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为什么名叫“故宫”
有人居心叵测地说:“故宫应该改作古宫”,因为没有“文”字旁了。没文化的故宫,应称“古宫”。
居然还模仿郭佬佬给“古宫”写了新匾。那字写得难看。
手头刚好有一本1928年出版的《故宫图录》。书中有故宫开放游览首日的一组照片,那匾额上写着的是“故宫”,字也写得好难看。“故宫”的名称大概就是这一天开始用的。
近流传着一句话“北京故宫有宫无故,台湾故宫有故无宫”。这对北京故宫的评价是否恰当?但北京故宫被糟蹋得厉害是事实,从晚清到溥仪赖在宫里不走的那些年,再到……
这次故宫失窃惹出了一连串事端,众声又得以痛并快乐地喧哗了一次。
在诸种“丑闻”中,故宫反应最快的是关于“顶级会所”的事,几乎是立即澄清院方之无涉。然而,我觉得,一个博物院该不该参与办“会所”,却正是最值得加以辨析的。
尽人皆知的事实是,“综合开发”、“多种经营”不仅是经济部门、生产部门的基本理念,也是许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部门的思路。高等院校“拆墙”之风几度兴衰就是一个很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经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轰轰烈烈地“拆墙”后,本世纪初基本形成共识——那不是院校办学应该走的路子。而近一两年,此风又长,除职业院校纷纷拆墙办企业外,一些城市高校大力鼓励教师办企业,还可以把职务与科研成果入股。此间的是与非,恐怕不是谁能断言的。福州话形容某些人的某些“习惯性错误行为”叫做“风流根剪不断”。其实,每个人、每个机构,都有剪不断的“风流根”。咱们这五六十年来几乎没有一天不叫“教育改革”或“教育革命”,也是一种“风流根”。
学校办工厂、文化馆开小吃店、社科机构搞产品营销……这是非常普遍的事了。学校办停车场、文化馆办黑灯歌舞厅、社科机构办出场学业证书的培训班,这也是不罕见的事。曾经有某省社会科学院开办公司,由某职工承包,结果亏损严重而且承包人下落不明,弄得整个社科院连买扫把的经费都没有。这是负面的事例,自然也有很正面的事例,权威文化机构与旅游部门联合,开发新旅游区,发现新的文物古迹,搞活一个地区的经济等等。
哪些是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或者说是:这可行与不可行由哪个部门来论证、哪个部门来认定、哪个部门来筹谋构建、谁个部门来监督?具体地说,文化系统的图、文、博三块,都是开销很大的,国家财政该不该全部养起来?这些部门可以从事的哪些经营活动,经营的收入如何管理?
还值得讨论的是,文化权力的占有与利用问题。科教文机构相对而言都“穷”,而这些部门的文化权威、文化权力都很强大。比如一些专业科研机构,办公经费不多,科研人员的工资收入也有限,但以权威的身份去“参股”,或者只需乐于出具各种“鉴定报告”,其收入则会是不可计量的。比如说,某地发现两亿年前的地质构造层中出现当下的政治标语(XXX万岁),某国家级的科研机竟能出据地质考察报告说这是地质构造自然形成的——这份地质报告,此研究机构收了想办旅游区的那边多少好处费?再比如说,哪里挖出个古墓,你们想把它论证成哪个有故事、可炒作的古人的墓——出价吧,总会有人给你做考古鉴定的。还有,某地流传的荒诞不羁的故事,都有确确可见的场地被论证成一个名人的遗趾,都是大牌专家干的事,都是大牌文化机构干的事——几乎到处都能见到这种事。
再说故宫,办馆经费有限,但文化权力却无比之大。一份奢侈旅游杂志《EliteTraveler》已经刊登了“紫禁城私宴·建福宫”的广告,称这是“中国首都旅行最尊贵的VIP体验”,入会者“可以在皇宫不对游客和参观者开放的地方享受盛宴,就像一个真正的皇帝或女皇”!显然,宣昭的就是故宫的“文化权力”。可以类比的是,法国卢浮宫在宫中也办过豪宴,募捐到的款项极其可观,他们也借用了“卢浮宫”的名声与收藏品的诱惑力。那么,我们的故宫可以办“会所”吗?应该怎么经营可能的“会所”?
这是相当纷繁复杂的问题,真是说不清道不尽。有一点本来是不复杂的——外人怨气最大的是看着这些国家的文化权力“顺其自然”地转换成某些人的私利。经营来、经营去,最后都被“腐败”掉了。
文化沦为腐败的美丽衣冠!!!
还会联想到另一个事,一个所谓行为艺术家,当众XX,自称为“艺术”,被警察抓进去判一年劳教。从网上看到这位“艺术家”的一些作品,那低劣得让人呕吐都来不及。文化呀,艺术呀,不说也罢了。
文化,会不会也都沦为此类流氓行为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