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对于异地公积金的提取也相应地有了规定。尤其是来往于广州和异地的人也是有增无减。但是很多流动人口对如何在异地提取在广州的公积金了解的还是比较少,所以下面就为大家简略地介绍一下。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广州市规定只要符合广州市现行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职工,可自行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若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职工,申请日期不得超过自支付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
2、若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3、若是按揭购房的,必须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职工,以后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
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以后,到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然后到进行审批,后可进行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区域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需要购房合同房产证与契税税收缴款书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需要房产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需要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如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房产证;
2、购房
3、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6、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另外,还有几点需要注意一下。
1.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符合购买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时,持以上所述资料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后台审批,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
2.所购房产未提取过,视为首次提取,提供资料原件与复印件。2013年9月26日前提取过,之后没再提取的提供资料原件。
3.以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还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以上便是我所了解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