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了解湖北信合发展60年历史 湖北信合公告

湖北农信社成立60周年发展历史

(一)省联社成立以前大事记

1951年7月 合作化时期,湖北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在浠水创办。

1979年12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恢复建立并设立信用合作处,信用合作处负责信用社存款、贷款、财务管理和会计辅导、社队资金管理和会计辅导。

1979年12月3日省革命委员会下发《关于恢复各级农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县以下和市郊的银行营业所、信用社以及设在国营农场的银行机构,一律划归农业银行。

1980年 湖北省成立第一家县级联社——黄州市(原黄冈县)联社。

1981年8月18日农行省分行下发《关于对信用社储蓄存款利差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自1980年12月份起,对信用社吸收的定期储蓄存款,其利率高于27厘的部分,仍恢复按实际支付利息数计算,由银行分别按利率档次给予补贴;对定期储蓄存款大于放款的信用社,仍恢复于每年十一月底,将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付给信用社工本费。

1981年8月18日 农行省分行下发《关于开展营业所信用社联合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

1982年5月省政府批转了省农业银行《关于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恢复了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自主性。

1983年4月1日 省政府同意农行省分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意见》。

1983年5月20日至6月1日召开全省农行地市行长会议,讨论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银行、信用社试行经营责任制等问题。会议对农行营业所和信用社业务进行了分工:信用社贷款以农业生产为主和以流通资金为主,原则上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生产队和大队企业业务归信用社经营,国营供销商业、社办工业,以及专项贷款和大型机械贷款由农行营业所办理。农行力量确实不足的,可委托信用社办理。对信用社政策性亏损,提出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定额补亏,二是农行的业务,适当让一部分给信用社经营。信用社转存农行款控制在30%。提出银行信用社不宜搞经营承包,不能搞利润包干或利润承包制,只实行以“五定一奖”(定存款、定放款、定收款、定管理、定利润、根据工作好坏计奖)为中心内容的经营责任制,对职工个人实行岗位责任制,因人定岗,以岗定人,以责定分,百分计奖。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各项存贷款“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省分行在武昌和应山两县进行信用社试点。会议期间,省委常委、副省长田英到会作了指示,省经委副主任韩文卿、韩宏树到会讲了话。全省有966个信用社(分社)进行了试点,试点单位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信用社民主管理组织,选举产生了理事会467个,监事会459个,清股、核股、落实股权577.53万元,向社员补分红利46.06万元,扩股29.19万元,新吸收股金60.21万元。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小型多点”的原则,改革了机构设置,调整了劳动组合,实行了以“五定一奖”(定存款、定放款、定收款、定管理、定利润、根据工作好坏计奖)为主要内容的经营责任制。少数单位还试行了利润留成、浮动工资和承包制。

1983年6月6日农行省分行印发《关于信用社财会工作由信用合作部门统一管理的通知》,信用社财会工作及会计辅导人员由农行会计部门移交信用合作处、科、股管理。

1984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恩施自治州,向信用合作科科长陈昌荣了解有关情况。

1984年8月24日农行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4]105号<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恢复信用社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的性质,恢复信用社的群众性和民主性,变“官办”为“民办”,恢复信用社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实行浮动利率(可在基准利率上下不超过20%的范围内浮动),更好地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信用合作社县联社。

1984年12月8日农行省分行下发《农业银行对亏损信用社补贴办法》,实行“定额包干,逐年减少,结余留用,无特殊原因四年后不再补贴”办法。

1985年1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49号文件规定,武汉市是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从85年起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1985年5月7日—12日 全省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在孝感地区召开。

1985年5月20日 农行省分行下发《关于信用社向农业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的意见》。

1985年7月5日农行省分行印发《银行对信用社贷款管理办法》。1985年8月至9月开展贷款大检查,对全省4325个信用社及信用分社、信用站的放款情况进行了检查。

1985年9月20日 农行省分行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

1986年6月2日—5日全省信用社组织资金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孝感市召开,提出“七五”期间“加快速度,缩小差距,冲出中南,走向全国”的奋斗目标,总行信用部副主任谢本元到会讲话。

