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处刑方法:1.断头台【死刑的文化史】
断头台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一七八九年十月十日,吉约坦博士向国民议会提出议案,要求用“落斧”来执行死刑。提出这个议案是出于人道的考虑,议案提出,以后应废除拷打,死刑犯一律改用斩首,不管犯人的身分和罪行的性质。目的是寻求死亡的平等,用一种更有人情味的处刑方法来代替过去各种残酷的方法。
一七九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根据中世纪的“落斧”改进的断头台投入使用。强盗犯佩尔蒂埃有幸历史留名,成为第一个断头台的牺牲者。刑场设在沙滩广场。群众听说要使用新的斩首工具,纷纷拥向那里看热闹。但是由于处刑进行顺利,干脆利落,既没有惨不忍睹的场面,也没有能够令人津津乐道的趣闻,观众们大为失望,认为不如以前的处刑方法有看头。
断头台的第一个“高贵的牺牲者”是国王路易十六。当时国民议会指责他祸国殃民,因而投票表决是否判处他死刑,结果仅以一票之差决定了国王的命运。一七九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国王被处死。神甫祷告以后,刀片落下,国王的头滚到条筐中,执行吏助手把头颅高高举起示众,疯狂的群众为了能够沾点国王的血而涌向前来。
断头台在大革命中一直非常繁忙,有时候一天要处死五、六十人。开始时被处死的大多数是皇室的成员和保皇派,后来则是处死革命派。先是吉伦特派,有一次同时处决的吉伦特派负责人就有二十人,他们都是坚定的共和主义者,是最初的革命者,但在与雅各宾派的斗争中失败,于是,革命开始屠杀自己的儿子。二十名吉伦特派成员在处刑台前唱起了马赛曲,处决用了四十三分钟,最后一个人头切下,歌声才停止。
然后断头台又对准了雅各宾派:一七九四年四月五日,雅各宾派的革命家丹东被处决,与他一起处死的还有十五个同伴,罪名是“企图恢复君主制和推翻国民公会及共和制政府”。处刑人夏尔-亨利·桑松描述了他在最后时刻看到的丹东:“丹东在到达断头台以前,态度依然,沉稳地从狂乱的世界走向完全平静的世界。当到达目的地,看到断头台时,我发现他脸色苍白,眼睛湿润。也许是我老看他,使他不快,他用臂肘捅了我一下。他的声音含着愤怒,‘你没妻子吗?’我说,不,我有妻子和孩子。他又说,‘我也有,一想到他们,我就意识到我是个普通的男人’。他低下头,我听见他嘟囔着:‘最可爱的妻子(她有着身孕),再见不到你了。我的孩子,也见不到你了。’”临死以前他对桑松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群众看看我的头,因为它值得好好看看。”(引自巴巴拉·利维:《合法杀人家族》,郭二民译,126页,三联书店,1992)在处死丹东的时候,群众已经开始厌恶恐怖政治和流血,因此当执行吏提着丹东的头示众时,没有人喝彩。
在大革命中,据估计法国有四万人死在断头台下。当时八十三个县都设有断头台,为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波尔多地区还制造了一种新的断头台,上面有四个刀片,能够同时切掉四个人的头。仅在巴黎革命广场就有大约三千人死于断头台。光亨利-夏尔·桑松监督或亲自处死的人就有两千七百多人。死囚的血流到断头台下的坑里,血多得已经不往下渗了,在表面凝固并发出恶臭,向周围散发出去。
恐怖政治的结束和断头台的闲置是以暴君罗伯斯庇尔的死为标志的。一七九四年七月底,罗伯斯庇尔被处死。处刑的那天,大街小巷都挤满了人,人人都想看看这个暴君的头是怎样落地的。在押往刑场的路上,许多人截住囚车,大骂罗伯斯庇尔。当罗伯斯庇尔的头被切下时,群众的欢呼声持续了十五分钟才停下来。同时还有二十二颗头陪着罗伯斯庇尔的头落地,有古东、圣鞠斯特等人。
著名的化学家拉瓦锡也是死于断头台之下。
