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75%股权(26000万股股份)总价87000万元挂 c2600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75%股权(26000万股股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75%股权(26000万股股份)

标的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75%股权(26000万股股份)
项目编号G313BJ1005637挂牌价格870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3-07-17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中国-云南省标的所属行业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隐藏
转让方(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云南省(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成立时间2002-01-31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38651.04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73430976-0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82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43.61%
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75%
3国投信托有限公司18.75%
4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2%
5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96%
6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
7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1.16%
8云南正业投资有限公司0.7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45525.657166.698471.6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27017.05452767.58374249.46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3-06-3047678.8218165.9415493.25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995629.57599402.86396226.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3-05-23
评估基准日2012-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827017.05-
负债总计(万元)452767.58-
净 资 产(万元)374249.4644091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2680(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股东于2013年6月8日签订增资协议,一致同意标的企业向现有股东新发行671,140,939.60股本,募集资金20亿元。国投信托放弃本次认购机会,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投信托的持股比例将为12.64%,依然为标的企业第三大股东。增资协议正在履行向证监会报批程序。
2、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2048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11781412-0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8.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8.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7643
批准单位名称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87000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受让方如需分期付款则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格的30%作为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6个月内付清,且提供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尾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87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交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如需分期付款则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格的30%作为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6个月内付清,且提供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尾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首付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余款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交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6、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7、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即视为接受上述受让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承诺最近3年(成立未满3年的自成立以来,下同)在中国证监会、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情形。
2、意向受让方应当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可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依据)。(需提供2011、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及标的企业所在地证监局的有关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75%股权(26000万股股份)总价87000万元挂 c26000
4、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不意味着其符合作为标的股权持股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5、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87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66579331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郭智宇联系电话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陈春雷联系电话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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