1986年8月26日 颁发《信用社联社辖内往来结算办法》和《城郊信用社参加同城行处票据交换会计核算手续》。

1986年9月3日全国第一所培养信用合作职工的学校——中国农业银行孝感信用合作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举行首届开学典礼,招收第一届中专生208人。

1987年1月1日起 恢复征收信用社集体企业所得税。

1987年6月3日—7日 全省信用合作审计稽核工作会议在浠水县召开。

1987年6月22日—28日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经验交流会在宜昌市召开,湖北省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在会上交流。

1987年8月13日—17日 全省信用社结算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随州市召开。

1987年9月11日 印发《关于开展信用社升级达标活动的试行意见》。

1988年4月18日—22日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农村信用站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了浠水县麻桥乡杨树村信用站等100个先进信用站,确立“积极发展,巩固提高”的信用站建设方针。会议前一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站建设的意见》。

1988年4月6日印发《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全省信用社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四种:全额利润分成、利润包干、联系业务量计酬、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主要考核六项经济指标:存款增长率、股金增长率、信贷资金运用率、贷款收回率、盈余增长率(或亏损下降率)、工作质量。

1988年8月9日—14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帐务规范化经验交流会议在罗田县召开,传达了总行在山西太原举办的全国信用合作管理人员培训班精神及临汾地区信用社管理工作经验,授予罗田县联社等15个单位为信用社帐务规模化管理先进单位。

1988年10月 在全省信用社推行信用社帐务规范化,信用社帐务按章操作,合规合法反映和监督信用社经营活动。

1989年2月21日—3月1日全省农行行长会议在武昌东湖宾馆召开,贯彻中央治理整顿精神,发挥杠杆作用,控制经济过热,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的金融方针,作出有步骤地全面开展信用社信贷、财会、职工队伍整顿工作的决定。会议表彰了全省24个信用站。

1989年7月 省分行在京山县召开了全省农村信用社职工队伍治理整顿工作会议。

1989年7月20日农行省分行决定在黄冈职业中专学校举办普通电大金融专业信用合作专科班,学制三年,主要招收全省农行、信用社职工的应届高考子女,毕业后分配到基层信用社工作。

1989年7月20日—29日全省各地市州信用合作科长参加总行在湖北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信用合作工作座谈会议,然后赴京山参加全省信用社职工队伍整治工作会议,京山、阳新、枝江三县作了典型发言。总行信用合作部主任谢本元、副处长明健专程参加会议并讲了话,省分行副行长马能泽为会议作了总结。

1989年7月31日农行总行授予钟祥县胡集镇信用合作管理站、黄冈地区浠水县天然信用社为全国农村社信贷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枣阳市新市信用社刘玉洁、鄂州市胡林信用社李火山、建始县邺洲信用社秦义菊、荆门市四方信用社皮德清、监利县朱河信用社李文章、黄石市铁山信用社刘伟、汉川县窑新信用社姚官庭、枝江县白洋分社赵帮炳、嘉鱼县鱼岳镇信用社熊元生为全国农村社优秀信贷员。

1989年12月25日枝江县董市镇信用社桂花分社19岁的女职工潘星兰、杨大兰同志,舍身忘死,勇斗歹徒,杨大兰英勇牺牲,潘星兰一共挨了十五刀,割掉了一只耳朵,其中身上挨了11刀,肠子被刺穿,始终不惧威逼,保住了金库和保险柜安全。她们的事迹在全国各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兴起学“两兰”活动热潮。1990年2月25日—3月3日,农行省分行召开全省地市县行长会议。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参加了省委、省政府向“两兰”学习动员大会,听了“两兰”事迹报告,参观“两兰”事迹展览,观看了歌颂“两兰”的现代黄梅戏《兰花情》。省委书记关广富、副书记赵富林、钱运录等领导到会议住地看望了潘星兰及潘星兰、杨大兰的亲属并题词、签名。2月27日至3月16日,“两兰”英雄事迹报告团赴京向中央领导和首都人民汇报,在人民大会堂、中南海怀仁堂等单位报告13场,有1万5千多人听了事迹报告。期间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江泽民、杨尚昆亲自为英雄授锦旗;对“两兰”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共青团中央首次授予“英雄青年”光荣称号,公安部首次授予“保卫国家财产勇斗歹徒治安英雄”荣誉称号,此外,团中央授予“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金融卫士”、“‘五一’劳动奖章”,人民银行授予“全国金融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1990年1月5日—9日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规范化工作会议在黄冈地区英山县召开,农行总行信用合作部副主任欧阳岗、省农委副主任田则林到会讲话。

