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报晓的母鸡—— 现代版)
先秦之时,公兽称“牡”,母兽称“牝”。
在甲骨文中,有这样一种造字法:
X + 土 = 公 X
X + 匕 = 母 X
参见向熹《简明汉语史》中的论述:
可见,“牡”本来指公牛,而“牝”本来指母牛,后来呢,则成了泛指。
另外,“土”的本义是公兽之阳具(象形),而“匕”的本义是母兽之阴部(象形)。从读音上来看,“牡”上古音是明母幽部,幽部读如“io”,而这里的明母呢,老闷认为其读如“ml”(如同“日”之读如“mleig”),于是,“牡”的上古音可简拟为“mlio”——若“m”脱落,则其音约略合于今东南诸方言中男根的读法。一个旁证是,甲骨文中,常用“牢”与“牝”并用,也即是说,“牢”等于“牡”,那么,“牢”(来母幽部)与“牡”(明母幽部)很可能读音相同。牝,上古音当从“匕”,帮母脂部,可简拟为“bei”,也与今音诸方言中女阴的读法略同。
《周易.坤卦》曰:“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周易.离卦》曰:“离。利贞,亨。畜牝牛。吉。”可见,在《周易》成书之时,“牡”、“牝”二字或许已成泛称——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是,后人书之为“牝”,本字可能为“匕”。
(牡鸡方晨)
《尚书.牧誓》中,武王在指责商纣“惟妇言是用”时引用了一句上古谚语——“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可见,“牡”、“牝”在商末周人之言语中已经是泛称,而且,此二字不但可以指兽类,还可以指禽类之雄、雌。注:雄、雌不见于甲骨,但见于《诗经》及以后的文本。
在《诗经》中,“牝”仅见一处: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鄘风.定之方中》| 指母马。
“牡”在《诗经》中则颇多见,例如:
有瀰济盈,有鷕雉鸣。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 ——《邶风.匏有苦叶》| 指雄野鸡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卫风.硕人》| 指公马。《诗经》中有大量的“四牡”,都是指(四匹)公马,即所谓“驷”也。
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 ——《秦风.驷驖》|指公兽,具体何所指,不明。
於粲洒扫,陈馈八簋。既有肥牡,以速诸舅。宁适不来,微我有咎。 ——《小雅.伐木》|通常认为指公羊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 ——《小雅.信南山》| 通常认为指公牛
回到甲骨文时代,“X + 土”和“X + 匕”是怎样发音的呢?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首先,他们一定不是发“X”,否则公母不分、雌雄莫辨了。其次,会否一字而读如二字呢?比如,“牝”读如“牛匕”或“匕牛”呢?从上面《诗经》中的例子可以看出,《诗经》时代,人们用“牡”和“牝”的时候,习惯于把“X”隐而不言——隐而不言,当然前提是听者知道所指是何禽兽:如果是祭祀,通常“X”是牛;如果是食用,通常“X”是羊;如果是驾驭,通常“X”是马。否则,如果“X”所指为何并不显然,则须读如“土X”或者“匕X”——注意,不是“X土”或“X匕”,上面《周易》和《尚书》中的例子可以作证。其实,早期汉语中名词结构,如由两个名词组成,则先言主要的、范围大的,再言次要的、范围小的(老闷所谓“Nn”次序)。既然说“土”/“匕”的时候常隐含有禽兽的类别,则“土”/“匕”就是主要名词,而起附加说明作用的“X”即是次要名词。
总之,老闷认为,甲骨文时代的“X + 土”和“X +匕”通常只发“土”和“匕”音,而略去“X”音不读。只有当有必要指出“X”是何禽兽的时候,才读如“土X”或“匕X”。
(北至河南信阳,仍有山名“鸡公”)
考察现代汉语诸方言,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常读“公鸡”如“鸡公”、“母鸡”如“鸡母”——这仍是“Nn”次序,只不过,在没有隐含禽兽名称的情况下,人们自然把“X”看作主要的、范围大的名词,而把“公”/“母”看作次要的、范围小的名词。相比之下,普通话之所以说“公鸡”、“母鸡”,乃是把“公”/“母”当形容词看,其次序正是标准的“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