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难题一偏坡(五)
作者 黄大陆
十六、阴干有刃无刃正反两说
《渊海子平》第66页“论羊刃”一章云:甲生人,羊刃在卯,酉飞刃;乙生人,羊刃在辰,戌飞刃;丙生人,羊刃在午,子飞刃;丁生人,羊壬在未,丑飞刃……癸生人,羊刃在丑,未飞刃。这里阴阳干都有羊刃。可是,再翻到该书第170页“论羊刃”一章却又赫然写着:“何为羊刃?甲丙戊庚壬五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阴无刃,故名阳刃。”这里前后明显矛盾,前者阴干均有刃,后者阴干却无刃,二者均出于子平第一经典,这令我们不知所从。
《三命通汇·论羊刃》云:“卯者,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者,乙之正位,为阴木之极;午者,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者,丁之正位,为阴火之极……丑者,癸之正位,为阴水之极。当其极处,其气刚烈暴戾不和,所以禄前一位为阳刃,对冲为飞刃。”这里是确认阴干有刃的。此外,一般的江湖命师也均承袭此说。
《神峰通考·阳刃格》则云:“六阳日干谓之阳刃,理也。六阴日干不谓之刃。”这里却是否定阴干有刃的。《子平真诠·论阳刃》也说阳刃“唯五阳有之,故为阳刃”。
更有不同说法的是,韦千里之《千里命稿》云:“故乙禄在卯,而刃在寅。丁己禄在午,而刃在己。辛禄在酉,而刃在申。癸禄在子,而刃在亥,亦无一非帝旺耳。欲以阴干之刃,辰戌丑未,夫辰戌丑未为墓地,非旺地,岂塨作刃,其不可信也,明矣。”韦氏承认阴干有刃,但非《渊海子平》和《神峰通考》所说的辰戌丑未之位,而是寅申巳亥之位。邵伟华之《四柱预测学》也承袭此说。然而,《渊海子平·论十干禄》一文明确指出:“甲禄在寅,乙禄在卯,丙戊禄在巳,丁己禄在午……”显见阴干如果有刃的话,也一定不在寅申巳亥位。
哪到底有没有阴刃呢?从子平经典中我们找不到权威性的答案。正确的结论只有靠我们自己从实践中寻取了。
俞大猷命:癸亥 己未 己酉 壬申。亥未合杀,以日支食神制杀,格成杀邀食制。一般来说,食神为温和之神,以食制杀就是以柔克刚,命主不会是个成天打打杀杀的一员猛将。然而,命主天生神勇,性格刚强,一生嗜武成痴,枪棍之技独步天下。32岁乙未年中武进士。后由武备、参将、兵总官一直升到直隶总督,成了一代抗倭名将。连少林寺的看家棍法都是由他传授给僧人的。其八字中有什么信息使他如此好勇斗狠呢?恐怕除了月令透出己土阴刃,便没有其他因素了。
林希元命:辛丑 戊戌 辛丑 戊子。月令印星两透,格为印赖官生。南方云适得其所,命主先后官任大理寺评事、大理寺正、河洲判官、南北大理寺丞等武职多年。为何这个印多印旺之命不是个文官呢?唯一的原因只能是月令透出了辛金阴刃所致。
吴桂芳命:辛巳 戊戌 辛亥 辛卯。一片官印财星,也是文贵之象。然而命主却担任过刑部主事、漕运总督、兵部侍郎、两广军务提督等武职,为什么呢?原因也只能是月令透出了辛金阴刃所致。
某男命:甲子 戊辰 乙未 辛巳。月令财劫齐透,格论用财喜杀。但乙辛冲,杀难制劫,劫刃之心性便充分显示了出来。故命主从小脾气暴烈,偏争好杀,喜欢以拳头说话。午运16岁庚辰年,辰土阴刃临太岁,子辰合,庚金从年柱切入命局,结果引起甲庚冲,激怒劫刃夺财,命主与人争财先杀一人,旋又入室抢劫杀四人,随后又杀同伙一伙,共杀六人,被判处重刑。此命如果不论阴刃,就看不出命主会如此凶残好杀。
