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歌,从青春无悔开始。“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转过年轻的脸,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脸。。。。。。”老狼今天穿了西装,打扮了一下,比上次在马条专辑发布会上看的视频里的他,显得精神多了。叶蓓盘起了头发,穿着件白色晚礼服,正面看还显得年轻,侧面就见老了,毕竟是两个快要40岁的人了,但是他们的嗓音一点没变,那一句“开始的开始”刚刚响起,我已经泪盈于眶。
对于我来说,才子高晓松的时代是到2003年老狼那张专辑《晴朗》就结束了。那张专辑里的《麦克》和《月光倾城》都依然是纯粹的校园民谣范,那首《给S》虽然小众了些,但也沿袭了高晓松的经典风格。而从那以后高晓松的作品,我即使知道,也不再欣赏了。所以演唱会开始的那些年轻歌手,比如如此著名的李宇春,冉冉升起的郁可唯,如日中天的萨顶顶,看起来都像来串场的,虽然她们演唱的也都是高晓松的作品,但跟我记忆中那青青校园,一把木吉他,一把清澈稚嫩嗓音演绎的民谣却是风马牛不相及。谭维维那首《如果有来生》还算略靠近民谣风格,但因歌词太粗糙,一点也看不出高晓松深厚的文学功底,所以始终被我认为是高晓松民谣中的次品。
水木年华、郑钧和小柯虽说是高晓松同时代的人,是可以跟他一起怀旧的多年的伙伴,但他们所演绎的《荒冢》、《模范情书》和《给S》,总是没有当年老狼那份年轻、懵懂、柔情似水。《模范情书》本来是我认为在高晓松作品里,词最好的歌之一。“我要你打开你挂在夏日的窗,我要你牵我的手在午后徜徉,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默默地告诉我初恋的忧伤。。。。。。”给郑钧一唱,不知怎么加了点摇滚风格进去,并不是不好听,却不清纯了,不像一个读书的少年风露立中宵,唱歌给女生宿舍3楼某间房的姑娘,而更像个中年人因秋天的枫叶触痛脑海深处的记忆,忽然唱起当年的歌曲来。郑钧曾是何等英俊的一个小伙子啊,今日也只能算个长相尚未失体面的中年人了,他依然如当年演唱《赤裸裸》时那般跳跃着,兴起了脱掉外衣唱歌,但毕竟年华老去,无论容颜还是歌喉,不复当年。
刘欢那首《好风长吟》倒是原汁原味,1996年高晓松那张《青春无悔》中,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首歌了,它实在跟其他所有的校园民谣格格不入,简直不知道算什么风格,或许靠得上民歌?所以今日听起来,依然不喜欢,不过刘欢真算数十年如一日,年轻时不帅,老了不颓,嗓音依然高亢,唱功明显高于他人,对高晓松似乎永不理解,唱的这首歌就像个友情赞助,不知是谁写的,也不知唱给谁听。
从叶蓓上场那一刻,好像这演唱会才真正开始了。高晓松介绍说,认识叶蓓的时候她还是大三的学生,而今日她真的盘起了长发,岁月一去不返,当年的小姑娘今日竟穿着晚礼服这样站在眼前。。。。。。看一看四周的歌迷们,多半也是30几40的年纪,当年的小女孩找到了盘起她长发的人,当年的小男生也已再也不看老照片,18年的光阴弹指一挥,那时跟我们一起听这些歌曲的人们,如今全都不在身边。叶蓓第一首唱的是《B小调午后》,然后是《蒲公英》,说来惭愧,我一直很喜欢这首《蒲公英》,却竟一直不知道是高晓松的作品。第三首自弹自唱了《回声》,“你挥一挥手正是黎明之前的寂静,我终于没能看清你那一瞬间的表情,你挥一挥手正好太阳刺进我眼睛,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最后,在歌迷的齐声要求中,前奏响起,是那首《白衣飘飘的年代》。才唱了不到3句,她就泣不成声,整整一大段都没有发出声音。我不知她此刻想到了什么,是当年第一次遇到高晓松和老狼时的清贫狼狈?还是在她大三的花样年华,那追随在她身后为她写歌,对她一见倾心,视她为仙女的男孩子?谁不曾年轻过?谁不曾有过懵懂羞涩的爱情?谁在谁的心里曾经是仙女,谁又在谁的泪光中离去?