1990年2月25日—3月3日召开全省地市县行长会议。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参加了省委、省政府向“两兰”学习动员大会,听了“两兰”事迹报告,参观“两兰”事迹展览,观看了歌颂“两兰”的现代黄梅戏《兰花情》。总行副行长王景师专程到会就如何学习“两兰”的问题作了重要指示。省委书记关广富、副书记赵富林、钱运录等领导到会议住地看望了潘星兰及潘星兰、杨大兰的亲属并题词、签名。3月1日省委书记关广富、副书记赵富林、钱运录、常委郑云飞、张学奇、副省长张怀念、省军分区司令员王申,以及参加省委地、市、州委书记会议的领导,在省分行行长何绍志的陪同下,参观了“潘星兰、杨大兰事迹展览”,对全省农金系统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重视职工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1990年2月13日 农行湖北省分行印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范化实施细则》。

1990年3月4日农总行在荆州召开了信用社治理整顿的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农行省分行、英山县支行、阳新县支行、罗田县支行在会上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信用社信贷、财会、职工整治工作的经验。会后《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发专刊介绍了我省的经验。

1990年3月5日—9日农行总行在湖北荆州地区召开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治理整顿工作会议,会上介绍和推广了湖北省信用社开展“三项整治”、英山县联社信贷规范化管理、罗田县联社帐务规范化管理、阳新县联社队伍整治的作法及经验。

1990年7月18日—22 日 湖北省第二次农村信用站建设工作会议在武当山召开,明确了“兴站、富民、强村”的指导思想和信用站发展的三项任务,用五年时间,信用站担负起农户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帮助农户积累一套农业生产基金,全面协助村组管理,提出健全信用站服务功能,完善对信用站管理,加强网点建设等工作措施。

1991年9月15日—30日省分行与农行武汉干部管理学院采取行院“双向参与”的形式,举办了为期15天的首届全省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主任培训班,开设了《经济法》等7门专题讲座,有11个单位在培训班上介绍了县联社建设的作法及经验。

1991年10月—1992年9月 全省农金系统开展了“教育、清理、清整”活动。

1992年3月7日农行省分行印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代收协管村组资金暂行规定》。

1992年4月16日—18日 全省信用社清收工作会议在广水市召开。

1992年6月2日—6日全省信用社生产基金存款、代收协管村组资金工作会议在襄樊市召开,代表们实地考察了宜城县小河镇信用社的“两金”工作。

1992年6月3日 农行省分行印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

1992年8月9日—12日 全省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工作会议在宜昌市召开。

1993年1月12日 农行省分行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呆帐处理实施办法》。

1993年2月底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及股金达到105亿元,成为湖北省第三家存款超百亿的金融机构。

1993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襄樊市老河口市和平路信用社为全国金融先进单位,江陵县滩桥镇信用社鲁富禄、大冶县铜录山信用社柯兴华、荆门市团林信用社刘光松、黄梅县潘铺信用社吴国联、十堰市二堰信用社杨之随为全国金融劳动模范。

1993年4月1日武汉市石乔口区办长丰信用社张颖荣获全国农村信用社最佳储蓄员,晋升一级工资,农行总行奖励1000元。

1993年5月5日—7日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在荆州召开,传达贯彻全国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若干重要问题。

