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在选看房屋的时候,都会遇到这样一些名词“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小产权”。这些都具体有什么含义呢?
1,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3,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都是拥有产权的房屋,政府认可业主的权利。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没有个人产权的房屋,通常都是农村集体产权。
·中国实行的土地国有化,我国的土地权都是国家。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
·70年使用权只是针对土地而言,地上建筑物,即房屋的权是产权人个人的,没有年限,永久拥有。
·土地70年使用期到期后,房产依旧是你个人,只需要再支付一次土地出让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