终于,那熟悉的前奏响起,舞台灯光渐亮,站在追光灯下的已经有点发福的中年男人,唱起了今晚每个人都会唱的《同桌的你》。第一段老狼基本没唱,只把话筒对着观众席,全场观众于是就清晰熟练的唱出了第一段歌词,“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以前同事曾给我听过一段录音,是一个西班牙歌手演唱会的现场录音,那歌手从头到尾没有发出一点声音,都是观众们清唱完成了那首歌。今天,五棵松体育馆里同样出现这样的盛况,现场观众无论男女老少,齐声合唱这首十分文艺,并不通俗,但却深藏在很多人内心深处,代表着一切年轻时代美好回忆的民谣歌曲。然后,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再然后,是《流浪歌手的情人》、《爱已成歌》、《麦克》、《月光倾城》《久违的事》。最后,老狼和高晓松一同唱起的,果然是我最喜欢的《恋恋风尘》。高晓松说,今日看来,很多心情已经跟当年写歌的时候不一样了,对很多事的看法,也都不同于当年了,但是有一句话,今时今日,依然是我最想说的“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也许是我真的了解高晓松,也许是到了这个年纪,每个人所想所感都差不多,在今天来听这场演唱会之前,我就把QQ名字改成了“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大概我们都有在无知无觉中错过的人吧,当我们终于有了钱可以买票来听演唱会,当我们终于有了自信可以给对方幸福的时候,当年最在乎的非她不娶的那个人,当年曾一起在阶梯教室听这些校园民谣的那个人,早已失散于红尘。
今天如果不来听这场演唱会,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多么喜爱高晓松,从演出开始的那首《青春无悔》直到最后,我大概只有3首歌没听过,其他所有歌曲,前奏一响就知道是哪首歌,且歌词倒背如流,根本不用看大屏幕提词板,就可以一字不落唱出来。除了许巍,大概也只有对高晓松的作品能够如此了解并喜欢了吧。后面一排的一位女士,看年纪该跟我差不多,从老狼唱起《流浪歌手的情人》,就哭得泣不成声,直至结束。“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这句歌词在当年,是多么的有杀伤力,哪个男生如果能对自己心爱的女孩说出这句话,相信在远不如现在功利的18年前的象牙塔里,他所钟情的女孩子真的会跟着他去流浪。“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我再也想不出比这样的歌词更能形容我心中的大学生活的文字,所以这么喜欢高晓松,他早已写尽了我对大学所有的怀念和留恋,再怎么写,也写不了他这么好了。
整场演唱会历时仅2个小时,老狼总共唱了9首歌。对于我来说,高晓松作品演唱会,本就应该是老狼的演唱会。他那略带沙哑的,毫无匠心的,温柔真诚的嗓音,把高晓松的作品演绎到极致,我所有的对于中国校园民谣的回忆,总是从老狼开始,其他还有一些沈庆、郁冬,后期有一点小柯,但如果没有老狼,就没有那个民谣的时代。据说现在的大学生都不弹吉他唱歌了,拿一把木吉他自弹自唱在今天的大学校园里变成了一件很老土的事情。而从我读中学时起,梦中的白马王子,总是在开满鲜花的树下,弹吉他唱歌给我听。一场演唱会,勾起了多少青春记忆,对于大学时光的留恋,以前也写过不止一篇博客了。近来感觉自己不似以前的敏感脆弱,对于往事的留恋和怀念,也似乎渐渐变淡了。或许,伴随我20年,迟迟舍不得离去的少年情怀,终于要过去了。我也将像大多数平凡人一样,会成熟,拥有一颗刚强的心,不再多愁善感,伤春悲秋,要变得快乐阳光起来了。让我,再回头看一看自己的青春岁月,看一看当年那么重要的他们和她们,重温一下最美丽的青春懵懂。然后,带着日渐多起来的白发,带着历经沧海桑田的心,走入自己生命中新的纪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