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买卖的双方对于权利义务作出的书面规定,房屋买卖也一样。在二手房屋的买卖中如果签订了合同,合同生效后必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违约的不法现象。那么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的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违约的行为与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
2、违约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3、发生了违约情形,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
违约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老百姓应当树立三个意识。第一,应当强化遵法守约的诚信意识。第二,应当强化慎重交易的严谨意识。第三,应当强化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这都是我们争取幸福不可缺少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