上。

这当然也是事物的一面,同样在西方,譬如我们都看过的《冰海沉船》那部影片,他们在死亡面前的精神世界,也是令人敬佩和感动的。

老实说,漠不关心,离群索居,身外事物,充耳不闻,自然是不好的。但是,反过来,中国式的热情过度的关心,恐怕就不能算作美德了。关心得让人经受不住,关心得使被关心者,有一种窒息之感,就完全失去关心的意义了。那种管闲事老爹,管闲事大婶,那种忍不住什么都要管的前辈、家长、老师、上级,过甚的干扰,倒会给人造成压力和麻烦,以至于苦恼和伤害,就绝不是好事了。

更有一些人,形同无聊,以关怀为名,行侦缉之实,打着温馨的旗号,客串探长的角色,不请自来地介入,登堂入室地干预,怀窥私之癖,具渔利之心,这种负面的关心,只能是令人瞠目结舌,为之叵测的了。

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心,以适度为宜,君子之交淡如水,更是应该具有的心襟。倘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并不构成什么社会威胁的话,用不着跳出来指手画脚,更用不着气急败坏。应该提倡那种自己快乐,也给别人快乐,自己自由,也让别人自由的宽容。那么,我们这个社会里人与人的龃龉、口角、是非、事端,会少一些,因此,也就会更安定一些,更和睦一些,这岂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所以,即使在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里,也应该避免这种“干卿何事”的事出现。过热则有不虞之毁,干预便有嫌隙萌生,偏爱必有亲疏之别,强求难免负面作用。所以,父母亲子,若都像君子之交那样平淡如水的话,那倒是建起一家人团结的坚固基石,也就使这份爱和这份缘,更持久,更恒常,更纯净,更永葆青春和新鲜感,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过劳死”及其他

何谓“过劳死”?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活活给累死了。

自从美国女排名将海曼在日本猝死在球场上以后,就出现“过劳死”这个大概属于日本民族特性的专用词汇。在世界上,也只有日本民族,能够出现“过劳死”的现象。为此,美国的新闻媒介煞有介事地报道过,并大大地奚落了日本人一番。在他们笔下,好像日本人是除了玩命地工作挣钱,玩命地储蓄存钱外,根本不知休闲享乐为何物的劳动机器,所以有人贬称他们为经济动物。老美面露鄙夷之色地说,在发达国家中,日本人每周工作时间是最长的,而假期却是最短的。

在我们这里的报纸上,口头的议论中,也曾经稍有微词地鄙视过日本人的“过劳死”的,这实在有点莫名其妙。对“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和“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只有“过闲死”的可能,根本不会“过劳死”的中国同胞来讲,愧之不及,似乎不应该得便宜卖乖,骂一声活该的。然而也怪,为心理上找到这次难得的平衡而幸灾乐祸者,不乏其人。

美国佬酸溜溜的指责,是出于勤快人对更加勤快的竞争者的愤激之情,表现了他们对于日本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造成巨大贸易赤字的不满心态。我们同胞跷起二郎腿看“过劳死”的笑话,像寓言里那只翩翩蝴蝶,在花丛中嘲笑辛勤劳碌的蜜蜂一样,不过是一种懒汉对于勤快人的嫉妒罢了。“你勤快,你了不起,你富得流油,可你累死了;我不勤快,我什么都比不上你,可我却活着。”从日本人“过劳”而至于“死”的实质中,不是看到砥砺、鼓劲和奋发,却是在精神上获得一种自慰的满足感,于是,心安理得于现状,活得更是有滋有味了。

最近,又从报上多次读到,说日本的蟑螂之多之贼,蚊子之狠之毒,远比中国为甚,而且还说:别看日本人衣冠楚楚,却在马路上随地便溺,很不文明,很不雅观。这样一来,被日本货侵入到每个家庭的中国人,心理就更加平衡了。原来他们也有不如我们的地方,大家彼此彼此,还有什么好骄傲的?连汉字,也是从我们老祖宗那儿趸去的呢!

这大概可算是中国人的伟大融通之处,总能有办法寻找到对自己并不十分佳妙处境的自慰之途。打败逃跑,曰战略撤退;上当受骗,曰付点学费;损失惨重,曰吃一堑,长一智;做了汉奸,曰曲线救国;当了叛徒,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哪怕全军覆没,依然胜利在望;即使颗粒无收,也不妨碍形势大好;哪怕病入膏肓,也还充满希望;而且连自己也察觉濒临绝境,仍赌咒发誓“就是好,就是好”的。

实在找不到遁词,把阿Q式的“老子先前比你阔多了”,搬出来。你有兵马俑吗?你有马王堆吗?也是精神胜利一法。再不灵的话,最佳之计,莫过于像嘲笑日本“过劳死”地,从他人的不足处寻求超越的自我慰藉了。

据说上帝造人的时候,为什么要有两只眼睛呢?一只是为了看到别人的长处,一只是为了发现自己的短处。如果颠倒过来,不是“他山之玉,可以攻石”,而是专盯住人家的弱点,而陶醉自慰的话,一个人也好,一个民族也好,大概不会有太大出息的。

假如阿Q活着

如今,生活在未庄的阿Q先生会做些什么呢?

他有没有可能和吴妈到北京城里来摆摊卖鱼丸汤呢?有没有可能和还俗的小尼姑正风尘仆仆地往独联体倒运服装呢?有没有可能跟那位闰土老兄一道将返季蔬菜装车押往东北和内蒙古呢?或者,他哪儿也没去,老兄还在未庄,不过不住在土谷祠里了,那座小庙早在文革期间就夷为平地了。现在,他和那个小D兄弟,还有赵司晨的妹子,就在土谷祠的原址附近,新盖的那一排排的楼房里比邻住着。

现在大家肯定是称呼他老Q的了,那土得掉渣的毡帽早就不戴的了,在上海订做的假头套,遮住那头上的疤痕,达到天衣无缝的程度,加上那套虽不合身但却是名牌的西服,和其实用不着,但一定要架上的进口金丝眼镜,接受电视台采访时,也蛮有模有样的了。于是,我们跟着镜头,看他正忙着在乡办工厂里,指挥那些外来妹烤鳗鱼干,做梅干菜,生产糟鸡和茴香豆呢!

这一切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成为绝对可能实现的事情,而不是神话。

我还看过一部纪录片,就是阿Q先生的同乡,要比他晚两辈或三辈的小青年,这些和一战时去的老华工截然不同的新华人,怎样在欧洲开饭馆,做生意,怎样在巴黎立足,娶法国老婆,怎样和外国人平起平坐,侃侃而谈,从他们身上,你可以发现,少了一点那种中国人旧有的自卑心理。同样,我也在南方的田野上,看到曾经跟阿 Q先生差不多的乡民,坐在凌志车、奔驰车里,赶去和外商见面,和老外谈生意,做买卖,也许这些乡镇企业家,在喝咖啡的时候,啜吸的声音响一点,吃西餐的时候,刀叉的次序乱一点,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是轻易不会让对手赚多大便宜的。

这实在是令人振奋的,尤其他们的自信,让你吃惊得很:“外国人也是人,不比我多一只眼睛,多一张嘴巴,我干吗要比他低一截子呢?”于是,你在谈判桌上所看到的这些阿Q先生的老乡,已经没有了当年他在未庄革命没有成功,柿油党没有当成,一看假洋鬼子举起哭丧棒,先把脖子缩起来,那种准备挨打的心理状态了。

五十多年前,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国人站起来,如果只是政治上站起来,而不是在经济上也站起来,那么,这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就会差一点底气。所以,改革开放不仅仅是创造物质财富,其实也是在创造精神财富,中国人腰杆直起来,已不是老外想怎样摆布,就怎样摆布的时代了。于是,我们无妨假设,在最近的不久以前,那位假洋鬼子,从大洋彼岸,回到未庄来的话。虽然他的口袋里有一张他视为命根子的绿卡,虽然他自以为皮肤果真白了,眼珠果真蓝了,虽然一张嘴也能说什么福克纳,马尔克斯,昆德拉之类,但他敢向阿Q挥舞他手中的文明棍吗?

我看未必了,如果他真的不识相的话,那么阿Q先生没准真的要学王灵官,手执钢鞭将他打了。

高消费面面观

这个题目,是湛秋想出来的主意。诗人湛秋,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他那潇洒的,好像从来不甘受羁束的,永远是蓬松着的头发。那是挺性格化的,能够体会到他那无拘无束的,我行我素的内心状态。我们见面很少,联系不多,但他出了这个题目,使我对他刮目相看,原来,诗人不见得都是天马行空的,同样是很面对现实的,很老百姓的,关心着大家都关心的事。浪漫到九霄云外,浮想联翩以后,也能够回到尘世的生活中来,油米酱醋,芝麻绿豆,生活琐事,酒后牢骚,谈些极实际,极一般,极大众化的话题,不也很好?

要是过去,也许就婉谢了,不过,这时的湛秋打来电话约稿,我自然要欣然领命的。

俗话讲,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维持生计的消费,虽然随着物价的上涨,也是一份不轻的负担,但怎么花,总属有限。舍此以外,高和低的差幅就大了,于是,就产生了高消费的种种说法。

虽然,高消费离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还很远。何以为高,何以为低,也无定论。但人是消费动物,看人家购物,大包小裹,钱如流水,你阮囊羞涩,捉襟见肘,难免汗颜,由不得不生一点闷气,慨叹一番高消费的如何弄得人意乱情迷,什么为富不仁啦,什么世风日下啦,就全来了。其实,别人花钱,愿意怎么花,纯系个人私事,本不该置喙。但中国人多,便有各式各样的赞成和反对的看法,也是不以为奇的。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出于忧国忧民的角度,如此消费下去,该怎么得了;有的考虑到我们民族的勤俭传统,不应养成铺张的社会风气;有的建议导向这些大把花钱的富人,更要注意提高自己的精神世界;心武不就写了篇文章,叫做《精神不贵族》嘛!有的则痛心疾首,认为追求淫奢侈靡是全面堕落的开始;有的怀着那种吃不着葡萄,便说葡萄酸的狐狸情结,在嫉妒怨恨;当然也有的是在某种失落感下的生气眼红,金钱压倒了曾经有过的优势。看到那些过去根本不在话下的角色,居然也神气活现了,“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自然不会很开心的。

历史,从来就是这样一浪推过一浪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属于眼红的那一类,不过,诗人带了这个头,也就接着凑个热闹了。

有一天,来了个朋友,告诉我一件事。一位大款,住进了北京昆仑饭店的总统包房。第二天早餐,他点了一份最贵的餐饮。侍者送来以后,他把煎蛋吃了,饮料喝了,但那碟鱼子酱,只尝了两口,就放下筷子,然后结账走了。他在讲到那一碟鱼子酱的价钱为一百九十元外汇券时,面部表情颇为复杂,更甭说那好几千元的住房费了。

我问:“他真付了钱没有呢?”

我的朋友说:“他不付钱,大概不行。”那么,钱是肯定付过的了,而且付的不是外汇券,就是美元。

据说这位大款,是位个体户,虽然有钱,但还未挤进权势阶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许将来会有这一天,但眼下不是。所以,他不具备享受免费的资格,自然乖乖付账。话说回来,开饭店本是为了赢利,设总统包房,就得有人来住。如果没有红头文件规定,非总统不能住总统包房,那么谁付了钱,谁就可以过一下总统包房的瘾。继而一想,一个人,周末打一顿牙祭,偶尔下一次馆子,到高级商店买件名牌服装,打“的”而不挤公共汽车,允许自己奢侈一下,用的是自己劳动的报酬,是不算什么过失的。那么此公赚了足够的钞票,想尝试一下五星级饭店的新鲜,或者,想找到一点能住进总统包房的那种人才会有的感觉,好像也无可厚非的。穷莫穷过杨白劳了,都到了卖儿卖女的程度,年三十,还要包顿玉米面饺子呢!

我的朋友直摇头。

“看你这副尊容,很是不以为然的了!”我问。

“他可不是杨白劳!”

“按那标准要求,我们如今的衣食住行,无一不算是高消费了。”

人,为消费而生,这话说得未免有点过分。但,人,生而消费,却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从呱呱坠地开始,一直到进火葬场为止,人,一方面创造财富,一方面也消耗财富。因此,说消费是人的一份权利,他挣他花,他多挣多花,他哪怕没钱借钱花,他人是无权指责,更不能干预的。同样,不消费或少消费,也是人的一份权利,你多挣少花,你只挣不花,你拼命攒钱,一个铜板捏出四两汗来,那也是自我选择的结果,别人也无任何理由说长道短。但我想,花钱的别笑话不花钱的,不花钱的,也别嫉恨花钱的,自尊和尊重别人,是同等重要的品德。

中国人的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是一个很值得为之自豪的传统。西方有老年人孤独地死在自己家里无人过问的事,说明人情很薄,中国几乎很少发生过,主要就在这种你欢迎也好,不欢迎也好的“关心”上了。于是,整个社会像不沉的湖一样,保证你不会被人遗忘,甚至“一方有难,八方相助”,就是由于有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相关心的风气。不过,什么事情都不宜过头,哪怕是好事,过了头,也会走向反面。关心和爱管闲事;和干预人家的私生活,乃至隐私;和动不动就要强行谆谆教诲,而且诲人不倦;和什么迷途知返啊,苦口婆心啊的帮助挽救,绝对不是同一回事。对别人花自己的钱,也要说三道四,就是关心过火的表现了。有些人,总耐不住地要当上帝,妄图指点迷津。当不了上帝,起码也得当个业余警察,有权管你。

其实,上帝把伊甸园装点得多美啊!虽然按他的心愿,造了一个男人以后,还造了一个女人,但是那个男人爬上树去摘苹果给那个女人以后,这大概是人类最早的消费欲望吧?他有点失望了。不过,也并没有跟亚当、夏娃过不去,一定要他们改邪归正,回头是岸,写份检查之类,而是由他们自己去生男育女了。苦也是你们,乐也是你们,他不再干预他们的行动,不再指导他们的思想了。

看来,真正的上帝够豁达的,想得开。怕就怕那些冒充上帝的人,和患有指导癖的人。

我们身边的这些冒牌上帝或业余警察,总是看什么都别扭,包括人家花自己的钱,花多少?花在什么地方?也要把眉头皱起来。因此,在他们看来,无非像《击壤歌》里那些葛天氏之民,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活,才是最佳境界。没有生猛海鲜,没有时装表演,没有法拉利跑车,没有五星级饭店。只要一片树叶,能够遮住羞处,就足够了。这种彻底的返璞归真,我想即使对那些情不自禁要管人的人,也未必会有多大吸引力的。

因为一个不消费的社会,肯定是没有什么生气可言的。

所以,消费,固然是人的一种欲望,但也更是需要,第一,是人的生存需要;第二,是社会的发展需要。正是消费欲望,催生着创造财富的动力。有买才有卖,物质生产是在人的过好日子的愿望,丰衣足食的愿望,享乐的愿望,舒适的愿望,渴望友谊交流的愿望,探知这个世界乃至宇宙的愿望推动下,才无比地丰盛起来。你想拥有一台彩电,你想拥有一台冰箱,于是有了彩电工厂、冰箱工厂。你想登上月球,遂有阿波罗火箭飞向太空的壮举。

现在我们所谈的消费,强烈也罢,淡薄也罢,都是超越了人类最简单的生存需要以外的事。譬如说吧,中国出现彩电和冰箱,是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普及的。在此之前,没有这两大电器,有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和收音机的中国人,也照样活得蛮开心的。但是让这些人放弃彩电冰箱,再回到所谓“三转一响”的时代,恐怕就要撅嘴了。所以,正是这种无止境的,好了还要好,再好也不怕好的消费欲望,促进了人类的进展。

如果我们当真地实行一件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政策,那就无需乎动员广大农民种棉花,目前的纺织厂、服装厂、化纤厂可以精简掉一大半工人。我就不能设想这样一来,国家失去了大批税利收入,姑且勿论,对我们失业的工农大众究竟有多大好处?整个国民经济停滞下来,那后果又如何呢?

反对消费,抑制消费,甚至把消费和罪恶相等同,认为凡消费都在暴殄天物似的。这种情绪,多少带有一点农业社会的特征,是小农经济思想的反映。因为,我们这个农业大国,数千年来,都维持着自耕农式的简单再生产,人工投入极大,土地产出有限,所创造的财富,极其可怜,好年景也只够勉强糊嘴。“靠天吃饭”,最怕无可防御的灾害袭击。所以,“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备荒度荒,免于冻馁之虞,就成了农民一生中的大事。由此所形成的小农经济思想,其中有一条,就是少消费,或者最好不消费。

如果,在这样一个思想基础上,对高消费持非议态度,那么,现在城市里大家都在孜孜以求的物质上的一切,好像都要划在被批评的尺度之内了。至于花了数千元去住一夜总统包房的老兄,那不用说,更是要让人痛加谴责的了。

不过,我还是认为,在经济能力能够承受的情况下,也包括虽然负债,可具有偿还的信用程度,消费是属于一个人的正常行为。我对我的朋友说:“不管怎么样说,这位个体户掏了钱去住,总比那些不掏钱也去住,或者用公家支票去住,慷国家之慨的人,要强得多吧?”

他“哼”了一声,仍不能释然于怀。接着讥诮地说:“难得,难得,这可算是新鲜事物了!”

“你老人家的意思,他是不配住?那么请问,谁是天生的龙种,应该去享受呢?您这样说,不是又多了一层封建色彩了。”

几天以后,我的这位朋友又跑来讲另外一个故事,这回不是北京的昆仑饭店了,而是在上海的南京路上。

一个出租车司机,载着一位大款和一个妞儿兜风。在车里,女的对男的说,“听说有一种永不磨损型的进口手表,不晓得是不是真的如广告里宣传的那样。”那男的财大气粗,可能多喝了两杯,就对司机说,“拉我们到南京路上最大的钟表店去,买一块试它一试。”这还不容易,到了那儿,二话没说,现掏了八千块人民币,扔在柜台上,买了这块名牌表。走出店门,就在人行道上,进行这次测验性能的游戏。女的先往地上扔,男的也接着用力摔,司机在一旁亲眼目睹。果然名不虚传,硬是不破不损,照走不误。男的急了,对司机说,“放在车子底下,开过去轧轧看,看它坏不坏?”司机有点犹豫,不敢踩油门。男的嘲笑他,“我花钱,我愿意,你怕个屁?”

“结果呢?”我问。

“车子轧着表,开过去了!”

“我想不会再不磨损了!”

“成了一块铁饼!”他讲完这个故事,问我:“怎么样?你说……”

“闻所未闻!”

“你没有一点看法?”

我知道他耿耿于怀上回的谈话,但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因为正常消费和无意义的浪费,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而且,即或是消费,什么叫高消费,什么叫不高的消费,是比较含混的一个概念。多少钱叫高消费,多少钱又叫不高的消费,从来也没见过,也不可能有的一种标准。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在人均收入为100元的地区,消费100元,和在人均收入为1000元的地区,消费100元,在消费水准上,是不一样的。假如在人均收入为10元的地区,那当然是极个别的了,消费100元的话,其分量不会比住总统包房的低。为此,笼统一句“高消费”,抹杀一切消费,我想,对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也许不是什么好事。因此,我只好无可奉告了。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半天,他冒出一句,“这回你没话了吧?”

他摇头,我也跟着他摇头。

当然啰,他摇我的头,我是明白的;但我摇他的头,他能明白吗?

谈谈女性消费

最近在报端读到晓声写的一篇杂感,题曰:《女人们,悠着点儿》,谈到有关女人消费的问题,语重心长,感慨不少,读后很有启发。女性要比男性能花钱,会花钱,所有的厂家商店下定决心,要赚女人的钱,这也是事实。

不过,原始社会里的老祖宗们,男人和女人的消费水准,基本是差不多的。西安有个半坡遗址,我们看到,女人除了大肚水罐外,别无任何属于她们女人特有的任何物品。男女老幼都是一样待遇,夏天披树叶遮羞,冬天裹兽皮御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葛天氏之民的日子。

后来,随着时代的进展,男女的天然分工,加之女人天性和体质的不同,以及繁衍后代的功能,男人们更愉悦于女人的女人部分。于是久而久之,这女人部分,超过了与常人一样的人的部分,于是,便出现了专属女人的消费。所以,“女人们,悠着点儿”的呐喊,非始于今天。我在想,当部落里的女人,专心致志,而且不惮功夫地将兽骨磨成饰物挂在胸前,将贝壳串成链子戴在颈上,或者强烈要求丈夫和父兄猎获有着美丽皮毛的野兽,然后可供她装扮起来的时候,那些男的老祖宗们,肯定对于他们的妻子和女儿,说一声“悠着点儿”的。

但好像这种其意殷殷,其心切切的呼吁,到底起了多大作用,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事实上,社会愈进展,女人消费的份额,在全部消费总量之中,比重也愈来愈大。如果没有女人这支消费大军,全世界的商店,可以关掉一半。随便到街上走一走,那些发廊,那些美容院,那些时装公司,那些钻石珠宝店,那些化妆品商店,还有那些减肥药、健美茶、丰乳器,那些手包、女鞋、头巾、披纱,等等等等,无一样不是要让女士解囊,或是站在女士身后的那位男士,自告奋勇掏钱付款呢?花木兰女扮男装,替她爹参军打仗,立功受勋,回到家里,还是忍不住“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呢!花黄,显然是一种化妆品。装点自己,是女人的最本能的消费欲望,是一种必须承认的客观存在。只要她经济条件许可,能够承受得起,也不是寅吃卯粮,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更能显示出女性的风采,好像不应该在一边呐喊“悠着点儿”,来给女士们紧刹车的。

我们中国人有一个值得骄傲的传统美德,那就是勤俭。勤者,多生产;俭者,少消费或不消费也。还有一句勉励人们节约的民谚,“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三个三年,也实际上在给中国人制定了应该怎样节约的坐标参考系数。毫无疑义,勤俭的传统,要加以发扬;节约的风气,要大大提倡。但是,一件衣服,连续要穿九年的话,那么,全国的纺织厂岂不是要关闭掉十分之九?

这种低消费观,要是寻根探源的话,是由于数千年来的中国,一直是个农业经济社会,而且主要是小农经济状态造成的。因为自耕农式的简单再生产,人工投入极大,土地产出有限,所创造的财富,极其可怜,好年景也只够勉强糊嘴。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最怕的是无可防御的天灾人祸的袭击。于是,“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备荒度荒,免于冻馁之虞,就成了农民一生中的大事。由此所形成的小农经济思想,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少消费,或者最好不消费。

于是,反对消费,抑制消费,甚至把消费和罪恶相等同,认为凡消费都在暴殄天物似的。这种情绪,多少带有一点农业社会的特征,是小农经济思想的反映。其实,高消费是不对的,低消费,也同样是不对的。那些一掷千金,奢侈浮华的大款,固然是精神上的堕落,但索性不消费,也是一种影响社会进步的倒退行为。

大家都知道,猩猩是我们人类的远亲,这些表兄表弟们,在动物园里的大笼子里,过着有吃有喝的舒适生活,那是人类替它创造的。在它故乡婆罗洲沼泽低地里,苏门答腊的热带雨林里,它们的消费欲望,只要森林里一年四季,有它随手可摘的果子,饿了有的吃,饱了有的玩,肚子常圆,林中嬉戏,此生足矣!

所以,不止于只求温饱,温饱之后,还要追求享受,这也是人类有别于其他生物的地方。于是,人类从洞穴里走出来,有巢氏盖房,燧人氏取火,神农氏种谷,女娲氏织布,这都在有了消费欲望之后出现的。同属灵长类的,我们这些表亲的猩猩们,却不具备这种最起码的要求,至今,还在热带雨林里的树干上,懒洋洋地躺着。因此,也无妨说,不消费,整个社会就不会有发展和进步。

晓声文章的用意,我是能够理解的。过分的消费,并不仅是物质上的无谓消耗,也会在精神上,造成追求虚靡奢浮的习性。不过,我想,一位都市女性,穿一套名牌时装,洒一点高级香水,好像还不至于要她们“悠着点儿”的。即或投资更多的美容啊,美发啊,首饰啊,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无可苛责的。朴素,是一种美,装饰,也是一种美。这世界所以美不胜收,正是因为有了色彩,为什么不赞成女性装扮得更万紫千红起来呢?

