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是含有铁元素或铁化合物能够经济利用的矿物集合体,对于铁矿石开采承包合同你是怎么样理解的?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铁矿石开采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铁矿石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合理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充分挖掘资源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并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合法取得开采的位于XX镇XX村XXX矿山承包给乙方开采,现就开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镇XX村XXX矿山的剥离及磷矿开采承包给乙方开采,乙方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限、开采范围、承包方式
1、承包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磷矿石开采完毕为止。
2、开采范围:以甲方指定的矿权范围(政府、国土部门文件规定的回室范围)。
3、承包方式:全包干式整体承包,即乙方自筹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安全投入等。
4、燃油供应:①本工程乙方所需用的燃油由甲方负责提供,但必须保质、保量地保持乙方所有设备用油,不得有误。②甲方供应乙方的燃油是按市场直销价格供应,并按每次供油出库单及发票价格为准和乙方结算。
三、乙方承包采矿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乙方必须有国家管理机关认可的磷矿山开采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2、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垫资1个月的开采费用,生产机械设备投入和工人工资及运输费用。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生产要求进行作业。
5、乙方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事故保险事方可进场施工。
6、本合同约20万立方米土方,在开挖土方过程中,如遇沙石矿石不能开挖费用爆破钻孔等另行协商价格。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1、剥离:每月完成3万立方米以上,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合理进行现场管理(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约定剥离费用为每立方米12元,以实际车厢计量为准付给乙方。取矿以每吨7元付给乙方(不含运输费用),以磅单票据为准(所有费用均不含税票)。
2、现指定排土场的运输距离约2.1公里,若更换场地则另行协商价格。
3、每月25日之前结算工程量,次月15日一次性付清前期所有款项。
4、剥离方数以车厢计量,甲乙双方认可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必须向乙方作整个施工过程及边界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边界纠纷或老百姓堵路造成3日以上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人工资运输车辆及机械租用费,具体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及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处罚的权利,为乙方提供堆荒场地的义务和征地费用,协调邻里关系,解决事故纠纷的义务。甲方不能强迫乙方在不安全条件下施工,如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管理和安排工人的权利。
(2)、乙方有对员工培训体检的义务。
(3)、乙方有承担安全事故报告法律责任和报告生产方案及进度的义务。
(4)、乙方有报送员工基本情况和资质给甲方备案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听从甲方指挥,滥采乱挖、越界开采、无故停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赔偿款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途退出必须在三个月自行撤除机械设备,逾期不撤除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由甲方处置。
3、因政策性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堆荒处倒荒,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矿石出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6、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的员工无论在什么场所,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必须进场作业,逾期不能开工则为乙方违约,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矿石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海南中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蓉城直属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贵阳
签约时间:2012年7月 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露天铝土矿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3、工程内容:盖山剥离、矿石的开挖。
4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 350—400 万吨矿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三、协议工期
1、开工日期:2012年7月28日(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为准)。
2、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劳务施工包干单价
1、所有矿石:结算单价为每吨28元。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2、土方单价10元/立方米,石方单价20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1、矿石计量方法: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2、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85%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15%,以此类推。
3、劳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时间
甲方每月25和中铝公司结算后6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六、施工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
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绳等)、油料由甲方提供,但费用由乙方承担。月底结算时扣出,单价按市场价计算。
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助联系解决,但所购电、水设施及使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开挖的土方、石方及矿石,由乙方负责在作业点一公里范围内堆积和处理,其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环保等方面的干涉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将矿石装上甲方的车辆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