实例证明:阳干有刃,阴干也有刃,而且阴干之刃在辰戌丑未之位,而不在寅申巳亥之位。只是要注意,辰戌丑未为杂气,所透不一,在不透阴刃的情况下,则不太显示阴刃的特性。譬如王渔洋命:甲戌甲戌 辛亥 己亥。天干不透阴刃,命主便没有阳刃所显示的特征,戌土透己印则显示其作为印星的特征了。故命主官任礼部主事、户部郎中、侍读学士等文职,而且文成一代盟主,诗成一代宗匠。晚年辛巳运透出阴刃,命主于70岁甲申年出任刑部尚书之武职。
十七、官杀混杂之合来合去两说
《三命通汇·官杀去留杂论》云:“合杀有二义,有合来合去,合来是去官留杀,合去是去杀留官。假令六甲生人,透辛正官,又透庚七杀,是官杀交差。柱中却又乙木合庚七杀,有丁火克辛官星,此是去官留杀。假令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杀,是官杀交差,柱中确有庚克甲正官,来合乙七杀,是去官留杀。上是阳刃合杀,此时伤官合杀。又如甲以辛酉为官,庚申为杀,若甲申日以申为杀,又有酉为官……却又午丁字伤克,去官留杀……又如六庚生人,柱透丙杀,又透丁官,是官杀交差。若柱有壬克丙,又来合丁,是去杀留官。赋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盖合官星是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贵。合杀是柱中闲神与七杀合,所以合官忘贵,合杀忘贱。若日主干支与官杀合,则为合官为贵,合杀为贱。”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八字出现官杀混杂时,有四样东西可以克合官杀,一是阳刃合杀,二是食神合官,三是伤官克官,四是日柱合官杀。结果分别是:阳刃合杀则为合去七杀,留下官星。食神合官则为合来官星,克制七杀。伤官克官则为去官留杀。日柱合官则为合来官星,以贵论;合来七杀则以贱论。
《子平真诠·论十干合而不合》云:“有合而无伤于合者,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清;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杀,而杀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这里的意思却是,合官也好,合杀也罢,合来合去的结果都要以成格败格而言。合杀不一定就贵,合官不一定就贱,若是合去官星留下七杀,能使格正局清,则仍然不失为贵格。但若合去七杀,留下官星而不成格,则仍然不以贵论。
笔者认为,《子平真诠》的说法是可以采信的。因为子平论五行生克和十神纯杂都是围绕格局而言的,无论合官合杀,合来合去,只要是有益于格局之合便论吉,无益于格局之合便论凶。即如食神合官,就不一定是合来官星而论吉,要看食神的强弱,食神强则合去官星,食神弱则合来官星,不可一概而论。至于是去杀留官,还是去官留杀,则一要看八字的意向,二要看官杀是否与月令成格,要先论月令之格,这才是看如何去留官杀的唯一正确途径。
倪元璐命:癸巳 己丑 丙申 壬辰。年时官杀齐透,月令也透伤官,伤去官星,留下七杀,格成杀邀食制。西方财运中,杀旺格高,命主于30岁壬戌年中进士后,累官至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刘顺征命“庚戌 乙酉 戊寅 甲寅。月时官杀齐透,乙庚合,这里是合来官星为贵吗?不是。因为官无印化,不成格局,坏格之物,则宜清除。故而这里是合去官星,留下七杀,格成食伤制杀。故命主在水木杀旺之地,官至刑部郎中。
