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大致流程是这样的;
到“”咨询、登记 →提交申请资料 →“”受理、审批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与银行签订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资金发放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具体流程:
一、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
二、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四、签订合同、交易过户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六、管理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