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了@江宁公安在线的科普文章,说的很全面。既然婆婆提到了法医,那么我也就法医专业问题说一说自杀他杀的事儿。(因为不掌握网络热炒事件的具体信息,所以本文以科普为主,不谈实际案件,不妄自分析网络热炒的事件。)
法医们都经常见到一些稀奇古怪、匪夷所思的自杀手段,比如捆绑四肢自杀、用胶带捆绑双手、封口鼻自杀等等。其实也没啥,不过是自杀者去意已决的表现罢了。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自杀现场,是一个沙场,沙场只有死者一个人走进去的足迹,没有破坏、没有伪装痕迹,再无其他痕迹和可疑处,但死者就是捆绑四肢、胶带封口鼻死亡的,仅看手段,怎么看都不像自杀,但仅仅依据现场勘查,其实就可以看出是自杀。
和“鸽子为什么那么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知道我怎么科普,也不可能说服所有人,所以信也好不信也好,权当是打发时间好了。
从我曾经的一篇《自杀碎尸的那些事儿》说服了很多人这一点看,对于死亡方式的判断(自杀、他杀、意外)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警方在日常办案中,最慎重的也是此项工作。因为一旦把自杀判断成他杀,会浪费大量警力;把他杀判断成自杀,总有一天会被算旧账。有些案件的死亡方式判断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度,但也有些案件看似疑难其实很简单--比如我刚才说的沙场的故事。
死亡方式的判断,是要综合侦查调查、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的结果后得出的,即便是很明显的死亡方式,警方都会把这些工作全部做扎实,以防万一情况的发生。侦查会对死者生前的活动轨迹、社会交往进行严密调查,以发现矛盾点或自杀动机,对死者死亡前的一些反常行为等等进行固定;痕迹检验会通过现场勘查判断有无其他人出现在现场,和死者之间有什么交集,死亡的中心现场有没有可疑现象等等。
我既然是法医,那么,我就重点说一说法医在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判断死亡方式的办法。其实每起案件判断的方式都不同,没法面面俱到,今天我就拿缢死来说说。
首先,我们要区分缢死和勒死的区别。缢死,就是用自身重量作用于颈部绳索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勒死则是利用外界作用力作用于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法医到达现场后,会首先判断死者是缢死还是勒死。有个好办法区分,缢死因为作用力是自重,所以图中A点着力,索沟就会深;B点不着力,索沟就会浅或者提空。勒死就不同了,整个颈周受力是均匀的,所以索沟深浅会基本一致。
其次,有人说了,即便你确定是缢死,如何判断是自杀或他杀?教科书上说过,缢死一般见于自杀或意外,罕见他杀。为什么呢?因为想缢死一个活人是很难的。如图A,这样的身高差距是极为罕见的;如图B,这样的做法势必造成死者背部损伤,可以被法医发现。即便是采用了上述两种做法缢死了别人,再伪装自缢的现场,势必在死者颈部形成两条走向不同的索沟,一样会被法医发现端倪。另外,那个被你缢死的大活人,不知道反抗吗?反抗被你制服了,没伤吗?
有人说了,不能把人弄晕了再缢死他?理论上说确实可以,但是别忘记了警方的常规毒物化验。有人说,那打晕!打晕的话,头部会有损伤被发现。
有人说了,我先把人弄死,再伪装一个自缢现场。看过我的书的同学都知道,有个名字叫做“生活反应”。颈部索沟有无生活反应,可以直接判断缢吊行为是在生前进行的,还是在死后进行的。而且,你先把人弄死,总要有个死因吧!你觉得哪种死因不会被法医发现?
有人问:“那一个人能反绑起自己的双手吗?”
我说:“能啊,@江宁公安在线 都找到了教程!”
有人问:“那反绑了双手能上吊吗?”
我说:“能啊,先挂好绳套,再绑好双手,然后把脑袋伸进绳套里就可以。”
有人问:“那他上吊就上吊,为何要绑自己的手?”
我说:“这个死者自己才知道吧?我猜他可能是去意已决,怕自己下意识自救。”
有人问:“那他为什么要自杀?”
我:“。。。。。。。。。。。。。。。。。。。。”
有人说:“看,回答不出来了吧?我就知道是你们警察破不了案,所以说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