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篇 息妫和楚文王是相亲相爱《列女传》所言情况则是误解错释讹传
堵敖与楚成王何兄弟相残 “宗法制”导致哥哥是为庶子僭越嫡子
楚文王满怀喜悦带着被掳掠的息妫以及息国财宝,回到楚国都城郢。息妫被送进富丽堂皇的王宫。随后,宫女们捧着华丽的礼服、冠戴、佩饰,来到息妫面前跪下,说:王决定“纳”您为妻子,这是王赐给您的礼服、冠戴、佩饰,这里就是您的寝宫,王希望您能够喜爱和接受。息妫此时明白,楚文王完全是因为强烈喜爱自己,为了得以霸占自己,才杀死夫君息侯,灭亡了息国,不免对于息侯被杀死,感觉一丝凄苦。然而息妫知晓,现在除了自杀为息侯殉情,就只能接受楚文王赐的礼服、冠戴、佩饰,从而成为他挚爱的妻子。息妫还清楚,许多宫女日日夜夜守护着自己,就是自己想死,也已经是不可能,无奈下命贴身侍女接受下礼服、冠戴、佩饰。随即息妫就被宫女们拥簇香汤沐浴,穿戴好楚王馈赠的豪华礼服及冠戴佩饰,容光焕发,娇艳妖娆,成为楚文王后宫里没有人能够媲美的尊贵“夫人”。楚文王闻报息妫顺从接受下自己赠赐的“礼品”,喜悦万分,立即传命:王“纳”息妫。随后楚文王来到息妫宫里,亲自携着息妫的手引领拜见王后与各位妻子,之后进入祖庙祭拜先祖“神灵”。然后楚文王携着息妫的手到朝廷,并坐接受群臣恭贺。
恭贺结束,楚文王再次携着息妫的手进入她的寝宫,于是搂着息妫,仔仔细细地瞧着她,越看越觉得美艳绝伦,越看越觉得称心如意。看到楚文王沉迷痴情的样子,息妫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说:我现在已经是属于您了,您何必还要这样紧紧盯着我看?楚文王说:我第一眼看见你时,就发现你美轮美奂,深深爱慕不已。只是当时忙于事务,没有能够仔仔细细地看看你,现在终于可以尽情尽意尽兴地欣赏你的美艳,你的美艳实在令我震惊。接着兴高采烈地滔滔不绝赞美着……。息妫虽然知晓自己生长得很美,但是受到男人当面这样极力地夸奖赞美,却还是头一次,不知不觉心里充满着喜悦、自豪、得意、娇傲,渐渐地渐渐地激情盎然,热血沸腾,爱欲之火热烈燃烧。同时,楚文王自己也是越赞美越兴奋,满腔情欲,如火如荼,于是双双沉浸入狂烈的情爱之中。此后,楚文王对息妫是宠爱有加,每每多是到她的宫中寝宿,第2年,即楚文王7年,鲁庄公11年,公元前683年,息妫就为楚文王生下儿子熊囏,即堵敖。在当时,女人为丈夫生下儿子,尤其是生了王子,可是功莫大焉。很可能此前楚文王的妻子们尚且没有生下儿子,故而息妫因生下儿子功绩,和受到楚文王最最宠爱,被升格成为嫡妻,即“王后”。2年后,即楚文王9年,鲁庄公13年,公元前681年,息妫又为楚文王生下儿子熊恽。
息妫被升格成为“王后”,就是“王”一人之下,身份地位是为全国第二者,执掌后宫内务。楚文王的亲身体会是,凡是受到自己宠爱的妻或妾,她们都是会不断地向自己提出各种的欲望与要求,非得要自己为她们办到办好,如果没有满足她们,她们就会和自己撒娇、赌气、故意闹别扭。然而息妫现在是自己的最最宠爱,却是从来没有向自己提出过什么欲望和要求,因而心中不觉感到有些纳闷。公元前680年某日,楚文王就此疑问询问息妫。息妫则是回答说:“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这段话被解释为息妫说:我一个女人,侍候着两个丈夫,纵然我不能够去死,又能说什么呢?这种释说实际上是极大的谬误,其中的“事”,不是侍奉,不是同时侍奉着二个丈夫,而是指“房事”。历史的真实面貌原本是息妫讲:我只是一个已婚的妇女,在成为你的妻子之前,曾经被两个男人“肏”过。其中一个是息侯,另一个就是强行奸淫她的蔡哀侯。
