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汤显祖诗文集》)
汤显祖其人:
汤显祖(1550—1616),字义仍,号海若,又号若士,别称清远道人,临川(今属江西)人。1583年(万历十一年)进士,曾任南京太常博士、礼部主事等职。1591年(万历十九年),因抗疏抨击朝政,被贬广东徐闻典史。后调浙江遂昌知县。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弃官归家,不再做官。
汤显祖以戏剧名世,著有“临川四梦”,包括了《紫钗记》、《还魂记》(即《牡丹亭》)、《南柯记》、《邯郸记》,其中以《牡丹亭》最著名。
题解:
这篇文章选自《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三。《牡丹亭记》又名《牡丹亭还魂记》,或简称《牡丹亭》或《还魂记》,是汤显祖最得意的代表作。它通过女主角杜丽娘与柳梦梅生死离合的爱情故事,热情歌颂了杜丽娘的至情,歌颂了反道学、反礼教,追求爱情自由的斗争精神。这篇题词作于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在作者在遂昌弃官返临川后数月写成。文中强调情的神奇作用,并以“情”驳“理”,表现了作者新的思想观点。
原文: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1),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2)。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3)。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4),待挂冠而为密者(5),皆形骸之论也(6)。
传杜太守事者,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7)。予稍为更而演之。至于杜守收考柳生,亦如汉睢阳王收考谈生也(8)。
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9),恒以理相格耳(10)。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
注释:
(1)弥连:即“弥留”,言久病不愈。《牡丹亭·诊祟》旦白:“我自春游一梦,卧病至今。”
(2)手画形容:指亲手为自己画像。见该剧第十四出《写真》。
(3)溟莫:指阴间。溟,同“冥”。
(4)荐枕:荐枕席。《文选》宋玉《高唐赋》:“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李善注:“荐,进也,欲亲近于枕席,求亲昵之意也。”
(5)挂冠:谓辞官。密:亲近。
(6)形骸:形体,对精神而言。意谓肤浅之说。
(7)晋武都守李仲文:《搜神后记》卷四:“武都太守李仲文丧女,暂葬郡城之北。其后任张世之之男子常,梦女来就,遂共枕席。后发棺视之,女尸已生肉,颜姿如故。但因被发棺,未能复生。”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冯孝将为广州太守时,他的儿子梦见一女子说:“我是前太守北海徐玄方女,不幸早亡,亡来今已四年,为鬼所枉杀。……应为君妻。”后来在本命年的生日,掘棺开视,女子体貌如故,遂为夫妇。事见《搜神后记》卷四,又见《异苑》及《幽明录》等。
(8)汉睢阳王收考谈生:《列异传》:“汉谈生,四十无妇,夜半读书,有女子来就生为夫妇,约三年中不能用火照。后生一子,已二岁,生夜伺其寝,以烛照之,腰上已生肉,腰下但有枯骨。妇觉,以一珠袍与生,并裂取生衣裾而去。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王识女袍,以生为盗墓贼,乃收拷生。生以实对。王视女冢如故。发现之,得谈生衣裾。又视生儿正如王女,乃认谈生为婿。”又见于《搜神记》。
(9)通人:学通古今的人。
(10)格:推究。
译文:
天下女子的多情,难道还有像杜丽娘那样的吗?梦见那位情人就得病,一病而迅即不起,以至亲手描绘自己的画像传于世以后就死了。死去三年了,又能在冥冥之中寻求到所梦的人而复生。像杜丽娘这样,才可以称得上是多情的人了。她的情在不知不觉中激发起来,而且越来越深,活着时可以为情而死,死了又可以为情而生。活着不愿为情而死,死而不能复生的,都不能算是感情的极点啊。梦中产生的情,为什么一定不是真的呢,天下难道还缺少这样的梦中之人吗?一定要挨到男女同席了才算是成亲,等到挂冠辞官后才感觉安全的,都是只看事情表面的说法啊。
记述杜太守事迹的故事,模仿了晋代武都太守李仲文、广州太守冯孝将儿女恋爱的传说。我稍加改动而写成了这个剧本。至于杜太守拘押拷打柳梦梅,也就象汉代睢阳王拘押拷打谈生了。
唉,人世的事情,不是人世所能理解透彻的。自己不是学问贯通古今的人,所以常常用“理”去加以推究了。只是一味强调(杜丽娘死而复生与柳梦梅结合的事)从理的角度看一定没有,又怎么知道从情的角度看一定存在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