回想过去年代里,有一阵子。全民不是清一色的咔叽蓝,就是清一色的国防绿,每人一年到头可以得一捧大花生剥剥,便山呼万岁,那倒真正是节约了。可遗憾就是,中国人在这样的低度消费中,经济停滞,一下子落在世界后面好几十年。

所以,适当的消费,还是不宜“悠着点儿”的。

温故知新

孔、孟是圣人,在旧时代备受尊崇。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倒霉了一阵;后来,文革期间,“批林批孔”,又不吃香一阵,不过,现在已经能够正常地对待孔孟了。

其实,孟子是战国时期一位很激进的思想家。他说过:老百姓最为重要,国家社稷次之,君王的分量最轻。他还说:君王若是把人民看成尘土的话,那人民就会把君王就看成仇敌。他还说:纣是个独夫民贼,我只听说人民把独夫民贼杀了,没听说这是大逆不道的弑君行为。诸如此类的具有民本思想的话,在《孟子》一书中,可以找到很多。这在他那个时代,敢于讲出来,写出来,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有一次,齐宣王问来访的孟轲:“周文王的园子,七十里见方,是这样吗?”

孟子回答说:“书上是这样写的。”

“这样是不是占地太大了呢?”

“据我所知,老百姓还以为小呢!”

“可我的园子只有四十里见方,为什么老百姓还抱怨大了呢?”

孟子告诉齐宣王:“周文王的园子虽大,可谁都可以进去,打猎啊,砍伐啊,不受阻拦。当我到贵国来之前,打听了一下有什么应当注意的事项,别人提醒我,你的园子虽然要小一些,但谁要进去的话,就要犯杀头之罪。你等于在你的国家里,设了一个四十里见方的陷阱,老百姓会不以为大吗?”

这个古老的传说,反映了公元前从奴隶制到封建制过渡时期的土地割据现象,一个占地四十里或七十里见方的属于私人的“囿”,在今天是不可想象的。但民众能够忍受七十里见方的“囿”,而不能忍受凭手中的权柄,使其“特殊化”起来的四十里见方的“囿”,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特权”,无论古今,都是让老百姓最为反感的事情了。

所以想起小时读过的这段章句,是不久以前的一次旅行途中,等着汽车摆渡过河时所触发的。虽然当时也很生气,但时过境迁,也就成为无足挂齿的小事一桩了。若是真的往心里去,那心非累趴了不可。那条大河,本来有座公路桥的,由于改桥扩建的原因,暂时不能通行了。施工的大修队临时弄一条铁壳船,慢腾腾地来回驳运。等了好半天,车里几位同行,还有杂志社的编辑,实在不耐烦了,催了几次,才加快一点速度,终于轮到我们乘坐的这辆面包车,可以上船过河了,这才松了一口气。谁知车子刚一发动,那位打小红旗的车辆指挥,示意我们停车,让后面刚才驶来的一辆小轿车,先开上驳船。

不排队,还抢先,当然令人恼火。不过人们都练得心如古井,认为是很正常的见怪不怪的事,顶多摇摇头而已,只好退后一步。但紧接着,出乎意料之外的,小轿车上了驳船,码头上的工人就撤掉跳板,解开缆绳,那驳船往河对岸开去了。其实,每次可以运送大小车四辆的。整个站在这岸的司机、乘客、过路行人,都对那辆小轿车侧目而视。

我不禁想:如果和老百姓一样,排一下队,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如果抢先了,因为重任在身,那么让其他几辆待渡的车,一块过河,不也可以吗?

因此,也无妨说,那种齐宣王式的大陷阱,在现实生活中大概是不大会再现的了。但是个别有权力的人,利用权力使自己享有特殊待遇的现象,却是不会绝迹的。仅仅就过这么一条不宽的河,还要显示一下权柄的力量,见微知著,在其他时间,其他地方,这位坐在车内的人物,该是什么样子了。

孔夫子说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回过头去看看这段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不也很有启发吗?

煞风景

西湖有十景,什么“三潭印月”啦,“花港观鱼”啦,“苏堤春晓”啦,“平湖秋月”啦,诗情画意,跃然纸上,冲这四个字所构成的画面,本身就给人一种美的享受。北京也有过八景或者十景的,“香山红叶”啦,“琼岛碧波”啦,“卢沟晓月”啦,“圆明暮色”啦,我一时也说不上来还有哪些,因为其说不一。总之,每一景点的命名,都是几朝几代的文人墨客,煞费苦心的结果。

这种八景或者十景的做法,完全属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和审美情趣,上自首都,下至县城,都有雅兴来从事这方面的征集工作。在西方,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纽约八景”或者“巴黎十景”这一说的。譬如游览伦敦吧,总得看一看关押过玛丽女王的伦敦塔吧?或者,走一走由于费雯丽主演的《魂断蓝桥》而闻名的滑铁卢桥吧?但英国人并不搞什么“泰晤塔影”或者“断桥惊艳”这类名目。包括那有名的什么夫人的蜡像馆,还有丘吉尔的庄园,还有雪莱、济慈的故居,都仅仅是一个个孤立的景点而已。

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习惯于把风景置于整体的格局中,通盘加以欣赏的。所以风景的“风”,某种意义上也是“景”的外部环境。不像老外,桥就是桥,堡就是堡,桥堡之间或桥堡之外,是不甚注重的。我去过哈代的故居,古色古香的农舍,自然风韵依旧了。但就在故居旁边,不超过三十米,是一座现代化的小农场,主人正驾着拖拉机,在谷仓门外试车,那轰鸣的马达声,一下子把怀古的情调全给冲淡了。

中国的风景和中国的山水画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追求那种把主体和客体,加上接受者的感触,融为一体的美学意境。《红楼梦》这部不朽之作中,描述了为迎接贵妃娘娘,修筑一座私家园林,叫“大观园”的过程。其中有一句话,说:“非胸中有丘壑者,焉能为此?”所谓胸中丘壑,也就是把景点和它四周的环境,甚至连日月星辰都要考虑在内的相互关系,在布局上有一个彼此关照呼应的总体构思。在中国欣赏风景,更在乎总体感觉,和西方是不大一样的。

所以,在这种美的享受过程中,最怕的莫过于煞风景,倒胃口了。

有一句多少带有情绪的谚语,叫“看景不如听景”,表明了一种失望和遗憾。当你真正身临其境的时候,常常会被这类煞风景的事情,弄得兴味索然,后悔还不如不来,在脑海里保持一个想象中的完美,更好些呢!

我多年没去杭州了,终于有一次机会,泛舟在“淡抹浓妆总相宜”的西湖之上。游艇划到“三潭印月”,水面上三个馒头似的圆塔依旧,但不禁感叹系之的,哪有观景的兴致,挤都能把人挤死。游人如织,是客气的说法,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才是事实。再加之录音机,电声喇叭,灌进耳朵的全是吵得人头昏脑涨的流行歌曲,以及饭店小吃,糖果杂货,汽水可乐,专业摄影,把风景区搞了个乌烟瘴气。这样,“三潭印月”四个字的美学气氛,便荡然无存了。我问一位陪同的当地朋友,有没有比较清静的时刻?

回答是:“一年四季,天天如此!”

“那我们就不必继续挨挤了吧!”我提议撤退了。“咱们还是‘看景不如听景’,那些没去的地方,就此作罢吧,仍旧让我保持记忆中的美丽画面算了!”

在回程中,那位朋友以嘲弄的口吻说:“这些煞风景,也还是可以想点儿办法加以改进的。可是你看——”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在湖畔,两幢比邻的高层建筑物,拔地而起,方方正正地像两盒火柴,两包香烟,或者两块砖头似的,立在波光潋滟的西湖和逶迤起伏的山峦之间,中不中,西不西,古不古,洋不洋,湖光山色的自然风韵,到了那里,就仿佛断了线似的连接不起来了。

唐代的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期间,在西湖里修了白堤。宋代的苏东坡,在杭州任上,疏浚西湖,又筑了苏堤。现在成为西湖的两个景点。我不知道,盖这样两幢高层建筑物的人们,是不是也想仿效白居易、苏东坡两位大诗人,想在西湖上再造一景,为自己留下口碑呢?这实在让人捉摸不透的。

可在国内,这种煞风景的事,只是西湖边上这两盒火柴、两包香烟,或者两块砖头吗?

李鸿章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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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芝麻开门

一个想发横财的人,进入了阿里巴巴四十大盗宝藏库的石窟门前,本来有一句使门自动开启的密语,叫做“芝麻,开门!”只要念出这四个字,门就开了。但那个觅宝者,忘了开门咒中一个很重要的情节,在门外乱叫什么:“黄豆,开门!”“玉米,开门!”就是想不起来“芝麻”二字。我记不得是原文如此,还是改编的电影如此,总之,石窟的门纹丝不动。

我认为,在中国,这个“芝麻,开门!”表示一种对于经济高度繁荣,高度发展,高精尖现代化的期望,也是一座宝库的话,那么,轿车的趋势,会提供这样一个可能性。由于中国轿车市场的发展,会推动我国整个工业突飞猛进,从而起到类似“芝麻,开门!”的奇异效果。

当轿车进入中国人的家庭,可想而知,中国的经济将是怎样的飞跃局面?

其实像美国、日本、西欧,都是由于年产几百万辆的汽车,才使得他们国家的钢铁、冶金、机械、化工、橡胶、油漆、电子、仪表、纤维、塑料,以及囊括工业各部门的兴旺。有人说,美国是架在四个轮子上的国家,说明汽车对于这个国家的重要意义。因为汽车是和路联系在一起的,势必促进高速公路的建设,势必推动汽车服务行业的发展,势必带动旅游业、建筑业的兴起,也势必消弭城乡的对立和地域的文化、经济差别。虽不能断言,有了车,就有了一切,但整个国民经济会由于汽车的大发展的趋势,而更具强劲的活力。

其实,中国贫困地区的老百姓,早悟到了这一点,他们所说的“要想富,先修路”和“芝麻开门”差不多,也想打开一扇宝库的门,这门就是修路。路修好了的目的,也就是要车子给他们带来发展和进步嘛!当然,修好了路,还要把相关的设施建设起来,也包括要解决目前那种关卡林立,乱征乱罚,到处要留下买路钱的不文明现象。在这方面,像海南岛把养路费、车辆费都纳入汽油价格之中,不论走到岛上哪个角落,没有一道关卡拦阻的便捷通畅,倒是值得提倡的。否则,有了路,有了车,但沿路不断地有人收费要钱的话,令人有行路难,难于上青天的痛苦,汽车工业的发展前景,也就未必佳妙了。

当然,轿车进入中国的寻常百姓家,从现在人均收入的水平看,似乎是一个遥远的梦。工薪阶层而无其他收入者,能买得起车的,目前来讲,仍属屈指可数。不过,据我所知,歌星、影星、球星、笑星,好像有车的渐渐多了起来。以爬格子为业的作家无“星”可论,所以,只见过打“的”的作家,没见过自己有车的作家。不过,套用一句电影台词,要对我的同行讲:“面包,会有的。”一些年轻作家拥有私家车,不会是太远的事情。

因为,随着经济状况的改观,购买能力的提高,中国轿车价格的愈益合理,可按世界通行的分期付款的办法购车,尤其破除轿车作为权力象征的神秘感,不过作为代步工具的话,在城市里,在富裕的农村里,这种轿车趋势的隆隆脚步声,看来是日益逼近消费者了。所以,我常常向年轻的作家同行建议,先去考个本子预备着,省得到时候轿车敲你门时手忙脚乱。

其实,勿谓言之不预也,回想起十五年前,那时的北京人的家庭里,几乎是没有冰箱。有些人还自嘲,买冰箱干吗?冰窝窝头咸菜呀?如今,无冰箱的家庭倒是不多见了。十年前,也就日坛路外交公寓一带楼上,或宾馆,可以见到空调设备。一般人家能有台电风扇,也就满足了。这两年,空调的普及,使供电局不得不在高峰期拉闸断电。所以,按照这样一个发展速度,到了二十一世纪,许多人的家门口,停有一辆私家车,将不是什么新鲜事。

在解决了“衣食住”以后,“行”,也就是轿车成为下一个关切的话题,是正常欲望。我们人类的叔伯弟兄,住在南洋婆罗洲热带雨林里的黑猩猩,它只要有果子可吃,有树叶遮雨,便欣欣然地嬉戏一生。它们倒是没有任何消费欲望,因而也不需动脑筋去生产。所以,直到今天,还四脚落地在林子里蹿来跳去。人类就不同了,唯有消费,才有生产,也正因为生产,才发展了人类自己。所以,消费不是一件坏事,只有在落后的投入多产出少的农业社会里,才视消费为禁忌,为罪恶。因此,要想这种轿车趋势在中国大地上出现,造成“芝麻开门”宝库大开的繁荣,除了物质准备外,还得要有一个精神上破除小农意识的过程。

否则,就像我见到的那些文化界的大腕们,即使有了自己花几十万元买下的车,却还在为讨几张公家的汽油票,好自己省下十块八块跟人套近乎,这就是一时根除不了小农嘴脸。按照现代人的意识,有那磨嘴的工夫,用来创造财富,比沾点小便宜,要更合乎经济效益。

由于我们国家过去一段时期经济滞后,消费低迷,社会发展缓慢,因而小农经济的思想,表现是多方面的。随便以我现在居住的房子为例,这座八十年代初建成的居民楼,当时的设计师,在混凝土墙里埋设的电线,电流量只能供照明及少许电器用。到了九十年代,每家每户的电器越来越多,住户们就不得不为频繁地烧断保险丝而恼火了。一栋楼房最少也应有五十年的寿命,而设计师却没有想到这五十年里,居民难道会一成不变地只用那几十度电吗?

我不知道这种行为的短期性和视野的短见性,是不是属于小农意识范畴?以此类推,如果我们的领导机关,各级部门不为将来出现的轿车趋势,早作精神和物质准备的话,眼下马路上的塞车现象,就令人烦心的了,到了轿车进入家庭以后,那就不知该怎么个寸步难行的状态了。

不过,即或如此,为了我们国家真正进入世界强国之林,如果汽车工业的发展真是像芝麻开门,带来各行各业经济飞翔的话,我们也该欢迎这种轿车进入家庭的大趋势。

穿衣吃饭

穿衣和吃饭,是一个人呱呱坠地以后的终身不能或缺的大事。虽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但活在这个世界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无非一个吃字,而“衣食父母”这句成语,说明穿衣服比吃饭的分量更重要些。即或是现代家庭,这两项费用,也是最大的开支。

所以,旧社会的女人,认为出嫁后,她的先生供给她吃,满足她穿,是天经地义的。这就是民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由来。虽然,这对于女权主义者来讲,是具有歧视意味在内的。因为现代女性,讲求独立人格,是并不指望依赖于她所嫁给的那个人的。不过,这民谚说明了,一个女人出嫁以后,穿衣和吃饭,确实是很重大的人生问题。尤其,年纪还没有老到无须修饰以前的女性,穿的开销要大于吃的消费,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只要称得上是“时装”或“新潮”的妇女服装,无论名牌或非名牌,都会让钱包大大减肥的。

当然也不只是女人,常挂在嘴边的“衣食住行”四字,把攸关每个人的衣和食,放在住和行的前面,也证明了温和饱,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非同小可的事情。尽管古代人也有“居无室”和“行无车”的感叹,但那是少数,翻开历史,见到更多的是老百姓忍受“冻馁之苦”,处于“饥寒交迫”状态中的记载。

所以,缺衣少食,便成为我国长时期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里,所不能彻底摆脱的贫穷现象。因此也就形成了中国人讲求节俭的优良传统,这是我们这个民族非常值得骄傲的一面。但是,任何一件好的事情,趋向极端的话,便会有负面影响。如《儒林外史》中的那位严监生,连烧两根灯草的油灯,都使他觉得浪费而死不瞑目,非他老婆掐灭一支以后,才肯闭上眼睛,撒手西去。这大概是儒家所提倡的“俭”的典范了。

要是全社会都这样鼓励低消费,或不消费,甚而至于像清教徒那样,视消费为罪恶行为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休想得到进步和发展。中国封建社会能够长达数千年之久,就因为消费不能刺激生产,低水平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市场失去了购买力,自然整个社会就停滞不前了。一个国家,她的每个国民的总收入,绝大部分是用来解决衣食问题,那这个国家绝对是不发达或欠发达的。如果,一个人的穿着还停留在遮羞和保暖的水平上,仍在“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消费层次上,那肯定是一个市场经济尚未发育的供给制社会。我们记得,在棉布凭票供应的年代,商店货架上的物品,绝不像今天这样琳琅满目、丰富多样的。那时,人们的标准服装,就是四个兜的涤卡干部服,或军便服,满街不是蓝色就是绿色,色彩单调之极,远不像时下男男女女,在服饰上这样五光十色,异彩纷呈的。

所以,当那些模特儿穿着入时的新装,娉娉婷婷地走在T型舞台上时,不也意味着整个社会进入光彩夺人的时代了吗?

这也说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在衣食水准的要求上,也在逐步提高着。尤其在中国,服饰文化,是有着辉煌和久远的历史的。更何况,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此,把自己装点得更有风采,更有风度,更具有时尚的魅力,便不仅仅是年轻人的专利了。

于是,一方面不要忘记中国人节俭的传统,一方面也要走出消费即罪恶的误区。只要经济条件允许,打扮得更漂亮些,更美丽些,有什么不好呢?唯有消费,才有生产;唯有生产,才有发展;唯有发展,才有进步。人类倘若没有这种服饰上的一代一代增长的消费欲望,说不定到今天还像老祖宗猿人一样,在腰间围一块树叶或者兽皮呢!

心宽即福

健康,有两种,一是身体,一是心理。我们通常只是注意前者,而忽略后者。与人通信,末尾常写上的一句话,就是“祝你健康!”这个健康,是希望他身体不生病。如果收信的人已经生病,那就更单纯是祝愿他病体早日痊愈的意思,而无其他。至于这个人,心理是否健康,那就不在这四个字的关心范围之内了。

若到医院看看,我可以向你保证,十个患者,有九个是心理不健康者。我住过医院,我就担心过,那抑止不住的肠出血和柏油一样的黑便,有没有可能使我永远也出不了院?试想:这样的心态,能说是很健康的吗?

所以,中国人身体不健康者固然很多,心理不健康者恐怕更多。这世界上为什么有这么多无谓的纷扰、争斗、纠葛、矛盾、麻烦、倾轧、排挤、是非,而且没完没了?为什么有许多人活得很不自然、很不舒畅、很绞尽脑汁、很费尽心机,总要去表演一个并不是他自己的角色呢?说白了,就因为心理出了毛病。

心理病态,并不比身体的病态,更不值得重视,要知道,心病从来是无药可治的。

譬如,我的一些同行,认识的,不认识的,其实作为作家,应该很看得开的,天下都在你的笔下,夫复何求?但每逢有个选举哪,提名啊,获奖啊,职评啊,这些心理不甚健康者,便很奔忙,很活动,很劳累,很费口舌地折腾起来。无非想在排排坐、吃果果的游戏中,弄得一个雅座,捞到一些实惠。或并无什么实惠,只有一点风光;或风光也没有,只有一点虚荣心的补偿。于是,得到了也并不一定开心和满足,得不到就更是嗟怨重重,向隅而泣。这样,文坛的故事虽然多了起来,伴着老酒和花生米,侃谈之中,多了不少生动内容。可那些心理不健康的作家同行,“为伊消得人憔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心病是一种久治不愈的病,预后不良,要不能够化解,重新得到心理平衡的话,势必引发身体的疾患,结果更糟。近年来的文坛上,我们就亲眼见到几位作家,因为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位置、头衔、荣誉、职务,最后,抑郁成病,含恨而终。想想,也替他们的才华可惜,似乎太不值得了。我不禁猜测,如果这几位,知道他们将以生命为代价,谋求这种有也好,无也好,有不添什么,无也不减少什么的虚名,大概会跳出名利场而回头是岸的。

问题在于,人患了心病而不自知,这就最可怕的事情。

身体有了病,看得见,摸得着,头疼脑热,感冒发烧,跌打损伤,青紫红肿,小便黄赤,大便干燥,血压升高,四肢冰凉,你就会去找医生。也许有的病,如性病,如私处的病,或有讳疾忌医者,但他知道那是病,不过拘于面子,隐忍着罢了。但心理有了病,常常被忽略,根本不当回事。例如:动不动生气,时不时冒火,经常跟自己过不去,也跟别人不合群。看谁都不顺眼,爱跟人闹别扭,心里老犯嘀咕,对人对事,无不猜疑,总觉得人家在算计你,甚至自己的妻子,也不信任。上级一个眼色,你要揣测是吉是凶,朋友一句闲话,你要琢磨是好是坏,成天心烦意乱,做事魂不守舍,无坦荡之心,有戚戚之念。对别人的成功,眼红嫉妒,对自己的失败,怨天尤人,总觉得上帝对你不公平。或好顶牛抬杠,与人恶气相加,或喜自我封闭,跟谁也无交流,或自吹自擂,不知天高地厚,或张狂失态,作种种贻人笑柄的举止。贪得无厌,手常伸而不缩,好事在前,则当仁而不让,斤斤计较,一副小农心肠,大难当头,就把别人先推到井里。这都是心理不正常的反应,不是病态,也是变态,严重下去,便要闹笑话,出乱子,而不可收拾。

至于作家同行,犯了这种病,那症状就更加突出。那些自称不朽,自封大师,自我吹嘘,自视诺贝尔奖折桂有望,作得意和不可一世状的作家,心理早就不正常了。至于或倚老卖老,以祖师爷自居的,或装疯卖傻,不知羞耻二字的,或投机取巧,本反面角色,忽演正面人物的,或狗屁不通,贩洋货以自炫的,还有那些争虚名,抢位置,走门路,搞请托,所作所为,已经被人诟病的,无一不是心病重重,病入膏肓。不过,他们自己不知道,不觉闷,不清醒,不识相罢了,而别人呢,或不便,或不愿,或不屑,或压根儿就不想提醒,于是他就只有继续表演下去,直到头碰南墙,被人唾弃为止。

这些人,无一不是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旁人的忠告是绝对听不进去的。即使你是他的朋友,你说了,他也未必能听。时下,在中国,心理医生挂牌开业者,真是凤毛麟角,而心理咨询方面的杂志,全国也独此一家。所以,对于这些心理患者,还真是爱莫能助,束手无策。

于是,我不禁想起一位高僧,至少我是这样看他的。他是来自天台的游方僧,我不知道到底是天台山,还是天台寺?向他请教。这位和尚说,施主只要记住一个到处挂单的行脚僧,也就够了。我听了,觉得很有禅偈的意味,虽然我不信佛,但这话的道理,我能悟到一些。从哪里来?来是第一位的,至于来自哪里,实际已经是无关紧要的枝节,又何必刨根问底呢?

这自然是俗人的想法了,我问他是不是这个意思?

他年纪并不大,但言谈得体,他说,他没有想得这么多。

那是在栖霞山下的一座寺院里,凑巧,这一天,有台湾来的几位和尚,披着金光灿烂的袈裟,在庙里作了布施,还作了法事。长老出面,方丈陪同,钟磬齐鸣,佛号长诵。相比之下,这位穿着直裰短打的行脚僧,看来只有自食斋饭,自宿僧房,无人搭理的冷落了。我心想,同是佛家子弟,何必厚此薄彼?