1993年6月4日农行省分行印发《关于加强信用社城镇骨干网点建设的意见》。全省农村信用社开始实施“一县一点计划”,把加强信用社骨干储蓄网点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按照高档次、高总量、高质量、高效益、优质服务等“四高一优”的要求,建设了一批多动能、现代化、服务一流的储蓄网点。年末,全省95个骨干储蓄网点各项存款余额81906万元,比上年增加28134万元,增长52.3%,高于全省25个百分点,点平存款86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

1993年6月21日农行省分行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员工等级工资制试点的意见》和《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等级工资制试行办法》。

1993年9月至1994年9月 农行省分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1994年1月1日 全省信用社全面恢复借贷记帐法,即改资金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

1994年1月1日 武汉市分行不再实行计划单列。

1994年3月22日-24日 全省农村信用社审计工作会议在仙桃召开。

1994年3月实施《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监测考核实施细则》。规定从1994年起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贷款限额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以贷款限额为主的贷款规模和比例管理实行双线控制,按照“存量收旧贷新,增量比例管理,总量限额控制,高峰指标调剂,风险比例检测”的原则实施。其中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信用社按所增存款的70%-75%发放贷款。

1994年8月实施《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落实新财会制度考核示范办法》(“新财会制度”是指《金融保险企业财会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对各项贷款利息收入和存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收支及有关费用,实行按季(月)提取应收、应付利息和预提费用。同时,新增设信用社成本分析报表及损益报表的附表,从1994年三季度起,全省各地信用社按月编制成本表,按季上报县市联社,再层层上报。

1994年全省信用社开始全面实施安全保卫责任风险金保证制度,年初签订纵到底、横到边的安保责任状,各县(市)联社按人头收取一定风险保证金留存,再按月分季考核,年底结合评比情况实行奖惩兑现。

1995年3月省分行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机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农行县(市)支行信用合作股与信用社联社合并;凡新入社职工一律实行考试录用制和聘用制,由农行行长与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为两年,期满后视其思想、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决定去留。

1995年3月-4月全省信用社首次实施行员年度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各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量化考核内容,实行百分考核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1995年6月12日-14日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在鄂州召开,学习和贯彻全国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湖北农村信用社1995—1997年三年发展规划。

1995年7月 农行省分行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建设的意见 》。

1995年9月21日-25日 举办全省第二届农村信用合作县(市)联社主任培训班。

1995年11月 农行省分行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12月经农总行信用合作管理部批准,经过各级农行、信用社推荐、体检、政审、考试,全省正式录用一九九五年度农村信用社合同制职工共计687人,人数创历史之最。

1996年2月6日—8日召开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总结了1995年信用合作工作,表彰了黄冈、仙桃、潜江等信用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安排部署1996年工作要抓稳定促发展,抓管理上效益,实行党组(委、总支)领导下的联社主任负责制,统一人事管理,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业务经营部署,统一“三防一保”。省分行副行长黄天雄到会听取了代表们的讨论并讲话。

1996年5月16日—17日全省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非正常贷款现场会在枣阳市召开,会上监利、枣阳、英山等联社交流了清收盘活和加强信贷管理的经验,实地观摩了枣阳市徐寨乡信用社清收盘活非正常贷款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1996年9月26日 “中国农业银行湖北黄冈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撤销,同时“湖北省电视大学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学校”迁往“湖北省农村金融学校”。

1996年10月30日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正式批复我省农村信用社脱钩。

1996年11月10日湖北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发出《关于全省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通知》,明确各地“脱钩”时间以文到之日为准。

1996年11月18日我省在全省农村体制改革电话会上正式宣布行社脱钩。各地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全面脱钩,业务经营归县(市、区)联社领导管理,县(市、区)联社统归省、地(市、州)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管理,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由各级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1997年2月 开展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级考评工作。

1997年3月18日-20日召开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兼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高瑞科、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赵斌、省人行行长兼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明云成、省人行分管农村信用合作工作的副行长黄代坤等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1996年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工作,表彰“四讲一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07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

1997年3月19日省人行印发《关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及补充意见》,规定省人行将贷款限额下达到各地、市级分行后,不得再将限额分解到县、市支行,县、市支行作为贷款行,不得掌握限额,只负责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初审和逐笔办理贷款手续。

