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期房,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手续。交了首付款之后唯一拿到手上的就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据了,在交房之前把这两样东西丢了影响到底有多大?还有没有补救的方法呢?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达成交易的依据,是办理房贷的必需材料,也是缴纳各种税费的依据之一,办理房产证也需用到它。所以购房合同丢了的确是非常麻烦的事。购房合同丢失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网签前丢失
这种情况很简单,直接找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将之前存放在开发商处的剩余合同作废。
第二种:已经完成网签,还未交房
这种情况会比较复杂,补救的流程如下:
首先,你需要找到你买房时对应的销售,询问是否需要登报公示(各开发商有不同的要求)。
其次,如果开发商需要登报做遗失申明,就需要找成都市一级的报社登报,要连续一个月每天都登报才有效,具体费用可以联系报社。
后,拿着报纸去开发商那复印一份合同,再让开发商盖章即可。
一般情况下,我们自己手上都只有一份合同,主要作用是在交房或者房产证下来之前办户口、办居住证用的。其余用来办房产证和按揭贷款的合同已经被开发商提前收走了,所以自己的那一份弄丢了是不会影响到按揭和办理房产证的。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开发商不给你盖章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的,那就是找销售帮忙去复印一份购房合同,然后自己带上身份证去房管局打印一张备案表,也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买的。但是,如果要迁户口的话,必须要等产权证办下来,没合同原件和产权证办不了户口。
总之,购房合同丢了是件非常麻烦的事,买期房需要用到购房合同的场合很多,千万要注意保管好。此外,购房发票和房产证也很重要,这两样丢失补办的程序也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