他很坦然,挑着一担担井水,不紧不慢,去冲殿前的青石台阶。

那天很热,我就坐在井边纳凉,等同去的旅伴,从山上逛回后一起回城。寂寞寺院,喧嚣蝉声,我便打量这个挑水的行脚僧,好像这也是规矩,吃了寺院的,也得为寺院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那个下午,我看他从井筒里,每一次把水筲提出来的时候,都是满而不盈。将水再倒在铁桶里,几乎很少泼洒在井栏上。这种安详不迫、从容大度的神态,令我钦佩。我想我做不到,尤其那些有钱的和尚在身边走来走去。

这是位高僧,我相信他一定是。在分手时,我说,大师若不吝赐教的活,希望对我说些什么。他看了我一回,然后对我说,我就把现在我心里想的四个字告诉你,其实也不是什么佛家的语言,不一定是很深奥的道理,不过,对我来讲,倒很有益处。

我连忙说,那我洗耳恭听。

这时,我的旅伴陆续从山上回到这里,也聚过来,想知道究竟。

他说的这四个字,也就是我用来做这篇文章的标题,心宽即福。我想,对于那些纠缠在物欲,特别是名欲之中,而不能自拔,弄得精疲神竭,心理健康大成问题的人,尤其是对我的同行,这四个字倒不失为一种缓解剂。

《红楼梦》里有一句诗:“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细细琢磨,豁然贯通,也许就不那么拼死拼活地去争,去抢,去烦恼,去痛苦,这不就是心宽即福嘛!然后,清心寡欲,宁静淡泊,写自己愿意写的作品,不也是自愉自悦的赏心乐事嘛!

老字号情结

早些年两岸隔绝时,读文学前辈梁实秋先生在台北为报纸写的专栏里,一系列回忆北平老字号的文章,真为之神往。

可惜他未能等到这一天,让他再回到这座念念不忘的,然而又是阔别了很久的城市,到他到过的地方,见他见过的朋友,进他进过的饭店,吃他吃过的东西,那该是多圆满多美好的场面啊!然而,梁先生很盼这一天的来临却偏不来,到了能来的这一天,他倒来不成了,这梦想终未实现,实在是令人黯然神伤的事。

但他这种老字号情结,我想是能理解的。因为,恋旧或者怀旧,是一个人上了点年岁后的常事。所以,一谈到北京的老字号,有的人就神采飞扬,我也是这“有的人”当中的一个。

其实,我不是地道的北京人,虽然从一九四九年的夏天起,就在国会街、宣武门一带的小铺子,吃馄饨,就火烧。可能异地的水土,不管居住多少年,也不能改变一个人原本的乡音。因此,我这南腔北调,始终说不好北京的儿化韵,和那种外地人听来是贫嘴聒舌,而本地人却觉得非常亲切的胡同语言。所以,有这点遗憾,至今,快五十年了,也未生出一种做一个京华人的认同感。

我很佩服林斤澜兄,他是浙江温州一带人。我没调查过,想来大概是。那温州话,可能是最难听懂的方言之一。因此,他的普通话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但他写的小说,有的也被认为京味小说,这就让我纳闷而且羡慕了。还有一位舒乙先生,我们属于同一单位,偶尔一起开会,我就特别爱听他的发言,那一口抑扬顿挫,字正腔圆的京片子,很富有音乐感,久听不腻。可他写的文章,我注意了一下,倒是相当普通话的。由此可见,认同感是根据一个人对于一个地方的感情,而不完全在语言和文字的表达上。

说到老字号,我就很为我在北京居住而自豪了。

老字号,就是名牌,这是那个城市都有的。譬如上海,距离我原来的家不远的马路拐角处,就有一家名叫“洪长兴”的涮羊肉馆子。南方人对羊肉不如北方人热衷,因而开涮羊肉馆子者不多。所以一到冬天,这几乎是上海唯一的涮羊肉的老字号的门口,便车水马龙了。我到上海,每每有人招待去涮一通,主人总要自诩,“这是上海的老字号,生意好得不得了”云云。听到这里,我就自以为是老北京了。我说,这家店铺的历史,根本无法跟我们北京相比,上海开埠才多少年啊!所以,你们外地的不论多么老的老字号,拿北京随便挑出来的一家老字号比,都会瞠目结舌,自惭形秽的。

所以,有这种老字号情结的我,听到夸耀北京的老店、老铺、老产品,便很有精神起来。特别是那些演义出来的民间故事,是如何地让老外相形见绌,也顿觉脸上有光,很长自己一番志气的。说实在的,满街进口洋货,到处外国名牌,连中国自己的产品,也取了个叽里哇啦的外国名字,真令人气短。连电视上打出的国货广告,也要找外国模特串演,就更别扭。最莫名其妙的,一瓶中国白酒,特别标上法国白兰地酒的XO等级,很有上身穿马褂,下身穿牛仔裤的不舒服感。因此,老字号的数百年历史,不倒的牌子,乃至那些遐迩闻名的酱肉、肘子、酱菜、烤鸭、酸梅汤、臭豆腐、年糕王、豌豆黄,便像功夫片里的李小龙、成龙、李连杰等武侠,把洋人打得落花流水,给中国人出了口气一样,是所剩不多的一点振奋了。

这样,那些夸张其词的坊间传闻,更是鼓舞人心了。

据说,某国的某位总统到我们国家来访问,某日,他轻装简从走进北京某条街上的某家老字号,点了什么砂锅豆腐,卤煮大肠,烩素丸子之类,一看端上来的粗瓷大海碗,形象也不甚雅观,加之碗里五彩纷呈的内容,竟不敢举筷。但等他吃完了以后,一看碗底,竟有乾隆年造的字样,便问身边的国务卿,“乾隆年是公元的哪一年?”博士告诉他,“那时,我们的国家尚未独立,还是一个殖民地呢!”这位总统吓了一跳,无论如何没想到,这一家不起眼的老字号里的一个碗,比他们国家的历史长得多多。于是,这个大海碗,在他眼里,顿时古色古香,朴拙可爱了,连忙掏出支票簿,把这个碗买走作纪念品了。

这当然是无足征信的演义,多少是老百姓对洋人洋货反感情绪的产物。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随便在地面往下挖,就能找到秦砖汉瓦。二百年的碗算得了什么,一家老字号的酱肉店里,那大锅里的汤汁,至少也煮有二百多年了,因此被尊称之为老汤,有一点挺神圣的意思。这恐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汤汁,于是,具有老字号情结的人,更是精神抖擞。其实说到底,碗也好,汤也好,不过是人们无以自负的自负,多少是一点自慰罢了。

在梁实秋先生写的谈北京吃食的专栏文章里,提到了这家老字号。在他记忆里,有人还自备盛具,如盆碗之类,专门到店里去买这种二百年的老汤。他写这类文章时,是在还不开放探亲的台湾,我想他一定十分留恋这老汤滋味的,才写得令人馋涎欲滴。不知道如今还卖不卖这种几乎具有文物意义的老汤?但细细考究起来,那二百年前的第一锅汤,经过无数次地加水,投料,早就稀释得一无所有了。但北京人,即使如此,也能得到如同品尝二百年前那锅汤一样滋味的享受,欣欣然,陶陶然,如饮佳醪,不觉自醉,这就是老字号情结在起作用了。北京人爱说:“我就好这一口!”“要的就是这个劲!”追求这种精神上的满足,就不能不让人佩服了。

看起来,人们的怀旧情绪,也是对这些老字号情有独钟的原因。因为每一家老字号,都代表着一种久远的历史传统,一种深厚的文化背景,也是构成统称之为“北京风味”的依托所在。假如北京城要是没有了前门楼子,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同样,北京要是没有了这些老字号,大概也就不是北京了。

但是,一旦怀旧到偏执程度的话,也会成为一种病态,什么都好,甚至明摆着是不好的,也认为是好,这就陷入老字号一切都完美,一切都无可非议,一切都无须改变发展的误区,这倒害了老字号了。举例而言,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处可以喝到滚烫的豆汁,如今,此物已很少见,就因为无甚改进的缘故,喝的人越来越少,估计不用多久,就被挤出北京人的食谱了。因此要保存传统,更得发扬光大这个传统才是,老字号若是泥古不化,抱残守缺的话,只能一天天地萎缩下去。

所以,凡老字号,千万不能愚顽守旧,凡旧的事物,无不有其落后的,不合时宜的,甚至是糟粕的一面,老字号本身不能保护落后,有老字号情结的人,也不能鼓励落后,只有不断地求新求变,跟上时代,这才有朝气,才有新的生命力,才能永葆青春,在京城地界里,独树一帜地生存下去。

老字号如此,老作家,老教授,老学者,老艺人,老编辑,老报人等老前辈们,不也应该如此吗!

城市之光

假如有人问,都市的夜晚,最辉煌的景象是什么?答案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照亮了这个城市的霓虹灯。

霓虹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曾经不走运一阵,灰暗过一阵;现在,它又亮遍了大江南北的城市村庄,最近我在珠江三角洲兜了一圈,一些过去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小镇,入夜以后,灯火通明,霓虹闪耀,时装模特,卡拉OK,恍惚间,竟有置身羊城之感。这一切似乎演证一条不言而喻的道理,只要霓虹灯亮了起来的地方,意味着开发,意味着繁荣,意味着经济的活跃,也意味着现代文明生活节奏的加快。

所以人们把灿烂的霓虹灯,看做是不灭的城市之光。

因为霓虹灯是灯,又不完全是灯,它不仅带给人们辉煌美丽的色彩,富裕温馨的气氛,现代文明的气息,而且它那迷幻般的五光十色,使人产生出如临仙境似的感觉。天堂是人们一个永远的梦,由于霓虹灯这多彩多姿的光和色,仿佛营造出一个人间天上的奇丽境界,或许这正是它除了赏心悦目外的最为诱人的效果。

于是,文明愈甚,灯亮愈烈,人们的生活愈好,渴望光明驱散黑夜的心情愈剧。和阳光相替交接着照亮城市和集镇的,便轮不着月亮和星星,而是悬挂在头顶上的那些万紫千红的霓虹灯了。

若是夜色降临,有兴趣站在远离城市的一隅,回头眺望那夜幕中喷薄而出的火一样的云彩,便是无数只霓虹灯散发出的城市之光。这光晕笼罩下的都市,霓虹灯是当之无愧的灵魂。若是失去了交相辉映,耀若白昼的霓虹灯,也就没有了都市之夜。

如果设想一下,熙熙攘攘的繁华街区,一下子跌进了黑暗里,那些游街逛市的红男绿女,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店铺面,那些穿梭往来的车水马龙,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全部变得暗淡无光,毫无色彩,扑朔迷离,模糊不清的话,那种不堪的感觉,连心也会顿时收紧的。这是我们大家都曾体验过的停电拉闸的滋味,突然间,触目皆黑,好像城市在死去一样。接着太阳落山的暮色苍茫中,星月无光的漫漫长夜里,守着烛光摇曳,油灯如豆,磷火幢幢,以及无边的黑暗,人们将是怎样地兴味索然啊!

以氖、氩等惰性气体通电发光的霓虹灯,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西方问世的产品,创造者绝未想到这种脆弱的红橙蓝绿的光管,立刻风靡全世界。从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伦敦的摄政大街,一直亮到纽约的曼哈顿区,这闪烁着五彩七色的霓虹灯,所构成的精彩纷呈的画面,似乎成了一个现代城市和物质文明的象征。

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那十里洋场的夜晚,是以灿烂的霓虹灯照亮的。南京路上的四大公司,永安、先施、新新、大新,都用霓虹灯装饰得美轮美奂,富丽堂皇,以及仍在我记忆之中的,那国际饭店二十四层楼顶的天厨味精的霓虹灯广告和大光明电影院的霓虹灯招牌,那一条南京路,简直成了霓虹灯的海洋。于是以“灯红酒绿不夜天”来形容上海,是一点也不过分的。有一首流行歌曲,好像是当时的著名影星周璇唱的,叫做《夜上海》,头一句就唱上海是个“不夜城”。

现在,依然可以听到这首很古老的“华灯起,歌声响”的歌。不过,很难说是由于这首“靡靡之音”的缘故,霓虹灯在很长一段时期里,看做是一种负面的东西被贬斥着的。那时候,霓虹灯不仅在作品中被鄙视,在现实中,也退出了都市的通衢大道。后来,索性被当做资本主义的丑恶现象,一种纸醉金迷、香风臭气的代表物,完全排斥在都市生活以外了。那时的城市,倒也清净,店铺早早地就打烊了,人们早早地就上床了。在街道上,几盏不明不暗的路灯,为不多的行人留下长长的影子外,便只有明月为伴,星星眨眼了。

因为在“物质即罪恶”的人眼中,任何时代发展,科技进步的物质文明,都有引诱人们思想堕落的可能,一旦想入非非,必然怀有不满足的欲望,必然生出不安分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最好的防范之策,就是以纯洁精神的名义防微杜渐,以封闭禁锢的办法扼杀断绝。慈禧太后就拒绝过火车,理由是惊动龙脉,后来又拒绝电灯,斥之为左道旁门,和把霓虹灯视作腐朽制度的代表事物,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惊人相似。凡停滞不前的人,凡失去时代感的人,必然像蚕作茧自缚地,极端害怕外来文明的侵扰。

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实,霓虹灯是暗下去了,但时代列车也从我们身边,失之交臂地驶过去了。

其实,希腊神话里那个终生被铁链锁住,忍受老鹰啄食之痛的普罗米修斯,他所以受到如此重罚,就因为他犯下将火种偷盗给人类的大错误,宙斯才不肯原谅他。人之异于禽兽,正是手中握有火与光,使人类具有屹立在地球上的力量。有火,才有光有热,才有了文明,我们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中的“明”,实际也是人类智慧之光的体现。

人的本性,就是排斥黑暗,热爱光明的。在中国,元宵有提灯盛会,山乡有社火闹市,少数民族有火把节的狂欢,不夜天,未央宫,从古至今,人们就把冲破夜之黑暗,视作一种向往。当改革开放的浪潮,回荡在这块土地上的时候,谁也无法遏制地,从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到新兴勃起的小村镇,那霓虹灯重新燃烧起来。火树银花的夜,五彩缤纷的夜,辉煌灿烂的夜,以及再也不冷冷清清,形单影只,再也不抱残守缺,封闭禁锢的夜,它不仅使我们的生活更丰富多彩,更充满活力,也在催动着我们这块土地,追赶上时代步伐。赞美这城市之光吧!正如它那绮丽美妙的色彩,所构成的人间天上的幻象一样,愈来愈亮的霓虹灯,实际寓涵着那些日子过好了的人们,对于未来的锦上添花的信心。

燃烧吧!霓虹灯,城市之光!每一个拥抱光明的人,都会这样期待着把中国装点得更美更美的。

时尚的诱惑

前几年,北京上演过一出话剧,叫做《街上流行红裙子》。结果,红裙子没有流行开来,大街小巷的女孩子倒一色地穿起了黄裙子。这种引人注目的明黄色,在清朝,被视作皇帝的专用色。一般人是不敢穿用的。溥仪在《我的前半生》里提到过这样一个细节,他的陪读弟弟溥杰,曾经穿了件明黄色的袍褂进宫,就被他视为僭越,予以申斥过的。

女孩子们喜欢这种颜色,倒不是由于帝王的缘故,大概喜欢这色彩的鲜亮明丽。若是细挑的个儿,窈窕的身段,白皙的肤色,再加上这件合体的黄连衣裙,确实显得风姿绰约的。

在都市里,时尚具有一种左右人心的力量,只要一个人带头穿了,十个人跟着,一百人呼应,看吧,不出十天半月,便会形成一股不可遏止的潮流,于是出现了满城“黄花分外香”的场面。但是,环肥燕瘦,媸妍有别,若体态不是十分匀称,这黄颜色会使弱点愈益突出,那水桶身材,再穿上黄裙的话,猛一看,还以为是穿了袈裟的喇嘛高僧呢!

其实穿衣吃饭,家常过日子,是用不着齐步走、一二一地务求一律的。然而也奇怪,也许是国人的一种随大流的天性,忍不住时尚的诱惑,生怕落伍似的必须要追赶上去。在城市里,岂止这黄色连衣裙呢?就以居室为例,好像哪家没有组合家具,没有沙发、席梦思,没有头顶的吊灯,脚下的地板砖,就失去了公民资格一般地坐卧不安。哪怕省吃俭用,拼命积攒,求亲告友,借钱贷款,也得装备得和人家一样才睡得着觉。

君不见满城飞旋呼啦圈吗?曾几何时,呼啦一阵过来,还没有来得及眨眼,呼啦一阵又过去了,而且杳无影踪。这是最典型的城里人那种耐不住时尚的诱惑,而表现出的“呼啦综合症”病态反应。追赶时髦,争先恐后,不遗余力,害怕落后。跟趟者,沾沾自喜;掉队者,便是“老赶”。这多年来,这种类似呼啦圈的冲击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大有“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感。

小小呼啦圈,还算不上什么!不知还能记得否,街头巷尾,四亲八邻,机关厂矿,家庭妇女,曾经有多少中国人卷进这种时尚的诱惑中去。站鹤翔桩,饮红茶菌,何等的喧嚣;耳朵听字,特异功能,何等热闹;甩手治病,鸡血疗法,何等神奇;气功大师,卖票献艺,何等风靡;直到买股发财,破产跳楼,乱办公司,伪劣横行,还有影视的胡聊乱侃,文坛的淫书成宝,歌手的开口千金,明星的漫天要价,等等等等,无不像台风一样,席卷城市,遍及乡村,弄得人晕头转向,简直不胜其“呼啦”。

中国人就在这些“呼啦”中,一忽儿这样,一忽儿那样,什么都尝试过的;独独把至关紧要的“个性”色彩,被遗忘抹杀掉了。如果倒退十年以前,更是立正稍息,步伐一致,仅就衣食住行的“衣”来讲,全国上下,谁能不穿一套蓝灰涤卡、四个吊兜的干部服呢?前几年的黄裙流行,很可能是那种蔚然成风的国服影响所及吧?

幸好如今社会进展,时代进步,就一个穿戴,女孩子也好,时装师也好,开始追求不同于他人的个性。因此,大家渐渐明白,不一定凡流行的,就是好的,凡时尚的,就是新的,别人迈出一步,似乎也不必马上紧跟,不妨想一下再做不迟。

本来,我们每个人都长有一个头脑,就是为了思考,而不是盲从的嘛!

否则,时尚多变,诱惑永在,“呼啦”不止,“老赶”不已,那活得可就太累也太没意思了。

“王麻子”情结

中国人的厨房用刀,特别是菜刀,切、剁、片、剔,讲究一个锋利、坚韧。因为中国人的嘴,实在厉害,天上飞的,地下爬的,水里游的,无所不吃。食谱不但广而且杂,倘没有一把得心应手的好刀,是克服不了皮、骨、毛、甲这些障碍的。

庄周的《庖丁解牛》里,为文惠君宰牛的厨师,使用的那把游刃有余的刀,很可能就是古代的“王麻子”名牌产品。看他杀一条牛的过程中,那动作“合于桑林之舞”,那声音“乃中经首之会”,可见手里握着的这把菜刀,是多么重要了。加之,孔夫子提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刀遂成了从职业厨师到家庭主妇的必备工具。制这些刀具者,也就形成一个行业。

在旧社会,那时不讲商标法,三北地区,很多生产菜刀的厂家,都称自己是“王麻子”的传人,而且必定要说其他标“王麻子”牌号者,是冒牌货。为了区别于那些假“王麻子”,以示不同,所以自封“老王麻子”。等到“老王麻子”一叫响,仿效者甚众的时候,又有叫“真正王麻子”的,“老老王麻子”的,还有叫“嫡传王麻子”,“正宗王麻子”的,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有的甚至赌咒发誓地说,假冒“王麻子”灭门三代。结果谁是货真价实的“王麻子”,连他们自己也扑朔迷离起来。

做生意,想发财,就不能温良恭俭让,先抢“王麻子”这块牌子,然后,毫不手软地封杀其他“王麻子”。只要造成垄断局面,就会有更大的销售市场。而封杀的唯一手段,就是要脸不红心不跳地宣称,我才是真的“王麻子”,别人都是假的“王麻子”!这是所有打着“王麻子”招牌的厂家、店家、老板、伙计的基本情结。这也是目前市场上假牌子满天飞的根源,说穿了,不过是桩想贪图利益的生意经。

在文坛上,也时有这类“王麻子”情结的作家、评论家,跳出来大声疾呼:“我是真现代派,他们是伪现代派!”双手往腰里一叉,很有一点百年老店、童叟无欺、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神气。细想想,大可不必这样脸红脖粗地激动。

卖菜刀的想独占市场,实在是事出无奈,因此情有可原。第一,菜刀不是大饼油条,天天要吃要买的,一把菜刀,至少用上三年五年,争取一个主顾不容易。第二,生产菜刀,无须高精尖技术,又不是造原子弹,一个红炉,一个铁砧,外加风箱就干起来了,小本买卖,竞争者多,就没法礼让客气的了。而对写东西的人来说,文坛之大,地盘之广,读者之众,刊物之多,完全可以雍容大度一点的。

我不知道如今的欧美现代派作家,是不是也这样心胸狭隘?也许我们那些痛斥伪现代派的作家、评论家看得懂原文,更了解情况。但有时翻一翻早先出版的记述上世纪三十年代聚集在巴黎的作家、画家生活创作的书籍,譬如海明威的《流动的圣节》一书,好像他们比较融洽,比较宽容,不像现在我们这里的气量湫隘之辈,动不动就不容人地菲薄别人:“天哪,他们算什么现代派呀!别搞七捻三了!我才是老牌的王麻子,他们连现代派的大门,都搞不清爽朝哪开呢!”

其实以这种口吻来非议他人的人,某种程度上倒可能是假“王麻子”,说不定卖的是伪劣假冒产品。列宁说过,在市场上叫嚷得最起劲的小贩,倒有可能推销的质量很次的商品。

再说,文学这东西,是最不怕花样多的。词,在唐代,叫“诗余”,算不上正经角色,小意思,到了宋代,它居然成了主流。我们现在读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至今被那些脂砚斋的崇拜者,视为伪作。倘如果只许自己活,而不让别人存在的话,不但读不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最可怕的,曹雪芹的这部不朽之作,很可能被湮没;弄不好,还不知被哪位自作多情的狗尾续貂者,搞成个什么鬼样子呢!因此,在文学这个范畴里,“王麻子”情结,应该适当地淡化才好。所以,作家也好,评论家也好,大器一些,宽雅一些,不但于自个儿脾性有益,于文学也是有益的。

而具体到切菜切肉的厨房用刀,也用不着一窝蜂都打王麻子招牌。如今有些生产刀具的厂家,另辟蹊径,创自己的名牌产品,不也一样打响嘛!

