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有哪些基本原则?
(1)为承租的住户或单位服务的原则
公有房产租赁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地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居住生活的需要,这是由我们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在房屋租赁关系的管理上,必须维护承租方的合理使用权,为住户或承租单位服务。
为达到上述目的,出租房屋时,租赁双方必须签定《房屋租凭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时主要强调房地产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严格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坚持为承租方服务的经营方向。强调支持承租方的合法要求,从经营上不断地降低成本、扩大修缮范围、提高维修的技术标准。
(2)维护公有财产的原则
将出租的房屋管理好。在租凭过程中要正确行使产权管理包括的各项权利,达到更好地发挥房屋商品在国计民生中应有的作用。对房屋承租方来说,对承租的房屋有依约使用的权利,但没有任何处分权,这一点必须加强管理,做宣传。租赁双方都要遵守租赁政策和《房屋租赁契约》的规定,对房屋要爱护使用,注意保养,避免或减少房屋遭受人为的损坏,从而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
搞好房屋的正常维修。在保证房屋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改善房屋的条件。
(3)组织租金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通过房屋租赁的经济活动,交出房屋的使用价值,收回交换价值,这是实现房屋再生产的必要条件。组织租金收入,做到应收尽收,这也是人民长远利益之需要。因此,正确地评定租金,使群众合理负担,组织好租金收入,做到‘以租养房“,是房屋租赁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房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4)保证租赁关系正常的原则
租赁关系是否正常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安定。因此,租赁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维护租赁关系的正常化。禁止以出租或承租房屋搞投机活动,谋取私利,擅自拆迁房屋和设备,以及房屋的转让或私自交换使用。
(5)充分发挥房屋效用的原则
由于房屋固定在一定的地理位置上,房屋的用途取决于房屋的建筑形式,它是相对固定的,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任人选择,而只能由房屋选择”合适的主人。总之,租赁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是将出租的房屋管好、修好、用好。为承租单位或住户服务好。在租赁工作中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并作为租赁管理工作优劣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