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手机号:
一、甲方将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期个月,押金元。
付租方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年月日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0153(按1.9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1、家电类:
1)太阳能热水器(作价3000元);
2)油烟机(作价400元);
3)电视机(作价400元);
4)洗衣机(作价350元);
2、家具装饰类:
1.2米宽床(作价500元);
书柜(作价500元);
晾衣架(作价140元);
椅子1把(作价45元);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20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印)(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