《镜花缘》中人

我知道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的河源县这个地名,始自于一部古典小说《镜花缘》。

书中第六回里写道:“那百花仙子降生在岭南唐秀才之家,乃河源县地方。”第七回里则把所属州郡也点明了,“话说这位唐秀才,名敖,表字以亭。祖籍岭南循州海丰郡河源县。”

我们知道,现代作家在作品中虚构的人物形象,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是不大标明具体籍贯的,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求其典型意义。而在古典小说中,大半倒是正面或侧面地加以注明的了。例如《红楼梦》,林黛玉,我们知道她是扬州小姐;妙玉,是苏州姑娘;贾宝玉则是原籍金陵,后就在北京定居下来的。因为这些人都是贵族,有相当文化,自然那活动范围,离不开政治中心的天子脚下和文化昌盛的烟雨江南。

同样,《水浒传》写的是梁山泊起义农民,那么,一百零八位好汉自然是山东人居多数了。例如,宋江,山东郓城人;武松,山东清河人;石碣村的阮氏三兄弟,不消说是梁山县的当地人了;卢俊义,虽是河北大名府人,但离山东也不远。这样的籍贯安排,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所以,籍贯问题,肯定是作家在塑造人物形象时的考虑之一。但这部称得上是最富有幻想色彩的名著中,两位主要人物,唐敖和他的女儿唐闺臣,如此落到实处,明确指出是河源地方的人,却是很值得研究的个例。

李汝珍原籍北京大兴,在河南做县丞,长期在江苏海门生活,为什么偏偏要选广东省的河源县,作为《镜花缘》中主要人物的家乡呢?这是很费解的。等我踏上了河源这块土地,攀登上全城最高建筑物,俯瞰新丰江和东江交汇处的河源市区,正如梁晓声所说的,那绝对是武汉三镇格局的庞大宏伟气势;游览了堪称之为南中国最大的淡水水面,正如叶楠形容的一派好山好水的万绿湖的旖旎风光以后,多少能够体会到这位清代小说家,在他的这部小说中,对于河源的情有独钟了。

我们知道作家塑造人物时,是很在乎籍贯背景所赋与的独特色彩和文化氛围。曹雪芹在为林黛玉规定为扬州人氏时,肯定会想到“二十四桥明月夜”,那美女如云的画面。妙玉和那班小戏子来自姑苏,怎能忘掉“姑苏城外寒山寺”的诗句和“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说法呢!一说到贾宝玉生在金陵,很自然和那“旧时王谢堂前燕”,以及六朝古都,人文荟萃的盛况联系在一起。同样,如果反过来,宋江、晁盖是翠湖春晓的杭州人;林冲、鲁智深是雨打芭蕉的广州人,就有点别扭了。不是说南方不会出现绿林好汉、草莽英雄,但就《水浒传》这部书中人物的视觉形象来讲,仿佛也是山东大汉在忠义堂上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要更自然些,对劲些。

《镜花缘》成书的年代,约在清朝嘉庆时期,那是中国最闭关锁国的日子。书中的唐敖,于作者笔下,却是一位有勇气出洋周游,走遍海外诸多奇奇怪怪的国家,敢于把眼光往外看的知识分子;是一位敢于同中国儒学所提倡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父母在,不远游”的孔孟之道决裂,最后竟在小蓬莱找到自己的归宿,索性不归的开拓型的人物;是一位冲破封建礼教的桎梏,摆脱小农经济所形成的重本抑末的思想,敢于打破自我封闭状态,寻求自我,寄托着作者理想的先进人物。

李汝珍还刻画了他的女儿唐闺臣,她不但是这一方山水育出的一位丽人,而且那出众的文采,在武则天主持的全国性才女的考试中,蟾宫折桂,拿了个金榜第一。只是因为她的名字不讨女皇的喜欢,才改排在第十名,尽管如此,她还是众人认可的冠军。在十八、十九世纪的中国,那时是一个“唯女子小人难养也”的轻视女性的时代,作者能够塑造出这位百花仙子转世的女主人公,实际上也是对那个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社会,一个彻底的否定。

然而,在那样的时代里,理想,也就永远是理想而已,唐敖走出去了,唐闺臣寻父,也随之而去了。至此,这个故事也就接近尾声,这两人给读者留下来的,大概也就是河源这陌生又熟悉的地名了。一切都如镜中之花,水中之月,属于表象的东西,终究是要逝去的,而这方水土这方人,却是生生不息地存在着,改变着,发展着。如今的河源,和《镜花缘》中的那个河源,已不同时代不同天了。

李汝珍是一位“于学无所不窥”的多才多艺的文人,他知识渊博,学问精通,尤精明音韵字说,绝不是信笔写出“河源”二字的。他所以把小说中寄寓着他理想的两位主要人物,标明为河源人,自有他的道理,但一直捉摸不透。

只是这次到了河源以后,才稍稍明白。当我们泛舟在万绿湖上,在那一片汪洋似的湖光山色里,见夕阳西坠,看红霞满天,正是飞鸟归林、渔舟唱晚之际,那山,那树,那云,那寥廓的万顷碧波,那一刹那间,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丽景象,使我们一行人,都惊呆住了。如果人间真有仙境的话,也许就在这万绿湖中寻找了。难得有缘相逢于如此美色之中,我顿时想起《镜花缘》这部唯一提到河源的古典小说,也许,只有河源水土之美,才能是百花仙子的履足之地;只有河源人文之盛,才可能出现中国最早一代开放型的外向型的知识分子。河源,不但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亚热带气候和一年四季繁花似锦的日子,还有一批锐意改革的河源人。所以,今天的河源在急起直追,也是和他们开放的思想,外向的性格分不开的。基础虽然还不雄厚,但前景却是十分诱人。

无论如何,这祖国最南端的万绿湖,仅仅才有几十年湖龄的一派碧水,却是无价之宝。就从风光这个角度,在湖里,既能饱览桂林山水之秀,黄山松石之奇,也能欣赏匡庐云雾之势,太湖烟波之渺。绝对是南国难寻的一个峰峦叠秀,飞瀑扬波,松涛阵阵,浪遏飞舟的好去处。不但那天然野态的美,实在是不可多得。而且那湖里水质之清冽,之佳妙,之甜美,之无污染,也是别处少见的,说它是众水之冠,也不算过。连用这水做出来的豆腐,吃起来也格外的香,也许客家菜里少不了的酿豆腐,正是源出于此呢?

读《镜花缘》,访万绿湖,有缘识得河源这方水土这方人,真被他们这样孜孜不息地改变家乡面貌的努力,深深吸引住,而且对他们那绝不是镜花水月的灿烂明天,就更使我们这一行作家们钦慕不已,流连忘返了。

我在想,要问蓬莱何处的话?何必走得太远呢!不就在眼前这块美丽的土地上嘛!若是唐氏父女,生在现在的话,他们也许改变主意,留在家乡,和现代河源人一起,亲手建设自己的人间仙境吧?

这美景,离河源人已经不是太远的事了。

世事多奇

有一次,一位朋友好意地提醒我,应该去医院看看某位老同志。我说:我跟他压根不熟。朋友说:他曾经在报上看到你写的东西,有想见见你的意思。

我好荣幸,因为照例像他那样很算是个人物的老同志,不可能关注到与他相隔千山万水的我。我说我不去了,八竿子打不着。朋友觉得我这个人别扭,说我:你去看他一下,又不少你一根毫毛。某老喉管切了,不能讲话,不过看看而已。

好吧好吧,我随他到北京医院。见到这位老人家,趋前致意:某老,您好!半躺在那里的某老,眼半睁,嘴微张,显然不知道我是何许人,朋友向他的助听器介绍我好几句诸如作家之类的话,他点头哦哦,表示老相识了,无须赘言。尽管他的子女或者秘书代表他说,你好你好,感谢来看他的话,但我相信他仍旧不知,而且也不想知我是谁。不过,他明白凡来朝拜者,都是来探望他的,这一点老人家清楚。因为我们进病房之前,刚走了一拨,而我们进去以后,门外又有一拨等着。

无论如何,他曾经是某个界别,不是最高,也该是很高的领导人。

我把鲜花递给老人,他莞尔一笑,这和以前那种严肃,或老早那种不苟言笑,是不大一样的。老人鹤发童颜,气色极佳,和我以前坐在小马扎上,仰着脸听他作政治运动动员报告时,无甚差别。半个世纪过去,某老除了富态些,面善些,笑容多一些外,还是那种虎死不倒架的领导干部居高临下的形象。然后,他指了指病床边小桌上的折页本子,示意我拿起来。我不解何故。朋友便教导我:某老希望你在这个本子上签个你的名,给他留个纪念!

翻开一看,那本子上果然有许多我认识的,我知道的,我熟悉的名字在上面,还有更多陌生的,谁晓得是哪方神圣的名字,密密麻麻,蔚为大观地写在那里。于是,我恭恭敬敬地写好以后交给他,他看了看本子和我,无论名字,还是人,那眼神里的茫然,表明他是毫无概念的。接着,老人又让他的子女或者秘书,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本印刷得应该算是很精美的他的旧体诗词集,送给我。到底是高级干部,不喜欢写什么请你指正,虚头巴脑的话。然后,好像有些累了,往后一靠,眼全闭,白眉像窗帘放下,嘴大张,似喇叭更似饭勺。于是,朋友先站起来告辞,然后拉着我退出病房。一场晋见告一段落,下面就是别人进去向他致敬了。

行了?我问朋友。朋友如释重负,说:行了!

敢情如此省事简单!我发表此行的看法。朋友叹了一口气,向我讲起某老,此公搞了一辈子政治,是吃政治饭的专家,他的原则是,绝不多说一句不该说的话,绝不多写一个不该写的字,绝不多做一件不该做的事,绝不多认识一个不该认识的人,故而,在中国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从未犯过任何一件错误,在政坛上可算一位奇迹式的人物。

现在,话,讲不了;事,做不了;即使能讲,也没他的讲台了,即使想做,也没他的市场了。但他临了临了,倒产生两个欲望,一是写诗,二是交友。朋友问我,老人会不会以作诗来抒发他多年被压抑的情感,是不是以交友来慰藉大半辈子的孤独,这就是我们这些老部下,不停为他张罗的原因。

是吗?我半信半疑。

在我记忆里的这位老领导,确实是搞政治的行家里手,因为他这四不政策,没有人摸得透他的深浅,诚如我这位朋友所言,他从未栽过跟头,只有别人(而且都是些很好的人)被他整得落花流水的一连串记录。

回来的路上,翻开他的诗集,那些打油不算打油,快板不算快板,平仄不协,音韵不通,不过是顺口溜式的五言,让我不禁好笑的同时,也看到这位老先生往昔阶级斗争面孔下的另一张草包的脸。于是,在他的书上仿他的诗体,戏题四句:“最是尘埃未定时,老虎成狗狗成狮。一旦云开雾消日,牛粪再大也是屎。”

这样,从屎堆里,我闪出了一个写小说的想法,于是,也就有了后来的在南京《钟山》杂志上的《涅槃》。

“嘤其鸣兮”

人是需要朋友的,鲁滨逊漂流到孤岛上,我想他最恐惧的不仅仅是生存的艰难,孤独才是对他最沉重的负担。有一次,我在湘黔一带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路径,走来走去,总是走到刚才自己走过而且留下记号的地方。我知道,别人曾经告诉过我的,老百姓管这叫“鬼打墙”,也就是迷路了。越紧张,越找不到出路。走来走去,在绕圈子,我真是吓傻了。密林里本来光线暗淡,眼看天色黄昏,更觉得恐慌了。就在这绝望的时刻,我听到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原来是我们一起干活的工人朋友找寻我来了。我敢保证,那是我一生中少有的感到如此幸福的一刹那。

于是,我这才理解“嘤其鸣兮,求其友声”这句诗的意思。这首在《诗经·小雅·伐木》里的古代民谣,大概是中国最早歌颂人类需要友情,需要交往,需要社会接触的诗歌了。汉代的大学者郑玄在注笺这诗句时说:“求其尚在深谷者,其相得则复鸣嘤嘤然。”他的话表明,连小鸟都懂得用它的啼声,去寻求深山老林里的同类,大家在一起进行交往,所以相见之下,充满友情的鸣啼,变得更加热烈了。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这种求其友声,促进交流的需求,应该是更加迫切的。

起初,我发现我迷了路,曾经叫喊过的,只有山林空旷的回声。后来,我想起别人教我的经验,这种时候,千万不要浪费体力。于是,我在密林中徘徊、踯躅,那份孤单无援的处境,我想,除了离群索居的隐士,深山修行的高僧,或者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现实的孤独者以外,任何一个生活在大千社会里的成员,都不愿在这个无人的森林里多待一会的。

这时,我才深刻体会到,古人为什么要唱出“嘤其鸣兮”的诗歌。很简单,由于在上古社会里,人稀地广,原始落后,交通闭塞,彼此隔阂。单个的人处于粗陋的自然环境之中,能力是极其有限的。生活、居住、防卫、饮食种种条件十分恶劣,特别在抵御大自然的灾害、凶猛野兽的侵袭方面,绝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甚至一个氏族所能胜任的。因此,需要朋友,彼此支援,进行交往,互通信息,便是生存的一种必要手段了。于是,交流也就成了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必要因素,连上幼儿园的刚懂事的儿童,也知道要和小朋友一块游戏的。

交往、接触、了解、联谊,是人类的本能,到了现代,讲友情,已是一个人的文明的体现。友谊,体现一个人的文化心态,是精神世界的展露,也是社会约定俗成的礼貌规范。当然,也无妨说,文明程度和文化水准高的人,他的交谊能力也高。同样,精神世界丰富,重视礼仪和有教养的人,他的友情质量也绝对是值得称道的。只有孤家寡人,才把自己封闭起来。

其实,中国汉字中的“礼”字,最早的象形文字,就是画了一个人跽下来,向对方作揖,作请教状,这也说明在中国古老文化里,是把友情,交谊,与礼貌,礼仪紧密联系起来的。然而,我也难以理解,到底是由于我们国家人口过于众多而竞争加剧的缘故,还是由于市场经济导致了部分人士心目中金钱挂帅的缘故,或者由于人们文化水平的下降,还是由于十年浩劫你争我斗搞乱了思想的缘故,在人际交往中,“礼”的成分渐渐淡薄,“非礼”的成分,倒多了起来。

在马路上,谁碰了谁一下,说声对不起,也就可以拉倒了的。但你听到的,准是粗声浊语的互相责备的对话。在公共汽车里,拥挤是断不了的,大家将就些,到站下车了事,但谁都一肚子火,像雷管似的,一碰就炸。街坊邻里,会为鸡毛蒜皮,针头线脑的些微小节,而翻脸相向。茶楼酒肆,本是花钱买快乐的去处,年轻人会为一句不爱听的话,一件不合意的事,便立刻骂天骂地,甚至大打出手。如果大家多一点“礼让”,懂得“嘤其鸣兮”求友的殷切之意,也许就把满腔怒火化解了。如果,他们也曾落到只有一个人在无边无际的旷野或森林里,找不到出路的时候,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大的火气,脾气,恶声恶气,对他们迫切需其帮助的人发泄了。

其实,我们中华民族,华夏子孙,向以“温良恭俭让”著称于世。除了文革期间,孔夫子不吃香,这五个字,被批林批孔臭了一顿以外,从古至今,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什么时候可以不需要温和、善良、谦恭、克俭、礼让等等品质呢?因此,这涵盖了东方社会为人处世的基本守则的五个字,是有其长远的生命之力。凡气势汹汹,来者不善,恶言恶语,与人为敌者;凡一脸官司,目空一切,自以为是,傲慢骄横者;凡无理搅理,乱搞是非,挑拨离间,行为不轨者;凡为富不仁,恃权作威,上蹿下跳,丑态百出者,都是现代人际交往中的死区,善良的人避之唯恐不及,还有什么沟通可言。

所以,中国人讲“嘤其鸣兮”,还得从这五个字延伸出来。虽然枝叶纷繁,但其要领却也是许多人所共知的道理。譬如让狼和羊坐在一条板凳上,这种倚强凌弱的不公平的交往,就失去平等的意思了。譬如把狐狸放进鸡舍里,无论它把拜访的理由说得如何真诚,那露出的牙齿,说明缺乏最起码的善意。若不是建筑在诚实基础上的友谊,那必然是尔虞我诈的结果了。平等待人,以诚待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才能构筑起真正的友情。

再则,友谊是个相互了解和结识的过程,因为大家都是社会人的原因,难免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的有需有求,而构成互为因果的联系。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这种彼此间需求是少不了的。但是,一、不必总记住人家对你需求的方面;二、却是必须牢记你对人家有所需求的方面。因之,求于人者不卑,施于人者不亢,高于人者不骄,低于人者不馁,保持一份正常心,便十分的重要。要知道,成功者有失败的时候,失败者也有转败为胜的机会,在战争中,谁也不可能是常胜元帅,即或是败军之将,也有卷土重来,恢复失地,重奏凯歌的一天。因此,在现代交际中,信誉和人格,是立身之本。那些言而无信者,朝秦暮楚者,一仆二主者,乃至于吃里扒外,里挑外撅,撒谎撩篇,言行不一者,总是交谊场中的匆匆过客,一旦露出丑恶的尾巴,再也找不到立脚之地。

所以,友谊这两个字看来似乎轻易,但却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因为交际交往,接触了解,提供每个人在社会网格中表现自身素养的机会。

宋代有个大政治家,也是大文学家的王安石,曾经写过一首诗,其中有这样两句,堪称是他的内心独白了:“嘤其鸣兮,乱我心曲。”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呢?因为他在宋神宗时代,靠皇帝的支持,实施变法。现在姑且不去讨论他变法的是非得失,但由于他这个人性格偏执,行为古怪,从老百姓给他起的外号叫“拗相公”,就可以了解他在变革中如何地急于求功,贪大图快,持法峻刻,不顾伤民了。加之他使用的得力干部,大都不正派,围在他身边的一群趋炎附势之徒,十之九是卑劣小人。因此,他把反对他新法的欧阳修、司马光、曾巩、苏轼兄弟统统打倒,查办的查办,革职的革职,流放的流放,坐牢的坐牢。连他的亲弟弟王安礼,也跟他一刀两断,分道扬镳。

作为政治家,他是下得去手整治的,但他也是一个文学家,文章写得漂亮,诗词做得出色,后人所封的唐宋八大家,他也是其中之一。而那些被他撵出首都开封的对立面,无一不是文章巨匠,诗坛高手,对于这些文学同行的消失,面对一帮无耻无赖,不学无术的小人们,他那文学家的心,会不感到孤独么?所以,才会生出这种“嘤其鸣兮,乱我心曲”的哀叹吧?他最后失败了,败在了他信赖的那些小人手里,这说明他在交际应对中偏信僵直的失策之处,是值得引以为鉴的。

于是,我们无妨说,人和人之间的交谊领域,实质是在舞台的脚灯前,进行一场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的竞赛。而精神世界的修养,性格品德的陶冶,生活阅历和人生磨炼,也是要深深影响一个人在交往中的气质所在,也是决定友情质量的所在。否则,酒肉朋友交得再多,也不过是用得着是朋友,用不着便一脚踢开的过眼烟云。因此,提高自己的品位,充实自己的学养,加强自己的识别能力,锻炼自己的忠诚意志,便是重要的课程。只有这样,你才能找到真正的朋友,建立真正的友情,你在这个世界上,便不会成为孤岛上的鲁滨逊那样形单影只,也不会身陷密林中走投无路。

“嘤其鸣兮”,珍惜友情!

李鸿章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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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旅伴

你走过夜路吗?

没有旅伴,只有你一个人踽踽独行?

那时,你会感到孤独。你会觉得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与社会隔绝的,当然更不希望被社会抛弃。哪怕鲁滨逊漂流到荒岛上,还有一个礼拜五和他做伴呢?人需要人,和人需要阳光、空气一样重要。

假如,这时在你身后的漆黑中,有一星灯亮,虽然你会忐忑,谁知后面来的是好人还是歹徒?但你将不会再有孤单的那空空荡荡的心悸。真正地被人为地孤独起来,那是一种折磨。囚犯的囚字,便表明了孤独是古已有之的惩罚手段。

我先听到身后些微的动静,回头看到一盏明灭不定的灯亮,我能判断,那不是飞舞的流萤。我驻足,回过头去,任那还带着秋阳温暖的河水,漫上来,浸湿我的脚,我等待着,希望有一个旅伴。

我想起契诃夫的一篇小说,一个人和别人打赌,把自己关在一间屋子里,不是几天,也不是几月,而是十年二十年,不和外界有任何接触。最后,他终于坚持到了约定的期限,明天即可以走出封闭的屋子,拿到这笔赌赢的巨款。但是他在天亮以前,独自离开那间幽闭多年的屋子,留下一封信。信中说他在饱尝了孤独的苦痛以后,悟到一个人有比金钱还更为需要的东西,那就是人与人的感情交流。

在我记忆中的这个夜晚,是在山西河南交界处的一条人烟稀少的丹河河谷里赶路。月明星稀,秋虫啁鸣,凉风飒飒,草木萧萧,若不是我那时的政治境遇;若不是急急地从深山沟里的一个我在那儿下放劳动的小山村,步行数十里,要到山下刚开通运营的九府坟车站,准备转车经焦作、新乡回北京的话,那秋夜实在是怡人的。

灯近了些,也许影影绰绰地发现了我,那灯火,便停在原地了。

那是若干年前的事了,如今回想起来,当时的酸辛苦涩和严峻,渐渐地不占很重要的位置。相反,阳光下的山,山阴里的河,河谷间人与人在劳动中的友情,倒似雾似梦地经常在心头泛起。对那些本非善类,至今一缕不绝的鹰犬,当然不是麻木,更不是淡忘,也谈不上什么豁达地让它过去。只是岁月悠悠,青春不再,太看重了这些丑类,倒成了对他们的抬爱。我相信因善而善,行恶必恶的极其普通的真理,由这些人跳踉吧!还不如在有限的脑海里,多保留一点往日的温馨情爱,感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可以寄托寸心的所在,因此会不觉得孤独,会有或浅或深,然而是可以信赖的友情,支撑着自己去面对狰狞,走不管怎么艰难的路。

丹河到了柿子红熟的深秋,便清澈平缓,无声地在你身边流过。路就在曲曲弯弯,高高低低的河沿上,是由放羊的人,抄近道的人走出来的。若顺盘山公路,我将赶不上明天一早的火车,只有这一班车。

等我继续赶路向前走去的时候,那并不很亮的松明,迟疑了一会,又随着脚步的高低,一跳一跳地走动了。

如果,我不是厄运袭来的话,也不会抛妻别子来到这群山深处。当然,我更不会以至于一辆顺路车子都搭不上的。那时候,那些鹰犬作践人时,比起山里的野兽,多一层变态的恶。对于这些以消遣你为快乐,并证明他们革命的人的恐惧心理,远胜于也许会从山巅上冲下来的一条山猫,或是河畔草丛里蹿出来的一条狼。

因为野物出现的话,我手中有一根可以防身的木棒。可是对那些变着法折磨人的人,我却无能为力。他们镇日间挥舞无形的鞭子,把所有的人都驱赶得远远地躲开我,他们以划清界限,以温情主义,让人像害怕瘟疫一样,见到我避之唯恐不及。用孤独,他们叫彻底孤立,来摧垮一个人的精神和意志。这样,我只能踽踽独行在这河边的小路上。

虽然,我离开山村的时候,有一辆运料的卡车下山,那司机终于不敢叫我上他的车,我一点也不怪他,他有他的难处。同样,我能体谅隔着帐篷说话人的苦心,他大声地,不知在问谁:“秋后还闹狼吗?”

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可夜里听见过狼嚎的。”这分明是在提醒我。

这些人都是我劳动时的伙伴,他们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工人,只是在那些歹毒的眼睛不狠狠盯着的一会儿,悄悄地说上一句半句。人是感情动物,日久天长,朝夕相处,慢慢地,他们虽然害怕那无形的鞭子所代表的权力,可并不相信那鞭子就是真理。那位司机师傅在关上车门开走的时候,所咒骂的“我操他妈!”我听得出来,他在骂谁。

我后来才明白,许多事都是这样不得人心造成的。

不知哪位好心朋友,有意识地扔一根白蜡杆在路口,那是一种韧性很强,轻易不断的木棍。我心里谢了,俯身捡了起来,上路了。

夜深露重,茕然独行,不过有了身后面的这位若即若离的行路人,我觉得我不再寂寞,也不担心出没的野物。无论如何,在路途中,又是这样凄冷的秋夜,有一个旅伴和没有一个旅伴是不相同的。尽管那人(我也不知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始终跟我保持距离,不过我已感激不尽了,我能理解谁对陌生人不存戒心呢?

过了方山,上了公路,不远便是山下的一片平川,那星星点点的灯火闪烁处,就是火车站了。

这时,我发现那辆卡车才开了过来,想不到比我步行的人还慢,真是太奇怪了。

那位师傅发现我,刹住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也许这里没有了什么顾忌,甚至埋怨我:“你啊,你啊,听拉拉蛄叫唤,还不种地呢?我在公路上等了你小半夜,想不到你竟敢抄近道,顺河边走,幸好没出什么事!快上车吧!”

