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大喜哥,你或许知道也或许不知道,他打扮成这样,不管知道不知道他的人,恐怕都会当他是武疯子、二尾子。某顺在见到大喜哥之前,也以为他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怎么会这么一副样子呢,正常男人怎么会男扮女装呢,是不是。但录完大喜哥的故事,满场观众和嘉宾,包括某顺,都对他充满了好感,没人再瞧不起他,没人再讨厌他,没人再怀疑他有病,甚至有人当众管他叫大喜爷,因为他的形象虽然不好恭维,他的行为却很爷们,让人们发自心底地尊重他。
《请你原谅我》录制到现在,某顺已经见识过几十位当事人,各种各样的神奇人物、各种各样的另类表情,各种各样的傻眼和无语……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刺激之后,我以为大喜哥也不过是一脑子有问题的当事人、以为他是为满足节目出新出怪需求才出现的。戴着这样的有色眼镜,大家开始了对大喜哥的“审问”和“打探”,没想到好奇心和逗趣目的,都很快被大喜哥的平静叙述所瓦解,我们不由自主地从同情他、理解他,走向支持他、认可他。
想不到的事,实在很多,不少衣冠楚楚的嘉宾都在聚光灯摄像机和百十口人前表现异常或失措,穿着打扮夸张潦倒的大喜哥却很淡定很从容地立在那儿,即便个别问题有明显的戏谑和挑衅,他也不生气不翻脸,认真回答每一个提问,直到讲清他的所有故事,直到彻底打败我们这些本来具有心灵优势的所谓体面人。某顺在现场就想,我一定要让公众重新认识大喜哥:他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傻子疯子精神病人,他是一个头脑清晰的善良正直的讲诚信负责任的男人,虽然他的社会地位很卑微,虽然他靠拾荒为生、他孤苦伶仃、他奇装异服,虽然他住棚户区、他仅比流浪汉多了一个像狗窝一样的家。
最初拿到的资料上说,大喜哥十多年前就不正常,他傻了吧唧地把父辈留下的别墅卖了,对方在倒手转卖后没付清房款就跑人了。在现场,大喜哥纠正了这一说法,他讲:“别墅应该是一家人独自拥有的大房子,我和好些户均分了一套日本人盖的老别墅,所以我卖掉的只是属于我的那一小间,我家没别墅,我也没卖过别墅。”——传言总是能把一个人从里至外的抹黑,大喜哥简简单单一句话,便让我们对他的精神状态有了新认识。
资料说大喜哥为给养母治病,借了十来万块钱,最后母亲还是走了,他却为这些债务捡了十多年垃圾、成了今天这副人见人躲的尊荣。我们问大喜哥,为什么非要给养母治病?在自己经济窘迫和明知养母是绝症的情况下?大喜哥说:“养父母养大了我,我咋能不给他们养老?没钱借钱也得给老母亲治病,这是我应该做和必须做的事。”再问他是否后悔为给母亲治病,把自己从穷人拖到了赤贫?他说“从没后悔过”。
十多年来他还债十余万,现在债没还清,债主却搬去了别的城市,大喜哥因此很内疚,觉得欠债主太多,他目前的理想是继续拾荒,并利用政府给发的救济和低保,尽快把剩下的9000多借款还上。问他:有没有想过自己生活都这么困难了、债主又不来讨债,干脆这笔钱咱不还了、就此算了?大喜哥坚定地说,“那怎么可以,人家当时也是信任我,才借那么多钱给我,我一定要还完的。”——在当下这个以欠债欠薪为荣耀为能耐的丑陋社会,有这么一个拾荒都要还债的大喜哥,你还认为他讨人嫌、他影响市容么?
当我们问起大喜哥的性取向、问他为什么要穿女装时,他表示他和“传说中的那个哑巴男”并没有同志关系,他只不过感谢人家在他艰难岁月里陪伴了他半年,并想过用变性来报答人家、跟人家永远在一起,但因为没钱变性、也因为哑巴很快又消失了,大喜哥至今还是自己一人生活,性取向也是正常的,并没有因为穿裙子留辫子就有了做女人的渴望。那为什么要男扮女装呢?他的说法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拾荒过程中,人家给啥像样点的衣服他就穿啥,身上的女装就是这么来的,而5年没洗头蓄起来的大辫子,则是因为他所在的棚户区掐了水电,连饮用水都需去一里地外拎回来的他,没条件清洗自己,也因为人穷志短、心情一直不好,他就从此自我堕落了、成了个“肮脏的浪人”。
节目组给大喜哥购买了全新男装,请大喜哥换上;由于他那头发经年不洗、已经粗硬到没法收拾,只好在脑后绑了绑、再扣顶帽子加以掩饰。再次出场的大喜哥心情大好,笑容绽放,和可爱的孩子一样快乐。之前大家还担心他“为炒作自己、会坚决不脱女装”,结果这担心在大喜哥纯洁的笑容里变成了小人之心,我们因此相信大喜哥的精神是正常的、思维也是正常的。一个正常的人,因为贫穷,因为孤单,因为没人理,最后采用穿女装的变态行为来呐喊抗议,并在一次火灾中不慎走红网络、成为著名的大喜哥,一下子备受媒体及政府关注,大喜哥的明天会不会从此改变呢?
节目在该结束的时候结束,人生故事却会继续朝前延伸,不知换上了男装、下了节目的大喜哥,今后会有怎样的生活?但大喜哥最后的笑脸你一定会记住,那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笑,是穷人稍微好过点儿就高兴的笑,是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的自在的笑。愿那笑容越来越灿烂,愿大喜哥成为众多软饭男、欠债男、窝囊男的励志新偶像。恩,请有机会见到大喜哥的人,不管他穿成什么样,都给予他肯定,因为他忠孝、诚信、自强,爷们该有的品德他都有了。请管大喜哥叫大喜爷,他配这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