唐顺之命:丁卯 辛亥 乙未 庚辰。官杀齐透,乙木合去官星,留下七杀,以丁火食神制之,并以亥水印星化之,大运逆行,杀到旺地,命主贵为右佥都御史。命主的贵气,不是日元合官合来的,而是日元合去官星清格,使月令的杀印格和制杀格更加清纯而获得的。
某男甲:丙午 辛卯 甲子 庚午。官杀齐透,丙火食神有重根,合去官星,留下七杀,为武贵之命。命主警校毕业后,在某市公安局刑侦科任职。甲午云庚辰年官升副局长。38岁乙酉年杀星扎根,冲击阳刃,命主突然病逝。
男命乙:癸巳 丁巳 丁亥 壬寅。官杀齐透,日元合官,是合来官星吗?不是。如果合来官星,以官印格论,那么命主就会步入仕途,大小有个官做。可是,现实中的命主只读过三年书,之后便开车搞运输为生。木运中收获甚微,生计艰难。癸丑运杀到旺地,命主得风转帆,财喜频增。为什么官印格走官旺之运命主没有从政为官呢?因为取格要先以月令为主。八字月令透劫,年干有杀,就得先论月劫用杀格。早运乙卯甲寅,泄杀生劫,以杀印格论,惜其印太重而杀太轻,几近破格,故命主学业不遂,名利两难。癸丑后杀星得力,劫刃被制则财运好转。壬子运,官来混杀,大损格局,命主之子游手好闲,惹是生非,因抢劫坐牢破大财,并离婚。这都是壬水官星损格所带来的坏处,怎么能说日元合来官星为贵呢?
男命丙:壬寅 戊申 丁亥 癸卯。官杀齐透,戊癸合,是去杀留官。壬官生坐下寅印,但寅印却受到月令申金的冲克,破了官印格。故命出身贫困,学业无成,为普通农民。庚戌运财星克合印星,贪财坏印,命主因抢劫被判刑几年。辛亥运不能救格,仍然贫困如常。壬子运逢庚辰、辛巳、壬午、癸未几年,每年都犯官非到拘留所度假般的待上几日。
男命丁:己酉 庚午 辛未 己丑。月令为杀,午未合,是日主合来七杀,此命就很差吗?不是。命主是身家十几亿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日柱合杀不贱反富呢?因为命局印星两透,则午未合土,印星多也。走丁卯丙寅运,财官转旺,所以一发轰天。
王杲命:庚子 戊子 丁丑 辛亥。杀星当令,且三会杀局,好在天干透伤而不透杀,日支丑土则仍然能牵制七杀,格成杀邀食制。故命主在东方木运食伤死绝之地屡试不第。壬辰运渐渐得以升迁。癸巳运食伤得地,官至户部尚书、太子少保。日柱合杀又有什么不好呢?
十八、干支一体正反两说
《子平真诠·论正官》云:“混杀贵乎取清,如……李参政命:庚寅 乙酉 甲子 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杀留官,是杂杀而取清也。”
此文认为,庚是庚,酉是酉,干与支是各自独立作用的,不能将干支合为一体论。
但是,《子平真诠·论十干十二支》却云:“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意即干支为一体的阴阳表里,干为阳,支为阴,甲乙是寅卯的表,寅卯是甲乙的里,寅卯是甲乙的根茎,甲乙是寅卯的树干,干能荫支,支能培干,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府,县官之在县。既然干支为一体,为何又将同样五行的干支分开而论,说庚是庚,酉是酉,杀是杀,官是官呢?难道酉金不是庚金的根吗?庚金不是酉金的代表物吗?这就有点自相矛盾了。
《神峰通考·附官杀去留杂格》则明确指出:“杀在干,官在支,是谓露杀藏官,乃以杀言;官在干,杀在支,是谓露官藏杀,只以官论。”这里就是将干支作为一体而论的,杀在干,官在支,或杀在支,官在干,均不以官杀混杂论。在《神峰通考》看来,李参政命:庚寅乙酉 甲子 戊辰。天干透杀就是七杀格。天干为以劫合杀格,地支为杀印相生格。不存在官杀混杂的问题。