我正想告诉他,这一路好歹有个伴时,那些手持松明的人,也跟了上来。在模糊的光影里,我发现至少有三个人,说不定还多,与我前后脚走来的。见我往车上爬,他们也停下来。然后,我惊讶地看到,他们立刻调头,顺着来的方向往回走了。那明灭不定的松明,随着他们加快的脚步,似乎显得轻捷地跳动,愈走愈远。

“谁?”师傅问我。

我不知道是谁,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那几位好心的旅伴是谁。司机师傅告诉我,要是只有一个两个人的话,狼敢扑上来的。听到这里,我心里感到一股热,这世界竟还有这样的温馨,也是人们觉得活下去的力量吧?天还未亮,坐在驾驶室里的忍不住激动的我,索性由那滚烫的泪水痛快地流着。

从此,我深信,只要忠诚于自己,忠诚于朋友,哪怕是一条漆黑的夜路,一定会有旅伴与我一路同行,决不会孤独,也不会寂寞的。

事隔若干年后,我回想那山垭口似雾似梦的情景,我仍忍不住要问:那是谁呢?这些怕我被狼吃掉,在默默中送我一路的旅伴!遂成了一个永远的然而是温馨的谜,也许再也解不开的。但对一个美好的世界来说,难道必定需要一个答案吗?美好,不就够了吗?

赶路吧!我总是对自己策励着,旅伴在等待着呢!

歌声的启发

我认识的一个年轻人,跑来找我,要我帮她出个主意,在下面三个去向里,认为哪一个更适合她?一、到开发区一家公司,给老板当秘书;二、留校,在中文系里当助教;说到第三,她粲然一笑,“也许我结婚嫁人,当太太得了!”

她的烦恼是,要是当秘书,何必念两年研究生?要是当助教,熬到教授,还不成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再说那点收入,够一个高消费的年青女孩用的吗?从经济角度考虑,她倾向于到开发区去做事,头一年的月工资就是八百港币,红包在外。但那是一个只需要漂亮脸蛋,而不太需要高深学问的差使,除了接电话,就是跟上司去吃饭谈判,签字干杯,难道这样一直到老到死?她专攻的《文心雕龙》和《诗品》呢?冲这两本中国古典文论,她真想豁出去,哪怕受清贫之苦,也要继续做学问。何况还有她的作家梦呢?二十二岁那年,她的几首诗就在正经刊物上发表了,被选编进了《大学生诗集》。她父母曾是我的上级,望女成龙,把她带来,要我加以提携。真惭愧,没为她做过什么。后来,她就写现代派小说,不成,又一头扎进古典文学研究中去。虽然得了个硕士学位,现在还得面临一个择业的问题。

“你说呢?”

我很难给她当参谋,她父母,也就是我过去的上级,比较正统,属于老派人物。第一,准反对她年纪轻轻,事业没有基础,就结婚成家;第二,也不会赞成她追求物质享受,为高薪到开发区做公关小姐;第三,既然有一定的文学底子,又专门读了两年研究生,为什么前功尽弃呢?这不是莫名其妙吗?我想这位老太太一定会唠叨:“短视啊!看得太近啦!体脑倒挂,不会永远如此的!再说,我和你爸爸当年投身革命,根本就没有想到金钱两字!”这位女硕士乐了,因为我一点也没猜错,她老娘就是这样数落她的。据她讲,我那正经得可怕的老上级,她的老子,气得胡子都飞起来,已经好几天不理她了。

不过,她也满不在乎,说了一句让我半天才琢磨过味儿来的话。“干吗我不能决定自己,一定要按他老人家的意志活呢?”

她到底是写过诗的,又来了她那诗人气质。她说,能够由自己来选择,而不是别人替我选择,是一种幸福;也是作为一个人,应该得到的拳打脚踢闯世界的权利。哪怕我自己碰壁了,也比别人把我一生都安排好了的强,而且,强得多!

“再见!”她走了。

外面胡同里,不知哪个小无赖在吼,肯定是在跟她耍贫嘴:“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往前走,别回头……”调子起得太高,唱不下去了。

蓦地里,我觉得这句唱词,细细品味,还是很有一点人生哲理的。

别人的梦

我收到一位年轻朋友的贺卡,上面写了一行字:

“愿美梦成真!”

当时,我没在意。新年总是会收到一些或是精致美丽,价格不菲的,或是邮局发行的有奖贺年明信片。一般情况,我都是要记住是谁赠送的,适当时机写封信表示谢意,也是人情之常,一种礼尚往来吧?

我再看到这张贺卡时,不禁被这行祝词吸引住了,而且报之以苦笑。

真是天晓得了,我还会有美梦么?即使胆敢生出这种念头,也恐怕是一种无望的侈想。退一万步,如果真是有美梦的话,还有可能成真么?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了。

可接下来,我不禁纳闷。他这句祝词,并未明确地写上主语,那他愿谁美梦成真呢?如果不是我,自然也不是我和他以外的第三者。似乎可以肯定就是愿他自己了!这就奇怪了,愿他个人美梦成真,给我写来是什么意思呢?

幸好,他就在京城里住着,虽然远一点,可他新装了电话,号码告诉过我。

“喂!小东吗?”

太巧了,正是他。“您是谁啊?”我还没有自报家门,年轻人耳朵灵敏,听出来了。“老李吗?您有什么事?”

他这么一问,我倒觉得我多此一举了。从电话听筒里可以感到小东家里气氛热烈,至少不下五六个男男女女聚在那儿唱着,笑着,高声朗气地谈论着。我说:“小东,圣诞节刚过去,元旦还未到,这是个什么节日呀?这么热闹?”

小东爱犯嘎,笑着说:“我们就爱不该热闹的时候热闹,该热闹的时候不热闹,不行吗?”肯定他向在座的同伴讲了我,有一两位我认识的也是年轻人,在电话里向我表示祝贺新年的意思。我想,更不好大惊小怪问小东,他在贺卡上写的那句话,准确的含义是什么了。

谁知他抢过电话,问我:“老李,你收到我寄给你的贺年明信片了吗?”说到这里,他先哈哈地笑个没完没了。

“怎么回事?小东?”我听出来必有蹊跷,忙问。

“那是我的梦,可是梦的是你——”

“我?”这让我莫名其妙,“我怎么啦?”

“是的,是的,太过瘾了,老李——”他先给他屋里的朋友们讲他的这个荒唐的梦,在一连串的笑声中,小东告诉我:“你猜,你都干了什么?老李,真有你的,一脚把那条桌子底下的狗,踹到大门外边去了。”

我此生经常被狗咬,躲都来不及的,哪有这份勇气踹狗?再说,哪条狗没有一个主人呢?若主人是狼,踹的后果或就得考虑考虑了。“别瞎编了,小东!”

“我干吗骗你,真的,老李,你我都碰到的那条狗——”

“什么?”

“你忘了,就是那个有事没事爱咬人的狗啊!”

屋里乐声震耳,显然舞会开始了。到底是哪条狗,怎么也听不清楚。不过既然是一条狗,踢就踢了吧!

能在别人的梦里,飞出这一脚,不也别有一番情趣?尽管我已无梦,但小东这样的年轻人,能做出如此想象力丰富的梦,不也怪有意思的吗?

无论如何,梦,按弗洛伊德医生的看法,总是某种潜意识。

不知是否如此,就记下了这个别人的梦。

人生一博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有趣,也艰难。

有趣,是对于生活的追求和获得。当你在襁褓中的时候,你渴望能爬、能站起来;当你颤颤巍巍立定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又想能迈步,能走路;然后你又希望能跳,能跑。人的一生,就是在一个欲望,接着一个欲望,一个目标,接着一个目标的驱动下,有意识也好,无意识也好,孜孜不息,奔跑不已的过程。

有趣,是收入,而艰难,是付出。

无论那欲望或是目标,定义为高尚的,邪恶的,伟大的,渺小的,哪怕或者仅仅是为了最狭义的生存,而苦苦挣扎;也无论其目的,在于追求,在于获得,或者根本无所谓追求和获得,只是浑浑噩噩。总之,每个人都活得蛮有滋有味的,而且觉得往前走去,下一步要比这一步大概更有奔头。所以,真正活腻了,活够了,再也不想活的人,还是极少的,否则,自杀该不是个别现象了。

虽然,在路的尽头,并不总有鲜花、彩带、掌声和笑脸在等待着他,甚至连道一声平安也不可能,而面临着无妄之灾、灭顶之祸,弄不好要送命。但人也怪,好像为此望而却步者,也不很多。因为谁也不能完全把握未来,很难保证绝对的成败输赢。因为明天有许多不可知的变化,即使胜利在望,可以全军覆没;眼看走投无路,也许绝处逢生,放眼未来,可能和不可能,永远各占百分之五十。人的可贵,就在于这一半的机会,也仍旧寄于希望,兴致勃勃地往前行进。

其实,有时明知失败,也不会止步的。那些前赴后继,杀身成仁的志士,难道不了解自己只不过是漫长的通往成功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吗?可肯把脑袋放置在断头台上,义无反顾,显然,是为了他根本看不到的明天,在拿自己下注。

因此某种意义上讲,人生本是一搏的这个“搏”字,也无妨说成“博”的,“搏”既有胜负之分,成败之别,那么也就等于在“博”。人类下赌注时,获胜率甚至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搏”和“博”的。否则怎么叫做“孤注一掷”呢?这也就是人类优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的地方,大概在于具有这种豁出去一“博”的精神。明知其不可能,而使其可能,晓得做不成,也偏要去试一试冒险性,这才有了发展和进步。

人能翱翔蓝天,登上月球,走出太空,并不是在完全的把握下,获得成功的,而是在没有什么希望的情况下,披荆斩棘,前赴后继,跌打滚爬,头破血流,经历无数失败,才达到目的。如无一博之心,唯知因循守旧,苟安自得,庸庸碌碌,不肯冒某种程度的险,去赌去博的话,人类至今也就只能够跑跑跳跳罢了。

这当然是很艰难很漫长的过程,每走一步,都要在地球上留下血和汗的印迹。而且,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有无数曾经“搏”过,“博”过而失败的前人,为你铺路。因此,十赌九输,这个概率,大抵是准确的。如果因为怕输,而裹足不前,犹豫等待,打个呵欠,懒洋洋地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话,那么,你不但成功无望,也不能为后人的成功,积累可资汲取教训的宝贵经验。

失败也是贡献,因为你失败了,别人再不会因此失败,通往成功的路上就少了一份障碍。若是没有哥白尼的先驱,也不会有布鲁诺的“日心说”,若不是作为异端的他,为这个学说于宗教审判中被烧死的话,人类大概还在《圣经》的《创世纪》里寻求答案呢!

正是这种“博”,才能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才能产生出思想的飞跃,才能使精神的东西变为物质的东西。即使是失败的教训,也是弥足珍贵的。“不吃一堑,不长一智”的古训,是很有道理的。但中国人吃了这么多年的大锅饭,缺乏竞争机制,遂养成了程度不同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等待,依赖习惯,“搏”和“博”的精神,主要运用在人与人的“斗争”上,白白消耗掉了大好时光。而对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增加,人类自身的长足进步,在世界范围里比较起来,还是相当落后的。作为地球公民,不免愧之有余了。

所以,在这一世纪行将结束,下一世纪很快来临之际,有着五千年光辉历史的中国人,还不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地“搏”一“搏”或者“博”一“博”吗?

观鱼

小蕙告诉我,维熙写了一篇《观雨》,借他一个字,写这篇《观鱼》,记那天应邀去游颐和园的事。

同游的人中,要数冯牧先生为最早的游客了,上世纪三十年代他就到湖心岛龙王庙那位大学问家王国维自沉处游过泳,当时门票价银洋一元,显然要比今天贵得多了。而叶楠则是开国大典前,在西郊机场练习阅兵方阵走步时,顺便到颐和园游过;此后,一直到今天止,是第二次进颐和园的门;相隔四十多年,也算同游之“最”了。我是一九四九年在蓝靛厂一带参加土改工作队时,可以从园子的西南部,无须购票,即可进园,而经常来的。不过,那时湖西几无游人涉足,颇为荒芜,又是冬三月,枯蒿败草,颓墙残垣,令人顿生悲凉之感。

这次,乘那艘仿乾隆爷坐过的景明轮而造的大龙船,在昆明湖上游弋,展眼湖西,也已是树木葱茏,草长莺飞,不同于往昔了。西岸新的景点也开始吸引游人,据园长讲,尚有若干企划在兴建之中,大概不需像叶楠隔那么太久,再度光临,会发现这座皇家园林必然更加完美的。一想到英法联军只毁了后山一带,未遭圆明园覆灭的命运,一想到文革大破四旧,总算手下留情,能有今天这份辉煌,在世界造园艺术中出类拔萃,是颐和园之幸,也是中国人之幸。

昆明湖在清除了二百四十年的淤泥以后,水环境确实比先前要改善多了,碧波荡漾,游鱼可数。于是我想起“莫道昆明湖水浅,观鱼胜过富春江”,这句毛主席给柳亚子的一首诗。

其实,要说起观鱼来,昆明湖还真是没法和富春江比。往那严子陵的钓鱼矶旁一站,眼前一派水波浩渺,烟雨弥漫,桃红柳绿,鱼跃春江的画面,那种毫无雕琢的天然韵味,恐怕和在亭台楼阁,雕栏玉砌的颐和园里,所感受到的皇家景象,是很不一样的。

其实,到颐和园来的游客,真正从文化角度,从文物角度,从集中国园林艺术之大成的角度来观赏者并不多,估计到这里来目的,纯粹在于观鱼者,大概就更少了。因为,颐和园并不以鱼取胜,虽然昆明湖是北京城区最大一块水面,但鱼甚寥寥。

毛主席劝柳亚子先生留下来,共商国是,柳先生欣然从命,也留在了北京。但我相信,这位南社诗人,未必会常来颐和园坐在石舫观鱼的。那种在富阳城脚,渔舟唱晚,鸬鹚穿水,啄鱼而出的场面,那种“桃花流水鳜鱼肥”,“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无论如何也不会在昆明湖上重现的。虽然当年乾隆建园,寄寓着他对江南的思念,甚至建了一条苏州街,力求酷似。但人工终究不敌天然,那些宫廷里赏玩的龙睛、鹅头、雪球、水泡眼之类的金鱼,与富春江里,搏击中流,飞腾翔越的鲥、鲈、鲂、鳜,根本就是无法类比的两回事。

所以,绝大多数游客,熙熙攘攘而来,不外“爬山划船,面包汽水”八字。然后,太阳西坠,携家带口,拖着疲惫的双腿,再挤公共汽车而去。前年五一,公园照例免费向公众开放,游客人数高达二十五万,小树给挤歪挤倒,草皮给践踏不存,遗留的垃圾能堆成一座小万寿山。碰上这种毁灭性的开放,唯有人山人海,哪里能谈到观景?更甭提观鱼,观颐和园所荟萃的中国园林文化了。

昆明湖当然也还是有鱼可观,在苏州街那条河里,我就看到一群群长约十厘米的小鱼,不避游人地自在嬉戏着,扔下一块面包,纷纷过来啄食,摇头摆尾,呈无忧无虑的快乐状。这种白条儿,学名叫什么,至今茫然。家乡管这种总浮在水面的小鱼,叫“簪子鱼”,大概以其长短与妇女头上的银簪相似而名。在南方水乡,每当在河边淘米洗菜时,便簇拥而至,不甚畏人。但要钓它的话,极不易上钩,略有一点威胁的阴影,倏忽飘逝,了无踪迹。

颐和园这块水面,对这种鱼来说,也算得上是辽阔的世界了。那份悠闲,那份自得,任凭游人如织,兀自怡然遨游,我想一定是很快活的了。

于是,《庄子·秋水》里那段辩论涌了上来——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这就是说,因为那天主人的盛情,在后园苏州街能听到地道的苏州评弹,在北京也是难得的事。也许由于人的快乐,那苏州街小河里尾随着游人的小鱼,自然也是很快乐的了。但是,若推而论之,又则不然。在富春江里的它的同类,处于另外一番生存方式之中,快乐恐怕就不尽同了。逆水而上,精疲力竭,可远溯千岛之湖;顺水而下,跌宕冲撞,入钱塘,奔大海,那“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搏击,也未必不是快乐,而且是不枉此一生的快乐。

固然有危险,但也有机遇,需要不停地奋斗,同时也得到开拓新域的乐趣,或大风大浪,急流湍滩,或月明星静,万籁无声,上泅下潜,鱼龙变化,能不亦乐乎吗?无人扔面包皮,因而用不着任人俯仰,虽然网罟里的死亡命运在等待着它们,并不因此怯懦止步,仍每时每刻向前游去。

这种勇敢者的快乐,生长在筒子河里的簪子鱼也许并不羡慕,所谓“小日子”太太平平,难道不也一辈子么?但若是让那些志在江湖大海的鱼类,束缚在深不足数米,方圆不盈数平方公里的水面里,岂不是拘束得慌吗?不过,鱼和人不一样,各得其所,自得其乐,并不强求别人按自己的想法去生活,不像人们有时不那么超脱。

一树夕阳,兴尽而返,归途中,回首唯见山色苍茫,颐和园已在身后。那昆明湖依依绿水,自是念念不忘,不过,富春江的烟雨弥漫,也是着实令人留恋的。这也许就是多种多样的世界里,一种再自然不过的本貌。想到此处,也就豁然贯通了。

打错电话

电话铃在夜晚十二点以后响,哪怕告诉我彩票中奖,也会先要恼怒的。

因为打电话的人,说了想说的话,高枕无忧地睡觉去了;可接电话的我,却要再服一片安定,才能入睡。其实,即使中奖,第二天通知我也不迟的。

“谁?”我问。

“你是谁?”对方反问。

我把电话挂了。因为是你打电话来,我问了,那就通报姓名,岂有用一种很不客气的腔调盘问我的道理。

“谁?半夜三更!”我老伴问。

“谁知道谁?神经病!”

没过五分钟,电话铃又响了。

“哦,天!”我对电话那方的人叹气,“你到底想要我干什么吗?”

“你是老李,你别回避我,如果你有勇气,如果你是男人,你就听我说——”

“你打错电话了!”

“我没错,我找的就是你!老李!”

我懵懂了,第一,我是老李,不错,人人都这样称呼我。第二,我有没有勇气,不敢说,但我是个男人,这一点大概是肯定无疑的。第三,终于听清楚对方,竟是一位女士的声音,使我吓出一身冷汗。而且是那种很深沉的女中音,在数落着我,“你太卑鄙——”天哪,太可怕了。第四,我尤其大惑不解的,我怎么能和我老伴以外的哪位女性,产生出可以骂卑鄙的纠葛,以至于还要躲着她,这事麻烦了。

“我知道你这些日子挺得意,想撇开我,想甩掉我,告诉你吧,老李,你别做梦,这事了不了。那天,我看你从头儿的屋子里走出来,在机关走廊里,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就估计你要变;果然,狗肚子装不了四两香油。有什么了不起,只是让你参与起草大会文件,哼,离提拔你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我想我不会有分身术,一面在电脑上敲小说,为稻粱谋,一面还有工夫给头儿写文件材料,一面还有闲情,搞些绯闻什么的。肯定这位女士弄错了电话号码,我连忙打断她:“小姐,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位老李!”

“哈哈哈,你变了声音我也听得出是你——”对方大笑,笑得我发麻。“才跟头儿几天,就把他的毛病,全学会了。吃了一抹嘴,转脸不认账,你真行,我服了你。不过,得意才几天,也不至于马上把帮过你忙的朋友,一脚踢开呀!要不是我跟头儿进言,为你说了许多好话,凭你那点关系,连机关大院的门也进不来的。”

这位女士越说越不沾边,越说我对另外一个老李越恼火。什么玩意儿?他像没事人似的,在黑甜乡里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我却代他受过地被无情地斥责着。

我说:“对不起,我可再没兴致,陪你大半夜里,听这个被抛弃的故事了!”我要撂电话。

那边直说:“别——”

“你弄错了!”

这位女士抢着说:“你别挂,我对你再说一遍,老李,我并没有要求你办理离婚,我甚至还没有下决心跟你过一辈子。你说你要前程,你要发达,你要往上爬,不愿意跟老婆打得天翻地覆,我不是表示理解了吗?”说到这里,对方竟哽咽起来,“我是想有个归宿,我也老大不小了,不能跟头儿这样不明不白地过下去。你说过不介意的,你说过不但同情我,还很尊敬我的。可一攀上高枝,八字还没一撇,见我爱搭不理,连个招呼也不打,有意跟我疏远,以写文件为名,躲到郊区宾馆里,以为我找不到你。”说到这里,她提高嗓门,“你也做得太绝情了,老李,再保密的电话号码,能瞒得了我这个多年当秘书的?你等着吧,这一两天,会有你好瞧的。”

就在这时,忽然从听筒里传来对方家里叮咚的门铃声,咿呀的开门声,以及她的问话:“谁?”这倒使我好奇了。横竖我的安眠药白吃了,倒想听听下面还会有什么戏?

也许她拿着的是无绳电话,有可能亲自开的门;也许来的人是持有门钥匙的,不请自进。于是,我猜想:这位能在凌晨一点多钟,走进单身贵族房间里来的人,肯定不是泛泛之交。第一个可能,是那位头儿,但从她忽然吼出来的声音,虽然离话筒很远,我耳膜都感受到震动。“哈,你还有脸来,现在成了丧家之犬,又想起我了不是?给我滚,给我马上滚出去——”

我想这位被她骂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的,十有八九,是那位与我同姓的朋友了。现在,我对这位打错电话的女士,真正产生了兴趣,谁知她好像意识到了还有一位旁听者,不想泄露太多的隐私,于是,就把手里的电话挂断了。

那一夜,我再也合不上眼。

理解的价值

我以为,在一个家庭里,最不好扮演的角色,就是父亲了。

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个职位是不需要谋取的,到时候,你不想当也得当,推都推不掉,而且是终身制,谁也免不掉你这个职务。但好像约定俗成,凡一家之长,与妻子孩子,除了亲情以外,实际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不免有些滑稽突梯,然而事实如此。大主意得你决定,出问题得你解决,来客人得你接待,干重活得你出力。于是,你就得面临能不能够当好这个领导的考验了。

我记得女儿小时候,作为家长,自然为她未来的前途着想,和妻子商量,应该让她有一技之长。那时文革尚未完全结束,上山下乡犹在进行,又找不到后门可以使她不到广阔天地里去,那么,让她能熟练掌握一件乐器的话,至少可以在说说唱唱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里,混一口饭吃,而不至于下地干活。这是一个无能的家长,对他疼爱的孩子所能做的唯一可行的事了。

我妻子是弹钢琴的,弹了一辈子,到那时为止,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琴键,自然也就无法教她从拜厄弹起。再说,吹拉弹唱的宣传队,不会抬着钢琴到处演出。于是,作为家长的我,就拍板决定,学拉小提琴吧!

