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党员纪律处分学习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最新党员纪律处分学习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局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国土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本人一直坚持党风廉政学习,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并对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认真学习领悟。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素养,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以用权。现就学习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王岐山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修订后《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这些"负面清单"也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等党的领导干部都曾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中纪委在对他们的调查结果中都明确指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所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 "负面清单" 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又如在违反生活纪律 "负面清单"中新增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
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最新党员纪律处分学习心得体会篇2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7万余字的《条例》内容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同时也把中共党员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虽然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党纪,但也时常听到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败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败力度有可能减弱。此次中共中央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面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真正从细节抓起。
《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长期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涣散,在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八项规定”上面打折扣,有的甚至上班时间炒股、聊天、打牌、玩游戏、看低级趣味的录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不负责任,给党的形象抹黑,更有一些干部牢骚太重,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着不顺眼,发表一些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有的甚至“心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以权谋私。此次《条例》的制定把“负面清单”放在阳光处,让那些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藐视党的纪律的干部再也没有”舒服日子“可以放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类规定中,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当即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没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里、放在阳光下。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前的党纪处分条例中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处罚法等相重复,造成极个别情况下出现以纪代法、越殂代刨的现象,这无疑让党员身份成了不法者的“保护衣”,此次《条例》颁布,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承付的内容,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专门作出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员、党组织的几率处分层次分明,同时列出五减轻三加重,从点滴上严抓严打,从小错抓起,不给任何不作为党员“投机取巧”的机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障,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疑是为“党纪”加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我要通过这次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学习中,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学习,牢记党的纪律底线,决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是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自觉把《条例》转化为做人干事的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弘扬优良传统作风,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同于普通公民,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全面把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努力在农村纪检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基层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