我们不妨整几个实例,再行论证论证《神峰通考》之说是否正确。
余复命:壬申 癸丑 乙酉 甲申。年时为申官,月日为辛杀,但命主于38岁庚戌年透出官星时高中状元。官至秘书郎。
刘利命:戊子 辛酉 甲申 壬申。年官而日时为杀,喜印天干,格成官印相生。命主官至云南转运使。
刘芗荪命:壬申 癸丑 乙丑 辛巳。年申为官,时透辛杀,命主于南方运中贵为上海市长。
黎玉田命:甲申 癸酉 乙亥 辛巳。年申为官,月酉为杀,时透辛杀,以杀论。月干日支有印化,格成杀印相生。命主于北方印运中官至辽东巡抚、四川节度使。
从以上四命可见,《神峰通考》之露杀藏官、露官藏杀说是正确的。若将干支分论,则官杀混杂,此四命皆无贵可言。
陈履安命:丁丑 丙午 庚辰 乙酉。年官月杀,均有印化,格成杀印相生。命主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后,走上仕途,官任台湾国府经济部长、国防部长、监察院长。
王伯群命:乙酉 甲申 甲子 乙亥。年酉为官,月申为杀,均不透干。若以官杀混杂论,则命主无贵气也。可是命主学业有成,仕途得意,官至交通部长。可见,《神峰通考》之“官杀相连只论杀”的说法也是可以采信的。
十九、身弱遇偏印之吉凶两说
《渊海子平·论印绶》云:“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各有生气,以阳见阴,以阴见阳,谓之正印;阴见阴,阳见阳,谓之配印。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这里将正偏印一概而论,均为生身之物,喜官生印,忌财坏印。此书虽然也有“论倒食”一文,但其说法是:“夫倒食者,冲财神之谓也。一名吞啖杀。用财神大忌见之,用食神也忌见之。”意即倒食是一种神煞,只有财格和食神格才忌见之。因为用财喜食,枭神夺了食神,使其不能生财。食神格则被枭神直接克破了格局,所以这二格不喜枭神。
但是,到了《三命通汇》这里说法就变了。其“论倒食”一文则云:“倒食者,名为偏印,号曰枭神。值身旺而财丰富厚,遇刑杀则寿夭身贫……身弱重逢偏印,须愁颜子之伤……《万祺赋》云,枭神见官杀,多成多败;偏印遇财曜,反辱为荣。身旺为贵,身弱乃常……古诗云:印星偏者是枭神,柱内最喜见财星,身旺遇此方为福,身衰枭旺更无情。”这里将偏印直接呼为枭神,明言不喜见官杀,不喜身弱,跟《渊海子平》的意思背道而驰了。《渊海子平》说财格忌见枭神,这里却说枭神最喜见财星。
《神峰通考·印绶格》则作出另一种解释,曰:“无食则为偏印,有食则为枭神。柱中见偏财并正财吉,故曰偏印遇财乃发。又曰偏财能益寿延年,身旺遇之吉。若身弱逢枭旺,则为祸也。所谓枭神兴,而早年夭折是也。”其意思很明白,只要命局无食神,偏印就是正常的印星,而命局有食神时,则偏印为枭神,喜财克,喜身旺。最忌身弱而枭神旺,则令人夭折。
上述几种说法,究竟孰是孰非呢?请看实例论证:
萨镇冰命:己未 丁卯 丁卯 乙巳。枭神当令,又多又旺,有食神出干,无财星制枭,也无杀星。若按《三命通汇》的说法,这八字就是烂命一条。然而,命主学业有成。20岁己卯年自英国留学回国后,即任天津水师学堂教习,旋任广东水师提督。壬戌运中官任海军大臣、海军总长。辛酉运庚申年还曾代理过国务总理一职。
孟思远命:己未 丁卯 丁巳 丙午。枭神当令,八字不见财星,也无七杀,地支巳午未三会比劫局,若以《三命通汇》的说法看,此命也无贵气,可是命主却贵为黑龙江省都督。