断头台在拿破仑时代使用很少,因为拿破仑是一个很有同情心的人,一有死刑送到,他总是一拖再拖,不忍心签字。但是他的大军却把断头台传播到了欧洲各国。所以在希特勒时期,又起用了断头台,杀害了大量无辜。
在法国,处死刑要经过总统的批准,如果总统驳回恩赦,则可免于一死,但死囚对于这些情况毫无所知,死刑执行的日期也不事先告诉他,所以他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想,恐怕这是最后一个夜晚了。只有星期六或节假日的前夜他可以安睡,因为第二天不执行死刑。
有趣的是,断头台不是公物,而是执行吏的私人工具。另外,执行吏和法官都避免直接称呼断头台其名,其官方的称呼是“正义之柱”,而执行吏则叫她“机械”。为了夜间不发出声响,所有部件都裹上了胶皮,若发出声音,就等于暗中通知了死囚。一般是在晚上打开监狱房门,赤脚走到死囚前,把他捆起来,然后典狱长告诉他:“你的恩赦申请被驳回。别泄气。马上就要执行。”随后拉到院子里,把他推上断头台,把头固定好后,刀片就落下了。
在对待被处死的问题上,男人与女人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在处刑前,大多数男人表现出一种大无畏的精神,视死如归,富有英雄气概。但是女人则不同,在反抗到最后一刻的那些人中大多数是女性。路易十六的宠妾迪巴里夫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赴刑场途中,她不断尖声乞求恩典,见到断头台时顿时不省人事。当执行吏去抬她时,她又苏醒过来,满地打滚,不让处刑。四个大汉费了好大劲才把她捆住,她的哭声响彻整个广场。直到最后她还乞求处刑拖后几分钟、几秒钟。在场的许多人不忍看到这个场面。执行人桑松年轻时曾经认识她,看到这种情景流下了热泪,不忍亲自执行,让他的儿子替他执行。维热-勒布朗夫人曾经为迪巴里夫人画过肖像,她在回忆录里提到这件事时说:“如果在这个残酷时期牺牲的人们不是那么气势轩昂,不是那么勇敢地面对死亡,恐怕恐怖政治早就结束了。”因为“不太有知识的人没有体察别人内心痛苦而于心不忍的想象力。此外,群众的心更容易被哀怜打动,而不是被赞叹打动。”(前引书,117页)
赖德尔认为:“显然,女性在接受死刑剧中分配给自己的牺牲者角色的心理准备远不如男性。男性一般都有心理准备象个男子汉地承受一经决定不会变更的事态。而女性的心理没有男性这种‘唯心主义’。因为这是唯心的‘男性美德’,所以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女性往往是非常直观地看待死刑,认为它是残虐的、愚不可及的,所以到最后一息也要反抗。由于她们不能从死亡中找到‘某种意义’,聊以自慰,所以这种女性死得更痛苦。”赖德尔,前引书,134-135页)
那么,断头台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即是犯人没有痛苦、瞬间死去呢?换句话说,人头被切下以后是否还有知觉呢?一些医生曾经进行过研究。一九0五年,博利奥博士进行过观察:“我看到这个男人的眉毛和嘴唇不规则地痉挛了五六秒钟……后来不再痉挛,面部松驰下来,眼睑半睁着,只露出白眼。我大声喊叫他的名字。只见眼睑渐渐睁开,这并不是抽动收缩,而是睡觉的人或沉思的人醒来时常见的那种平静、清楚和正常的动作。他的眼睛直盯盯地看着我。瞳孔狭窄,但并不是死人那种漠然、无表情的目光。盯着我的是活生生的人眼。”眼睛后来渐渐闭起,但他又大叫了一次,眼睛再次睁开,等叫第三次时,没有睁开。这个时间大约是人头被斩下后三十秒钟(同上书,128页)。还有人听见桑松说,有一次敌对派别的两个人的头被一起斩下,两个头扔到筐子里后互相咬在一起,不松口。
由此可见,头被切下后,大脑不仅不会马上死掉,而且是极为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