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南方都市报】
公民夏楚辉语录:
“1块钱不多,但那是法律赋予和保障的一个公民的权利,讨还的意义不在于金钱的价值。”
“作为一个残疾人,我是不幸的,但作为一个在法治社会生存的人,我又是幸运的。我不需要别人同情,支撑我的是法律。”
“改变一个现状是需要过程的。但是,我相信,法律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政府也会尊重法律和原则。”
【身残心不残的公民夏楚辉】
为了争取残疾人优惠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权利,夏楚辉不断上诉、申诉,前后奔忙了一年半有余,跨了三个年份。在他的争取下,省政府带头“认了错”、省法制办向他发来复函。目前,夏楚辉诉讼广州第一巴士公司的“一元钱”官司暂无结果,但他说“这让我对‘一元钱’官司更加怀有希望。”
事由持证坐车无法享受半价
9岁时,夏楚辉失去了右腿,成为二级伤残。2008年11月23日,他在广州海珠客运站搭乘第一巴士公司的9路公交车,出示《残疾人证》后,司机称凭此揭阳证件无法在广州享受半价优惠,坚持要求他投了2元钱。
“司机要赶我下车,这种行为很伤我的自尊心。”夏楚辉说,“我要通过法律手段向司机证明,我不是想仗着残疾人身份耍无赖,免交车费是政府给予我的合法权利。”之后,他拨打第一巴士公司投诉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只有广州户籍的盲人或重度残疾人才可享受优惠。夏楚辉不满意。
根据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该规定并未限制户籍,残疾人至少应该享受半价优惠,即夏楚辉在广州坐公交,被迫多交了1元钱。“1块钱不多,但那是法律赋予和保障的一个公民的权利,讨还的意义不在于金钱的价值。”夏楚辉说。
随后,在乘坐广州地铁时,夏楚辉也被告知其残疾人证不能享受优惠。而此后,夏楚辉在武汉坐公交,用揭阳证件不仅享受了免费乘车,还受到了司机的礼遇。“在我的印象中,武汉并没有广州繁华,经济也远远比不上广州。事实告诉我,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跟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联系;一个城市的繁荣,在于文明的繁荣。”夏楚辉说。
追讨起诉广州第一巴士公司
在要求享受公交半价优惠不成的次日,夏楚辉到广州市工商局投诉第一巴士公司,要求退回多收的1元钱。当天,他向省政府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书面答复两个问题:一是凭本人《残疾人证》是否有权享受广州市内公交免费或半价优惠?二是《扶助残疾人办法》在广东的实施情况如何?
同月29日,夏楚辉还花了80多元向全省21个地级市政府寄去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挂号信。他表示,“起初只是很气愤,后来发现很多地方在保障残疾人交通福利方面都没落实。恰好国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想讨个说法。”
2008年底,省政府及深圳、揭阳等14个地级市都没在法定期限内回复。此后,夏楚辉陆续收到一些回复,其中汕头市最让他满意,内容多达3页,但有的市回应称“不明确”,广州则一直未答复。于是,夏楚辉就超期一事分别向省政府提起了15宗行政复议。在这期间,“省政府相关领导也找过我调查情况,并劝我撤诉,我都不愿照做。”不过,因为揭阳市领导向他认错,他撤回了对其的行政复议。
2009年2月,夏楚辉认为广州市工商局没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将其告上天河区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该局因回复超时行为违法。
今年5月31日,夏楚辉收到一封快件,是15份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其中粤府行复[2009]1号的第八页上写明“确认被申请人(广东省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申请人书面告知的义务……违反了《信息公开条例》。”夏楚辉有点激动,看了好几遍,“这等于省政府知错、认错。很吃惊!省政府拿出了勇气,承认自己错了,我真没想到。”
回复9月前执行不力将追责
今年7月7日,夏楚辉收到了省法制办的书面复函。
这份复函的背景是:2008年7月,夏楚辉将第一巴士公司告上广州越秀区法院,由公益维权人士黄志宏代理。黄志宏发现,《江门扶助残疾人办法》与《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中相关规定相左,其他市也有类似情况,使外地残疾人难享优惠。于是,他起草立法宗旨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申请书,由夏楚辉于2009年7月5日向省法制办提交。
此前,夏楚辉的情绪一直挺低落,“6月12日收到广州的答复,很失望。”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在答复中写道:目前广州实行广州户籍重度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
这个回复让夏楚辉不能接受,但之后省法制办的复函又让他看到了希望。
复函中表明,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扶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为此,省法制办会同省残联报经省政府同意发文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凡持有《残疾人证》者在省内各地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论户籍在何地,均可按《办法》规定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待遇。”。
复函不仅指明了错误所在,还提出了追究办法。复函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违反“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材料中还指出,相关贯彻落实情况于2010年9月底报省法制办、省残联,省法制办、省残联择时抽查各市执行情况,如执行不力将追责。
夏楚辉会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夏楚辉说,接下来,想看看《办法》落实情况。至今为止,残疾人在揭阳还不能享受优惠。之后,这个惠民政策能否执行,很值得期待。不过,夏楚辉说,他最近在广州坐公交已享受优惠了,而且一些残疾人朋友告诉他,虽然在广州坐地铁时会被工作人员“念叨”一下,但“勉强”也可享受优惠了。
如今,夏楚辉诉讼广州第一巴士公司的“一元钱”官司暂无结果。“我也很困惑。案子被拖了一年多,这不正常。”对于经历一年半有余,横跨三个年份的漫长维权,夏楚辉是宽容的,“改变一个现状是需要过程的。但是,我相信,法律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政府也会尊重法律和原则。”
采写:南都记者谭林实习生徐佳
摄影:南都记者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