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隋炀帝即位,大赦天下,这一赦令在山东放出了一条“大虫”,此人乃私盐贩子程咬金是也。既遇大赦,别的犯人一哄而散,程咬金却赖着不走,狱吏只好沽来水酒牛肉,伺候他饱餐一顿,老程才出狱而去。但他出狱后,家中没钱,便拿一条旧裙当了一两银子,做起了柴扒买卖。随后,老程又在梦里学了三路半大斧,从此走上了反隋的革命征程。
这是《说唐演义》第二十、二十一章里的情节,但就这短短两章,历史错误层出不穷。首先,隋唐时官府禁止杀牛,牛肉不是普通百姓能随便吃得到的;其次,那时人们花的是铜钱而非银子;最后,程咬金在真实历史中是将门之后,并非私盐贩子出身,而且他的兵器乃是“高富帅”将领惯用的马槊,绝非什么大斧。
对于中国人而言,他们的历史认知通常都是从《说唐演义》之类的评书小说开始的。那些评书中的“历史”,在人们的脑子里存在了几十年,但谬误比比皆是。因此,评书或小说只能是茶余饭后的休闲娱乐,把它当成真实历史,难免贻笑大方。
历史上从没有过“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大杀器”
评书里的皇帝大都是昏庸无道的,比如《杨家将演义》里的宋太宗,只知道任用老丈人潘仁美、陷害忠臣杨家将。对于这样的昏君,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于是为了满足民间诉求,小说家或说书之人,便发明了一种“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大杀器”。
最著名的自然是八贤王赵德芳的“打王金锏”和杨家老太君佘赛花的龙头拐杖。此外,《说唐演义》里的程咬金、尉迟恭,《杨家将演义》里的高怀德,京剧《大保国》里的徐延昭,他们使用的兵器鞭、锏、锤等,也具有打杀昏君和奸臣的巨大功能。
无论是金锏还是龙头拐杖,看上去都很拉风,但实际能起多大作用呢?小说里,“大杀器”不是来自上一代皇帝的赏赐,就是当朝天子的恩典。但是,哪个皇帝会给臣下发一件能把自己打死的“大杀器”呢,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所以,谁也没见过这些玩意儿发挥过威力,否则八贤王一锏毙了潘仁美,大宋天下不就太平了。奸臣尚且打不得,更何况“昏君”?
现实中的皇帝都是想方设法加强皇权,岂有给自己找不痛快之理?有个例子能说明皇家对这类“大杀器”的看法。慈禧是有名的戏迷,但是她禁止在宫里演《大保国》《打龙袍》《锁五龙》。这些戏演的都是忠臣为国事,手拿“神器”冒犯太后、皇上的故事。估计在老佛爷心里,这全属大逆不道,让宫女太监们看了不免想入非非。
包青天的铡刀纯属子虚乌有
看包公戏,大家最期待也最激动的场景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包青天请出“龙、虎、狗”3把铡刀,一声令下,让恶人身首异处。这个画面看起来确实很爽,但包大人要是敢这么办,估计很快就要被撤职查办。在真实的历史里,无论铡刀还是死刑立刻执行,都是子虚乌有。
中国在秦汉时期,就有死刑复核制度的萌芽,到了包拯所处的北宋年间,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善的复核机制。宋朝时,死刑判决大都要上报提刑司、刑部或审刑院核准,然后才能执行。一个犯人即使被核准了死刑,也不能立即执行。唐宋年间,死刑不在朔望、上下弦、二十四节气等日子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电视上总看到“午时三刻处斩”的桥段,这也与历史不符,唐宋时,处决犯人通常是在黄昏时分。
现代人讲程序、讲正义,古时候何尝不是?包青天再英明神武,也会有一时糊涂办错案子的时候。要是没有一套复核的程序或给犯人鸣冤的机会,即使包青天,怕也免不了制造出几起冤案来。
马槊才是“高帅富”的兵器
无论《三国演义》还是《隋唐演义》,武将手中的兵刃,如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赵云的龙胆亮银枪、罗成的五钩神飞枪等,总是那么天下无双。其实刀也好,矛也罢,在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普通士兵才用的把式,是“屌丝”的武器。
相比刀枪,真正的兵器贵族是马槊。遥想曹孟德在长江上“横槊赋诗”,睥睨天下,是何等威风。还有赵云在80万军中七进七出,“砍旗两面,夺槊三条”,注意夺的不是刀,不是枪,而是槊。这些细节,充分说明了马槊在兵器中“高大上”的地位—非大将不能用。
马槊看上去与矛类似,但槊锋长,刃宽,能刺,能劈砍,杀伤力强。大将用的马槊打造工艺繁复,如制作木杆,要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篾,再将细篾用油反复浸泡,泡到不再变形、开裂为止。最后把细篾与葛布层层胶合,再经过桐油浸泡等工序,才能做出马槊的杆。如此制成的槊杆,柔韧受力,刀砍不断。
打造一支马槊要耗时3年,且成功率仅有4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岂是普通小兵可用?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的将领的标志。
评书中使槊的名人,首推单雄信。他手中一杆金钉枣阳槊,重120斤。相传单雄信祖上乃北周名将,虽然家世没落,但仍是能建起庄园的一方土豪,自然玩得起槊。
