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市场的影响,南京市二手房价格也水涨船高。一些二手房房主甚至撕毁卖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那么,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防止售房者违约呢?
相关人士介绍说,去年后半年,江北新区以及河西地区发生较多的“卖房人毁约涨价”的情况。江北新区成立之后,特别是江北、浦口一带的房子,出现违约情况的数量是明显增加。
河西一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在挂牌一年半的时间里,先后涨价6次,新的一次报价是在今年的1月20号,比25天前的报价上涨28万。
因为毁约是需要考虑违约成本的,因此出现毁约情况的大部分是由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或者给付的定金比较少,因此,如果说房子价格上涨的幅度超过了违约成本的话,售房者很有可能会选择违约。
对于售房者来说,房子涨价,毁约是“理所当然”的,大不了就是赔个违约金。但是对于买房人来说,就是很让人窝火的了。
近,王女士卖掉自己的老房子之后便想着买一套新的房子,后看上了河西一套307万的房子,很快与房主签订了合同。可后,签完合同之后,却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王女士当时交了5万的定金,付了5万房款,一共给了房主10万块钱。后房主告诉王女士房子涨价了,需要增加21万。对于房主忽然加价21万,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可卖方表示,如果不同意加价,那房子就不卖了,他们愿意返还王女士之前预支的10万元,并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后,双方协商无果,王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人士表示,这样的诉讼需要一年左右,费用也需要几万元,好的办法还是防患于未然。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避免卖家违约呢?
专业人士建议,可以约定一个较高的违约金或者定金,很多的中介公司把违约金定到房屋总价款的5%,可是像江北这样的地区,一套100多万的房子违约金也就是5、6万,很明显的根本赶不上房价上涨的幅度,因此把违约金定在20-30%就很容易避免售房者违约。
作为购房者,谁都不想买房遇到这些麻烦事,所以,以上卖房违约的知识大家需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