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啊?如何做好注册外资公司?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外资企业注册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3、合同、章程(原件)
4、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注册外资公司有什么好处01. 用外资公司进行跨国交易,限制最少;
02. 开设银行外资账号,收取外资交易款项,可免缴税款;
03. 可收取或开出或转让信用证,方便可靠;
04. 外资公司的外资账号存款不受外汇管制,自由支取;
05. 以外资公司作为控股公司,投资融资无限制;
06.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无需缴付厘印费(印花税);
07. 可用外资公司注册商标及持有版权,保护无价资产;
08. 以外资公司名义购买物业不动产,转让时无需缴税;
09. 用外资公司进行个人财产信托,避免个人所得税;
10. 以外资公司安排遗产,可避免遗产税。
外资企业年检有什么要求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请各外资公司(含分公司、经营部等分支机构)做好准备,界时进行工商年检不误。
(一)年检时间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外资科报送材料。
(二)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在市工商局外资科申领年检表,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管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供下列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5、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分公司等非法人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四)当年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1、当年新注册的公司不论进行会计核算与否,一律提交验资报告。
2、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未完全到位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五)工商局年审主要内容
1、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2、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
3、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格化定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
5、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6、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
7、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8、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9、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济活动;
10、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
12、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13、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14、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2)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二百一十九条、六十八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规定和国家工商局61号令予以处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