1997年4月8日 省人行转发人总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保证个人存款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7年8月5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划归人行管理。正式成立人行省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农金体改办全体干部调入人民银行,与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监督和行业管理工作。地市以上各级农金体改办中农行身份的干部全部调入人民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机构与农金体改办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承担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和业务制度管理职能。农村信用社的日常工作继续由县联社承担。各级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审批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设立和撤并;审查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领导成员的任职资格;稽核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风险管理;监督其正确执行利率政策;制定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具体办法;协调解决农村信用社在深化改革、开展业务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督促农村信用社坚持合作制方向和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制定农村合作金融管理的一般制度,以及业务、财务、会计等具体业务规章和制度,稽核审计其业务、财务活动;指导、管理信用社人事、劳动工资及组织开展职工的培训教育;指导规划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规划电子化建设;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改革方案。

1997年8月5日省农金体改办召开会议,人行省分行主管副行长、省办主任黄代坤宣布,按照人总行[1997]52号明传电报要求,正式成立省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农金体改办全体干部调入人民银行,与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监督和行业管理工作。

1997年8月20日-21日省人行召开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工作会议,省政府主管副省长高瑞科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这是行社分家后第一次全省性农村金融监管会议。会议部署了按合作制规范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1997年9月12日 印发《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997年10月16日省人行转发人总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390号),两份规定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设立、经营、管理等方面最权威的行政法规,1997年开始1999年底前结束的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工作均以此为准。

1997年10月21日省人行农金处下发《关于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联社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对部分县市的57个信用社和钟祥市联社进行了合作制规范试点,1998年合作制改革在全省全面铺开。

1997年11月4日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侨乡开发区储蓄所主任闵玉兰,作为全国信合系统唯一的一名代表赴京参加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会上,受到了尉建行、丁关根、罗干等中央领导及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专职副主任张华的亲切接见。

1997年11月20日省人行转发人总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的通知》(银发[1997]474号)。

1997年11月25日钟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标志着湖北省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县市农信联社首家试点工作初步获得成功。

1997年12月8日省人行转发人总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91号)。

1997年12月8日 省人行印发《关于县(市)城市信用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通知》。

1998年1月5日 省人行印发《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1998年1月21日武汉市后湖信用社九万方分社、潜江市广华信用社、荆门市联社营业部建设储蓄所、随州市联社营业部、孝昌县周巷信用社被省人行评为一九九七年度爱国储蓄工作先进集体。

1998年2月至3月省人行组织对全省各县级联社管理进行考评,全省共评审认定一级联社4个,二级联社14个,三级联社41个,级外联社20个。

1998年3月4日 省人行下发《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规范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1998年3月10日罗田县匡河乡信用社出纳员姚敏秀被团省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等13家单位联合授予首届“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1998年3月19日在原武汉市江北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基础上,成立了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998年3月27日 省人行印发《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处罚暂行规定》。

1998年3月31日宜昌县鸦鹊岭农村信用社、襄阳县农村信用联社、钟祥市农村信用联社、孝感市孝南区江窑农村信用社被人总行授予“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支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随州市万店农村信用社杨健、公安县斑竹垱农村信用社易绍元、团风县上巴河农村信用社黄建元、天门市卢市农村信用社李明才被人总行授予“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支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98年3月4日农行省分行下发《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规范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1998年4月20日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成立省结算中心。

1998年5月5日省人行向全省金融系统印发《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办理支付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省内信用社之间通汇可按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电子汇兑系统管章程》规定办理,跨系统转汇业务其他银行应予以受理,并办理转汇;信用社开办汇票结算业务,客户持汇票到跨系统开户银行进帐,开户银行应予受理,农村信用社汇票,限在全省境内流通转让。

1998年7月1日全省农村信用社省辖电子汇总系统正式开通。首批参加单位由全省88个县(市)联社结算中心和199个通汇社组成。

1998年7月3日省人行和省财政厅联社转发人总行、财政部《关于农村信用社办理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业务的管理规定》。明确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撤销后的乡镇,其国库和国库经收处业务必须由人民银行委托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

