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行政审批取消在药店圈想必早就传开了,但让人兴奋的是,人社部又发一文,将这件事情落到了实处。不过申请医保定点需要什么条件呢?以下就是爱华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申请医保定点需要的条件:(以贵港为例)
根据《贵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关于申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的请示1份;
(2)《贵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1式2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服务方式、诊疗科目及收费标准清单1份;
(5)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1份;
(6)医疗、办公和业务用地的房产证明材料(自有场所应当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文本)1份(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7)各种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高级职称的卫技人员名单1份;
(8)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医疗机构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各1份;
(9)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情况(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现有病床数各1份;
(10)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各1份;
(11)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12)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则;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六)本单位全体职工必须参加本市的社会保险。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愿意承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购药服务,遵守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
(二)有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配有基本医疗保险专管人员。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药品采购、入库、销售管理程序,根据要求配备好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设备;
(三)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管理的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药品;
(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六)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能比较集中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并具有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七)具有1名以上执业药师或2名以上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2名以上从业药师,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八)近两年内没有被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等违规情况;
(九)遵守《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