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12年10月28日在北京电视台《天下收藏》节目中,来自河北的中医大夫付常勇作为持宝人登场,展示了一对甜白釉压手杯,被节目中的三位鉴赏家鉴定为现代仿品,主持人王刚挥动瓜棱大锤将其中一只砸毁。
付常勇对该结果不服,认为自己的藏品在节目录制前后经过专业鉴定机构仔细鉴定,结论均为价值不菲的真品,而《天下收藏》不负责任,仅凭三位鉴赏家节目现场短时间远距离目测就将藏品误认为赝品砸毁,遂将北京电视台和主持人王刚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一、只有省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的专家库成员才有资格鉴定电视节目中的文物。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早在2012年7月4日就颁发了《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4号),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专家不仅必须是省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的专家库成员,而且节目中出现的文物需提前由专家审核、对文物的鉴定必须由专家做出。而北京电视台在该期节目中邀请的三位鉴赏家翟健民(香港永宝斋斋主)、王春城(首都博物馆研究馆员)、拉达(外籍,不详)至今都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省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的文物鉴定专家。因此,严格地讲,他们在节目中是没有文物鉴定资格的。另外,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文物还必须由专家提前审核、由专家做出鉴定结论,虽然该期节目播放过程中电视画面打出了“已经过专家提前鉴定”的字幕,但是,节目组没有提供、展示专家提前鉴定的书面文本,电视台是否履行了由专家提前审核、由专家做出鉴定结论的规定义务,仅凭电视画面中的字幕很难服众。如果电视台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程序,则节目中的文物被鉴定为“现代仿品”的结论就不具权威性,甚至是错误的。
二、电视台与付常勇签订的所谓“生死文书”中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节目中,节目组并没有告诉或提示付常勇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文物鉴定专家必须是省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的专家库成员这一规定,而且刻意隐瞒了节目组邀请的三位鉴赏家其实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这一重要事实,也没有出示由符合规定的文物鉴定专家提前鉴定的书面结论文本,这都属于节目组的重大过失。
节目中的“生死文书”,由于在该档节目中长期反复使用,不可能也没有与付常勇进行事先磋商,所以,“生死文书”显然属于格式合同,“生死文书”中免除电视台和相关人员责任的条款依法属于无效条款。
除了电视台存在上述重大过失以外,王刚作为与电视台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外聘节目策划参与者和主持人,在上述三位鉴赏家做出文物是“现代仿品”的结论后,为了配合节目的收视率,持瓜棱锤砸碎文物,具有一定的过失。
在节目中,观众会注意到:王刚在砸文物之前有对持宝人付常勇询问是否退出的情节,因付常勇在鉴定结论未揭晓前信赖三位鉴赏家,无论付常勇自身有无过失,都并不能成为电视台和相关人员免责的理由。
所以综合的讲,北京电视台存在重大过失,而王刚也存在一定过失,依法二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付常勇也存在一定过失,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广电总局的上述文件早在2012年7月24日就已颁发公布,而该档节目是2012年10月28日播出的。付常勇既然要上电视鉴宝节目,就有义务了解该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如果他能及时了解该规定就可能不会受到损害;两外,他在文物上电视前自行委托文物鉴定专家鉴定结论是“古代仿品”,那么当节目组三位鉴赏家可能做出非“古代仿品”的结论前,他应当对此可能的不利结论有所预计,完全可以选择退出,但他当时或许是为了博取金牌的奖品,放弃了使得自己的文物免受损害的机会,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另外,对于付常勇向法庭申请出庭作证的专家证人梁亚力、王治国,只要对方不予认可,专家证人对案件中文物的专业评价或者鉴定意见就不会得到法庭认可,法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鉴定估价资质的机构对案件中的文物进行鉴定估价,并以该鉴定估价结论衡量、认定付常勇的损失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