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关心退休金的问题,不知道退休金是怎么计算的,下面小编告诉你退休金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金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退休金主要由基础退休金、个人账户退休金、过渡性退休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退休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 算公式为:基础退休金=(参保人员退 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退休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退休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退休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企业退休金发放标准及领取要求
北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退休金由统筹退休金和个人账户退休金组成。基本退休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在在职缴费期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那么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这充分体现了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退休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退休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