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提交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校党支部和团工委的批复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由15人组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大会全体会议进行等额选举;
二、出席大会全体会议的团代会正式代表有权选举共青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不赞成的画“×”号,弃权的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其姓名。另选他人的,必须同时否决(不赞成)相应数量的候选人。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票上盖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如填写错误需要更换选票,向大会工作人员示意。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分别在共青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八、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九、候选人当选得票应当超过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从余下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得票多数当选。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共青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
筹备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