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股转让与矿业权转让是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那么对于煤矿股权转让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股权转让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煤矿股权转让合同范文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 煤矿以下简称煤矿合法持有的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煤矿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煤矿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煤矿拥有 %股权。
鉴于煤矿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煤矿拥有的% 股权。为加快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导意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煤矿所持股权即煤矿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将对煤矿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万元将其在煤矿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 万元作为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万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煤矿股东已完全履行了煤矿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煤矿承担责任。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煤矿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煤矿在本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均有甲方承担。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煤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3、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产权交接方式及交接后的管理
1、乙方支付定金后双方共同办理有关办更手续。
2、乙方派出经理负责煤矿的全面工作煤矿全部工作要服从乙方的管理严格按照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3、煤矿的财务、销售、供应、对外联系、技术等工作全部由乙方统一管理煤矿只负责安全、生产。
第八条 职工安置条款 煤矿原有职工的安置双方可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意见为准。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履行应当依照法律和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2、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4、甲、乙双方应配合煤矿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的报相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股权转让合同范文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被整合矿西北乡严家梁煤矿(以下简称两矿),是已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批准的9万吨生产能力的资源整合矿,“两矿”工商登记注册预核名“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现有行业产业政策要求,该矿全面实施资源整合,因甲方股东没有资金投入,无法承担扩储、扩能,为了盘活该矿,减少股东的经济损失,同时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确保9万吨标准化矿井建设,,经甲方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将甲方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100%股份作价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股权出让人(债权人):
股东: 杨杰 赵晓峰 吴兴元 杨金贵 贺光成 。
二、股权受让方: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内容范围:按省政府批复的资源整合方案(以下简称甲方)
和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范围,包括整合的主体矿和与被整合矿 “两矿”全部资产和已交采矿权价款的资源,以及后续扩储、扩能。西北乡严家梁煤矿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定。
四、股权作价
“广元天赐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原作价人民币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作价缩水为万元,其中含前期垫支资源整合费用20万元。
五、股权转让后双方约定付款的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在2009年10月30日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60万元,甲方按比例支付缩水后各位股东的股本金,乙方在2011年5月30日付清80万元以下股东全部股权出让款。
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在缩水后股权出让款应收额在80万元以上的股东股权出让款,从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0日止,按季度分四次,每季度初5日内支付给甲方。
3、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10日内进入本矿区开工建设。签定协议当日,乙方在广元市银行开设建设资金帐户存入建设资金 80 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监章专款专用。该款用于支付甲方原欠青苗款、工人工资、土地租金、部门欠款,垫付款。
4、乙方进场后,甲方所欠当地老百姓青苗款及部分工资,部门欠款由甲方确认,乙方帮助甲方垫支付款,该垫付款在甲方应收款中扣减(甲方按2007年4月18日“债转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进行清算)。乙方垫付款后最高额不超过70万元,若超过部分由甲方自己出资现金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