刘人熙命:甲辰 戊辰 丙子 壬辰。月令枭、食、杀齐透天干,唯独没有财星制枭,按《三命通汇》的说法看,也不是好命。可是,命主是进士出身的著名学者,曾出任过湖南省长、湖南教育总会会长、都督府民政次长、广西道员等要职。为什么这食神制杀格也不怕枭神夺食呢?不是说“食神制杀而逢枭,定断魂归地狱”吗?原因就在于印星自月令透清,有印先用印,不用食神矣,故不畏枭神夺食。
周灿霞命:辛丑 壬辰 甲寅 丙寅。月透枭神,时透食神,年头官星,无财制枭,如果说枭神不利见官杀,那么命主走西方官旺之地就不是好运。可是事实刚好相反,命主出自名门,幼承礼教。南方运丈夫学业不遂,家计不兴。乙未运冲丑,损坏官星,丈夫大病三年,随后又养病五年,命主任劳任怨,贤惠有名。入西方金运后,官印得地,命主夫妇创立“大顺钱号”,迅速成为富盖一方。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呢?很显然,偏印就是偏印,见了食神也不一定就是枭神。因为格局是印赖官生格,喜行官旺之乡,故于西方运大发不休。
男命甲:丙申 壬辰 甲子 丙寅。偏印格,见了食神,但命主是当兵出身,西方运中官至团长。事业一直比较顺利。没有枭神夺食之灾。再说,壬水有甲木化泄,也不能克丙火。
男命乙:丙午 丁酉 己卯 乙亥。月令是酉金食神,丁火偏印一屁股坐在酉金头上,碰到这种枭神夺食的组合,命主会糗不可言吗?没有。命主于黄埔军校毕业后,经历了北伐、剿匪、抗战,官至团长。中年后任香港警局督察,直到退休。为什么食神格也不怕枭神夺食呢?因为八字杀印齐透,构成了杀印格。只要官杀格成立,即可不用食神。这就是《四言独步》说的“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化杀为权,何愁损用”的意思。既然不用食神,自然就是《子平撮要诀》所说的“不用食神尽可夺”了。
男命丙:丙午 丁酉 己卯 甲戌。与乙造仅时柱不同,该命主虽然也是当兵出身,但职务却是军医。入庚运后行医,成为一方名医。但于子运庚辰年突患脑疾,经一年多治疗后,智商变低,行为时常怪异。为何同样的枭神夺食,此命却不如乙命的结果好呢?因为此命时干透官,而且甲己一合,官星便不能直接生印,从而破坏了官印相生格。官格不成,就还得用月令食神,与卯木构成食神制杀格。食神被枭夺,则喜比劫泄印生食以救格。故命主于戊戌己亥运中学得医术。入庚运后,伤官透清,格变伤官配印,故命主名利双收。子运冲午,破了伤官配印格,酉金沉于水乡,食神也不能制杀,唯余卯杀攻身,故患脑疾难愈。
男命丁:丙子 辛卯 己酉 乙亥。月支透杀,月干透食,格成杀邀食制。可惜丙火合克辛金,制化两立,破了格局。1岁丁丑年,枭神夺食,杀重攻身,命主丧于其父车轮之下。
男命戊:壬辰 丁未 乙酉 壬午。日支坐杀,本可以午火制之,无奈壬水印星盖头,牵制了午火,则酉杀无制也。故命主在西方杀旺运中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病,此后多年不愈。这里的壬水虽然是正印,但因其克坏午火而破格,变得跟枭神一样了。
从上述命例可以看出,论偏印还是《渊海子平》之论最为可信,其余之论均未得子平本义。一般情况下,偏印就是偏印,并不等同于枭神,即便是八字有食神也不一定就变成了枭神。是偏印还是枭神,都要视其是益格还是损格而论,益格则是偏印,损格则是枭神。只有在食神为格局之喜而被偏印克夺时,这时的偏印才变成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