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大家又说到老方的基金,突然有了兴致,就插两句吧,本来应该等书出版以后再说的(周知一下:《忽悠的原理与技巧》一审未通过,只能删掉 部分图片和文字再递审,希望年后能出版吧)。
写书过程中最常见的心情就是遗憾。基金这件事,当年有很多我很尊敬的人支持,如罗永浩、批判性思维启蒙等。现在大家主要关注基金是否被挪用,也就是监督问题。对此我个人不是特别在意,无论拿来买房也好、买车也罢,反正不是我的钱,捐款人应该关注得多一点。但如果胆敢用基金来收买医闹, 那我是一定要管的。
我想说的是,所谓打假基金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基金为什么成立?因为当年败诉给肖传国。用来做什么?支付诉讼的律师费和败诉罚款。这件事没人觉得有问题么?咱先不说任何社会规则,如果一个人“打假”,搞公共活动,那么成功的话,他会获得名誉奖励,失败,他会付出成本,造谣,他就应该遭受名誉损失。这非常合理。假如失败甚至造谣,都可以不支付任何成本,反而能够赚到同情和捐款,那还怎么玩?
设立基金背后的观念是什么?它先验地承认了“打假者”的天然正确。哪怕法院判决对方错了,也肯定是法院枉法。这种论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也没有任何社会合理性。裁判缺失了。你可以举证说法院被收买,也可以举证说法院受政治压力,还可以举证说法院严重违背程序。但如果没有任何象样的证据,就可以公然否定法院的判决的正确性,那谁还能判定你的对错呢?如果基金可以对这种事情进行补偿,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完全无成本的诽谤别人。法院判我败诉,我可以从基金报销;不停煽动群众骚扰别人家庭、公司、学校、医院,产生安全问题了,我还是可以从基金报销。这么多人,把社会的希望寄托在某个个人的品行上,这个社会本身就是非常幼稚的。最后,他可以自己鉴定自己:把英文文章一篇篇逐句翻译后署自己名字写专栏拿稿费,这不是剽窃。老婆论文内容九成和别人雷同一半没注,这不是抄袭。基金承诺支出明细公布七年了没公布,这不是诚信问题。谁否定我就是打假受害者、利益受损、方黑、妄图入股分成……那很快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我最遗憾的是,即便发现这个问题,很多人也报以宽容理解的态度。个人品行嘛,这回打错了造谣了下回搞对了我还支持,这人品行不行下回有个品行好的我再支持。这种想法不对。这些怪事的根源就是大家对制度、程序完全没有概念。包括所谓学术打假本身,如果有问题,应该提交专业职能机构,敦促其履行职责。而不能靠话语权和标签,裹挟民怨整人。我举了几个例子,打假施一公的时候,造谣说对方称“中国人不配生活在美国式民主自由下”,那就成功地挑起了右派的愤怒,一堆右派媒体和个人支持了。打假贺卫方的时候,称“公知”“不学无术”,就成功挑起左派的兴趣,一堆左派媒体和个人支持了。“整黑材料”,官员一看你好够胆啊,支持了。“不读书代言赚千万”,一群读了很多书但没能致富的人就来支持了。“XXX没有科学素养、文傻”,一群以为自己素养很好很聪明的理科生又支持了。你们就是被人调动来、调动去,这种舆论环境,并不是什么正常的环境。对错不重要了,派别才重要,中国式的派别斗争残酷到了一群人可以构陷一个绝症女病人炒作直到死亡还振振有词。
总结一下,开头错了,最后必然是错的。把信任寄托在任何个人上,最终都会怪事连连,基金的监督问题本身就起源于初始的理念问题。最后贴一下两年前的录像文字版,希望所谓打假基金尽快公布吧,两年够彭律师走完流程了吧?对了,不要做假账。安保也希望尽快,既然当年声称的监督小组(黑箱的理由)是子虚乌有,那毫无疑问也应该交给公众监督了。
文字来源:《罗永浩质问方舟子基金,一镜到底哦耶版》
罗永浩:(基金支出明细)你为什么不公布?
彭剑:我们说会公布。
罗永浩:嗯,五年半了还没公布。
彭剑:我们会考虑在合适的时候公布。
罗永浩:什么时候合适?因为有可能一百年以后比较合适嘛。你准备什么 时候公布?
彭剑:不可能一百年
罗永浩: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公布?
彭剑:也许就在近期,比如几个月内。因为要有一定的流程。
罗永浩:看你心情是吧?
彭剑:不是我心情,我们有我们内部的流程。
罗永浩:你觉得五年半没公布很正常对吧?
彭剑:我认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没有问题。
罗永浩:什么理由?
彭剑:我们有我们的流程。
罗永浩:你们的流程是承诺公布五年半不公布,对吧?
彭剑:我们的流程我承诺会公布。我们会按我们的流程来做的,我们不可能按照一些反对者、恶意攻击者的要求来做。
罗永浩:我问的是五年半为什么不公布。
彭剑:我们在合理的时间内我们会公布的。
罗永浩:你觉得一个承诺公布的基金五年半没公布,很正常对吗?你觉得 很正常是吗?
彭剑:我们有我们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