我们托人买来一把四分之一的小提琴,然后妻子请了乐队的同事,来作女儿的老师,从此,屋子里便开始有了杀鸡似的吱嘎吱嘎的声音。小提琴这乐器,拉好了,真好听,拉不好,尤其初学阶段,对自己,对别人,都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为了女儿未来的生存,能够捧个饭碗,安身立命,也就只好忍受了。

小孩子,天真幼稚,哪里理解父母的苦心孤诣,和世事维艰,生活复杂,尤其作为一个具有“右派”身份的我,实际上已将她许多将来可走的路,差不多都堵死了。一上来,还有些新鲜感,拉不几天,兴趣大减,便罢拉了。于是我苦口婆心,教育晓谕,学好了将来如何如何,虽然没说吃香喝辣,那意思也差不多的。要是学不成,将来又会如何如何,现在都不好意思把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但当时,却说得理直气壮,还加之威胁利诱,诸如必须拉完了才能去和小朋友玩。所以,小姑娘一边拉,一边眼泪汪汪地看着墙上的钟。看到这种怪可怜的模样,干脆,也就只好作罢,听天由命,随她去了。

幸好,她长大后,赶上了好时光,诸如“插队”、“知青”这些词语,她只是在电影里听到了。但这童年经历,却在她心灵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抵触情绪,直到如今长大成人,也绝不喜欢听小提琴的演奏。

有一次,朋友送我一张音乐会的票,她看节目单上是小提琴协奏曲,连忙把票还给我:“谢啦!您去欣赏吧!”于是,我想起鲁迅先生写过的文章,《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其中说到:“开宗第一,便是理解”,这实在是至理名言。哪怕作为家长的你,怀着百分之百的好心,要是不能理解家人是不是愿意接受,而坚持他们必须按你意志办的话,肯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甚至还要落埋怨的。

家里如此,家外不也如此么?

国庆初度

共和国的第一个国庆日的大典,是在十月一日的中午过后才举行的。

当我把这个典故,讲给年轻人听的时候,他们都显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怎么可能?然而,事实如此,千真万确。一九四九年的十一,是北京最典型的秋高气爽的季节,天蓝蓝的,云白白的,风柔柔的,阳光暖融融的。无数的人从天安门走过去,偏西的太阳,照着游行队伍中每一张欢欣鼓舞的脸,仿佛有无数的太阳在欢呼共和国的诞生。

记得文革火暴期间,红卫兵忽发奇想,认为每年的国庆游行,不应该背着太阳向西行进,而应该由西向东,迎着太阳接受毛主席的检阅。不过,共和国的第一个国庆日,却真是在下午朝着太阳走去,那天阳光格外灿烂。

我是这年的秋天,随着学校迁到北京来的。我们这些生在南方、长在南方的年轻学生,一到北方,真有点不大习惯干燥的大陆性气候,尤其白露、秋分以后,昼夜温差较大,正午的阳光强烈,足可晒出油来,早晚却又凉得令人瑟缩,短袖衫就嫌薄了。对刚来到北京城的我来说,天气凉爽的“凉”字,该是第一个体会。那天晚间到达前门的火车站,走出来,古城是用冷飕飕的空气欢迎我们的。

后来,住下来了,也就住惯了,一住几乎是整整五十年。秋天,其实,是北京一年四季中的最佳季节,初临北京(那时人们还习惯性地称作“北平”)时的不适应感,再也找不到了。

一九四九年的秋天,随着人民解放军向福建、广东,向大西南,节节进展,捷报频传,随着建立共和国的日益临近的热潮,到了九月底,进入紧锣密鼓的筹备大庆期间,政治上的高涨热情,年轻人的革命干劲,我们这些来自南方的同学们,很快也适应了北方的秋凉天气。

南京解放以后,五月底,我所就读的南京国立剧专,就决定迁北京准备成立新的中央戏剧学院。想不到从此落叶生根,与这座古都结下了不解之缘。五十年前,在这里迎接过第一次国庆,五十年后,又将在万民欢腾的欢乐当中,欢度共和国的第五十次国庆,年年国庆,岁岁北京,也算是一种难得的幸运。

半个世纪,共和国走过了曲折的发展路程,我们每个人也经历了复杂的人生道路,但是,我始终难忘建国那天,看到我们亲自动手装饰的彩车,从天安门前通过,接受检阅的那一份激动。五十年前,我们搭出来的彩车,当然无法与以后的规模相比较。材料不足,只好将就,因陋就简,难免粗糙,但那是共和国第一个国庆节的游行彩车之一,是我们费心竭力造出来的,点缀了节日的欢庆气氛,表达出迎接革命的年轻人,对于新中国成立的一片拥戴之心。现在回想起来,正是那一次挑灯夜战,加班加点,北京的秋凉,从此再也不在话下了。

时光荏苒,半个世纪过去,自然冲淡了记忆中的一些细枝末节,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是谁提出来彩车的构想?是学校布置的,还是学生提出来获得老师支持的?但一直等到九月三十日的早晨,才有一辆卡车开到铁狮子胡同的操场上。如果上面决定的,车子早就会开来;如果领导不赞成我们的行动,那再等待,车也不会来的。我想,那些日子里,革命成功的热流,正燃烧着每个人的心,便多了些激情洋溢的色彩。就像我们以后看到的苏联影片,布尔什维克在十月革命以后那些浪漫传奇一样,许多不可能都变为可能。车子终于盼来了,于是,按照舞美班同学的想法,也无非镰刀锤子、麦穗车轮的传统装饰,加上一面面红旗,插遍全中国的图板模型。大家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就组装起来。

进入九月以后,各厂矿单位都投入建国盛典的忙碌之中,我们这些从南京来的剧专同学,一些人去辅导广场晚会的集体舞去了,一些人去工厂和学校教唱歌,排节目曲去了。这彩车的主意,也许是我们这些学理论编剧、学舞台美术的同学,想为共和国这样具有历史意义的庆典场面,做些什么,才向校方请缨,要求扎一部彩车,从天安门前通过。

但车子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就面临着好多想不到的问题。尤其这群年轻人,谁也没有制作彩车的经验,这是第一个国庆节,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新的课题,于是,边作边改,拆拆装装。忙了一天,到晚间才组装成功。但一试车,出了问题,虽然想到给驾驶员留下足够的视野,可我们谁也没开过车,司机不光只看前进方向,而不顾左右的。那位开车师傅钻进驾驶室,开了几步,跳出来连说不行不行,一直往前还行,要拐弯,非出娄子不可。这时,已经是十月一日的清晨一点多了。

于是,有人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用纸扎成的五颜六色的花朵,将卡车的头部大致遮住,而留下足够的缝隙,使司机看清左右。其实,这个很好的主意,本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呢,但那时刚刚参加革命的我们,一个比一个比赛着积极,真是既天真,又幼稚,既热情,又偏激。没想到话一落音,马上有人发表反对的意见,这怎么能行,花,太小资产阶级情调了吧?然而,时间不等人,要么,取消这个计划;要么,就得把车头暴露出来。

最后还是工人老大哥的意见,一锤定音,驾驶员认可这种用花装饰,但不影响视线的办法。可眼看着天马上就要亮了,从哪里找来许多彩色纸张,即使弄来了纸,一时间又哪有这多巧手,折叠出几百朵,上千朵的纸花?不知谁回去招呼一声,那些去辅导、去教歌的同学知道我们赶时间,缺人手,都从床上爬起,跑来支援我们。有一句歌词,“那时我们正年轻”,正说明那时我们的心情,年轻人,有的是活力和热情,尽管夜色深沉,夜风瑟瑟,来的同宿舍人怕我们受凉,还带来了衣裳,要我们披上,可汗下如雨的我们,谁也用不着。

直到五十年后的今天,我也未能在正式的史料上看到,为什么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在天安门举行的开国大典,不是选择在清晨,而是在中午以后才开始。这样,使我们多了两三个小时,一辆堆满花朵的彩车,终于开出了铁狮子胡同的华大一部,也就是现在人民大学的前身,向天安门方向驶去。

然后,我们又赶去参加学校的游行队伍,这时二十八响礼炮,已经响起,我跟随着这辆彩车经过检阅台,亲眼看到许多观礼的人在鼓掌,我努力想分辨出在城楼上的领导人,但行进中的大队人马,使我无法驻足下来,也只有抱憾了。但那五彩缤纷的花车,穿过三座门后,在午后的太阳光底下,真是好鲜艳夺目的,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五十年过去了,要是今天再来装点这辆国庆花车的话,还会一朵一朵地折叠纸花吗?我想肯定会用最美最美的鲜花。还会产生那种幼稚的争论吗?我想鲜花已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生活的一部分,谁要说不,岂不是很可笑了吗!

仅仅这些偶尔回想起来的细节,也可以看出来共和国半个世纪的进步。

朋友之道

有一次我去看望一位名流,事先电话里约好,到得他家,门上有张告示,把我吓了一跳。上写“写作时间来访,无异谋财害命”,这当然是老先生的幽默,不过罪名够大的,便转身走开,以后有机会见面时再说。随后,他追来电话,问怎么不见我的人影?我跟他开玩笑,我不想为此而吃官司而蹲班房。他明白了,向我解释,那是对一些不请自来,屁股很沉,一坐不走者而设置的免战牌。

我会意一笑,表示能够理解这位名流的苦衷。因为像海明威那样站着写作,像舒伯特那样在饭店里作曲,像巴尔扎克二十四小时连续奋笔疾书,像贝多芬耳朵聋了还写出第九交响乐,终究是少数天才的特异禀赋。像一般以文为生的人,若没有一个不受干扰的写作空间,有客敲门,是要受到影响的。所以,老先生建议我也不妨一试。

但我踌躇了,因为哪怕鲁滨孙在岛上,最后还找到一个叫礼拜五的人做伴呢,所以任何家庭,在当今社会里,都会有不速之客光临。这其中,既有亲戚,也有朋友,更有推销产品的商贩,也有找错门的陌生人。其实,声明请勿打扰,有时并不能挡住你不想让他来的人,相反,倒可能使真正的朋友退避三舍。

我们知道,动物是不常串门的,除了发情期以外。但人则不同,有一种“嘤其鸣兮,求其友声”的本能。这些年来,与作家、编辑、文学界的交往多了起来,“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我发现,谈话不仅是感情的交流,还多少是智慧的碰撞,思想的启迪,灵感火花的触媒,从客人的言语中,我获得过不少教益。再早些年,劳动改造之际,老师傅,小徒弟,一块干活的工友,则是我家的座上客。虽然文化不高,但心地善良,在帮我学得一技之长的同时,也教我懂得怎样适应社会的人生学问,也使我得以不被倒霉的命运压倒。所以,他们在我困难时伸出的援手,在我沉沦时分担的痛苦,也包括在二十多年艰难岁月里,给过我许多温慰的亲朋挚友,那是无论如何不能拒之门外的。

友谊是条双向道,绝非一头热的剃头挑子。不能需要时是朋友,不需要时便不是朋友。所以,我谢了老先生的好意。尤其想到我和老伴那数十年间,时常要去敲开别家的门,求有办法的人帮忙,解决工作、户口、调房、孩子上学等难题,不知领受过多少冷面孔和闭门羹的滋味,痛苦而归。这时,好朋友的一句慰藉的话,一个同情的眼神,一杯热茶,留在心头的温暖,让你感到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而不致绝望。想到那些日子,那些朋友,写作固然重要,但与友情相比,总是第二位的事情了。

不久前的一个中午,一位来自工地的老熟人,给我带来治高血压的杜仲树皮。因为怕我午睡,自觉地在院子中的冷风里等着。我连忙去接他进屋,他直为他来得不是时候而抱歉,这实在叫我无地自容,惭愧万分。

真正的友情,如同一面筛子上的网目,多年的考验,已经把匆匆一面的点头之交,虚相应酬的浮泛之情,人走茶凉的变脸之辈,见势行事的功利之徒,早筛落下去。能到鬓发皆白时还留存的真诚友情,更应该好好加以珍惜,否则,在这个世界上,就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写到这里,我倒想对那位名流建议:某公,能否听我一言,尊府门口那露布的语气,要是和缓一点,岂不更好?

上海,一九五一——洋画家笔下的外滩

我不是藏书家,但却有一本别的藏书家所未必有的外国线装书。这是一本画册,一位外国画家在一九五一年访问中国时的速写集,其中有一幅外滩的全景,可能因为更接近我记忆中那个从外白渡桥到十六铺的外滩,感到格外亲切,就觉得更应该珍藏了。

尤其经历了半个世纪,中国发生了许多变化,特别是上海这二十年的巨变之后,再来看解放初期一位外国画家眼中的外滩,就不禁生出一种如毛主席诗句所写的“天翻地覆慨而慷”式的激情。

人老了,就不免怀旧,看到这幅画上的外滩,就涌上来儿时的记忆,那只是在很特别的日子里,家长才有兴致领我到这里玩的。在那个很小巧的街头公园坐上一会,然后,买张票,坐轮渡到对岸,接着,不用买票再乘原船回来,也算是浦江一游了。在浦东那边回首浦西,那些高大气派、鳞次栉比的建筑物,给童年的心,所留下来的崇高感觉,是永远也不能磨灭的。

不过,前些年,到上海,发现这些大楼,比之对岸如雨后春笋般林立的高层建筑物,尤其东方明珠电视台和陆家嘴金融区,就有一些相形见绌了。

于是,我更珍惜我这份几乎成为历史见证的藏品。

得到这本外国线装书,纯属偶然。那是八十年代后期,民主德国的一家出版社翻译了我的一部长篇小说,邀我去出席该书的出版发行仪式。在柏林的一次见面会上,这家出版社的老总,将这本他们早年制作的线装书,作为礼物,赠送给我。说实在的,接过这本书,我心为之一跳,假如这是与中国文化有渊源关系的日本、韩国,送我线装书,也许不以为奇。但德国一家出版社有做线装书的兴趣,真是难能可贵。

而且,一打开此书,正好是这幅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外滩风景。虽然,画家把南京路口的原黄浦江海关和延安路口的柱形建筑物混为一谈,但大体上仍是我能记起的样子。当时,我真是有点爱不释手了。

看老总一脸郑重的神色,便知道这本画册在他们社里,大概是所剩无几的藏品了。可以想象得出,一九五一年,这位来自民主德国的画家古斯塔夫·赛兹访问中国,回去以后,肯定是他的坚持,才别出心裁,一定要出版社仿中国的线装书,制作他的画册。由于制作成本较高,由于说不上是什么精品,我想,印数自然不可能多。这样,这本书的收藏价值,就在于:第一,外国人不做线装书;第二,在国内,拥有这本书者,大概不多;第三,一九五二年在莱比锡印刷的这本尺寸为225×285的书,经过三十年的变迁,留存下来的数量,谅也有限,物以稀为贵,大概会成为珍品的。

老总在致词中,他们认为送中国作家这样一本书,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希望我能喜欢,而且,也希望我能看到他们出版社对于中国文化的倾慕之情。老实讲,线装书,是国货,外国出版社要做线装书,谈何容易,譬如宣纸、连史纸,和做封面用的坚韧经磨的纸张,以及装订用的线,除非从中国进口,德国自己是不会特意生产的,因而不能不佩服莱比锡终究是世界印刷中心之一,既然打定主意要做,也就果然做了出来。连中国年代久远的线装书,那种纸质发黄的特点,也模仿得惟妙惟肖。封面做出古旧的颜色,内文用的说不好什么质地的纸张,黄兮兮的,至少放了一百年的书,才会变质到这种样子。最令我绝倒的,他们不知道中国人手工使用的钉书工具——锥子,而是用打洞机打出小孔,也不用丝线,而用窄绸带,将书装订成册。

这位出版社的老总,八十年代到中国旅游过,到过上海,这幅外滩的全景,也勾起了他的回忆。不过,他比较喜欢豫园里的南翔小包和嘉兴肉粽,一谈起来,显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正式场面结束以后,照例小宴,是在一家以酸菜猪腿出名的饭店里,主人笑着让我对他们的线装书发表感想,希望这份不怎么到家的仿制品,不要影响我的食欲。外国人有他们的幽默,我也陪着风趣一番:正如吃酸菜猪腿,应该到德国饭店,那么吃南翔小包或者嘉兴肉粽,最好到上海的城隍庙,那才地道。这本线装书,有点像外国人唱京剧,不知为什么,有点怪怪的感觉。于是,大家哈哈大笑,然后举起刀叉,向猪腿发起进攻。

当时,我也忘了问一句,这位画家是否健在?因为,算了算,那也该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家了。后来,回国后,我还向美术界的朋友打探过,有谁记得建国初期来华访问的这位民主德国的画家?没人能回答得上来。从他画的有关上海的作品中,除了《外滩》、《海军战士》、《母与子》以外,还有《饭店侍者》、《女工》,在上海也许多待了些日子,说不定在这座城市里,有谁还记得起这位画家。

画册中第二十九幅的外滩全景,是画家笔墨用得最多,气势也最为恢弘的一幅。从画家的视点,我们似乎能够设想,他在上海停留期间,大概下榻于外白渡桥畔的上海大厦。上世纪五十年代,这座可能是仅次于南京路国际饭店的高层建筑物,原来的名字好像是叫百老汇大厦,也曾是上海人的骄傲。不过,它的建筑高度,到了九十年代,无论曾经排行是老大,还是老二,现在已经被后来居上的小弟弟超过,根本排不上名次了。尤其南北高架路贯通以后,路旁的它,个子突然矮了一截,就更不是个了。在我记忆里,一过外白渡桥,这座巍峨矗立的大楼,扑面而来,挺有气势的。一直到八十年代,它还是上海人心目中蛮有名气的建筑物呢!

也许画家是从高处俯瞰外滩,于是,那座眼皮底下,作为旧社会上海的标志性建筑——外白渡桥,没有画出桥的钢拱架,便显不出它的特色。笔墨虽有拆烂污之嫌,但他笔下的黄浦江、苏州河,当时水上交通的主要运输工具,基本以民船为主的这个时代特征,给我们记录了下来。而外滩马路上,那些有名的建筑物,依其大致轮廓,依稀仍可辨别出来,直到今天也无什么的改变,甚至江面上扬帆行驶的船只,也使我感到亲切。

我还注意到一九五一年的外滩,虽然画面上是车水马龙的景象,但那些其实数得过来的有限车辆,倒的的确确是一种历史的真实写照,这也许是忠于现实的艺术家,所意想不到的实证效果。如果我们读白先勇先生的怀旧小说,随着如《永远的尹雪艳》中交际花,远走高飞,随着如《谪仙记》中的名媛贵妇,飘零海外;当然也随着一大批不能适应新生活的人,或远遁,或匿迹,或消沉,或整肃,退出台面,杳无音信。似乎顷刻之间,就改变了那个纸醉金迷、浮华侈靡的旧上海形象。五十年代初期的上海,真是有一段十分清净的日子,恐怕就不是今天年轻一代所能理解的寂寥了。

所以,一九五一年的上海外滩,画家笔下所表现出的这份落寞,是真实而可信的。那时与外滩隔江而望的浦东,画家从上海大厦望出去,只是茫茫一片,成为这幅画上的空白,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然而,谁能想到,五十年以后,其实仅仅是近二十年的努力,重振雄风的上海,出现在世人面前,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咧!

这种令人难以预料的迅变,在这本画册中,我们还可以从标题为《北京》的那幅作品中体味到。在高高城楼下,慢慢踱来的拉煤驼队,那个穿着皮袄的牵骆驼人,旁若无人地坦然行走着,当然,还少不了带头的骆驼脖子下面,挂着的铜铃,在叮叮咚咚地作响,五十年代,那是街头太常见的场景。如今,说一句笑话,在偌大的北京城,也许只有两个地方,可以见识到这种沙漠之舟。一处,当然是西直门外的动物园,另一处,或许就是八达岭长城脚下,老乡用来供游客合影用的那匹骆驼模特儿了。

捧着这本外国画家所画出来的一九五一年的中国,才能更深切地感到半个世纪过去,在中国土地上所发生的变化,我之愿意珍藏这本外国人做的线装书,除了书籍本身的价值外,更重要的,是它的启示性,共和国的建设,可以从这里看到最初的印迹。

如果,再隔十年,或几个十年以后看看,对比这本画册,外滩又不知该多么辉煌呢!

李鸿章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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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山永远在

一群人穿着鲜艳的登山服,在皑皑积雪的安第斯山间艰难地行进着。很少见到这样大规模的探险队伍,后来,听解说,知道是南美洲委内瑞拉的盲人们,希望实现登山的梦想,正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攀登。那真是一次悲壮之旅,完全以生命为代价,走出每一步路,度过每一分钟,任何人看到这个画面,都不由得肃然起敬。

我是从中央电视台的晚间新闻里,看到这支登山队,虽然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留在脑海里的印象,却总是那么深刻,因为他们都是盲人。

他们活了一辈子,这座对他们来讲充满神圣意义的安第斯山,从来没有去接触,去实地感受过,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于是,就有了这次行程。盲人们每三个人结成一组,一个仍残存些许视力的盲人走在前面,两个全盲在后边,他们三人通过手里握着的长木棒,联结成为一个整体,通过脚和手,实地在感觉这座大山。

安第斯山脉平均海拔为三千米,最高峰为七千米,对正常的登山运动员来说,也是一次体能的极限考验。虽然有很多志愿者作后援,即使在可以使用驴子驮物的山路上,盲人们也是步履维艰,行进缓慢。那么,他们要想攀上最高峰,该是比登天还要难的事情了。

据电视台的报道,这支盲人登山队在短短的行程中,已经有好几位上了岁数的盲人,在风雪迷漫的夜间宿营,一觉睡去,再也醒不过来,不幸将生命留在了安第斯山。于是,组织者便决定后撤,将登山计划放置到未来更合适的机会,做更充分的准备以后再进行。一些走得兴起的盲人登山队员,不免有些失望,最后,他们还是想开了,对记者说:“山永远在,我们还会来的。”

这实在是一句至理名言,对于未来,有目标和没有目标,是很不一样的。有一个奋斗方向,努力追求的结果,也许离那个目标尚远,但稍稍接近了一点的事实,便有了落到实处的心理回馈。如果不晓得明天或者后天,只是听任一条船似的顺水而下,去哪里,做什么,都不那么明晰的话,手中的桨,恐怕也不会划得起劲的。“山永远在!”这句话很重要,有这句话,意味着还有登攀,没有这句话,也就等于说放弃、终止,也就不会再有奋斗、争取了。

在人的全部生命途程中,除先知先觉的大智慧者外,都类似这些盲人在安第斯山的登攀,目标虽然明确,是那天穹里晶莹剔透的积雪笼罩着的最高峰,像琼楼玉宇一样,茫茫然,杳杳然,吸引着你的目光。但是,一步一步走到那里的途程上,平坦,还是崎岖、幸运,或是灾难,障碍重重,还是一路顺风、迷失方向,还是峰回路转。所有这些突如其来,措手不及,随时发生,无法预防的事故、变化,都有很大的不可知性。因为,这个世界上能够完全把握自己未来的强者,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仅仅有“山永远在”这样的信念,是远远不够的。

人,需要远大的目标,宏伟的理想。古人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所以,燕雀只能在后院的草堆里,跳跳蹦蹦,叽叽喳喳,觅食一些籽粒。而鸿鹄,朝发苍梧,夕达北海,振长翮,一鸣而天下闻。有大志向,立大雄心,如果不能伴之以脚踏实际的决心,小处做起的耐性,水滴石穿的韧劲和沉着冷静的精神,山,当然永远在,那也恐怕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了。

至少,在文坛,我们已经见识得太多太多,那些速朽的大师,褪色的文豪,贬值的作家,廉价的泰斗,谁不曾在报刊上,讲坛上,屏幕上,饭桌上,开出过多少空头支票啊!他(她)们宣布过的,足以吓得人跌一个跟头的史诗般的创作计划,如果不食言的话,中国现在不知有多少荷马的《伊里亚特》和但丁的《神曲》了。

于是,想起了苏轼《东坡志林》里的一段《儋耳夜书》:

“己卯上元,余在儋耳。有老书生数人来过,曰:‘良月佳辰,先生能一出乎?’予欣然从之。步城西,入僧舍,历小巷,归舍已三鼓矣。舍中掩关熟寝,已再鼾矣。放杖而笑,孰为得失?问先生何笑,盖自笑也。然亦笑韩退之钓鱼无得,更欲远去,不知钓者未必得大鱼也。”

东坡先生的悟道,倒也是给我们一个启发。老是抱着一个宏伟的志愿,要到远处去钓一条大鱼而未必得,真还不如把眼皮子底下可以做到的事,做好的事,切实可行的做起来。哪怕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即或只是钓到一条小尾巴鱼,而不空钩,也比想抱一个金娃娃的奢望,而得不着,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要有实效得多。

如果委内瑞拉的盲人们就抱着“山永远在”的期望,坐在那里干等,我估计,他们离安第斯山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

我赞成他们的精神,也赞成他们的信念,但我更赞成现在就做起来,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这是实实在在的道理。

胡同之死

树木会老,人会死,胡同也有它终结的一天。

会有那么一个早晨,北京人猛然间发现,最后一条胡同死了。这日子大概不会太久,也许二十一世纪的前五十年,北京城里将找不到一条像模像样的、依旧是原来面貌的胡同。镜头对准古都的摄影家,拍老北京故事的电影导演,对这一点,感触必定是很深的。

那真是令人伤感,而又无可奈何的事!

