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文海同志
岳文海(1张) 岳文海,男,汉族,1958年1月生,河南省南阳桐柏县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经济学硕士。 现任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因为大规模开展“平坟复耕”运动而让其人其市闻名全国。编辑本段履历
1976.09——1981.09,桐柏县月河公社徐寨大队学校负责人、生产队长、村民兵连长、大队团支书 1981.09——1983.07,唐河师范学校学习 1983.07——1984.08,桐柏县回龙乡党办干事 1984.08——1986.07,河南农业大学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6.07——1987.04,河南农业大学农经系办事员 1987.04——1987.11,开封市农牧局经财科科员 1987.11——1990.07,开封市委办公室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0.07——1990.12,郑州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0.12——1992.06,郑州市委办公室第一秘书处副处长 1992.06——1994.08,郑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4.08——1995.11,郑州市委副秘书长 1995.11——1996.12,新郑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3.02—1996.07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6.12——1998.12,新郑市委书记 1998.12——2001.04,新乡市副市长 2001.04——2003.02,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3.02——2006.05,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06.05——2009.06,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9.06——2011.08,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民航发展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8.01—2009.09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1.08——2011.09,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民航发展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党工委书记 2011.09——2011.12,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党工委书记 2011.12——2012.05,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2011年12月曾兼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 2012.05.23——任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1][2-3]编辑本段评价
岳文海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岳文海同志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熟悉经济工作,思路清晰,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岳文海同志工作有魄力、有办法,有战略眼光和改革创新意识。岳文海同志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为人正派;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心胸开阔,待人谦和,关心同志,群众威信较高。省委认为,徐光同志担任周口市委书记、岳文海同志担任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是一个互补的、合理的结构。相信徐光同志、岳文海同志一定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动周口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不辜负省委的重托和全市人民的期望。编辑本段表态
岳文海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衷心感谢省委的信任,感谢有机会和周口的同志们荣辱与共,风雨同舟,为周口的发展共同努力。岳文海表示,要努力工作。周口是个重要的区域性城市,周口有一个很好的基础,班子好、队伍好,到周口工作,既感到非常荣耀,又感到压力很重。要努力学习,找准位置,转变角色,到岗尽责,做一个大家信得过、干实事、靠得住的人。编辑本段讨论
面对周口市政府部门在“平坟运动”中的我行我素的态度和对当地民意的漠视,王旭明表示反对。他提醒到“对于这件事,舆论如此热烈,当地有关部门却不予理睬,这也是对舆论的一种漠视。另一方面,我们还是希望当地政府的上级部门能够积极干预,在舆论已经如此火热的情况下,还是保持一种冷漠和我行我素,这种状态和我们当前的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大背景显然是十分不符合的。”最后他建议“一方面我们希望当地政府、当地的有关部门能够自觉主动地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妥,及时调整和完善,同时积极应对媒体。特别希望在今晚,至少在明天,当地政府能够坦坦荡荡地站出来对这件事有一个合理、合法、合情,还能让公众和媒体接受的一个说法。其实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关键是看勇气。”媒体揭河南平坟背后土地账:政府可获利百亿元
2012年12月18日11:30法制网 评论(1681人参与)推平坟头后荒芜的田地平坟土地账
河南平坟运动在2012年11月达到高潮。
视频:拍客探访河南周口大规模平坟复耕运动现场来源:新浪播客从南阳到周口,数百万座坟头被夷为平地,影响人口数千万,甚至发生意外,致人死亡。
11月,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删去了可强制平坟的规定。河南对外宣称平坟暂停,对内却高度认可这一行动,并无纠偏之意。置民众传统情感的伤害于不顾的背后,这场自上而下的运动,实际另有更深层次的谋虑。
