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买房的首选,其利率较低又安全可靠自然受到很多人的青睐。2016年9月起,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作调整。
郑州的朋友们要注意了!这次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单笔贷款额度的审批标准。
贷款高限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未进行调整。
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其具体贷款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确定:
首先,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其次,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后,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也就是说,新的贷款政策坚持“多缴多贷、早缴早贷、少取多贷”的原则。
新的贷款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高、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没有影响,仍可高贷到60万元。
但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