需要强调说明,纵,是纟与从(即従)的合字,《汉语大字典》“从”字解释说:“(一)cong1、随行;跟从。2、追逐。3、随着;接着。4、随从者。5、率;带领。6、牵。7、听从;依顺。11、为;从事。14、次;副。15、从属的;次要的。(二)zong通‘纵’3、纵,放纵。4、连词。纵然。”通过甲骨文和金文“従”字的象形(见附图二十四),可以知道其中的“彳”,是表达为路径;两个人及下面的足印象形,是表达一个人行走在路上,另一个人则是跟随行走,即“従”字的原始原本涵义。与纟合成为“纵”字,乃是指为:驭车者使用缰绳掌控着马的前进、奔驰、缓行、停止、转向,等等。就是在被控制、操纵之下,服从于主人的意愿而前进、奔驰、缓行、停止、转向,等等,即“纵”字原始涵义。
值得一提的是,《礼记·郊特牲》里记载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即是所谓“女子三从”,是我国上古从“父系制”社会开始形成产生出来的思想观念。不过原本只是说,女子未婚时,是跟随父亲兄弟,受父亲、兄弟们的保护与抚养;婚后,则是跟随丈夫,受丈夫的保护与生养;丈夫亡故后,则是跟随儿子,受儿子的保护与赡养。然而儒家学派却是篡改了上古先民们这种“三从”的原始原本涵义,说成为:女子未嫁,必须绝对听命服从于父亲兄弟;婚后,必须绝对听命服从于丈夫;夫死之后,必须绝对听命服从于儿子。在“性爱”上,女人只能被动接受男人的“性爱”;必须让男人得到满足满意;必须接受男人任情恣意的蹂躏,逆来顺受;不能够拥有自己自主的情爱与情欲要求;女人不仅无权自由自主选择和嫁与丈夫;只能听从于父兄之“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能被一个男人“性爱”;即使是遭受强暴,也必须以自杀,来消除自己身体的“不贞洁”;就是儒家学术中荒唐谬讹的所谓“三从四德”,亦被称为“夫权”。
所以,记述息妫所说话里的“纵”字,其涵义原本不是连词词义的“纵然”,而应该是为息妫对楚文王讲:是你把我掳掠到了都城郢,强勉要我接受你赐给的“礼物”,作你的妻子,我于是顺从了你,没有为息侯殉情而死。然而我成为你妻子时,是曾经被两个男人“肏”过的妇女。“其”,即是指生有了熊囏,被升封成为王后。“又”,则是指后来又生了熊恽。言下之意就是我不是童真处女,却成为了身份地位最高贵的“王后”,获得到你的多多“性爱”,从而生下两个儿子。对此,我已经是感受到非常地满足满意,还能再有什么欲求,向你提出呢?!听了息妫的这些真诚肺腑之言,楚文王自然是十分感动。
所谓“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被解释为:楚文王是以由于蔡侯的缘故,灭亡了息国。为了博得息妫的喜悦,楚文王又攻打蔡国。秋季7月,楚国军队攻进蔡国都城。这种解说显然是错误,理由很简单,蔡哀侯只是向楚文王表述了息妫是怎样怎样地美艳,并没有要楚文王灭亡息国霸占息妫,是楚文王自己因为喜爱息妫,为了霸占息妫而杀死息侯,灭亡息国,楚文王怎么能够将是自己灭亡息国责任,推诿成为蔡哀侯的罪过呢?岂不成为是打自己的脸?对于灭亡息国,楚文王只能够是感谢蔡哀侯,致使自己获知并且掳获和享乐美艳绝伦的息妫。