1998年7月作为全省试点单位,荆门市联社在全面完成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和县联社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地级联社规范工作。

1998年8月28日 省人行转发人总行《1998年农村信用社机构撤并意见》。

1998年10月12日 荆州区农村信用联社在全省信用社系统首家开通县辖电子汇总业务。

1998年12月11日 人行省分行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定额储蓄存单管理办法(试行)》。

1998年12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正式成立,负责监管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的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活动。

1997-1998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省辖结算中心,省辖电子联行结算业务分两批开通,覆盖了全省所有的90家联社和291个重点信用社。

1999年4月27日人行武汉分行组织召开武汉分行成立后的首次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1997-1998两年的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研究部署1999-2000两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管理和发展工作。提出了两年内完成按合作制规范农村信用社的工作等奋斗目标。

1999年5月4日人行武汉分行向人总行上报《关于武汉市农村信用社开办信通(储蓄)卡业务的请示》。1998年初,武汉市农村信用社着手开发具有多种金融服务功能的综合电脑信息交易系统,1999年上半年筹建完成并试运行成功。

1999年人行武汉分行转发人总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分类指导和处置意见的通知》,从1999年度开始,每年划分一次,掌握农村信用社经营和风险状况结构,对不同类别(等级)的农村信用社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1999年度分类结果:一类社2个,占信用社总数的0.31%;二类社72个,占信用社总数的4.69%;三类社326个,占总数的21.22%;四类社621个,占总数的40.43%;五类社515个,占总数的35.53%。

1999年5月20日人行武汉分行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145号精神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改革整顿规范管理的具体方案》,部署对全省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分类处置资产经营风险和按合作制的原则规范管理农村信用社工作。

1999年6月28日人行武汉分行转发人总行《关于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的试点工作方案》、《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管理规定(暂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示范章程》。

1999年6月30日 人行武汉分行印发《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有关工作的通知》。

1999年7月至2000年5月人行武汉分行组织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并进行了整改。

1999年8月12日人行武汉分行转发人总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在全省信用社推广小额农贷品牌。

1999年11月10日 人行武汉分行转发人总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

2000年1月 湖北省第一家地市州联社——荆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挂牌。

2000年3月13日人行武汉分行印发《湖北省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帐务处理办法》。

2000年5月23日人行武汉分行转发了总行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朱镕基总理重要讲话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通知》。2000年4月12日-19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江苏调研时指出:“当前要特别重视和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是最好的联系农村的金融纽带,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引导农村信用社发展,使它成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2000年5-6月,全省信用社以“农村信用社是最好的联系农村的金融纽带,是新形势下农村金融主力军”为主题开展了形势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2000年5月26日 人行武汉分行印发《关于资能抵债县(市)城市信用社归口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的暂行实施意见》。

2000年9月11日 湖北省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成立。何邦本、陶国强、聂世富任省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1年1月11日至12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召开,人行武汉分行祝迪润副行长、省信合办何邦本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总结交流2000年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01年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改革及保稳定的工作。

2001年1月17日 省信合办制订《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第十个五年发展规划》。

2001日5月15日中共人行武汉分行机关委员会对省信合办党支部改选进行了批复,刘志高任支部书记、何邦本、陶国强、聂世富为支部委员。

2001年6月18日 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首家金融超市在十堰市城区联社正式开业。

2001年6月20日 省信合办《湖北合作金融动态》简报正式创刊。

2001年7月3日至6日人总行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宾馆召开全国农村信用社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工作会议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议。

2001年8月6日 省信合办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公共贷款实施办法》。

2001年9月25日在人总行合作司组织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与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随州市联社作为十个支农先进单位之一在会上发了言,会议对全国农村信用社支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农村信用社、黄石市阳新县洋港农村信用社、随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孝昌县农村信用联社四家单位受到了表彰。

2000年10月24日 人行武汉分行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2001年11月8日 省办在枣阳市召开全省农村信用社支农联系点工作会议。

2001年12月26日 高立任省信合办副主任。

2002年1月23-25日省信合办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高端科副省长到会作了重要指示。会议客观回顾总结了2001年工作,科学安排部署了2002年工作。