即使像我这样并非在北京土生土长,对这个城市说不上具有多么深厚的归属感,只是一个居住年头较久的人,也对这个消失过程未免来得太快,觉得有些讶异。这也许说来并不是什么坏事,要是北京城永远是这些灰不秃秃的,暴土扬尘的,狭窄拥挤的,颓门败墙的胡同,还得把污水井里的粪,一勺一勺掏出来,一桶一桶背出去,长此下去,这个首善之区,还有什么希望可言。我也知道许多有识之士,总在呼吁,总在呐喊,把胡同留下一些给后代子孙,这想法,当然是毫无疑义的好。但说这些话的人,通常不大为自己的住房发愁,而对那些三代同堂、老少一室、床分上下、布幔相隔的小市民来说,为保留这些胡同,还得挤在斗室里度日如年,又显得不太公平。

不过,北京的胡同,却也是一部无可辩驳的凝固起来的近代史,是数百年京都人文概貌的缩影,就这样迅速地被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那些单调无味的火柴盒所蚕食,所吞噬,总是难免惋惜,好像应该想出点什么法才好。变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能不能建筑得更加赏心悦目一些,倒是应该悉力经营的。现在,被挖出来的元大都旧址,那些毡帐游牧的民族,骑射也许内行,建设皇家都城的业绩,说实在的,不敢恭维。它之所以被明清两代以紫禁城为中轴线的内外京城替代,成为风沙掩埋的文物,就因为后者比前者更适应了时代的发展。

所以,胡同之死,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有的人,恨不能一古脑儿,统统用推土机推了,这是绝对不值得提倡的红卫兵行径。但也真不希望有那么一天,最后一条胡同寿终正寝,于是造几条供游人参观的假胡同,如同看那些失去了彩绘以后的兵马俑一样,绝对是彻底死亡的胡同,有何生气可言?但我也不赞成有的人,对于古都恨不能连几间破房烂庙,几处断垣残壁,也别挪动,要求原封不动。如果这样恋旧的话,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不搬到周口店原始人居住过的洞穴里呢,那才能够真正发思古之幽情呢!

说到底,北京那些胡同,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年代较为久远的建筑物罢了,早晚总是要死的。夏商周的房子,谁见过?汉唐盛世的房子,谁住过?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在《洛阳名园记》里早说过,“唐贞观开元之间,公卿贵戚,开馆列第于东都者,号千有余邸。及其乱离,继以五季之酷。其池塘竹树,兵车蹂蹴,废而为丘墟。高亭大榭,烟火焚燎,化而为灰烬,与唐共灭而俱亡。”唐代的建筑物,随着唐代的结束而结束,那么,元明清的胡同,随着封建社会的终止而终止,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痛苦的事情。

但是,我觉得同住在一条胡同里,那些天天碰头见面的左邻右舍,他们之间的亲切友善,地道的老北京人的礼数客套,那种一张口为“您”而不是“你”的或许称之为“温良恭俭让”的与人为善的人文精神,如果也随着胡同之死而死的话,那可就太可惋惜了。现在搬进单元房里住着的各家各户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隔膜,是过去住在胡同里的人家,绝不会产生的。给一张微笑的脸,和淡漠的一瞥,留在对方心扉里的印象,冷暖是大不相同的。没有温馨,没有友爱,这世界是不堪设想的。

于是,我想起如今再也找不到的西风斜阳、衰草枯树的前门以西,古城墙下,那条顺城街了。那时,隔着城墙,便是与前门火车站相毗邻的西货站。半夜里,常有一列列货车从广安门开过来,然后,就有卸车的动静,就有空车相撞的声响,就有低沉短促的汽笛,从城墙那边传过来。那时,冬天是很冷的,而且,风也很大,从城墙下那条顺城街边胡同里钻出来的人,都用围脖和口罩把脸捂得严严的。夜里,街面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胡同里,更是像打扫过一样清净。那时,我从流放的外地回家来,只有那么一班慢车,而且总是在城市的末班车收了以后的深夜到达。通常是这样,我就背着行囊,顺着城墙,在昏黄的路灯下,摸进这条细小的“此巷不通行”的胡同,敲开一座小院的那并不严实的门。

这是北京城里最短的几条胡同之一,长不过十数米,有一处矮趴趴的小院,在那结不了几粒枣的瘦树下,有一扇不拒绝我的门。

“姨妈!没车了,回不去郊区的家,只好来打扰您啦!”

“那有什么?快放下行李,没关系的,您就在这儿委屈一宿吧!”

其实她是我同学的姨妈,其实她也知道我当时是一个类似囚犯的人,在那个岁月里,许多人的脸都对我绷紧的。但她捅开了煤球炉子,给我烧水,给我热吃的,一个劲地宽慰我:“没事的,不会有麻烦的,我们这儿街坊邻居,大家都挺好的,你放心吧!”

第二天清晨,离开那小院、那胡同时,那些大概可算是最普通的老百姓,蹬三轮的,烧锅炉的,或许还有在工厂里做工的,机关里做事的,都客客气气地招呼:“来看姨妈的吗?不多坐会儿?”我谢了他们,去赶早班车。

“下回火车要晚点的话,你可别忘了到家来!”快走出那胡同了,姨妈还在身后叮嘱着。

后来,先是填平了正阳门前那条护城河;不久,又扒了城墙;接着,拆了西站和铁路,顺城街和那条无名小胡同,就像血管暴露在体外,很快从城市地图上消失了。姨妈也拆迁到了郊区,直到故去,也惦着那个无名小胡同里住了一辈子的老街坊,和彼此间温馨友善的氛围。

回想起来,我们以往的全部行为中,姑且不论其对或者错,有一点是最不可取的,在扬弃什么的时候,总是一古脑儿否定,连不应该否定的,甚至极可珍贵的东西,也当做垃圾给废除了。

猛犸的庞大躯体埋存在西伯利亚荒原冰层下面,元大都的遗址,最近才从西直门一个施工工地挖掘出来。它们所以被遗忘,因为没有什么值得在这个世界留下来的那种不同寻常的文化魅力,那种精神传统留存在人们心灵中的美。我真心希望,也许有一天,胡同真的没了,但北京胡同里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亲切、良善、和蔼、信任,却还能留存在这块土地上的话,也许比那些古旧的建筑物,对于中国要更有价值些。

取火记

“石在,火种是不可灭的。”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所以想起这句话,是因为我在替一家出版社编五十年短篇小说选时,重读故去的王愿坚先生那篇脍炙人口的作品《七根火柴》而引发的。人之异于禽兽,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是火的使用。所以,看汉字中的这个“火”字,是一个“人”字加以两点,就是说,这两点像翅膀一样,才得以自由飞翔。

外国有普罗米修斯盗火的神话,中国有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说明了火在原始社会中的神圣地位。然而,物质的进展,科学的飞跃,使得人类的体能,远不如老祖先那样适应大自然,某种程度上说,体能的退化,也是事实。如果,真到了没有火种的时候,给你一块石头,即或是燧石,加上火煤,也未必能笼得起一团火。

我就有过一次钻木取火的体验。那是文革初期,红卫兵小将出于整人的目的,半夜里,突然如临大敌似的,把我们十几个关在牛棚里的专政对象,吼叫起来,赶起来拉练。今年是知识青年下乡的二十周年,许多当年的革命小将,写了不少文章,诉说他(她)们当年的惆怅与欢乐,获得与失去的一切,读来也是蛮有沧桑之感。但不无遗憾,很少读到他(她)们一些具有自审意识的回忆。例如,在那最风光的日子里,戴红袖箍,扎马尾头,穿军便服,举红宝书,给老师,给走资派,给牛鬼蛇神所带来的痛苦,不也值得深思一下吗?

喝令我们马上从被窝里出来,一个劲地催快快快,那份紧张,至少会以为敌人已经兵临城下才是。其实那时我所在工程队,位于大西南的深山里,离“苏修”或“美帝”尚远,即使真打,一时半时也打不到我们那儿。我们在屋外集合排队,只见夜色沉静,万籁无声,大家马上明白,驱使我们半夜去拉练,无非是监管牛棚的这位小将,那种见了弱者要不欺侮就白不欺侮的施虐心理作怪,拿我们开涮罢了。

拉练,本是应该拉可堪信任的基干民兵出去练,才具有战备意义,但弄不明白练这些被批斗的不可靠的人,所为何来?小将拣了几条文不对题的最高指示念后,下令开步走。我们只得出发,走到后半夜,开始掉雨点,这是事先没料到的。本应掉头折返单位,但领队的小将,少年气盛,坚持往前急行军,以示革命气概。南方山区的冰凌雨,很冷很密,越下越大,根本没有止住的意思。没有任何发言权的我们,唯有默默地跟着他走,谁也不敢吭气。幸好,老天爷倒也公平,淋湿了我们的同时,这位革命者也未能例外。

在愈来愈泥泞的山路上,他也渐渐走得不那么快了。那红土干时铁硬,淋湿以后,比万能胶还黏,我们脚下一大团泥土甩不掉,举步维艰,他那大头鞋,就益发地沉重。最后,他的革命意志,终于坚持不下去了,下令原地休息。

这时,想法笼起一堆火取暖,烤干身上的湿衣服,等待天明,便是第一要紧的事情。但出发时,命令我们轻装,因此,连抽烟的人,也没有带打火机。然而真冷,尤其待在那里不再走动时,浑身上下就像被人一盆盆凉水浇着似的,唯有哆嗦的份儿。这时,有人在附近发现了一处遮风避雨的岩坎,也不管领队是否同意,便全躲到那边去了。小将起初还有些生气,吼着,我没有让你们离开,你们怎么擅自行动?但他只是一个,而我们却有十几个,年轻人不傻,马上考虑到利害关系,在这深更半夜的山区里,惹恼了大家,会有什么结果?若是官逼民反,把他推到岩坎下,说他黑灯瞎火,自己失足摔下去的,那不是白送条命。

光棍不吃眼前亏,他也走了过来。大家七手八脚,捡到了一些干柴,助燃的杂草碎叶,也凑齐了,就是找不到火。冷得直是跺脚,直是跳蹦的我们,也不顾这位小将的威严,七嘴八舌,瞎出主意。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都是燧人氏的后代,难道不可以钻木取火吗?大家不禁苦笑,年轻人和我们一样乐了起来,连声说别开玩笑了。但到了冷得实在无法抵挡的时候,他也不再矜持了,甚至表态说,那咱们只好来试试看。于是,在找不到任何办法的情况下,即使明知这是一个不可行的建议,也比待在那儿不试要强。一个个按照过去书本上画的燧人氏钻木取火的样子,骑在一段木头上,用另一根稍稍尖头一点的棍棒,拼命地转动,希望能靠钻的摩擦力量,迸发出火星来。

别看都是燧人氏的后代,其实早已失去人类早期那种在大自然中求生的本能。小将急了,他比我们都年轻,跳过来,使出浑身之力钻着。摩擦的尖端,甚至都感到烫手的温度,有人还说闻到了烧焦了糊味,就是看不到火星迸溅。也不知钻了多少时间,棍棒换了几根,终于还是徒劳无功,大家只有失望。而心劲一泄,人们,也包括那位红卫兵,立刻像跌进冰窖里一样,更是从头到脚都结了冰似的僵在那里。雨还在下,风还在刮,那头头也耷拉脑袋,大概后悔他的整人念头,没想到把自己也赔了进去。不过,他年纪不大,却也学会了错也不肯认错的毛病,估计,他现在要是回忆当年,写出文章,也绝不会提这段往事的。

这时,我们一行人中,有位一路上不停跌跤,脚也崴了,腿也肿了的老先生,忽然想起来,告诉旁边的人,我记得我上衣口袋里,总装着用来剔牙的火柴,不知还能找到不?这简直是天大的喜讯,听说的人无不高兴得要跳起来,恐怕比当时经常发布的最新最高指示,还让人们雀跃不已。尽管,天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好几个人都围过来帮他搜寻。

这真是奇迹了,不但找到了,而且还是已经被雨水和汗水泡湿了的火柴,居然点着了那堆草毛,居然烧着了木柴,居然发出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居然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而且让我惊异的,人们的隔膜也居然在金蛇乱舞的火舌中化解了。

在火光里,我看到了一张张喜悦的脸,在那一刻,被暖融融的气氛感染得忘掉一路的折磨,一身的潮湿,一切的不愉快。挨着老先生坐的那位小将,似乎也忘掉自己的革命身份,忘掉了那时特别强调的阶级斗争观念,甚至很好心地帮着老先生,使那只崴了的脚,向火堆靠拢一些。我从那极微细的动作里,倒可看到他外在的革命本钱掩盖下的善良本质。

于是,我想,虽然我们的体能已退化到无力再来钻木取火,但像燧人氏那个远古的年代里,围在火堆前,席地而坐,击缶而歌,人与人那一份融洽的关系,还是应该长存的。要是大家彼此之间流露着自然而然的天性和鸣着命运共同的心声,没有刻意制造出来的隔膜,没有谁凌驾在谁头上的压迫,没有遮住脸部真表情的面具,没有被蛊惑起来的愚昧和狂热,只有映红了的那一张张真诚的脸,烤暖了的一颗颗滚烫的心,那该是一幅多么美好,多么温馨的图画啊!

一路同行

同类的哺乳动物,只是在发情求偶和争夺食物时,才会发生冲突。而在人类社会中,冲突变得经常化与普遍化,而且漫无节制。有时候有理由,有时候无理由,都会吹胡子瞪眼睛,甚至大动干戈。

假如一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只有你一个人,寂寞的你,对另一平方公里范围之内的另一个人,会感到非常亲切。假如每一平方米里,都有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话,你对周围的这些陌生面孔,或板着,或皱着,或火冒三丈,或死眉瞪眼,就再不会产生那种亲切的感情了。正如我们上班时挤公共汽车一样,你不可能对挤得你喘不过来气的乘客,抱有多大好感的,除非那是一位非常漂亮、香气四溢的小姐。这种由于人多而造成的挤塞、纷扰、侵逼、躁乱、攘争、不宁、烦杂、狷急,是人与人产生冲突的基本原因。

因此,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这个社会,某种程度上就类似一辆公共汽车,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既然命中注定必须一路同行,是幸运,也是缘分。那么,我想,如果做到以下几条乘车中的注意事项,也许就会化解许多无谓的纠纷,无聊的矛盾,无意义的嫌隙,无价值的争论。

一要学会微笑,始终对人保持一种善意。不要板着面孔,不要总去教训别人。

二要学会说“谢谢”。哪怕对自己是顶小顶小的一点物质或精神上的关爱,也要至诚地把谢意表达出来。

三要学会冷静,凡事退一步想。尤其在感情冲动的时候,立刻尝试深呼吸,并把语调降低,语速降慢,使脉搏稳定下来,替对手设身处地想一下,又何妨?

四要学会赏识别人,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比你棒的地方,也要指出来。我想,对方会对你的好评,作出积极的回应,而发现了自己的不如人处,进步不也就随之而来了嘛!

五要学会倾听,别插嘴,别打断,要耐心让别人把话说完。

这样,虽然车厢里仍旧很拥挤,但大家抱着豁达自然的心态,一定会是一段相处得比较愉快惬意的旅程。

应该说,我们每个人,希望达到完美的境界,希望做到完善的地步,是大家共同抱有的理想,如果没有了这个尽善尽美的终极目标,这辆车也就没有必要再往前开行了。因此,要学会适应这辆公交车的现实状况,也许是最重要的一条乘车规则。要懂得完美也好,完善也好,是一个渐进的,积累的过程,因此,别一下子要求得到太多,中国人有句常挂在嘴边的话,“知足常乐”,还是很有道理的,这样,也就能够一路平安地向前行进了。

耕耘者说

我也记不得是在哪本书里读到过的了,书名忘了,作者忘了,但里面有一句话,我却一直未忘。书中的一位主人公说:“我们都是土地的儿子!”人和土地的关系,再比不上这句话更贴切的了。

这句话在那本书里,究竟是用来褒扬人对于土地的感情呢,还是嘲讽耕作于土地的人,那种不可免的农民的狭隘呢?也回忆不起来了。或许两者都有,或许两者都不是。但我,也怪了,我却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我相信,人对于土地,总是有一种摆脱不了的归属感。双脚站在土地上,那种实实在在的滋味,平时是不大感觉得出来,只有在你所乘坐的民航飞机降落时刻,轮子擦着跑道的那一瞬间,体会是最深刻的了。每次到居住在高层建筑物里的朋友家串门,望着窗外的蓝天,站在阳台上往下俯视,心里总有些玄玄乎乎的不踏实感。

因此,也许我勉强可算是个土地的儿子的缘故,如果给我一份选择的权利,高层建筑和普通楼房,宁肯更接近地面一点。我在北京城里,居住的年头也不短了,对那些走来走去的大小胡同,渐渐地看惯了。尽管有的大杂院,条件可说是十分之糟。但是到了春天,院里该绿的,全绿了,该开花的,全开了。到了秋天,该结果的,全结了,该落叶的,全落了。一年四季,在你眼下的土地上,实打实地给你可以把握得住的那变化着的一切,使你觉得有一份充实。

多好!别人是否这样看,我不敢说,反正,我觉得好!

有时候,从胡同里走过,那一阵阵槐花的香味,并不因为这院里住着的多是些平民百姓,而不好意思飘出院墙。那一串串脆枣,那一个个红柿,绝对不怕张扬地映入过路人的眼帘。这时候,我就很羡慕居住在小院里的,有块空地的人家。

终于,三次换房,从三楼而二楼,从二楼而一楼,而且,有了一个小院。虽然,位于楼房的北面,大部分时间被遮住了阳光,然而,那是一个当真的小院,四周有矮墙围着,其中有一块可以种些什么菜和豆,长些什么花和草的土地。刚刚搬来后不久,就在集市上一位老乡手里,买了两棵石榴栽上了。说是一种甜石榴,每个能结得碗那么大,放心吧,两年开花,三年吊果,绝不怕肥,你就侍弄着,准保你不会失望的。过了一年的春天,由于我们采取了防寒措施,那两棵石榴未被冻死,活了过来。于是又买来几株据卖者介绍说,是很不错品种的玫瑰香葡萄插在土中。

我之所以热衷于葡萄和石榴,当然是因为不需要太复杂的栽培技术。所谓园艺,是一门艺术,我何尝不想在小院里,有几杆湘妃翠竹,枝叶掩映,一年四季,绿意盎然。要是再有一蔸西府海棠,到花盛季节,引来飞舞的蜜蜂蝴蝶,那必定是赏心悦目的。但我一位有坐北朝南小院的邻居奉劝我,他先声明,决无打击我的积极性的意思,阁下这院子太背阴了,什么都长不好的。别瞎费力气,别指望,别想得那么美好,朋友!

这位直言无讳的朋友,说罢走了。可是,我已经种下了石榴和葡萄,总不能弃之不顾吧?何况在我印象中,一直还保留着对于远祖来自中亚的,这两种果品的最美好的回忆呢!那是几年前在访问前苏联时,到了格鲁吉亚,在美丽的第比利斯山城,吃到了真正的本乡本土的石榴和葡萄。虽然,现在那里烽烟迭起,厮杀不已,也想不透那样甜美的土地,难道一定要浸透了鲜血才能肥沃吗?

平心而论,我所吃过的石榴,很难称之为水果的。除了一层薄薄的皮,便是涩口的籽核。一粒一粒地吃,费事;一把一把地吃,涩得嘴都张不开。在那里,我讶异的不是它的大小,而是剥开来,每一粒籽实都像一注清冽甜美的甘泉,好像不含有引起口腔酸涩感的单宁质似的。于是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吃的不是石榴吧?葡萄那就更不用说了,格鲁吉亚是葡萄之乡,诗人叶夫图申科陪我去过一处古老的酒窖,品尝过窖藏了二三十年的我们中国也许该叫做陈酿的葡萄酒。我去过称作高加索山脉的许多地方,每到一处,端上来款待客人的,就是各式品种的葡萄。我一点也没有妄自菲薄的意思,那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的葡萄。

于是,当在小院里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时,无论如何,总是被格鲁吉亚那残留下的记忆所诱惑,一想起来,仿佛仍齿颊生香似的。可是,石榴虽然活了,但总是很孱弱。葡萄拉蔓了,也上了架,始终恹恹地没有生气。按懂行的人指点,枝也剪了,肥也施了,虫药也喷了,杂草也除了,根部的砖头瓦块也捡走了。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也过去了,真让人失望,一点也不让人兴奋,石榴非但没挂果,连花也不开一朵,葡萄结过几嘟噜,酸得连尝一尝的勇气也没有。

就在这期间,靠墙根的水泥房基处,长出来一棵泡桐。后来,才明白,这是在盖房子打地基被砍伐了的大树,根部未刨掉又萌生出的新枝。长势很猛,也就一年工夫,蹿出一人来高。有人说,你要不弄掉的话,有这么一个抢嘴的家伙,你浇多少水,喂多少肥,全等于让它独吞了。当时,我好像未加什么考虑,二话没说,拿起铁锹,就把它齐根铲断了。

一棵青枝绿叶的泡桐,就这样倒下来了。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心里涌上来是奇怪的,甚至是愤愤然的感情。因为未经我的许可,竟然在我的小院里长出来,而且长得比我种植的葡萄、石榴还要好,当然触犯了我的尊严。后来我想,也许土地的儿子,在对于土地的依恋外,可能难免产生对于土地的统治、管辖的私有心理吧?

这或许是私有制给人带来的弱点了,嫉妒心是一方面;在你眼皮底下,全不买你账的存在着,伤害了你的自尊心,则是另一方面。这是你的地盘,你的天下,应该你说了算,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你想要干掉谁,谁就甭想活。于是采取断然措施,恨不能斩草除根而后快。细想起来,太过分了!上帝赐予的土地,本是众生共有的,谁都有生长的权利,干吗要斩尽杀绝呢?即或这小院属于我,长出这棵泡桐,给我一片绿,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小院依旧,冬去春来,石榴剥掉裹着的冬装,已生出淡绿的叶芽,葡萄从土里刨出来,新的枝梗也开始延展,透露出一丝春意。似乎是同时,墙脚下那被砍掉的梧桐,管我赞成不赞成,喜欢不喜欢,拇指粗细的枝条,笔直地拔地而起。也许是我的偏见,我认为它那昂扬着样子,是在向我挑战。

我始则犹豫了一下,结果还是动手,要把它折断。

想不到的,看起来那样柔嫩的枝条,竟是那么坚韧,从撕裂处滴出来的液汁,像切开的血管,向外奔着鲜血似的不可遏止,那情景把我惊吓住了。直到我连根扯断后很久很久,还往外冒出那清冽的晶莹的水滴,淋漓不止,使我有些不安了。

我想,也许是泡桐树痛苦的眼泪吧?

