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仓库管理制度(草案)
1.职责: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物资及物品的标识、贮存和保护,入库、出库控制。收、发、管工作。
2.管理要求
2.1物资验收入库存
2.1.1入库:对保管物资及物品进行分类,登记《物资保管登记》《固定物品储存台帐》,利用已有标识或新加标识等,标明物品、名称与数量,做到帐、物一致。
2.1.2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
2.1.3仓库管理员收货无误后,在《物资接收清单》上签收,一联自留,一联交对方。
2.2贮存
2.2.1根据所贮存物资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
2.2.2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可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清帐及报废等;
2.2.3盘点频次:每季度一次进行盘点。盘点应认真作好记录,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理事会,查找原因,采取对策。
2.2.4仓库管理人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信息及时可靠,并公布贮存物资情况。
3.出库
3.1领用物资:由各组或各活动项目负责人就所需物资提出申请经秘书长同意到仓库签领。领取时应填写《出库登记表》,填明物资名称、数量、活动名称或档案编号,由以下任一人员批准签字(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核对,签领人签字确认。有进出仓库的单据,都必须有关责任人的签名,没有责任人的单据无效
3.2领出物资一旦领出仓库管理人员概不负责。
3.3仓库记帐
物资进出仓后仓管员必须马上记帐。(包括实物数的核对)
3.3借用物品:保管物资,未经会长、副会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对外借出
3.3.1由各组或各活动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会长、副会长同意后到仓库借领。借领时应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填明物品名称、数量、归还日期,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核对,开具借条,并落实物品回收情况。
3.3.2物品借条应妥善保管。物品归还仓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物品是否完好。若物品完好,则仓库管理人员开具一式两份的回收条,一份交由借领人,一份与借用登记表一并装订保存,以便清查物品使用次数及折旧情况。
3.3.3物品借用时出现损坏或丢失,应向仓库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报理事会,由理事会决定处理办法。
4.库存物资,未经会长、副会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5.仓库管理人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6.采购制度
6.1办公室日用品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采购,并将发票入帐登记。
6.2各组或各项活动负责人就所需采购物资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或秘书处同意自行采购或委托仓库管理人员采购,购物发票交由仓库管理人员入帐登记。
荆门义工联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