然而《左传》里此说,决不是左丘明的凭空臆造,他是以《鲁春秋》里的记载,引说此事件,因为鲁国与楚国之间有着外交交往,正是在稍后的使者“聘问”中,楚国向鲁国讲述了楚文王讨伐蔡国的事件,以及楚文王与息妫之间这次对话,被记录记载于《鲁春秋》里面。所以说,应该是《左传》流传过程中,这段话产生一点误错,“滅(即灭)”,是“淫”之误讹;“息”后面的“遂”字,是“妫”字残缺补错。也就是楚文王以息妫是楚国王后,蔡哀侯曾经奸淫了她,即息妫讲的“事二夫”之事由,讨伐蔡国。这样才是符合常规常理,成为楚文王得以名正言顺讨伐蔡国的口实与外交辞令。
《史记·管蔡世家》里说,蔡哀侯十一年,因为不敬息妫之事情,楚文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此说存在误错。《左传·庄公十年》记载公元前684年,楚文王俘虏蔡哀侯,带回楚国。紧随其后楚文王就灭亡息国,掳得息妫“纳”为妻子,楚文王应该是感谢蔡哀侯,将蔡哀侯释放回蔡国。如果蔡哀侯被囚禁在楚国9年,必然不会再产生出《左传·庄公十四年》的楚文王“伐蔡”,与“入蔡”事件。应该是司马迁整理蔡国史料时,误以为此事件即是《左传·庄公十年》的事情,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里,将蔡哀侯十一年对应于鲁庄公十年。
历史真相则是:上述谈话勾起楚文王回想到,4年前蔡哀侯讲述息妫肌体是怎样地美艳娇嫩绝伦之时,还说过他小君蔡妫,也是美丽得无人能比,之后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楚文王脑海。本来楚文王获得息妫后,是心满意足,当时盛行“媵嫁”,国君不论有多少妻子,多会是姐妹双双或者姑姪二人媵嫁,所以,同时享得与姐妹二人或者姑姪二人的“性爱”,成为君主们的习俗和喜好,因而楚文王每当从息妫身上尽情欢乐后,总会联想到要是她姐姐也在身边,该是有多么地惬意美韵?于是想要占有蔡妫的欲望,油然产生出来。
《礼记·内则》里记载:“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可知息妫出嫁息侯时,是20岁,之后回娘家省亲,返归息国途中遭到蔡哀侯奸淫,九月,蔡哀侯被楚文王俘虏,紧随着十月或十一月,楚文王就灭亡息国,“纳”息妫为妻子,这几件事情都是发生在公元前684年。到公元前680年,息妫只有24岁,姐姐蔡妫应该是30岁有许,理由是蔡妫20岁出嫁时,息妫应该还比较小,如果她当时已经有17岁上下,就会是随同姐姐媵嫁到蔡国。不过楚文王要想占有蔡妫,总得找一个借口理由,所谓“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明显说不通顺。蔡哀侯只是向楚文王说了息妫如何艳丽娇嫩绝伦,是楚文王自己灭亡息国,怎么能够说是因为蔡哀侯致使灭亡息国,而讨伐他呢?所以说,原本应该是“以蔡侯淫息妫,伐蔡”,是《左传》传抄过程中,因文字残缺致使误讹。楚文王只是假借蔡哀侯4年前强奸息妫为“口实”,为了占有蔡妫而已。
先秦文字涵义里,征伐军队没有遭受强烈抵抗,轻松占领敌方城池,称为“入”;通过激烈战斗而占领敌方城池,称为“克”;遭到敌方旷日持久顽强抵抗,致敌方伤亡惨重最终失败,进而彻底毁坏敌方城池,称为“陷”。据此可以说明,楚国大军包围蔡国都城后,蔡哀侯会派遣使者询问楚王:何以侵略我国?答复是:4年前蔡哀侯强暴淫乐息妫,楚王为王后报仇除恨。蔡哀侯知道,抵抗必然是城毁国亡,如果接受处罚,此小“过”不至于被亡国。于是再派使者说于楚王,楚文王应允,蔡国不再抵抗,楚文王率领军队进入蔡国都城,就是所谓“伐蔡。秋七月,楚入蔡”的历史真相。楚文王看见蔡妫果然美艳与息妫不相上下,心里充满热爱,蔡国一切如常规,将蔡哀侯与蔡妫,带回楚国。