作为中国粮食主产区的河南,肩负“保耕地”重任,发展受限,一直深陷土地饥渴。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文件,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今年12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国务院批复的《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在此背景下,河南对土地的渴求愈发强烈。但是,始自2009年的“新型社区”建设推行并不顺利,这项工作试图整合农民宅基地,腾挪出更多建设用地。
此次,地方政府通过平坟复耕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找到连接点。目前,周口等地已将平坟面积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此作为“新增耕地”,交换建设用地指标。
平坟“大跃进”
10月21日,在河南平坟运动最盛处——周口扶沟县,39岁的村民罗军丽、53岁的何洪庭在挖掘墓碑时遭遇意外,二人被倒下的石碑砸中身亡。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在此之前,这场平坟运动,实际已进行了半年之久。
河南官场流传甚广的一个说法是,平坟最初源自高层意志。目前能搜索到的最早信源,是周口市政府网站曾刊文称,2011年11月,“省委书记卢展工莅临周口调研,针对平原农区耕地坟头多的情况,提出实施殡葬改革,推进平坟复耕。”
几个月后的2012年3月,周口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一号文件”形式下发。文件称,平坟复耕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需强力推进。
4月,南阳市亦发布文件,要求自5月10日起,耕地、林地内不准增加新坟头,“出现一个平除一个”。
5月28日至29日,在河南省民政厅“全省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上,省政府肯定了南阳的做法。
此后,平坟复耕在河南全省推行。9月24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称此举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符合河南人多地少的省情。
该文件要求,2013年,河南农村要实现公益性墓地全覆盖,逐步将农村散坟、集中墓地迁移到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平坟扩耕工作。“推行火化工作较好、殡葬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省辖市,要抓紧开始进行平坟扩耕工作,其他省辖市要在2013年全部展开。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2013年3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平坟扩耕工作。”
受到鼓舞后,周口平坟进一步升温。
按照最初的计划,周口将在三年内完成平坟任务,今年完成20%、2013年完成50%、2014年全部完成。强力推进下,任务进度超过原计划——11月,全市过半坟头已被推平。
在周口市扶沟县的平坟实施方案中,基层干部被要求“全面动员、全民参与、迅速行动、强力推进”,“一天一督导、三天一通报、一周一排序”,按照时间表,10月底前该县各级党员干部、财供人员带头平坟,11月底前实现“全县境内无坟头”。方案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在七天内平掉自家坟头,凭乡村两级出具的证明才可回单位上班,不执行者将被“采取组织措施”。至于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如果平坟不力,可能会受到取消文明单位、取消个人一切评优晋升的处分,还有可能在电视台被曝光。
但是,平坟中的“不公”,却使得民意愈发反弹。
按照相关平坟方案,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此外,革命烈士、知名人士、少数民族、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等特殊坟墓,则按有关规定保护、迁移或整理。
这一例外条款,在基层已被异化为对官员祖坟的额外保护。
例如,中组部研究室主任臧安民家位于沈丘县周营乡的祖坟、河南省发改委巡视员陈永石家位于石槽集乡的祖坟,均在平坟运动中得以幸免。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在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删去了民政部门可强制平坟的规定。
11月21日,周口市委宣传部对外宣称,该市“平坟复耕”工作已暂停推行,正在研究如何调整政策,以期平息舆论。
但仅两天之后,在周口召开的内部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向民政局等部门传达河南省指示,肯定其平坟复耕工作,称“成效显著”,要求其顶住外界舆论压力进一步推进。
按照周口市的“一号文件”,该市基本农田有坟头350多万个,占地近5万亩。11月初,周口市通过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全市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
土地饥渴
与平坟“大跃进”并行的另一条线索是,身为保粮大省的河南,正急于摆脱城镇化和工业化落后的境况。
河南的粮食总产量占到全国的十分之一,其中小麦超过四分之一。按照“十二五”规划,至2020年,中国粮食产量需要增加1000亿斤,分配给河南的增产任务就达到300亿斤。一直以来,中央给河南的“保耕地”压力从未放松。根据河南官方提供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该省耕地面积为1.22亿亩,比国家下达的保有量指标高出366万亩。
经济发展,也是保粮大省的渴望。直至2010年,河南城镇化率只有37.7%,远低于全国49.68%的平均水平,居全国倒数第五位。城镇化发展需要土地,尤其是可做工业、房地产开发的建设用地。
河南地处中原,多年来耕地已被深度开发,未垦耕地储备几乎殆尽。出于保粮考虑,近年来,中央批给河南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每年只有25万亩左右,而根据河南自身的建设规划,其每年土地指标缺口在50万亩以上。
“传统的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在河南已空间不大,农民‘上楼腾地’是最有可行性的。”河南国土系统一基层官员表示。
