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晚上逮野兔子
--陈年趣事
除夕之夜,春晚结束了。不少精彩的镜头,还在我的头脑中久久的回放。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没有春晚的年代,除夕如何过?有些什么好玩的事情?打开记忆的闸门,一件趣事浮现在眼前。
中国有一句歇后语:“三十晚上逮个野兔子—有它过年,没有它也过年”。这句话的本意是巧遇了无足轻重的事情,不要太当回事。歇后语描述的事情本身,几乎没有人去探究。三十晚上真的有人去逮野兔子吗?如果有会是什么场景?说来也不可思议,这种巧合的事情,我还真遇到过。
那是1977年初,又到了年三十。照例,领导都要亲自值班。那时,我已经是一个企业一把手了。我所在的企业是商业企业,那是计划经济年代,很多产品都在春节集中投放市场。所以,春节是一年中最繁忙的季节。平时,各个商店的销售款,每天有专人取回来,集中清点后送银行。这个差事称为“打款”,这个职业称为打款员。到了节日销售款数额很大,晚上放在商店不安全,需要当天取回。晚上,单人骑自行车取钱同样不安全。所以,需要用机动车取回,顺便将商店需要的货物送给他们。当然,今天的人们几乎无法想象,那个年代打款员每天到商店取钱,到银行存钱都是骑自行车。说明治安状况比现在好的多。
1976年,我所在的单位刚刚分配到一辆汽车--北京130。那个年代,这种载重2吨的轻型汽车十分稀缺。此前,我们单位只有后三轮摩托车,载重量只有350公斤,1972年才分配到。1973年,我就有了驾驶本,当然是摩托车本。1976年,新的汽车分配来以后,顺理成章我增驾了汽车本。
话说那个三十晚上,我早早吃了些饭,就和另外两个人开车上路了。其中,一个是我学车的师傅,另外一个人记不清了。走了几个商店,了解了当天门市销售情况,卸下货物,取上销售款继续上路。大约8点多钟,我驾驶着汽车走在两个村子之间的道路上。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汽车大灯将前方的道路照的雪亮。突然,我们几乎同时发现,在马路中央趴着一个东西,定睛一看是个野兔子。师傅立刻吩咐我:冲过去,压它!我稍微调整了一下方向盘,同时脚下加油。车子窜过去,凭直觉我知道,车轮压到了它。随即,我将车停下了来,下车查找。这个倒霉的家伙,已经气绝身亡,被挤在后轮的两个轱辘之间。我们将其取下,仍到车厢中。回到车上,我们几个人一通的乐。都说三十晚上逮个野兔子,这种概率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事情,居然让我们碰到了。
第二天是正月初一,野兔子让食堂的师傅剥了皮后,放了点猪肉做了一个红烧野兔肉。那张兔皮,虽然有些伤痕累累,还是卖给了收购站,得到8角钱现金。用这点钱买了白酒,按照那个年代的价格,大约可以买半斤不错的白酒。我们几个节日值班的人,吃着野兔子肉,喝着白酒,很是高兴。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喝酒,只是象征性的尝了一下。哎!那个年代的人哪,能打这样的牙祭,也是难得的历史记忆。当然,如果用今天的价值准则判断,有些过于残忍。因为,野兔虽然很小,也是野生动物,也应该保护。只是,那个年代人们根本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何况,经济还十分落后,社会生活还处于普遍贫穷之中。肉食严格按照计划供应,不要说根本满足不了需要,甚至还不够解馋用。所以,任何可以使用的肉类,自然是餐桌上的美味。
陈年旧事,往事如烟啊!随手写上几个字,为春节增加点气氛吧!
201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