2002年1月29日 人行武汉分行决定何邦本任省信合办调研员。

2002年年初省信合办及时起草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农村信用工程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送省委省政府,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俞正声、副书记王生铁做了重要批示,强调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对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把这一政策用满、用足、用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省政府以鄂政办发[2002]7号文件下发。

2002年4月28日 中共人行武汉分行机关委员同志高立增补为省信用合作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2002年6月25至26日省信合办承办了在宜昌召开的赣鄂湘三省合作金融管理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杨家才副行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湘、鄂、湘三省行业办分别对辖内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汇报,部分联社做了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了湖北长阳农村信用联社小额农贷的推广情况。

2002年8月26日-28日 省信合办在黄石举办了全省农信社首届乒乓球比赛。

2002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开展“学、查、改”活动,普遍加强了对各项应知应会基本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学习和掌握。

2002年11月22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联络员制度座谈会在孝感召开。(孝感市农村信用社首创农户联络员制度,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肯定。)

2003年2月21日-23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在武昌召开。省政府副省长蒋超良、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彭志坚、副行长杨家才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回顾了全省农村信用社2002年的工作,提出了2003年推进“八大战略”的指导思想。会议期间举办了“信合之春”全省信用社系统首次综合性文艺汇演。

2003年3月16日省信合办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全年共完善各类制度、办法近20个,制定了“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十二条禁令”。

2003年9月19日 省信合办制定下发《湖北省城区农村信用社发展指导意见》,为城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03年5月28日 省信合办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培植黄金客户意见的通知》,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实施了“黄金客户”战略。

2003年9月23日省信合办制定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抵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10月9日省信合办制定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中问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了全省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步伐。

2003年10月10日省信合办制定下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购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购建的管理。

2003年10月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挂牌成立,结束了以前由人行武汉分行监管中部三省银行业的格局,而改为由各省银监局管理各省银行业,人行武汉分行则仍管理三省的人行业务。湖北银监局内设合作处。

2003年12月18日 “湖北信合网站”正式开通。

2003年12月12日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双推双考”活动,建立“双百”人才库的实施办法》,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联社后备干部的选拨、培训工作进行了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有1990名中层干部参加了由省信合办组织的考试,并通过面试、考察、考核和公示等程序,最终选定200名合格者纳入信用社人才库进行管理和培养。

2004年2月23-24日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合作部主任张功平一行来湖北省调研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等工作。

2004年3月1日-2日省信合办在武昌洪山宾馆召开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会议对5家效益最佳县市联社、10家效益最佳信用社、5家案件防范工作先进单位、13名揽储状元、13名贷款营销状元、13名不良贷款清收状元、125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省政府蒋超良副省长、省银监局钱保生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004年3月5日 省长罗清泉签发了向国务院报送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再次请示》。

2004年3月18日银监局发文决定湖北省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设立综合科、会计统计科、员工管理科、业务科、监审保科和网络信息科。

2004年4月23日省信合办决定,自2004年5月起,荆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所辖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联社划归省信合办直接管理。

2004年5月14日 省信合办决定,自2004年6月起,十堰市农村信用联社所辖神农架林区联社划归省信合办直接管理。

2004年6月17日省信合办陶国强副主任和网络信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戴志强赴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网络信息中心中心建设总投资、招投标情况及总体设计实施方案向会计统计处作了专题汇报。经过10天的审查研究同意实施。

2004年6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的意见》,就减轻农村信用社负担、打击逃废债、涉农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04年7月8日 省银监局组织部下发文件,对赵想林、王万飞拟任湖北省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任前公示。

2004年7月27日省信合办班子成员刘志高、陶国强、聂世富、高立、赵想林、王万飞进行了重新分工。

2004年7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

2004年8月1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004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出台,国务院同意湖北省等21个省(区、市)作为全国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