蔡哀侯到楚国后,被软禁在风景优雅的馆舍,一直生活9年而亡故。就是司马迁所见到楚文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的历史真相。蔡哀侯被软禁在楚国时期,按照“礼法”,他大子肸成为“监国”,只是到蔡哀侯亡故时,才得以继承成为国君。所以说《史记·管蔡世家》里,“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是误错。肸乃是蔡哀侯生前策立的大子,在蔡哀侯亡故后,正常继承成为国君,而不是“蔡人立其子”。
再说蔡妫原先以为到楚国,是陪同夫君一起过着被软禁生活。不想却是进入王宫,与胞妹息妫相见。分别几年,见妹妹成为最得楚王宠爱的王后,寝宫极其豪华富丽,自然为她高兴喜欢。不过谈及到自己将要陪同蔡哀侯过被软禁生活,不免二人都有些难过,息妫于是安慰姐姐,会劝说楚王让他们早日回归。楚文王处理完事务后,来到息国寝宫,与蔡妫一见面,便热情洋溢激烈赞美,随即设丰盛家宴,与息妫一道陪同餐饮。见楚文王高兴盛情,蔡妫说:妾夫君冒犯王后,还望楚王宽宥。楚文王说,蔡侯有罪,当受罚。你无干,你是我们上宾。蔡妫说:楚王欲让我于何时,去陪同夫君被囚禁?楚文王说:姨姐美艳非常,蔡侯竟然还要强暴淫乐你的妹妹,如此卑劣之人,你何必要去陪伴他?息妫于是说:夫君是否让我姐姐即可回往蔡国?楚文王说:姨姐一人回蔡国,寡欢少乐,有什么意义。息妫说:夫君之意,我姐姐该怎样?楚文王说:我这次之所以请得姨姐来,一是使你们姐妹团聚,二则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一个人也会有点寂寞,不如姨姐留下,你们相随相伴,王后所有的华彩服饰,再为姨姐同样制做一份,你们共同享受着荣华富贵,岂不是最美好?正是当时“媵嫁”与“掠夺婚”意识观念的影响,息妫便说:这样确实很好,姐姐你就留下来吧。蔡妫亦说,罪臣之妾,怎敢不遵从“王命”。如是,楚文王天经地义地将蔡妫“纳”为妻子。
《史记·楚世家》里记载:楚文王在位十三年,亡故。哥哥熊囏当时约8岁,继承王位,被称堵敖。弟弟恽约6岁。堵敖5年,即公元前672年,堵敖欲杀弟弟恽,恽逃亡到随国,在随国国君帮助下,袭击弑堵敖,熊恽继承王位,是为楚成王。当时堵敖约13岁,恽也仅是约11岁,两个都只是完全不懂事的孩子,他们之间能够产生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以致堵敖要杀死同胞的弟弟?至今谁也不曾想到过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究竟是为怎样的历史真相?据《吕氏春秋·仲冬览·当务》里说:“纣之同母,三人。其长,曰微子启;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纣也,甚少矣。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仲衍也,尚为妾(应是妻)。已而为妻(应是嫡妻王后),而生纣。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应是后)之子,而不可置之妾(应是妻)之子。’纣,故,为后。”即“嫡”、“庶”之间继承的宗法关系。
