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综合室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综合室是单位承上启下、沟通各方的桥梁,是保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中心枢纽,同时也是代表一个单位的形象窗口。为了规范综合室的办事行为,提高综合室的办事效率,全面提升部门形象,高效准确地履行综合室的行政事务、综合协调、督办检查、信息上报、档案管理、登记注册、受理投诉、财务管理等工作职能职责,更好地服务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现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综合室工作职责及标准。
一、综合调研
职责:拟定调研课题,指导并参与本单位开展综合调研,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现状、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对策和服务地方经济的举措进行探讨、总结。
标准:每年应向区局办公室报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材料不得少于2篇。
二、信息报送
职责: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如实反映本单位工作动态。
标准:各基层分局(所)每月应向区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各直属分局、机关科室每月向区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工作登记簿。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区局办公室,并在8小时内向区局报送书面报告。为避免信息质量不高、内容分散、口径不统一等问题,按照市局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所)所有信息一律先送区局办公室审核,并由区局办公室决定是否上报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凡是未经区局办公室审核,擅自直接报送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后果自负。
三、督办检查
职责:负责规范本单位内部工作程序,围绕区局中心工作进行有效督查,保证政令畅通。
标准:综合室要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督查、反馈工作情况。确保上级部署的工作在本单位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效果、有汇报、有记载。
四、协调服务
职责:把握整体情况,搞好协调服务,加强内外、上下沟通联系,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标准:要从大局着眼,从细节着手,切实抓好政务协调、事务协调、日常工作协调,理顺内外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五、档案管理
职责:负责本单位所有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财务档案、案件档案、12315档案、巡查档案、经济户口档案、商标广告档案、就业帮扶档案、政治业务学习档案、内务管理档案、固定资产档案、报刊图书声像档案等)的管理,确保各类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更好地为行政执法和经济建设服务。
标准:属巡查队、经检队收集、整理的档案,应由巡查队、经检队收集整理,并在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移交给综合室统一保存、管理,同时办理交接登记;巡查队、经检队业务以外的档案,由综合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单位要建立综合档案室,健全各类档案卷宗目录,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目录录入微机,便于查询和管理。档案库房要符合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蛀的要求。要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的标准使用档案装具,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档案管理未达到省一级标准的单位要在2年内达到省一级标准,已经达到省一级标准的要逐年完善。
六、文书工作
职责:负责来文的签收登记、拟办传递、督办借阅、归档等工作。
标准:各单位都要建立收文登记簿,实行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创造阅文时间,缩短阅批周期。收文后,一律先登记后拟办传阅,再督办落实。不允许任何人直接在文件上签字和乱写乱画。建立来文登记、借阅制度。
七、信访工作
职责:负责接待、受理、登记、调查、回复群众来信来访。
标准:建立来信来访登记薄,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及时报告和处理,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和隔阂,消除不稳定因素。对来信来访要逐一登记、认真处理、及时回复,不留任何后遗症。
八、登记注册
职责:负责受理、初审本辖区内有登记管理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标准:建立健全和有效运用经济户口,提高监管效能,指导督促各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对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个体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企业登记在10个工作日内、名称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毕,并将有关手续报相关机构审查,发放营业执照前要认真核实登记,领照人应在档案上签名和署明领照日期。
九、受理投诉
职责: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登记和调处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准:需要移交巡查队、经检队调查了解、立案查处的,要办理移交手续;对需要到现场处理的投诉举报,要督促巡查队或经检队迅速落实,城区和乡镇镇区30分钟内、农村1小时内赶到现场。做到受理率100%、处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财务管理
职责: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研究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和票据管理,建立收、支明细帐目,按规定的时间搞好内部结算和与区局结算、报表、报帐,承担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标准:严格执行区局报帐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对各类收支情况了如指掌。
原创:黄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