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失职行为,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开除党籍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一
张xx, 男,汉族,高中文化,xxx年1月30日出生, 20xx年11月入党。1xxx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基地第二炮兵服兵役;1xxx年10月在周奋乡仲北村西寨务农;1xxx年7月在周奋乡仲北村西寨办轴承厂;20xxx年10月在上海市打工至今。
20xx年3月20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张xx酒后驾驶牌号为沪A56136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钱路近南奉公路南约100米处时,被交警查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张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张xx身为共产党员醉驾,被法院判刑,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为严肃党纪,纯洁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张xx开除党籍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x月28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向乡党委、市纪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兴化市周奋乡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二
唐某某,大洋镇河源村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生育第二胎,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大洋镇党委会议研究,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大洋镇委员会
20XX年8月16日
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三
XXX,男,XXXX年X月出生,X族,XXX市XXX镇人,XX文化程度,XXX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X年XX月参加工作。XXX年XX月至XXX年X月任XX市XX局长、党委委员,XXX年X月任XXX市XXX副局长、党委委员。
XXX的错误是:贪污公款33万元。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XXX在担任XX市XXX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XXXX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XXXX等手段,贪污作案2笔,贪污公款33万元,并据为己有。
综上所述,XXX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xxx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