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十七 安徽省公务员职位表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十七)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A.立法的重要性

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

D.守法的重要性

【答案】A

【考点】立法的重要性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故答案为A。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B.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C.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答案】D

【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故答案为D。

3.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检察员的任免,是由()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级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

D.省级人大

【答案】B

【考点】人大常委会职能

【解析】省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检察员的任免权,故选B

4.下列哪个国家机关有权决定河南省郑州市进入紧急状态?(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仅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

C.国务院

D.中央军事委员会

【答案】C

【考点】国务院职权

【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可知,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C项正确。注意,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由此,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不包括哪一项?()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封闭、静态的系统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答案】A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系统。故A项错误。

6.立法是指国家有权机关经过一定程序,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制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必须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活动。以下不属于立法活动的有()

A.制定法律

B.修改法律

C.编纂法律

D.汇编法律

【答案】D

【考点】立法活动的内容

【解析】法律汇编即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排列,编辑成册,不改变文件的内容,也不是制定法律。故不涉及立法内容,不属于立法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法律编纂涉及到对法律的修改、增删,故属于立法活动。

7.某女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经审查发现其已有3个月身孕,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是()

A.应当逮捕

B.应当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C.可以采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C

【考点】特殊人群的强制措施

【解析】依据刑诉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怀孕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故答案为C。

8.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进行。

A.女民警

B.女民警或者医师

C.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

D.女工作人员

【答案】C

【考点】检查妇女的方式

【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故单位为C。

9.甲被乙打伤后诉至法院,乙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乙时,其当即向送达人丙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乙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丙将乙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 乙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 乙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C

【考点】上诉的提起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据此可知,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乙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的效力。

10.下列何种措施的采取并不需要经过院长的批准?()

A.缺席判决

B.罚款

C.拘留

D.拘传

【答案】A

【考点】强制措施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A项并无法律依据要求其经过院长批准,这应当是案件审判人员的权力。

11.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下列哪一类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

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

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D.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

【答案】C

【考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解析】《保险法》第31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2.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C

【考点】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C选项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错误,当选。第72条第2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13.高五向华南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高五的汽车被郑六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高五向郑六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高五免除郑六修理费1,000元,郑六将为高五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高五向保险公司索赔。后高五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郑六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郑六求偿

C.因高五免除了郑六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郑六求偿

【答案】B

【考点】代位求偿权

【解析】选项A错误。《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若保险公司向高五支付了保险金的,是可以向郑六进行追偿的。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高五放弃了对第三者郑六的部分赔偿请求权,那么保险人对放弃部分不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而非对全部保险金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仅应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郑六求偿。

14.刘某为避免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业,欲自己单干。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一建议是错误的?()

A.“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也可选择开办一人有限公司”

B.“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

C.“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则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

D.“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独资企业”

【答案】C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解析】选项A、D正确。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冲突,可以选择其一开办,也可以同时设立上述两种企业。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5.发布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A.二级、三级

B.三级、四级

C.一级、二级

D.三级

【答案】C

【考点】预警级别与应对措施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五条

16.文化局李某因违反行政纪律,对单位给予的记过处分不服,李某可以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A.30日

B.45日

C.两个月

D.半年内

【答案】A

【考点】申诉时限

【解析】参见《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八条

1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身体健康

C.无刑事犯罪纪录

D.大专以上学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任职条件

【解析】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8.有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B.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C.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后,无需向社会公告

D.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答案】 C

【考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解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后,依然要向社会公告,故而C错误。

19.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组情形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①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告知当事人应予处罚的事实、事由和依据

②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③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

④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

A.①③

B.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

【答案】D 

【考点】行政处罚原则行政W

【解析】①②构成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③④构成行政处罚决定无效。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0.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B.诉讼和仲裁制度
C.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D.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答案】D

【考点】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定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AB两项属于法律规定的事项,

所以不选。而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是相同的,地方性法规是不会规定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的,所以,c项错误。《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2)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所以,D项正确。

21.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缴纳和承担

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须提供关于执行标的情况的材料

D.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强制执行,不得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答案】B

