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积金新政策:曲靖市公积金中心自2016年12月12日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异地贷款新政策。下是爱华网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曲靖公积金政策,供你参考。
曲靖市公积金中心自2016年12月12日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异地贷款新政策,满足曲靖辖区以外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夫妻双方贷款额度上限40万元,单方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难问题。
针对曲靖市辖区以外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难的实际,市公积金中心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满足曲靖辖区以外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下发了关于印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定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麒麟城区建宁服务窗口为异地贷款业务办理点。明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本人或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且无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在曲靖市辖区内新购的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自住房,属于职工单独所有或共有;本人或夫妻双方信用良好且均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曲靖市辖区以外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40万元,一方参缴的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贷款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30年,即男性不超65周岁,女性不超60周岁;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本人或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门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离异及未婚者须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本人在曲靖市辖区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及曲靖城市商业银行开设的任一储蓄卡。同时,提供曲靖市辖区内的购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下列材料之一)。登记日期在3年内的房屋产权证、购房发票、土地使用证;登记备案日期在2年内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和付款票据;登记日期在3年内的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抵押物所有权人为第三人的,提供第三人身份证、结婚证、抵押物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抵押物价值须评估的,提交抵押物所在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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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惠民新政策:夫妻双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40万元。同时,缩短申请贷款时限、取消贷款住房面积限制,调整后的新政已于7月1日正式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大供给侧改革去库存和曲靖市人民政府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该中心及时调整出台了新的政策。在提高贷款额度上,夫妻双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限制上,由原来的145平方米以上贷款额度按照购房价值的70%测算和145平方米以下贷款额度按照购房价值的80%测算,统一调整为按购建房价值的80%测算。在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支持职工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政策落实上,已纳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预计今年8月初正式实施。
据悉,该中心将继续支持曲靖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无房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租赁费;支持职工每年提取本人公积金200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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