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千紫
楔子
十七岁。
你有那样青涩地爱过一个人吗?
操场上人山人海,可是你总能第一个找到他的身影,光是远远看着,就觉得心头发甜。放学之后你偷偷跟着他,反方向地走了很远的路,你只是想知道他家住哪里。
你想走他走过的路,你想他回过头来看你一眼。
你很爱他,傻气又大胆,手足无措,情深似海。
十八岁。
你有那样卑微地爱过一个人吗?
他是远近学校的风头人物,在篮球场上光芒万丈,运动会上十项全能,高高瘦瘦的样子,总是独来独往,漂亮的瞳仁里带着凛冽,即使不发一言也让你心碎。女生们总是在背地里谈论他,以能跟他说一句话为荣。她们跟你一样喜欢着他,这你既骄傲又灰心。你每天兴致勃勃的上学,寒窗苦读想考第一,渐渐地,都是为了他。你想吸引他的注意,你想让他多看你一眼。
你很爱他,勇敢得近乎偏执,又懦弱得低进尘埃。
十九岁。
你有过想忘记,最后也真的忘记了的人吗?
你曾经那样疯狂地迷恋他,觉得有一天你不再爱他就像失去了所有,心里也空,岁月也空,变得不再是你自己。
他是你的精神支柱,他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他是你舍不得放下的人。可是终有一天,你绝望地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你已经开始在忘记他了。
你感到释然,又觉得恐惧……渐渐真地不再记起,曾经以怎样的心情去爱。
青春岁月里的一切,化为乌有。
二十岁。
当你真正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你觉得这是上天给你的恩赐,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用尽全身力气去爱,紧紧地想要抓住他。可是有些东西,却像掌心的细沙,攥得越紧,失得越快。
相爱容易相处难,年轻的时候你想不通,为什么有时候太在乎一个人,反而会成为分开的理由。
后来你才明白,感动与同情,永远不是爱情。
安澜,我对你,爱就爱得天翻地覆,恨也恨得刻骨铭心。
后来我终于明白,有些人只能用来仰望,有些人只能用来遗忘。你曾是我生命里最美的风景,即使喜欢到骨头里,也注定无法拥有。
想通了,也就放下了。可是当一切烟消云散,你为什么要重回我的世界,告诉我,我的幸福一定要与你有关?
我已经不爱你了。
这一生,我不敢再爱你。
第一章我也不想这样
Sectionone
忽然间 毫无缘故
再多的爱 也不满足
想你的眉目 想到迷糊
不知不觉让我中毒——王菲《我也不想这样》
1.
2010。
接到霄霄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从考场往外走,这两天沈阳又降温了,晚上特别的冷。一边戴红毛线手套,一边歪着脖子夹Iphone:“啊?宝贝你说什么?我跟好大一坨人挤在楼道里,沙丁鱼似的,听不清楚啊……”
霄霄在那头哇啦哇啦说了一堆,我只听清了最后一句,“哎呦我去,人也能用‘坨’来形容,你可真不愧是中文系的大才女啊!”
2010年12月5日,万众瞩目的国考。记得霄霄昨天想找我逛街,被我严词拒绝了,我说姐明天还要早起参加国考呢,哪像你一天到晚不做正经事?
她怔了怔,然后挺认真地问我,“国考是什么?你才研一,就开始考博啦?”
作为一个本科毕业之后就待业在家的80后,她竟然不知道国考指的是国家公务员考试。我觉得她真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不知道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第二门考试在下午四点半结束,考场在一所偏远的非重点中学,古旧而破落,一瞬间好像回到了90年代。哪像我的母校43中,富丽堂皇得跟政府大楼似的,一到放学时间门口车水马龙,这就是重点中学跟非重点的分别。其实小说里那些夸张的情节,都是现实生活的折射,见不到活的王子,能找到高富帅也算做了灰姑娘。
因为不允许公务员考试提前交卷,所以大家都是在同一个时间从考场往外走。楼道很窄,人与人之间挨得很近,我被挤得很是狼狈,只好先挂断了电话。把iPhone从脖子底下拿出来,我不经意地往后甩了下头。肩膀端了一天,现在酸得不行,这样子甩一下舒服多了,前额却是一痛,身后传来一声轻微的闷响,好像撞到了什么人。
此时楼道里只点着一盏橘色的灯,昏黄的光线笼罩着黑压压的一片人群。北方的夜,冷而生硬,即使是在室内,空气里依然寒意逼人。我回过头去想道个歉,可是万没想到,映入眼眸的,会是那样一双细长冷峻的眼睛。
也算不得是多好看,但就是很让人心动。精致的内双,眼尾狭长,眸如寒星,一瞬间,我以为是他。
曾经多少次的想象过重逢,但是我想命运不会给我这样的眷顾,让我如此轻易地遇见他。
况且他在北京高薪厚职,有车有房,怎么会回来参加这种千军万马的考试。
人潮汹涌中,那男子的脸离我很近,细细看下去,他的每一寸的眉眼和唇色,我都看得很清楚。——瘦削,白皙,棱角分明,嘴唇很薄,据说这样长相的男子,桃花都会很旺。其实仔细看去,除了那双眼睛,他们长的并不像,分明是很陌生的一张脸,只是给我同样的感觉。很长一段时间,我就像个花痴似的看着那个人,脑子里出现短暂的空白。
“……对不起啊。”半晌,我抽了抽嘴角的肌肉,如梦初醒地说。这一刻我脸上会是怎样一种表情呢?我自己都想象不到。——我竟然以为,我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在这样一个矫情而拥挤的灯火阑珊处,一回首就看见他。
也许真是武侠小说写多了,太矫情了。江晓钺就总跟我说,你这是职业病,得治。
那男子大概早就被我瞅得发毛,左右看了看才确定我是在跟他说话,微微一怔,说,“哦,没事。”然后就垂头避开了我的视线。
大概是真把我当花痴了吧。我急忙闪人,转过身跟着人群里随波逐流地走出大门口,没有再回头。
外面已经全黑了,寒气扑面而来。我拿起电话拨给霄霄,说,“喂,我出来了,二十分钟后太原街见?”
霄霄说,“好,我从西塔往那边开,在万达广场等你。别墨迹,赶紧的。”
左右看看,一辆出租车也没有,夜幕下的街道陌生而荒凉,就好像来到了另一个城市。我长吁一口凉彻的空气,其实我是多么不愿意触及与他有关的回忆,可是这一刻,我碰到了能令我想起他的人……心底里竟是有些兴奋的。
那种一瞬间心动的感觉,已经多久没有过了?久到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
有那么一刻,我真想打个电话给他。
谁让我是文艺女青年呢?文艺女青年不就是这么矫情吗?我想学着大话西游里白晶晶的样子对他说,“方才,我碰到一个很像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