2009年,《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实施。这份文件明确,县域之内,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可置换同等面积建设用地指标。
农民宅基地无疑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最大一块可利用资源。在“增减挂钩”政策下,“新型社区”建设在河南大规模铺开,即将若干行政村合并为社区,新建楼房,原宅基地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指标。
按照河南省描绘的蓝图,未来,“新型社区”要将全省6000万农民囊括。从2009年至今,全省开工建设的“新型社区”已超过2000个。
但是这些“新型社区”普遍面临建设资金不足的困境。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有关人士计算,每5000人的社区,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2000万元,这部分由财政埋单,为此,河南省财政百般腾挪。据上述人士透露,中央下拨的支农专项资金甚至也被挪用,投入“新型社区”建设。
此外,按照政策,“新型社区”的房屋建设资金财政并不负担,由农村集体筹措,或引入外部投资。但是,由于政策严控出资人新建可对外出售的“小产权房”,在大多数县乡,投资者兴趣缺乏。上述人士测算,要完成河南省的“新型社区”建设计划,资金缺口达数百亿元。
同时,“新型社区”建设在推广中带有强制性,大量农民“被上楼”,也引发抵制。这场运动中,基层政府获得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招拍挂即可获得巨额土地收益,但对农民来说,自己腾退宅基地,还需自行出资购买新房,且不能分享变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并不具有吸引力。整体而言,“新型社区”建设推广并不顺利。
按照河南官方发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已“初步建成新型社区近300个”,但多位知情人士估算,实际数目远少于此。“只有几个样板项目做得比较好。”一不愿具名的河南学者说。
12月3日,《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发布,以河南为主体,延及周边省市,希望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该规划被河南上下视为机遇,多场围绕规划的招商引资大会已经召开。
作为对中原经济区的支持政策,2011年9月,国务院发布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允许河南探索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
比起过去只能在县域内进行“增减挂钩”,新政最大的突破在于,允许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县流转。在周口等以农业为主的城市,工业项目少,土地价格偏低,有了“人地挂钩”政策后,其腾出的指标可以转卖给郑州等大城市。“我们都盼着‘人地挂钩’赶快出实施细则,赶快落实。”周口市一名官员表示。
土地的价值将被激活,对土地的饥渴继续发酵。在“新型社区”建设进展不顺之时,地方政府在平坟中看到了“机会”。
坟地腾挪算盘
周口地处黄淮平原腹地,辖区内耕地1293万亩,拥有1200余万人口。这里也是全国重要的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产量占河南省七分之一,居省内首位,油料产量占全省三分之一。但是,周口经济发展在省内相对落后,近年引进的鞋城等产业项目效益不佳。
2009年“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后,周口全市申报的“新型社区”建设项目超过100个,得到批准的有26个,待全部项目完成后,可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数百公顷。但与省内其他地方一样,受困于资金和民意,“新型社区”建设在周口进展缓慢,目前开工的仅有宁平村等少数几处。
一直以来,中央批给河南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的大多数,被郑州等大城市瓜分,无法到达基层。而“增减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则使得县级政府也有可能成为土地财富的分享者。
11月,周口市宣布,全市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周口市一下辖县负责人表示,该县平坟所增的3000多亩地,已经作为“新增耕地”呈交周口市,由其统一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增减挂钩”指标。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人士亦确认这一信息。
但实际上,外界普遍怀疑,周口市上报的3万亩平坟“成绩”掺水。有学者估计,200万座坟墓,以平均每座坟2平方米计算,其占地面积尚不足1万亩。
更重要的是,在周口市,80%以上的坟地散落在田间地头,其面积本就计算在原耕地面积中,即使复耕,只能算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不应属于“新增耕地”,也并不符合“增减挂钩”的条件。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人士亦承认,该市仅有不足20%的坟地连片,只有这部分坟地,在土地性质中被划分为“特殊用地”,平坟复耕后,符合“增减挂钩”条件。
“现在全都作为新增耕地上报省国土厅了,但不知是否会得到批准。”上述周口市国土局人士称,基层都对此抱有希望,“多少批一些也是好的。”
如果平坟腾出的土地能顺利转化为建设用地指标,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周口市近年建设用地拍卖,按土地区位不同,每亩价格在数十万元到百万元之间,新增3万亩指标,其总价值将以百亿元计,而周口市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仅为48.7亿元。
由平坟带动的“增减挂钩”最后是否能落实,土地财富能实现几多,目前尚无定论,但与“新型社区”建设如出一辙的是,基层政府可能得到巨额土地增值收益,农民却无法分享。在此次河南平坟中,周口市出台政策称,每平坟一座,财政奖励个人300元。但《财经》记者在对扶沟县等地的走访中发现,多位农民表示并未收到奖金,而将亲人骨灰移到政府公益性公墓后,尚需支付费用3000多元。来源:财经杂志
标签: 平坟 河南平坟 平坟运动河南政协常委就反对平坟一事写忏悔书:给领导添了乱
2012年12月19日 02:47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 更多 |
4328人参与0条主评论 15条评论0条总评论