这大概也是我做不成什么事业的缘故了,既缺乏那种歇斯底里的狂热,也没有人皆为敌的可怕的偏执,以及一条道走到黑的死不认错的坚定,当然更不具备说归说,做归做,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优良”品德。望着我苦心经营,但始终精神不振的石榴、葡萄,我心软了。一个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东西,我偏要想方设法地掐死它;而这两种真好像是扶不上去的天子似的,寄托着我中亚甜美之梦的果品,却总像遭霜打过的一样,蔫蔫地了无生气。

有人建议,给葡萄、石榴埋一点维生素吧!有人推荐,一种植物催长剂很灵验的,让我试一试!有人认为,土质不行,干脆换土吧!我都从善如流地照办了,并不见任何效果。直到那位拥有一座向阳小院的邻居,笑吟吟地告诉我,关键在于阳光,万物生长靠太阳,唱了这么多年的歌,你怎么还不明白问题所在呢?我悟了,难道要我拆房子让它们得到充足的日照么?

那么泡桐呢?它甚至一丝阳光也照不到的,无论再三再四的摧折,就在我为我的葡萄、石榴换土施肥之际,一枝比先前更为茁壮的泡桐树苗,管你什么态度,也不看你的眼色行事,又挺拔地,而且无惧无畏地,从墙根下长出来了。

我问我的邻居,它没有阳光,不也生机勃勃吗?

邻居反过来问我,那你知道,它的根部在泥土里扎得多么深么?你弄不死的,你对它无可奈何,不管你来硬的,来软的,绝对是在白费心机。你哪怕气得吐血,一个有生命力的东西,它该长出来,你是压制不住的。

由它生长?

这就是世界。再大的小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谁也不可能例外,谁也无权例外,即或暂时例外,除了在历史上留下笑柄外,什么也剩不下的。是不是?我这位学哲学的邻居莞然一笑。

真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说话间,我搬到这幢楼里来住,也快五年了。

葡萄有两年,总是那七八个残缺不全的叶子,结那么可怜巴巴的酸掉牙的十来个果子,仅此而已。后来,也许它自己觉得活得没什么意思,死了。石榴呢,还健在,长高了许多,不过胡乱分蘖,至今既不开花,那肯定更不会结果了。

倒是那棵泡桐,亭亭玉立,长成了树势,硕大的叶片,在夏日里,在微风中婆娑摇曳,也有它自己的一块绿荫。当我推开后窗,那怡悦的绿色和院外的树木连成一气,不也是一番别致么?

真的,我又想我邻居的话,这就是世界。

而且,愈琢磨,愈有道理。

有朋自远方来

每个人都会有他的恋乡情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不论你离开了故土家园多远多久,哪怕走遍天涯海角,哪怕你“乡音未改鬓毛衰”,这种中国人的对于家乡的眷念之情,是不会衰减的。虽然,我们许多人在城市里扎下了根,但往上数,不出三代,总还是大地之子,对于泥土的芬香,难免有种特殊的感情。

我的一位朋友,在文教部门工作,从他参军打仗,转业建设,直到部门负责,为官一方。数十年来,他倒真像大禹治水一样,兢兢业业,忙于工作,三过家门而不入,没有时间和没有机会回他农村老家看看。一直到了年过花甲,退下来以后,才实现这回乡的梦。

他兴冲冲地回去了,又兴冲冲地回来了,我为他了此夙愿而庆幸。

思乡之行结束后,这位朋友的心情也大不一样了,深感欣慰,经常跑到我这儿来聊天,只要一谈起他那山区的家乡,一脸振奋,滔滔不绝的话语,怎么也说不完似的。

所谓“近乡情更怯”的滋味,他这回算体会到了,离家五十载,快到家乡门口的时候,那种心绪万千,浮想联翩的激动,真是惊诧得不敢迈步了,他怀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当年,他是穿着草鞋,翻山越岭,追赶着南下的队伍,走出来参加革命的。现在,汽车打专署一直开到了县城,全是高等级的柏油马路。

县城也让他辨认不出来了。过去,二层楼的房子都少见;如今,十几层的楼房比比皆是。而从县城再到深山里他的老家,也有通汽车的二级公路。他惊叹,无论如何想不到家乡会发生这样剧烈的变化。他指着脚上穿的那双名牌旅游鞋,本来买它是为了回乡时爬山的。早先,他进趟县城,山路得磨掉他一双鞋,这次是小汽车开到家门口,一步山也没爬过,还多少感到遗憾呢!

他当然不会后悔多买这双鞋,为故乡面貌的改观,高兴还来不及呢!他回想起在家乡教书的时候,甭说没见过汽车,即使自行车,在县城里也就那么三五辆,稀奇得不得了。说到这里,他告诉我,连他都诧异之至,那也不过刚刚温饱的山区小县,光小轿车就有一百多辆。桑塔那是小意思,奔驰车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动不动警车开道。出殡送丧,新婚大典,升迁调动,生日喜宴,无不是浩浩荡荡的一长串汽车,就好像北京城来了外国元首的车队,气派非凡。

我说:这大概也是个规律,衣食住行这四个字,人们在解决了前面三项需求以后,行,自然要列入议程了。要不,你老人家一步步爬那大山,这把年岁可不能逞当年之勇了。

当然,从他谈话中了解到,好之外,也有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因为他年轻时曾在县里教过书,出来后一直管文教工作。职业习惯,不可能不关心家乡的学校啊,升学率啊,教育质量啊,教师的待遇啊等等情况。谈到这里,我的朋友有些不那么情绪高涨了,脸上出现了一丝乌云。他说:老师的工资发不出来,拖欠着打白条子的现象,在他们县里,也在所难免。有的拖欠长达半年八个月之久,老师总不能把嘴缝上,不吃不喝,如果缝上能省去吃喝,那怎么开口教书讲课呢?

这倒是美中不足了!我说。

真是不应该的!他叹息地说。因为他过去也教过书,好像没有这种开白条子的创举,现在这些干部真会发明啊!讲到这里,他只有不住地摇头了。

接着,我们算起账来。一辆小轿车,若干万元,加上配备一名司机,以及每年的汽油消耗和维修费用,又是若干千元,乘以一百辆或一百五十辆,总数该是很可观的。这就有些令人不解了,这么多的钱都用了,干吗还抠教员几个钱的区区工资呢?

欣慰之余,不禁感慨了。

犯傻记

北京人的口头语,挺有耐人寻味之处。

譬如说一个人傻,后面要加一个语缀,叫“帽”,而且还得是儿化韵,是一种无敌意的调侃,一种轻度的嘲嘘。写在书面上,就是“傻帽儿”。我看好多文章里,也是这样的写法。但我对此进行过颇为“傻帽”似的考证,认为这个“帽”,其实应该是“冒”才对。“冒”是动词,就是冒傻气的意思。把它颠倒过来,就成了动名词的“傻冒”了。

我不是北京土著,此说是否正确,尚祈有识之士指教。

傻冒,是人人都免不了的。“大智若愚”,极聪明的人也难例外,何况我们平头百姓呢?最近上演的美国影片《阿甘正传》,就是美国傻冒。因此,北京人说谁傻冒,并不意味着这个被说的人,是个白痴,是个呆子,是个地道的傻子,智商真的成了问题。不过是某个正常人,在办某一件事时,犯了某种程度的糊涂。这个糊涂,其实是带引号的。也就是该说的而在某种情况下不该说,偏偏从他嘴里说出来了;该做的而在某种状态下不该做,偏偏在他手下做出来了,这就叫冒傻气。一言而蔽之,是那种不识时务,不知深浅,不懂好歹,不够聪明的产物。尽管成了聪明人的话柄,但不等于是什么了不得的错误。

有一次,一位作家向我谈起她的一次傻冒经历,让我好笑了一顿。她是个急公好义的人,也是个性格直率的人,而且还是两句好话一架,便找不到东南西北的人。我有时管她叫女堂·吉诃德,因为,凡具有这种西班牙骑士风格的人,最容易办出傻冒的事情来。

她的两个朋友,都是编辑,而且是挺不错的编辑。我们姑且称之为甲和乙吧,甲女来向这位作家诉苦,说乙女也太不像话了,具体的缘由,我也记不得了。可能是乙女处境艰难时,甲女给过从精神到物质的无私和大力的支援。后来,乙女的日子好过了,反过来说甲女当时那样做,纯系居心不良,是寒碜她,是出她的洋相,是用大度和慷慨来表示自己的优越、幸福、美满等等。甲女气坏了,我认识的这位作家,听说以后也气坏了。这简直岂有此理,她那堂·吉诃德的性子上来了,放下笔,跑去编辑部,找到这位乙女,拍案痛斥了一番。

故事还没有完,我的这位作家朋友接着告诉我,过了不久,在一次文学集会上,她看到甲女和乙女又亲昵地坐在了一起,咬着耳朵讲话,显得亲密无间,情同姐妹。可她走过去的时候,那位乙女,不但不理会她,还丢给她一张刚从冰箱里拿出来、没有解冻的脸。

“这就是仗义执言的结果了!谁让我干这傻冒事情呢?”她摇头叹息再三。

听她讲这故事的,还有一位文学同行,也是个蛮可爱、蛮老实、蛮不会掉枪花的人,一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这种比较不灵活,认死理的老学究,也是容易做出傻冒事,说出傻冒话来的人。他说有一次参加某人的作品讨论会,就有过刚才那位女作家的类似经历。

他说:凡恭逢这样的盛事,大家心里有数,与会者吃了,喝了,还拿了,就应本着灶王爷上天的精神,尽量锦上添花,制造一些已经轰动不起来的轰动效应。明白人都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和不该说什么,而且还懂得,无论你说什么和不说什么,都不会改变已成的事实和既定的局面。旧时,过年写门上贴的对联,有一副很有名的对子,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所谓“洞明”,所谓“练达”,其实就是不冒傻气,不说傻话,不办傻事。

这位先生讲得头头是道,照理,他不该冒傻气才对。可是主人和主持人,也就是开作品讨论会的那位作家,和一位主持会议的文学界前辈,甚是担心,若全是清一色的溢美之词,一边倒的连篇好话,显得有点假。主人就把他拉到一旁,对他说:“老兄,有褒有贬,才叫讨论,你无论如何要讲一些不足之处才是,拜托了!”

他见那张脸上,是充满了诚心诚意的,便在说了九个指头的成绩以后,不客气地讲出了一个指头的不足。说到这里,他总结了:“我也不是谦虚,我讲的这些,虽说不上真知灼见,但对于那位作家的今后创作,总是不无裨益的吧?”

“结果怎么样呢?”我们很关切地问。

这位同行一脸苦笑:“从此,那位作家,见我如同路人,像从来不曾认识过一样。而且,再也没人约我参加作品讨论会了。”好像此言不谬,京城如今开这类会,都不大邀请作家,而是评论家和记者和副刊编辑们的场面了。

接下来,这两位转过头来问我:“你年纪一把,想必会有城府一些,要老到一些的了?”

我连忙说:“二位过奖了!”其实,年龄不是决定的因素,可能会因为钉子碰多了,要聪明些,少犯傻。但绝不犯傻,是难保证的。说来惭愧,尽管时常给自己敲警钟,但人是感情动物,对任何事,任何人,都做到心如古井,而永远无动于衷,是很难的。

几年前,也是一位编辑,因为和出版社的矛盾,受到排挤,连刊物都岌岌乎危哉。于是我们大家为之呐喊,为之呼吁,总算境遇得到改善。后来,从差点无立锥之地的窘状,发展到小有规模的格局,我们当然也为之高兴。这样,来往也就多了些,交情也就深了些。

有一次,我碰到一位作家,向我表示了对这位编辑的愤怒,说他改动了他的一篇小说,达七十几处,并且说,如不同意他的改动,就不给选登,把他给气坏了。于是,我也觉得这位编辑太过分了。第一,这小说既然在别的刊物发表过了,已成定论,何必大改;第二,如果真有不足之处,求其更加完善,也应由作家自己改动为佳,不能如此越俎代庖;第三,这种改法,是老师改学生作文似的居高临下的霸道,是谁都难以接受的。可能,我在电话里要讨还一点公正的语气,说得重了些,此后,这家刊物,这位编辑,便和我彻底“拜拜”了。

我说:“这就是我的一次不必要犯傻的后果,我也不怪人,谁让我多管闲事呢?”

“以后,他们之间呢?”

“应该还有来往吧!我想——”

鲁迅先生有篇《聪明人,奴才和傻子》的名作,就把那个忍不住要打抱不平的人,叫做傻子,只有傻子,才办傻事。一个路过的聪明人,听了住在潮湿阴暗屋里的人,陈述他的痛苦处境之后,表示了慰问,并一洒同情之泪走了。但这位傻乎乎的先生,一定要用实际行动,为诉苦的这个人改善境遇。从墙上给他捅一个窟窿,好使他有阳光,有新鲜空气。结果,为人解除厄难的傻冒,反而倒了霉,生活就这样惩罚乱冒傻气的人。

这个寓言,我从小读过,虽然我不赞成那个聪明人的滑头、世故、假惺惺的,口惠而实不至的嘴上功夫,可也不想做那种堂·吉诃德式的人物。活了大半辈子以来,也不少冒傻,谈不上悟,但觉得人类要是全都聪明得只顾自己的话,这世界也够可怕的。

因为,有时候,真正的声音,倒可能从那些不考虑自己利害得失的傻人嘴里听到。所以,冒一点傻,吃一点亏,也许是值得的。

闲话闲章

有一次,我送了一本自己的书给一位老先生。他翻开来,见到扉页的题签,笑了。阁下这印章想必是在马路边小摊刻的吧?这倒也让他猜个正着。过了一些日子以后,此公送了一方镌有我名姓的印石和另一块闲章。果然,出手不凡,印出样子来,多了一点书卷味,少了一点匠人气。

“您老的手艺?”

“闲来无事,向你卖弄卖弄。”

那闲章怪有趣,不圆不方,什么形状也说不上,字刻得不篆不隶,四脚巴叉,自成一体。关键在于那“始终如一”的铭言,虽然常见之语,却刻在这里,倒有很多意思够我琢磨的了。老人说了,共勉共勉,看来,他是很想把一生心得,与我共享。我虔心看着那朱红印泥的“一”字,好有力,也好醒目。

如一,而且始终,容易吗?我等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活一辈子,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在不停调整中的,使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的过程。你想一,未必一;你不想二,偏要你二,所以,“始终如一”是个很难达到的境界。

“然否?”

老者笑而不语。

这枚闲章,我用不上,但放置案头,提醒自己尽量如一,作为座右铭,起一点警示作用,也有益处。做人也好,为文也好,要做到这个“始终如一”的“一”,也就是“一贯”的“一”。格物致知,读书治学,要做到如北京话说的“死磕”精神的那“一心一意”的“一”,也还是要下一点力气,用一点功夫呢!

因为有了这两方图章,便常把玩,也对治印,这种纯属于中国文人的器玩,感到兴趣。我很奇怪,外国人到琉璃厂,常买这类印石,有钱的,花大量外币,竟敢问津田黄鸡血,甚至请人刻了,带回国去。尽管如此,好像至今在西方世界里,还处于学不来和用不上的阶段。这很可能与中外文字的形态,东西文化的背景,不甚相同有关。

西人求实,重物质,讲实用,签名不易模仿,能够鉴别真伪,故而处处签字;而且拉丁字母,曲里拐弯,也很适宜于笔走龙蛇。但签出来的名字,可能反映签字人的某些性格,却谈不上成为艺术品。国人尚虚,信精神,重然诺,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盖上个章,只不过以示郑重,所以,篆刻渐渐发展成为中国的一门艺术。

这与宋以后,至元,至明,文人画大兴有很大关系,文人作画,与宫廷画家工笔重彩不同,多用水墨写意,因而画面通常表现得比较素雅冲淡,韵味是足够的,色彩则略嫌不足。有几枚鲜红印泥的图章,耀眼地盖在画作的边幅或一角,是会令眼睛生出一种视觉上的快感的。于是,印章,题签和书画三者,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治印,便是文人画家们的又一技巧和专长。齐白石篆刻也是一绝,有印曰:“三百石富翁”,可见他是多么看重这些有灵性的顽石了。

一幅画上,总不能横七竖八,都盖上自己的名章。于是,闲章便出现了,成为文人借以表达思想情操,志趣爱好的一种方式,画面上多了个人意气的朱印文字,画也就更好看耐看了。偶读清人陆以湉《冷庐杂识》卷一《印章》条,提到了明、清三位文人的闲章,颇为别致。一为袁枚,为“三十七岁致仕”,不足四十岁就告别官场,这六个字表示出这位文人的风雅脱俗,不恋凡尘的清高。一为郑燮,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这大概是对于科举应试,蹭蹬三朝的自嘲了。

提到这位板桥先生,可谓闲章冠军。他辞官回扬州后,卖画鬻字为生,人称他的诗文书画为“三绝”,推崇备至。虽然他的润笔费够高的,可买家还是舍得花钱。于是,他的画品流传很多;当然,假托其名的赝品也不少。所以,他的闲章七七八八,有很多种。如“七品官耳”,如“十年县令”,如“风尘俗吏”等对仕宦生涯,抱淡薄心态者;如“穿衣吃饭”,如“私心有所不尽鄙陋”等不加遮掩,敢坦承胸怀者。文人潇洒,磊落自在,都在他这些闲章上表达出来。

他有一方长达十个字的闲章,“恨不得填漫了普天饥债”,实在让我们很感动,这和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诗,异曲同工。与他另一首《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的七绝:“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都可以看到他是一位时刻把老百姓生死安危,饥饱冷暖,时刻记在心上的文人。他在山东潍县做过地方官,颇有政声。后来,因为灾荒,他请求放赈,济民危困,多有亢直言行,为此,得罪了上司,被免职回乡。回乡后照样清高耿直,不事权贵,“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从这个性格来看,郑板桥一生称得上“始终如一”这四个字了。

在《冷庐杂识》中,陆以湉还举了明人唐寅的例子,说他也有一枚经常使用的闲章,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这八个字,倒也符合弹词说唱,故事传说中的唐伯虎。如果,对历史上那个真实的唐解元来说,风流是真的,才子也不假,但江南第一,就值得商榷了。明代全盛时期,在江南出类拔萃的文人中间,他还坐不到首席位置上,要说是“吴中第一”,或更贴切。不过,文人,又有几个不狂放,不自诩,不把话说得够满,甚至过头呢?

要是了解唐寅一生,先是受科场案牵连,后又险几卷入宁王朱辰濠逆案之中。科场失意,仕进无门,倘不这样激扬文字,意气风发,做出一番不与世同的行径举止,岂不太窝囊了自己?他在《与文徵明书》中,说得清清楚楚:“岁月不久,人命飞霜,何能自戮尘中,屈身低眉以窃衣食,使朋友谓仆何?使后世谓唐生何?素自轻富贵犹飞毛,今而若此,是不信于朋友也。”所以,可以理解吃了这些苦头以后,他心志更加坚定地恃才傲物,狂放不羁,做他闲章上所说的,要做这个“江南第一风流才子”。

然而,风流的唐伯虎,只不过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他写过一首诗,题曰《梦》。“二十年来别帝乡,夜来忽梦下科场。鸡虫得失心尤悸,笔砚飘零业已荒。自分已无三品科,若为空惹一番忙。钟声敲破邯郸景,依旧残灯照半床。”这首应该是晚年的作品,倒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了。透过他表象的形态上的超脱,剖视他一生也未平静过的心灵,就是中国士大夫魂牵梦萦的功名之想啊!

所以,他这颗闲章,就有点心口不一,似是而非了。

当然,一个人要做到前后如一,表里如一,对人对己如一,对上对下如一,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现在我手上的这枚闲章上的四个字,“始终如一”,倒是应该达到的境界。也许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多多少少,在往这个方向努力,也就不负老先生的好意了。

二锅头颂

听说北京的二锅头酒,进了人民大会堂,上了国宴,此事是否属实,不得而知。我也没有荣幸遇到吃国宴的人物,因而无从查证。但这个传说,表明人们对二锅头酒的一个良好评价。至少认为该酒的内在质量,已经达到了,或者不亚于那些被人民大会堂采用的其他名酒的水平,是很让二锅头酒徒们振奋的。

因为二锅头酒的外观,说实在的,不敢恭维,很不讲究包装,三十年一贯制,迄今无任何改变,瓶子还是那瓶子,招贴还是那招贴。突然声誉鹊起,遐迩闻名,那显然是酒的酿造工艺,制作标准,勾兑技术,质量要求,比之先前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真正称得上价廉物美,这才能在街头巷尾,在老百姓中间,有了这一份值得夸耀的口碑。

砸牌子容易,树牌子难,看得出酒厂努力改进产品质量的功夫了。

于是,不妨可以说,正如贵州的茅台、四川的五粮液一样,北京也有了自己的地方名酒,而且是相当大众化的名酒。因此,外地到北京来的旅游者,除了果脯、茯苓饼、烤鸭之外,二锅头也必在纪念性的购物计划之中了。

但更大的消费群,还是北京城的百万普通人家。我敢说,往北京人酒杯里倒进去的酒,二锅头恐怕是主流。那些在豪华酒家,星级饭店,一席千金,酒如流水的高消费者,对三五块钱的二锅头,自然是不屑一顾的。可那些小饭铺、小酒馆、小胡同、居民小院,坐在小板凳上,捏小酒盅者,几乎无一不是二锅头之友。它是老百姓的酒,是芸芸众生的酒,是工薪阶层的酒,也是那瘪瘪的口袋所能负担得起的酒。既然公费吃喝,没有这些人的份,所谓送礼的手榴弹,怎么也甩不到这些人的门口,茅台、五粮液距离他们又是如此的遥远和高不可攀,那么,唯可一醉的就是这买得起的二锅头,感情当然是不同一般地亲切了。

因此,总想歌颂一番这种平民化的酒,此愿久矣!我虽然不是高阳酒徒,但对它颇有一点感情。在不太富裕的日子里,二锅头酒便是桌上的常客了。

记得我老母亲健在的那些年,她是很喜欢晚餐喝上一两盅的。按我后来的经济条件,大概还是能孝敬老人家喝上一点价格不菲的酒,但不论拎回来什么好酒,都不如北京产的六十度二锅头受她欢迎。也许早年艰窘的生活,喝惯了,一打开二锅头那辛辣的芬香,也确实令人留恋。那时我在剧团工作,一些演员晚场卸装以后,通常也爱喝上两盅二锅头,提神解乏。直到现在,那些拍电影电视出外景的,除大腕大牌特殊待遇外,一般二三流角色和剧务场记之流,一包花生米,一瓶二锅头,伴以一通天南地北的神侃,也算是一种难寻难求的自在境界。更甭说那些劳累一天的工人师傅,怎能不抱瓶二锅头,自斟自饮,或三二知己,干上两杯呢?甚至颇有丈夫气的姐们,也敢喝上一口两口,过过酒瘾的。总之,这是你我的酒,大家的酒,谁都可以问津的平民百姓的酒。

二锅头的性格,也是这些普通人直来直去的性格,不拐弯抹角,不虚头巴脑。味道很辣,还很有劲,没有思想准备,真像撂你一个跟头似的噎得说不出话来。酒性很烈,而且很有穿透力,一入口中,立刻冲向五脏六腑。然后一股热流,从头至脚,舒筋活血,疲乏顿消。然后眼热耳红,头脑发涨,腾云驾雾,浑身通泰。因为酒是自己花钱买的,一到微醺状态,见好就收。此刻,一切烦恼,苦闷,不愉快,不如意,通通置之度外。夕阳西去,万家灯火,醉眼蒙眬,怡然自得;然后倒头一觉,养精蓄锐,明日再为生活奔走。说实在的,在这些人的生活中,什么也比不上二锅头带来的欣快和愉悦了。

因此,二锅头酒好就好在这份难得的知己情分上,好在没有架子的平民精神上,好在负担得起的价格优势上,尤其值得二锅头之友骄傲的,所有喝这种酒的人,很少有人拿公家支票去买二锅头的。那大饭店里公费请客,反正民脂民膏,何不敞开吃喝时,绝不会有人提议上二锅头的。不喝白不喝,不点茅台、五粮液,岂不是太土了么?

所以,喝二锅头酒的,全部自费,不吃国家,心里无愧,光明正大,也许是这种酒的最好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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