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委托第三人代为参加董事会,应受公司章程约束,公司章程禁止的,委托无效。授权文件的要义在于授权范围,即受托人参加何会议、表决事项范围及具体权限。以下为一则范本,供参考。--厦门V律师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委托人系泉州市**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亿公司”)的董事。因泉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德亿公司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德亿公司拟于2009年8月18日上午九点于该公司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该案的具体应对方案和对策。本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参加此次会议。
基于上述事宜,本委托人委托 *****以本委托人名义参加上述董事会,参与制定对上述案件的应对方案和对策,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本人亦已将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告知受托人。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具体权限如下:
以委托人名义参与具体方案和对策的讨论、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对策,代委托人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
200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