【考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W8 j4 p; A8 N

【解析】(1)选项A:被执行人承担;(2)选项C:应提供的材料:①强制执行申请书;②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③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④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3)选项D:可以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22.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送达催告书后,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政决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

D.行政机关对法院不予受理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答案】C

【考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W8 j4 p; A8N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所以选C.(1)选项A: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选项B:3个月;(3)选项D:1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23.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是()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B

【考点】诈骗罪

【解析】《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了于票据诈骗罪。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钱,以虚构乙曾向甲借款12万元的事实并伪造借据等虚假证明材料的手段,骗取了人民法院要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的生效判决(题目中的“经乙申诉后查明”,这证明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说,甲此时已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向乙主张财产的合法依据,甲向乙主张“偿还”借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实现。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故应选择B选项。

2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

A.自然人

B.单位

C.自然人和单位

D.自然人或部门

【答案】C

【考点】共同犯罪的主体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故C项正确。

25.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

A.危害国家安全罪

B.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C.故意杀人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D

【考点】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所以答案选D。

26.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拣起石块将其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对象错误

【答案】B

【考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解析】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故答案是B。

27.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答案】C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不认为构成犯罪”实际上就是说这个不是犯罪,但是之所以要说不认为,是因为从法理上来说,这个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的构成的要件,从理论上来说,是属于犯罪,但是因为各国的立法观念不同,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不做犯罪处理,这是个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所以选C。

28.叶某先后拐卖妇女三人。在此过程中,还强迫被拐卖的二名妇女卖淫。叶某的行为构成的罪罪名是()

A.拐卖妇女罪

B.拐卖人口罪

C.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妇女卖淫罪

D.拐卖人口罪和强迫妇女卖淫罪

【答案】A

【考点】拐卖妇女罪的从重情节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故答案为A。

2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D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原则上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有例外。本题从题干的表述中可知,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在所不问。故选项D正确。

30.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离婚协议

B.收收养子女协议

C.委托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答案】C

【考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问题。依《合同法》第2条规定,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故本题选项为C。

31.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宅基地使用权

B.自物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答案】B

【考点】用益物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物权之用益物权。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和典权等。地上权如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比如为耕种而在必经的他人的土地上修路通行的权利;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

32.甲为了阻挠乙当选劳动模范,到处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乙因此未能当选。甲侵害了乙的()

A.荣誉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财产权

【答案】B

【考点】名誉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人身权之名誉权。本题中,甲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为乙尚未当选劳动模范,故不属于侵犯荣誉权行为,故A不当选。同时,因甲散布的信息是谣言,不是真实信息,故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内容,故C不当选。同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涉及财产权内容,故D为错误选项,不当选。

33.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

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

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

【答案】C

【考点】要约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3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答案】C

【考点】按份共有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知识点。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

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答案】A

【考点】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

【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36.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权益遭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是()

A.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

B.他们的监护人

C.监护人所委托的律师

D.法定代理人

【答案】A

【考点】赔偿请求人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37.公安局对甲作出治安拘留10天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甲申请复议,上级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拘留决定,甲在上诉中又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应如何处理此案?()

A.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令公安局赔偿甲的损失

B.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C.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答案】D

【考点】二审法院对上诉人在二审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处理

【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第4款:“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人一并提出的,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先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然后再审查赔偿问题。但是,如果行政赔偿请求人在二审中提出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能一并作出判决,因为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二审中一并作出赔偿判决,就等于剥夺了当事人对赔偿判决的上诉权。所以,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中,甲在上诉中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则应该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38.梁某因偷漏税被某县国税局给予行政处罚,梁某认为该行政处罚过重,欲提起行政复议,梁某应向哪个机关申请?()

A.县政府

B.县国税局

C.市国税局

D.县政府或市国税局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机关

【解析】海关、国税、金融属于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其复议申请直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即可。

39.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C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据此,在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而原告高某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C项正确。

40.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又反悔,此时两公司的纠纷如何解决?(  )。

A.甲公司只能另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B.甲公司只能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C.甲公司可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D.乙公司可申请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答案】C

