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只写他,她也出钱了,万一以后闹纠纷,咋办?如果小夫妻俩的名字都写上,是不是让人觉得这还没怎么着,就彼此不信任了。那么结婚买房,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听听法条怎么说。
案例: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不算共同财产
这对年轻夫妻,因为房子和孩子而翻脸。2010年初,小美、大光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登记结婚。2011年10月,小美生下了儿子小光。儿子还不到两岁,小美就把大光告上了法庭,起诉离婚。原因是性格不合,存在家庭暴力。
X市人民法院在一审时查明,大光在结婚前,贷款买了套房,产证上写的是大光的名字。在小美提出离婚时,该房子的贷款还没还清,由银行保留房屋的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驳回了小美要求将房子转到儿子小光名下的请求。
对于小美提出的,当时她出了4万多元给那房子装修,现在离婚,大光应返还这笔钱的请求。由于小美没能提供任何证据,法院也不支持。小美不服,以共同财产划分不清又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大光承担。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Q1:他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这房子是他的?
A1:必须的。
解读: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万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这套房子也仍属于他一个人。
Q2:婚前,他贷款买了套房,这房子还是他的?
A2:那可不一定。
解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好吧,法规太专业。通俗点说就是,结婚前他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他和她一起生活,赚的钱搁一起吃喝用加还贷。如果有一天,俩人掰了,这房子咋分,俩人可以自己商量。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这房子归他,还没还完的那些贷款就成了他的个人债务。俩人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由他对她进行补偿。
Q3:婚后他爸妈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他名下,这房子肯定是他的?
A3:是的。
解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哦!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咋说,都是连墙角都分不到。
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Q1:这房子是他全款买的,这房子归他俩?
A1:不一定!
解答:举个例子,大牛和小妞在结婚后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但一旦他俩因离婚闹上法庭,如果说小妞没有证据能证明她买这房子时出了钱 ,这房产证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仍能判这房子归大牛。
Q2:俩人一起贷款买的房子,是他俩的?
A2:是的。
解答:如果这房子是他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又加上了她的名字,那婚后这房子的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这房子是俩人结婚后凑了首付,一起贷款买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归俩人了。
Q3:这房子是他父母出钱买的,但写了他俩的名字,这房子是他俩的?
A3:如果没有“借条”,这房子就是他俩的。
解答:如果这个情景是真的,那么这房子将被认定为他俩的共有财产。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的,归双方共有,即便是他俩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答案:先析产再分割
解答:举个例子,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