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读完了雅·哈谢克的《好兵帅克历险记》。
本来,读这本书是为了赚我爸的有奖读书资金。后来,读了才知道,这本书写得很精彩。
此书写的是从一战导火线——塞尔维亚事件开始的,讲述了一名士兵帅克的故事。帅克在一战前服役就被军医诊断为白痴,跟他说裴迪南大公,他能联想到捡狗屎的人。跟他说塞尔维亚事件,他却说买只手枪不管胖的瘦的都能打死二十个。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便讲出一个奇闻轶事出来。他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真诚的脸庞,总是让自己化险为夷。着一股傻劲和才气让我想到了周笔畅的一首歌《傻瓜的天才》。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在对士兵装病不想打仗做出了详细的描写,又装疯子的,又装狂犬病的,还有装肺癌的。甚至还有故意把自己弄伤弄残的,有故意吃毒药的,有找人故意拔腿砸断的,还有皮下注射煤油的。总之大家都在逃兵役。当然,军医院的军医也麻木了,只要是送进去的病人都按装病处理每天洗两次胃,灌两次肠,还用凉水浸湿的被单裹身。这根本不是治病而是致病,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处理装病的。但是帅克的确有风湿病,坐着轮椅来服兵役,以此发扬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但帅克还是被认为成装病而去洗胃灌肠。帅克是忠于他的上级的,只要是上级的命令,他都无条件执行,但为什么帅克越是努力服从命令,结果越是搞砸,是因为这些军官提出的命令就是虚伪荒唐,破绽百出的,所以帅克越是忠实于命令,反动的意味就越重。
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是隶属于奥匈帝国的一个小国,战争一开始,就开始广泛的暴力式征兵,只要不是七八十岁的老头或者还在吃奶的孩子,都被征去了,所以当时奥匈帝国当时的士兵素质相当低。
此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帅克给随军神父当勤务兵时写的随军神父根本不是什么随军神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对他在一次喝醉后发酒疯,他一会儿让帅克扇他两个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一会还说自己是猪,这样的人不光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严明。再如,在第三章列车上有一个少校,总是说士兵的胜利的必备条件是公共厕所,并说自己的士兵每天都上公共厕所,所以是战无不胜的。战士的战斗力与厕所是无关的,一个战士只要勇敢和服从上级命令才是有可能取得胜利的。还有后来的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巴伦每次都把他主子的食物吃掉。
一群满脑子都是吃喝玩乐的士兵,是不会打胜仗的。这也就是一战中同盟国失败的原因。
这本书非常精彩,可惜的是作者在写这本书时,身体应经不好了,本书的第4章是他躺在病床上口述的。但是1923年1月3日,死神让他永远的沉默了,以至于没有把一战后至今最受欢迎的讽刺小说写完。这是一个遗憾也是全世界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