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体:散文(状物类散文——托物寄情)。
二、文脉(经删节课文)。
第一段:记述项脊轩的老旧、窄小、破败及作者对它的修整、改造,描述它的优美环境。寄托作者对轩的热爱。
【简评】点题,写轩,“可喜”。
第二段:记述项脊轩的变迁及在轩里发生的感人故事:一是母亲对儿女的关心(从妪那里听说),二是祖母对在轩中勤奋读书的自己的嘉许和期待(作者亲历亲闻)。寄托作者对故去母亲及祖母的怀念。
【简评】扣题,写人,“可悲”。
第三段:记述项脊轩四次遭火却未被焚毁的神奇。
【简评】扣题,写轩。
第四、五段:补叙作者娶妻之后与项脊轩有关的往事:妻子随作者在轩中学习、妻子的几个妹妹对项脊轩的好奇、作者对项脊轩的再一次修葺,项脊轩所在庭院亭亭如盖的枇杷树。寄托作者对故去妻子的怀念。
【简评】扣题并自然结题,写人,“可悲”。
三、主旨:本文托物寄情,通过记述项脊轩及与项脊轩有关的往事,寄托作者对故去的母亲、祖母及妻子等的怀念和哀思。
四、艺术特点:
1、托物寄情。作者写作此文,目的不在表现项脊轩本身,而在表达作者对于故去亲人的怀念,寄托哀思。
2、以小见大,言近旨远。作者要表达的是对故去亲人的深切怀念,但所写之事却都是些极细微的家庭琐事:可谓以小见大,言近旨远。
3、运用白描。无论是描写项脊轩的优美环境还是回忆与项脊轩有关的家庭往事,作者采用的都是白描手法,简笔勾勒,笔墨洗练,而所绘之景、所写之人却都栩栩如生,如在目前。
五、几点说明:
1、最后呈现的《项脊轩志》并非一次写就,而是两次,前次完稿之后作者又作了补充。前一次所写原本是完整的,后面还有一个结尾:“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后来,作者又在原文的后边加了两段,补叙对亡妻的怀念。至于两次写作的时间,从文中看,前一次是在作者结婚之前五年,后一次当在其妻子去世多年之后。
但是,教材编者选编此文时,把归有光前一次写的结尾删除了。这样处理自有其考虑,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删除之后,使得前后两次写成的《项脊轩志》几乎看不出续接的痕迹。但是,从保持原貌的角度看,编者的处理却未必合适,理由有二:一、应尊重原著;二、完整呈现作品原貌,不但不影响阅读,反而更有助于理解:原来的四段,起承转合,行文畅达如流水,十分完整,加上两段对阅读无碍。
【原结尾译文】我说:“蜀国的寡妇清坚守着朱砂矿,利润天下第一。后来秦始皇为她建造了怀清台。刘备与曹操争夺天下时,诸葛孔明从隆中起家。当清和诸葛孔明在一个角落里不被人知道的时候,世人能够凭什么了解他们?我碌碌无闻地住在一间破屋子里,正扬起眉毛,眼睛一眨一眨地,以为有奇特的景象(意思是对未来充满幻想),知道这一情况的人,恐怕会认为我与井底之蛙没有什么区别吧。
【原结尾简评】这一段紧承上段,是作者的议论,其中既有自我解嘲,更有不甘久处“百年老屋”的宏愿。联系前文,作者在此表现出了实现祖母愿望、承继家业、光宗耀祖的雄心。
2、“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此句当在“吾”之后稍稍读断,不可与“妻”连读。意思是:在轩所在的庭院中有一棵枇杷树,是我在妻子去世那年亲手种的,现在已经高高的像一把伞了。“吾”、“妻”连读,会造成两个问题:一是可能误解,似乎枇杷树是妻子亲手种的;二是会把句子读破,使得此句失去主语。这句话的主干应该是:“庭有枇杷树,吾所手植,今已如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