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生关系本质的认识
□李瑾瑜
近年来,由于教育的民主化、人道化、效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对内部深层次问题的触及,师生关系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同时,师生关系也是一个在理论上需要深入研究,在实践中急待精心建构的重大课题。以往我们不是不谈论师生关系,而是要么把师生关系仅仅视为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外在条件,要么把师生关系定位在单纯的“教与学”的关系上。这样,对师生关系的认识,尤其是对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造成了很多障碍。
随着师生关系问题研究的深化,人们已经认识到,不应把师生关系看作是某种单一的关系形式,而应是一个由多层面关系所构成的关系体系。应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进步。但问题的关键是,师生关系体系应如何把握?
首先,师生关系从根本上讲,是教师和学生在共同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中,通过相互的认知、情感和交往而形成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作为一个体系,就不能再包含“人际关系”。
其次,教育与自我教育,促进与发展、管理等,反映了师生关系中师生相互作用的某些职能,本身并不能构成独立的关系层面。
再次,基于前述考虑,师生关系不能表现为教师的教育与学生的自我教育、教师的促进与学生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因为真正的师生关系,体现为教育与自我教育、促进与发展的共有共融,不可分离。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为教师只有教育和促进,而没有自我教育和发展;学生只有自我教育和发展,而不能发挥教育和促进的作用。这样,也就更不能把教育与自我教育、促进与发展视为师生关系体系的“最高核心层次”。
我们认为,师生关系体系应当由教学关系、心理关系、个人关系和道德关系四个层面的关系所构成。也许有人会问:“教学关系不就是教育与自我教育、促进与发展的关系吗?”实质上,教学关系作为独立的关系层面,有其自身的涵义。在师生关系中,教学关系是师生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师生因特定的目的和任务而形成的联系,也是以组织、制度和师生之间在诸多方面的差距为内在依据而得以确立的。它既包含着师生以知识为纽带的文化共享,也包含着“教”和“学”两种行为的高度依赖,更包含师生在规范有序的活动中所实现的共同创造与发展。因而,师生间的教学关系具有法定的、稳定的性质,是师生之间一种合理化的结合关系,亦即表现为师生之间的公务关系或工作关系。心理关系是师生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实际交往而形成和建立的人际情感关系。这种关系使师生摆脱了既定的“教师”和“学生”角色的束缚,把师生双方联结在一定的情感氛围和体验中,实现人格、精神和情感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正因为这样,师生关系才真正表现为实质意义上的人际关系。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心理关系都是体现在教师与学生群体之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师生个人之间就没有或不能建立起一定的关系。在师生交往中,教师与学生或因志趣相同,或因性格接近,或因特长共同而能建立起具有非正式色彩的个人关系。这种关系具有更充分的情感特征,它大量地表现在“私人空间”中,师生可以无拘无束,流露真实思想,自由地实现面对面的较为深入的双向沟通。因此,师生之间的个人关系既可以满足师生交往的需要,又可以补充其他关系层面的不足,起到一种独特的作用。师生关系虽然是师生之间在教育情境中建立的人际关系,但它从最简单的社会联系开始,直到最复杂的且具有稳定的社会行为,无一不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影响和制约,无一不遵守一定社会的伦理要求,从而保持自身的伦理结构。因此,师生关系能集中反映社会伦理文化,表现为一种鲜明的道德关系。从教育和教学的特点来看,教育和教学活动自身就是一种道德活动。在师生关系建立过程中,师生一刻都不能离开对道德规范的遵守,也离不开道德规范的调节。这样,也就形成了师生关系中的道德关系层面。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心理关系、个人关系、道德关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构成了一个有机体系,反映了师生关系的本质结构与特征。在这个关系体系中,教学关系是师生关系的基础,离开了这一关系层面,其他关系层也就失去了存在依据和意义。心理关系又是必然伴随教学关系而生成的关系层面,在教学关系中,如果没有心理意义上的情感作用和联系,如果“知”与“情”分离,那么,教学关系也不会有效维持。个人关系则是师生集体交往和关系的一种补充,并以更为浓烈的情感色彩作用于教学关系和心理关系。道德关系使教学关系畅顺、心理关系和谐、个人关系更为正常健
康,因而使师生关系处于“应然”状态,表现得规范有序,保持师生关系的内部平衡。因此,组成师生关系的各个层面都会对师生关系的建立产生影响,师生关系的良好与否,也应当从各个层面关系的具体形态和综合表现中去把握和判断。
师生关系区别于一般社会关系或一般人际关系的特殊性,是师生关系因教育而生,又为教育而存。也就是说,师生关系承担的专门的教育功能,是一般人际关系所不具有的。但这里的教育,不是一种单向影响,而是双向的相互作用;不是纯粹知识性的,而是和人的完整性发展紧密相连的;不是教师凭借自己的优势把学生看作是外在于自己的存在而所进行的心灵隔离活动,而是师生对知识、经验、精神、价值等共同的感悟与体验。基于此,我们又完全可以说,师生关系高于一般人际关系,不是不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而是要更充分、更完善地促进师生互惠这样,师生关系的教育特性也才能得以实际展现。师生关系从表面上看起来是教师一方向学生一方的“倾斜”,这种“不平衡”也似乎只是学生受益。
实质上,在真正的师生关系中,师生共同面对知识、共享人类文化、共感人格魅力、共悟精神价值。也就是说,学生在知识、能力、智慧、品质诸方面的成长与发展,的确离不开教师的“教”,但学生同样也能够以自己的“学”及其独特的表现作用于教师,进而促进教师的成长与发展,这亦即“教学相长”。如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的高超的悟性和创造潜力,会给教师以启迪;学生表现出的时代气息和蓬勃活力,会给教师以鼓舞;学生接受和掌握的许多新知识,会给教师的知识结构增添新的内容;学生以独特的思维所提出的问题,会促进教师的学习和研究;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会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技能;学生对教师的期待,会激发教师自我发展的动力。