至于吕布的方天画戟、张飞的丈八蛇矛,都是槊的变种。相较之下,张三爷的丈八蛇矛就比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高帅富”得多——这是自然,张飞家是土豪,二爷不过是卖草鞋的,玩不起槊啊。
但是,非要较真的话,青龙偃月刀也是杜撰的,这兵器最早出现在宋朝《武经总要》里。真实历史中,关二爷使用什么兵器呢?《三国志》记述了“斩颜良”的片段:“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既然是将颜良“刺”于马下,关二爷用的可能是马槊之类的刺杀兵器。
古代禁止杀牛,梁山好汉能顿顿吃熟牛肉吗
《水浒传》里,好汉们下馆子从来不看菜单,张口就是筛几碗酒,再切几斤熟牛肉。林冲看守草料场时,外出沽酒,“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还有武二哥景阳冈打老虎之前,也是点了熟牛肉下酒。读者看了这些情节,不免以为在宋朝时,牛肉是随处可见的普通食物。
事实上,牛肉在当年相当昂贵,原因很简单——官府不许杀牛。在农业社会,耕牛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西周时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的规定。中国古代政府给予耕牛的特殊保护,怕是今天的印度人也望尘莫及。比如,在汉朝,杀牛是要偿命的,即使你是牛的主人也不例外。
汉以后,对杀牛的惩罚不再那么严厉了,牛主人擅自杀牛,在唐朝判徒刑一年,在元朝则要杖责一百。杀自己的牛尚且如此,要是杀了别人家的牛,刑罚当然会更重。在梁山好汉们所处的宋朝,在不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杀死他人的牛,要处以“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
唐宋时期,不管这牛是老得拉不动犁了,还是意外瘸了腿,都是不能杀的,除非等牛自然死亡。虽然也有人偷偷杀牛尝鲜,但也不可能如《水浒传》里的那些酒家,有如此充足的牛肉供应。张青、孙二娘夫妇做人肉包子的买卖,或许就是因为牛肉太难寻了吧。
实际上,好汉们下馆子最可能吆喝小二的是:“切二斤羊肉。”北宋以羊肉为主要肉食,《清波杂志》记载,北宋时皇宫“御厨止用羊肉”。苏东坡也有“十年京国厌肥羜”的诗句,这位美食家连出生五个月的羊都吃腻了,于是发明了“东坡肉”。当然,猪肉在宋朝城市的消费量也不小。
傻傻的福将,欢喜的结局
所谓“福将”,顾名思义就是在战场上福星高照,总能化险为夷的大将。这种人常以喜剧形象出现,他虽非主角,却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福将的代表人物是程咬金、牛皋、孟良和焦赞。
仔细分析,几乎每部演义评书都有福将存在。福将们所处的时代不同,相貌却是“千人一面”。他们都是身材高大、相貌丑陋、胆大心细,还有一身忠肝义胆。而且不同评书里的福将有互相抄袭之嫌,比如《明英烈》里的胡大海和程咬金何其相似。
福将能有今时今日的面目,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以大名鼎鼎的程咬金为例,他出身世家大族—自曾祖起,历代都在北齐为官。所以历史上程咬金的兵器就是前文说过的“高富帅”兵器——马槊。到了《说唐演义》里,程咬金虽然是世家出身,但家世没落,成了和寡母相依为命的私盐贩子。
程咬金被改变身份是在明末清初,在晚明的《隋史遗文》、康熙年间的《隋唐演义》里,程咬金开始改头换面。民间艺人包装出了一位混世魔王程咬金。于是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程咬金的三板斧”,成了现在中国人的常用俗语。
牛皋的身份变迁同样如此,在真实的历史中,他在岳飞手下是中军统领。等到《说岳全传》问世,钱彩笔下率真、勇猛的牛皋就一下深入人心了。历史上,牛皋是因为反对议和而被秦桧杀害,小说则给了牛皋一个真正的喜剧结尾—在岳雷扫北中,上演了一出“气死兀术,笑杀牛皋”的传奇。
异姓封王难如登天
听评书时,很少有谁谁被封个侯,大都是皇上一高兴,当场就封王了。薛仁贵在历史上的最高爵位是平阳郡公,到了评书中就成了平辽王。异姓封王在唐朝较常见,著名的有汾阳王郭子仪、燕郡王罗艺,或者赏赐功臣,或者安抚割据势力。所以在唐朝故事中编个“平辽王”的爵位,尚在历史框架之内。
然而在以宋朝为背景的小说中,满天飞的异姓王爷就有点扯了。在这些子虚乌有的王爷中,最神奇的要数呼延赞之子呼延丕显,他同时被封为靠山王、敬山王,是为“双王”。
历史上,宋朝给功臣封王,几乎都是追封,如曹彬为济阳郡王、岳飞为鄂王。值得一说的是《水浒传》里与蔡京、高俅狼狈为奸的童贯,这厮作为一个宦官,生前就被封为广阳郡王,当真是风光一时。
小说里封王的极致是所谓“一字并肩王”,就是“齐、楚、燕、赵”等封建一省的王爵。在田连元的评书里,程咬金被李密封为一字并肩王;在单田芳那里,裴元庆又被程咬金封为一字并肩王。
真实的历史中,一字并肩王大都封给皇帝的子弟,如明朝的燕王朱棣、辽王朱植等。到了南明,处境岌岌可危的永历小朝廷才封了李定国晋王,但这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举措而已。
一字并肩王看似荒诞,但评书影响所及,也尽人皆知。民国张勋复辟后,得了个忠勇亲王的爵位。张勋当了王爷自然很高兴,在家里得意洋洋。夫人曹氏一直都不赞成复辟,对丈夫说:“今虽封忠勇亲王,吾恐汝他日将为平肩王矣。”张勋问为什么,曹氏大声道:“汝将来首领必不保,一刀将尔头砍去,汝之颈不与两肩一字平吗?”一字并肩王真的只是个笑话。
文/杨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