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租房需求的人越来越多,租房期间遇到的问题也在急剧增加。下面给大家详细的举几个租房到期纠纷的问题:
一、房租到期的人不般走怎么办
近某小区的王大姐就遇到一件不顺心的事情,她将门市租给一个外地人,可是前两个月房租就到期了,王大姐想收回房子自己做。租房的小李说没找到房子,王大姐又给他延长了一个月,结果小李还是不般,还说王大姐违约,要王大姐赔偿,王大姐气的无话可说,无耐之下打了110。遇到这种问题建议双方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搬离。
二、租房协议没到期,房东想涨房租怎么办
这是租房遇到频繁的一件事,假如上个月还是1500下个月的时候房东突然说:“下个月涨房租了,现在的物价都上涨了,从下个月开始1800”。我们往往听到这样的话,心里很生气,但是为了还住在这,没法只能接受。
那么小编为大家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涨租是不可以,因为承租期限未到,不能提高房租,双方是有签订承租协议的,必须按协议办事,任何一方都不能违约,若是承租到期,房东可以重新签协议,提高房租是可以的。所以在租房子的时候,合同上一定要注明租金金额,且无付加条件合同附则也没有关于租金更动的条件与期限。这样的话房东就无权涨房租了。
三、合同到期不肯搬走的还赖钱的租客怎么办
1、可以通过法院依法解决,到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租客支付欠款、限期搬离并赔偿违法占用你房屋的损失。
2、可以自力救济,在派出所或者公证处的见证下,搬走租客物品,更换门锁,搬家费用和公证费用可以要求租客承担。
四、遇到租房合同到期了房东押金怎么处理遇到这种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对照合同查一查,押金有无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上对押金有没有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而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则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给你。
所以说在以后租房的时候合同也是很重要的,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仔细看,可以避免一些租房到期纠纷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