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就是没有产权,这种房子你虽然可以买下来用于居住,但是实际上是不享受产权的。除非相关产权可以办下来,那你买买还是划算的,否则不建议购买,因为会存在诸多的一些隐患。十堰首套房房产证怎么办理,十堰首套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十堰首套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的首套房,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的首套房土地登记需要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的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必须双方共同到局进行办理。
6、首套房购房者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7、购房者办好房权证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
8、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进入审批程序,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十堰首套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自己办理土地证的许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1份);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2、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土地证书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公证书及原土地证书。在不动产登记实施之前不办土地证的,只会让市民手中的产权证失效而已。届时如果卖方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那么必须先换取不动产证。
以上就是十堰首套房房产证怎么办理?十堰首套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