【考点】和解、仲裁

【解析】《仲裁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据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既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也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和解协议设有强制执行力。

二、多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10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下属于法治体系建设内容的是

A.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B.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C.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D.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答案】ABCD

【考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通过完善法治体系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法律运行过程的角度看,必须做到()。

A.民主立法

B.严格执法

C.公正司法

D.全民守法

【答案】ABCD

【考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解析】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决定》原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思想的统一体。

A.共产党的领导      

B.依法行政

C.人民当家作主      

D.依法治国

【答案】ACD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思想统一体。故ACD当选。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将不断完善,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任务是()

A.要更加注重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

B.要保持法律的绝对稳定性

C.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

D.要继续做好法律的制定工作

【答案】ACD

【考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任务

【解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要更加注重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要继续做好法律的制定工作。B项的错误在于没有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动态、开放和与时俱进的系统,保持法律的绝对稳定性就无法实现法律体系的完善。

5.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包括()。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ABC

【考点】取保候审的机关

【解析】刑诉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故答案为ABC。

6.行政程序法的功能包括():

A.排除相对人对行政程序的参与

B.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

C.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D.使政府活动获得正当性基础

【答案】BCD

【考点】行政程序法的功能

【解析】行政程序法绝不是要排除行政相对人的参与,而是要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故A项不正确。

7.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不适当的,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予以撤销?()

A.某省人大常委会

B.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C.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D.某省政府

【答案】 CD

【考点】规章的撤销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对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有撤销权的主体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大常委会。

8.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胁迫而有违法行为的

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答案】ACD

【考点】裁量情节]- W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因此,选项ACD正确。

9.以下人员属于公务员的是()

A.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B.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C.公立大学的党委书记

D.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

【答案】AB

【考点】公务员定义

【解析】C项和D项均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并非依法履行公职,也就没有纳入行政序列。

10.对于《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通过下列哪些方式可以予以规范,就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B.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D.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答案】ABCD

【考点】行政许可设定的事项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但第13条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中不设行政许可的情形,即ABCD项情形。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本部分共包括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答案】√

【考点】基层治理法治化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故正确。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妇女代表。()

【答案】×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析】《宪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3.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答案】×

【考点】证人能力

【解析】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本题少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太绝对了,故错误。

4.1982年《宪法》先后经历了四次修订,时间分别为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

【答案】√

【考点】修宪活动

【解析】1982年的四次修订时间分别为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

5.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答案】√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进程

【解析】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答案】×

【考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故错误。

7.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答案】√

【考点】民诉强制执行措施

【解析】一事不二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只能分别适用一次。

8.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答案】√

【考点】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解析】这是民诉法对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时间的要求。

9.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所应支付的赔偿总额必须限制在保险价值的范围内。()

【答案】√

【考点】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

【解析】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所应支付的赔偿总额必须限制在保险价值的范围内,不能超过保险价值。

10.如果某个债权人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必须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并不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

【答案】×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

【解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其一人,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规定,该股东应当对其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承担举证责任,而不能把该责任推卸到债权人。

11.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不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答案】×

【考点】突发事件的应对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十七) 安徽省公务员职位表
【解析】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2.监察机关职责之一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答案】√

【考点】监察机关职责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13.只有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才可以提出对国家领导人的罢免案。()

【答案】×

【考点】国家领导人的罢免

【解析】1/10以上的代表也可以。

14.行政首长是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答案】√

【考点】依法行政责任人

【解析】行政首长理所应当是第一责任人

15.特赦是对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答案】×

【考点】累犯、特赦

【解析】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故本题错误。

16.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在于打击的部位不同。()

【答案】×

【考点】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解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是主观是否有杀人的目的。故本题错误。

17.不可抗力与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答案】√

【考点】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解析】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欠缺主观过错要件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情况下因欠缺违法性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二者都可以成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因此本题正确。

18.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

【答案】×

【考点】属地管辖权的例外

【解析】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没有提到,故错误。

19.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

【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盲人李某犯诈骗罪,对李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

【考点】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是“可以”不是“应当”。故本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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