正是因为当时存在有着这种严格的“嫡”、“庶”宗法关系,在有“嫡子”的前提下,庶子没有“继承权”。同样,息妫生堵敖的时候,她只是被“纳”的妻子身份,堵敖也只能是为“庶子”。之后息妫升封成为嫡妻王后,所生的熊恽,则是为“嫡子”。故而堵敖虽然身为哥哥,在楚文王死时,是以哥哥的名誉被立继承了王位,实质上却是“庶子”僭越了弟弟熊恽的“嫡子”继承权。尽管他们兄弟二个是孩子,当时都不会知晓懂得这种身份地位的“继承权”关系,在宗法礼制下具有何等的重要意义,可是堵敖的“太傅”或“少傅”,是很清楚明白这个“道理”。出于忠于“主子”,堵敖的太傅或少傅会建议他,现在利用已经具有的至高无上王权,立即杀死熊恽,否则熊恽成年之后,就会以自己是“嫡子”的身份,要堵敖让出王位归还给自己,到那时,堵敖身为“庶子”,就必须将王位让给弟弟熊恽。当“太傅”或“少傅”详详细细向堵敖讲说明白,这一“宗主”礼法关系的原原委委之后,不懂世事的堵敖自然会说:那就把熊恽杀了吧。于是跟随在堵敖身边的史官记录下来,就成为是至高无上的“王命”。
“王命”是由执掌政务的令尹子元直接办理。子元是楚文王的胞弟,堵敖和熊恽的至亲叔叔,见了这样的“王命”,自然会是吓了一大跳,明知是小孩子不懂世事,被人蛊惑指使所为,但毕竟是至高无上的“王命”,既不得不执行,又不能执行。于是急急忙忙入后宫,请示他们的生母先王后息妫。息妫闻悉后,也被吓坏,但是却没有办法,因为“王命”至高无上,即使息妫是先王后,是堵敖生身母亲,她也必须是恪守遵从于至高无上的“王命”。“王命”可是不能更改,也不能不遵照执行,任何人违抗“王命”,都是死罪,包括王后也不能例外。息妫与子元仔细商量后,也找不出其他更好办法,于是决定子元对于“王命”延缓执行,息妫立即叫熊恽的“太傅”和“少傅”,保护熊恽即刻迅速逃奔到随国去。得知他们已经逃跑走远后,子元才派人去捕杀熊恽,然后以熊恽已经在逃,结束此案。随国是楚国的友好国家,会是竭力保护好熊恽,并且只有逃到楚国以外的国家,这一“王命”才可以得不到执行。熊恽如果是在楚国统治下的任何地方,“王命”都是必须被执行,熊恽必须被杀死。息妫和子元以为,这样就可以平安无事,等到他们都长大成年以后,能够明白世事道理,同胞兄弟之间孩童时期的这场小小误会,也就会自然化解掉。
然而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随国国君知晓这一情况后,堵敖作为“庶子”身份,要诛杀“嫡子”,这可是违反宗法礼制的“叛逆”大罪。于是熊恽“太傅”与“少傅”,请求随国国君帮助熊恽获得到王位。可是随国军事实力比楚国差得太多,武力进攻楚国,自然是不可能。随国国君就派出一支武士,潜伏入楚国都城,秘密打探堵敖何时出离“王宫”,而后则乘机袭击刺杀死堵敖。这样,熊恽也就名正言顺地继承成为“王”。堵敖虽然已经继承为“王”,可是死时年仅13岁,属于夭折,又是庶子僭越嫡子继承“王”,没有能够被加“谥号”。熊恽死后,“谥号”为成,就是楚成王。
上述情况,就是13岁的堵敖,之所以“欲杀其弟熊恽”;和11岁的熊恽“奔随。与随,袭弑堵敖。代立”,的缘由所在。而且确证息妫先前是妻子身份,生堵敖之后,才升封为“王后”之历史事实。还反映出息妫与楚文王是相亲相爱,非是所谓“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