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着勤俭节约,紧中求活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下面小编带你了解安监局财务管理制度。
安监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原则
1、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及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的原则;
2、坚持民主理财、定时稽核、防微杜渐、廉洁奉公的原则;
3、坚持收支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收统支,不坐支、不挪用、不截留的原则;
4、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安监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程序及权限
1、财务管理工作要以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为准则,机关财务由局长负责,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局班子集体决策,财务具体负责,群众监督的管理机制。
2、一次性支出三万元以内的由局长签字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属政府采购的采购物品,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部门的管理,不得自行购置。
3、坚持预算制。全局各项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按照资金来源,以单位工作需要,实有人员等,一次性预算核定,分项包干,结余机关内部帐内调剂。
4、完善人员配备。应设立专职会计员、出纳员、票据管理员。分别负责财务收支、账务记载、财务审核监督以及票据管理工作;印鉴、支票与密码器分别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5、机关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先由各科室、大队、中心提出购置计划,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属于耐用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后,使用者签字领用,严禁私自采购。
安监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出纳岗位责任
1、热爱本质工作,认真做好现金收付工作。
2、凡是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支票、汇票支付,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查好各种原始凭证(有局长、会计、经办人的签字),准确支付应支现金、支票、汇票,并及时将每笔收支单据记账转会计制证。
3、保管局支票、密码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做到日清月结,实行纪检组长、办公室、会计定期与不定期盘查出纳库存现金制度,确保出纳库存现金安全。
4、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公款私存,单位银行账户不得随意租用;空白支票,一律不得向外出借。
5、凡职工因公所借的款项,必须由领导签字,在事情办结后十日内督促及时报销。
6、严格遵守严格财务保密制度,不得将库存现金和账目情况,告知与本业务无关人员。
7、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要及时取回收付单据,并核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8、保管好保险柜的钥匙,每天下班前检查支票及保险柜等物品是否锁好。
9、每月的工资额要以上月工资表为基础,查对本月新发生人员的工资增减额,每月八日之前,做好工资表,核对无误后,报送人社局工资科审批,转送财政局发放工资。
10、及时按财政局、人社局和统计局要求的时间,做好工资计划表、结算表和劳资统计表的上报工作。
11、每月办理好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等的上缴工作。
12、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1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他管理事项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财会纪律,不准私自挪用、转移公款,不准开空头支票,不准违反财务制度。财务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杜绝差错事故和不规范行为;并每月给局长提供财务收支资料,随时提供资金收支情况。
2、加强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认真收集财务活动中的所有财务资料,规范会计档案,加强其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外单位及个人以安监局的名义提供担保,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本单位的银行帐户,以免发生经济纠纷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