2004年8月21日至23日《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社在湖北武汉滨湖宾馆召开全国通联站长座谈会,来自29个省(市、区)的通联站长齐聚荆楚大地,共话杂志发展。湖北银监局副局长支德勤到会祝贺,银监会合作部综合处副处长殷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杂志社领导带领部分员工以及湖北银监局合作处、信合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04年11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任组长,副省长阮成发、省政府秘书长李春明、副秘书长徐新、省银监局局长钱保生、人行武汉分行行长徐联初为副组长,全面负责省农信社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

2004年12月24日 中国银监会在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从这里了解湖北信合发展60年历史 湖北信合公告

2005年4月12日 省政府在武昌召开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已在我省正式启动。

2005年4月13日经省政府研究并报省委同意,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正式成立,徐新任组长,邹贤启、周富贵任副组长,刘必金、刘志高为成员。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省联社的组建方案;负责做好省联社筹建申请和开业报批工作;组织起草省联社章程草案和筹建省联社的相关材料,讨论研究省联社必要的管理制度;落实股金认购方案,筹集股本并聘请中介机构验资;筹备省联社创立大会,并协商推荐理事候选人;省联社设立过程中的其他筹备工作。

(二)省联社成立以后大事记

2005年7月28日湖北省联社开业典礼在省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湖北省委副书记陈训秋、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宋育英为省联社揭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在开业典礼上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天增、省政协副主席翁行德出席了开业典礼,副省长阮成发主持开业庆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徐新致辞。中国银行监会、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及各省级金融机构到会祝贺。第一届省联社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理事长徐新,副理事长、副主任周富贵,副理事长刘必金,副主任刘志高四人组成。

2005年11月1月 成立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11月30日全省84家县级联社全部完成76.7亿元央行票据发行工作,我省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市中第一家获得全部通过的省份。

2005年12月15日武汉市江夏区信用联社正式挂牌开业。在全省84个县级联社中率先成为“统一法人”。

2006年2月28日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恩施办事处举行了成立授牌仪式。

2006年12月18日,全省农信社第一张银行卡——福卡正式发行。福卡的发行填补了我省农信社业务品种的一项空白,使长期以来结算不畅、服务手段滞后的局面得到改变。截止2010年6月30日,全省农信社已累计发行福卡975万张。

2007年3月19日,全省农信社实施信贷支农“两大工程”,全面支持新农村建设。省联社在英山县召开全省农信社支农工作现场会,徐新理事长作了题为《大力实施“两大工程”全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讲话,对全省农信社实施信贷支农“铺天盖地”和“顶天立地”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

2007年9月28日,全省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前身为黄石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黄石滨江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成为全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截止2010年6月30日,全省已成立5家农村合作银行,分别是黄石滨江农村合作银行、宜昌夷陵农村合作银行、荆州郢都农村合作银行、宜都农村合作银行、公安农村合作银行。

2007年11月19日,全省农信社福卡(存折)实现全国通存通兑,推出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作为首批参与小额支付实时借贷记业务开发的单位,我省农信社福卡(存折)率先实现跨地域、跨行全国通存通兑,结束了农信社长期不能通存通兑的历史。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全省农信社以综合业务系统为依托,推出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业务,实现“国库—农信社—农户”三点一线的惠农资金拨付新模式,将补贴给农民个人的粮食直补、林业补贴等17大项43小项涉农资金,通过“一卡通”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008年12月2日,全省农信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基本完成。我省农信社第四批申报的16家联社20.64亿元专项央行票据,全部成功兑付。自2007年四季度票据兑付工作启动以来,经过本期兑付,全省除武汉市联社因筹建农村商业银行尚未申报兑付外,其余78家县级联社68.07亿元央行票据已全部兑付,兑付速度居全国前列。

2009年9月9日,全省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前身为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这是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全国第一家副省级城市农村商业银行。

2009年12月31日,全省农信社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全省农信社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达到1016亿元,是2004年底省联社成立前的2.5倍。

2010年3月31日,全省农信社存款余额突破2000亿元。全省农信社存款突破2000亿元,达到2056亿元,是2004年底省联社成立前的3倍,副省长赵斌作出重要批示表示祝贺。

2010年4月9日,《楚天农村金融》正式创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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