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教科书中,在许多有关的政府文件中,抑或在一些咨询公司的文案中,谈到定岗定编时,经常可以见到“因事设岗”的提法,都把“因事设岗”当成指导定岗定编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博主以为,“因事设岗”其实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教条。
在定岗定编工作中,一直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因人设岗,二是因事设岗。因人设岗系指以人员安置为目的,为“特殊的人”量身定制岗位。为什么要因人设岗呢,因为企业存在一些“特殊的人”,而各种各样的理由必须让这些“特殊的人”留在企业,必须给这些“特殊的人”开工资,无可奈何。企业反正要给他们开工资,那就为他们特别设置一个岗位,别让他们完全闲着。至于他们究竟岗位履责怎样,工作绩效如何,几乎没人关心。当然,大家都心照不宣,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不舒服,但就是不能去动它,痒也只能忍着。
“因人设岗”作为一个原则,几乎不再有人恪守和坚持了。“因事设岗”呢,也未必是什么“铁律”和“法宝”。因事设岗是相对于因人设岗而言,原意是根据工作/业务/事务的需要而设置岗位。但因事设岗存在一个因什么事设岗和因多少事设岗的问题,绝不是每一项工作/业务/事务就需要设置一个岗位,更不是每一项工作/业务/事务都需设置专职岗位。
譬如,某企业下属运输部门设有“东风车司机、五十铃司机、切诺基司机、8吨水车司机、洒水车司机、垃圾车司机”等司机岗位,某档案馆设有“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等档案管理岗位,每一个档案管理岗位就一个人,属于典型的一事一岗一人。
再如,国有企业都要求按党章的要求设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按《工会法》要求开展工会工作。遵照“因事设岗”律条,我们的企业自上而下设置了大量专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有的企业甚至还设有专职党支部副书记岗位。似乎不设置这些岗位,就是不重视党的领导。其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企业都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企业。企业本来是一个专注于生产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设置如此多的专职党务和工会工作岗位,这大概也是坚持“因事设岗”教条思维惹的祸。
所以说,“因事设岗”绝非定岗定编的科学性原则,它导致的后果就是:一事一岗,大量岗位工作低负荷,岗位体系庞杂,岗位数量虚增,企业人浮于事,冗员日趋严重……
多年的咨询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定岗定编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应该是:
1、基于管理流程的需要
2、基于部门职能的分解
3、岗位工作负荷比较饱满
4、岗位关键职责比较突出
今天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纪念日,在感怀党的丰功伟绩的同时,博主作为一名资深管理咨询顾问,恳切表达一点愿望:一方面,坚决拥护各级地方政府坚定不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另一方面期待党和政府能够准许企业适当减少专职党务、政工、工会、团委等专职管理岗位的设置,直至这些岗位完全兼职化和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