正在看第1段共2段赵克罗现年38岁,生于河南省南阳市,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目前为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河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昨日,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布一个省政协常委的忏悔书,几小时后删除。微博截图
赵克罗在微博上发的忏悔书,现已删除。
原标题:豫一政协常委忏悔反对平坟
新京报讯昨日14时许,新浪微博认证为“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的网友赵克罗发布一封“忏悔书”,称前两天得知,自己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及常委的提名被拿掉”,“因为在南阳平坟事件中,给领导添了乱”。他就此发微博“忏悔”自己的错误,并“再次向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们道歉,向南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们道歉。”
几小时后,赵克罗将“忏悔书”删除。记者打电话询问原因,赵克罗表示并非有关部门给他压力,而是其亲友担心他而要求他删帖。
关于赵克罗提到的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被拿掉”一事,昨日,河南省委统战部干部科工作人员称,“到现在都还没确定最后名单”。
政协常委:
实名发博反对平坟被批
赵克罗在“忏悔书”中讲述,今年5月的南阳市“平坟运动”中,自己对强制平坟提反对意见,且不通过政协或者统战系统提意见,而是在新浪实名微博上发布。微博发出后,河南省统战部领导批示,该言论“给河南及南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要赵克罗纠正,否则省委统战部将对他采取措施。
“听到领导的批评,知道自己‘闯下大祸’,随即公开道歉并删除有关微博。”
昨日,赵克罗在微博中“忏悔”,他原认为自己是政协委员,有权对政府进行民主监督。这半年来他一直后悔自己的行动,“我是太天真太幼稚了”。
统战部:
换届工作尚在酝酿
赵克罗在忏悔书中称,河南省财政厅已经提名他为下一届省政协委员,但就在前两天,省委统战部研究酝酿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名单时,他的推荐提名被拿掉了。
昨日下午,河南省政协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政协确有赵克罗其人,但他称并不知道网上正在热传此忏悔书,具体情况得去向领导汇报。
该工作人员还称,发微博是个人行为,政协无权干涉,也不进行评价。
记者随后致电河南省委统战部干部处,一位工作人员称,没有看到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布的忏悔书。目前,河南省政协换届工作尚在酝酿当中,“我们这几天很忙。”
关于赵克罗提到的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被拿掉”一事,该工作人员说:“到现在都还没确定最后名单。”
记者致电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询问,但无人接听。
■ 对话
即使不当委员也可选更多方式监督政府
新京报:你为何决定写这封忏悔书?
赵克罗:我的文章里写得很明白了,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忏悔,还要向领导道歉。
新京报:你所说的错误行为,错在哪里?
赵克罗:我的错误在于发言的方式和内容。方式上,我不该在微博上发表意见,而应该通过政协内部反映。内容上,我不该反对平坟。
新京报:按照法律规定民主监督的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赵克罗: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我最初才会发微博。
新京报:你说下一届政协委员的提名被“拿下”,你对此是什么意见?
赵克罗:我很满意这个处理。
新京报:如果今后不担任政协委员了,你还会积极监督政府吗?
赵克罗:会的,我有这个担当,而且那个时候我的身份更自由,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来监督。
新京报:你觉得下一届政协委员是否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对政府提出反对意见?
赵克罗:我认为可以。政府应该接纳和鼓励新媒体的运用。微博出现并影响力扩大,证明国家并不反对这个网络平台,对现存的国家许可的监督渠道进行运用,是今后政协委员应该做的。
■ 专家说法
微博批评政府是委员正当手段
199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此规定提到,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据新华社报道,河南省政协时任主席范钦臣在2005年省政协九届十一次常委会上就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发表专题讲话强调了这一规定,并强调“要保护委员监督的权利,对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政协委员,政协组织有责任予以保护。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批评,各级政协要积极督办催办,保证务必有答复、有结果”。
昨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告诉新京报,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帖对南阳平坟提出异议、对政府提出批评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正当手段。可以归为前述规定中的“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老师、法学博士朱巍说,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享有表达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因此,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协委员,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表意见都是合理合法的。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孔璞
[责任编辑:PN030] 标签:!分享到: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