基于此,我们又完全可以说,现代教学发展价值,不仅表现在学生身上,也表现在教师身上;师生双向受益、双方互惠才体现了教学活动的本质。师生关系是师生作为“人”的一种生活关系,或者可理解为教师和学生作为人而存在的独特方式。在师生关系中,教师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展示自己的才华,提高自己的才能,并与学生交往体现自己的存在,实现自己的事业理想与人生价值。因此,教师的付出不仅是换取学生的发展和提高,而且使自己精神充盈、品格升华。亦如梁启超先生所言,既能“利他”也能“自利”。如果没有教师的“自利”,学生的发展和提高也会受到限制。有关教师专业社会化的大量研究也表明,对教师专业发展产生实质影响的是实际的教育情境与活动,而其中师生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师生之间具有良好的关系,学生对教师充满信心,把教师视为知己朋友,并把这种情感通过多种方式反馈给教师,教师便会不断增强完成教学任务的决心,为学生付出更多的心血。而且,教师在与学生良好的合作过程中,共同体验创造和成功的乐趣,并从学生的健康成长中体现自己的劳动能力和劳动价值。这样,教师劳动就会是一种充满成就感和愉快感的劳动,它还有助于教师产生新的劳动态度,即把劳动看作是一种需要、一种乐趣、一种追求。相反,如果师生关系不良,师生彼此缺乏心灵与精神的沟通,教学劳动成为缺乏效果的劳动,进而使教师对自己的职业产生否定态度。尤其是,不良的师生关系很容易使师生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对教师是极为不利的,它使教师无法专注于教学,使教师处于紧张不安和激怒状态,更使教师泛化消极情感,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厌倦和懈怠,而这又会引起学生的不满。于是,教师就处在了“学生”和“工作”这两个痛苦源中。
由此可见,构建良好师生关系的目的(或曰终极目标)不仅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更有利于教师的发展,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师生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更是师生双方互惠作用的结果。通常我们讨论师生关系的建立问题时,总是认为教师有主导权和主动权,似乎教师如何如何做了,师生关系就能够形成。的确,由于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占有不同位置,履行不同职责,加之教师在知识、经验、能力诸方面占有优势,所以在师生关系的建立中教师应当而且必须发挥主导和主动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师生关系的构建是教师的一厢情愿,更不意味着由于师生间的“不平衡”而使教师凌驾于学生之上,并以种种“神圣”的理由心安理得地压制强迫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师生关系的建立,直接依赖于师生间的平等、尊重和合作,依赖于师生间相互的交往和影响,包含着师生心理、语言、态度、认知、情感、技能等诸多作用因素。因此,离开学生的参与,离开学生的作用,师生关系并不能真正建立。也就是说,正是有了学生独特的作用,师生关系才能在人际双向互动中获得平衡发展。如果抛开师生关系内在的结构和蕴意,而把它从形式上置入社会总体人际关系的网络中时,我们就会看到,师生关系又完全可以视为一种代际关系。即使是教师在年龄上与学生相差无几,也应是一种代际关系。因为,教师之所以为师,就在于其“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而且受过专门训练,具有一定社会经验,更担负着传承文化、培育人才的社会责任。
所以,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又可以理解为当今社会与未来社会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教师代表的成人文化与学生特有的次级文化之间的交流关系。我们知道,尊师爱生作为中国教育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是和中国的人文、伦理文化有着深刻的渊源关系的。中国人文伦理文化非常强调人的修养,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更强调人际之间的“伦”和“理”,即名份序列与要求。因而,“尊师”反映了学生对作为长辈的教师应有的态度,更体现了作为晚辈的学生应有的情感。尊师爱生亦即是师生代际关系应有的伦理规范。对于“家庭代际关系”,长辈对晚辈的确有支配和管理权,但同样要有责任感、义务感和亲情来维系。
早在2000多年前,孟子所构想的社会和谐人际关系,首要的是“父子有亲”;“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更是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尤其是现代社会,没有哪种形式的代际关系可以仅靠支配和管理能够奏效,“代沟”问题的解决更多地靠情感交流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对于“师生代际关系”,正确地行使和利用权力优势同责任心、义务感、师生情一样是不可缺少的,甚至在有些时候会显得更重要、更有效。因此,师生关系作为一种代际关系,和一般的代际关系一样有着共同的要求,也有相类似的表现方式。正是基于此,我们才能把社会人际关系与作为特殊社会人际关系的师生关系联系起来,协调起来。受师生关系作为代际关系讨论的启发,我们觉得也有必要把“师生如父子”这一传统观念作一点多余的解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训言,由此演化出了“师生如父子”的观念。现在人们在认识这种观念时,大多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师生如父子”反映了中国人一种朴素的报恩心理;一是认为“师生如父子”是把师生关系框定在父子关系的规范之中,师生之间要象传统的父子之间那样,专横压制和绝对服从。这种看法也常常是人们批评封建时代师生关系的依据。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视角,则会有新的积极的认识:师生如父子,不仅说明了师生关系象父子关系一样,是一种代际关系,它更包含着深层的文化和教育内涵。这便是,在父子代际关系中,人获得生理性生命;在师生代际关系中,人的生理性生命被赋予文化价值,人也就获得了文化生命,而人的本质正是生理性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复合体。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人的生命的成长与发展来说,师生关系与父子关系有着同样的价值。因此,父(母)子关系、师生关系应该是人最值得珍视的两种代际关系。这种理解,也有利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尊师社会风气的形成。
(李瑾瑜,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